【李建珊】科学价值创造的社会条件初探
长期以来, 科学技术哲学界对科学活动的特点与规律进行了大量多学科、多视角的深入研究。如科学认识论与方法论着重探讨科学作为人类认识活动 而发生、形成、确立与发展的条件与机制问题, 科学心理学侧重探讨科学作为人类的思维创造活动同创造主体的个性、才能、心理素质、思维方式、审美风格等条件或因素之间的关系问题, 科学社会学则偏重把科学当作一种社会体制而考察科学共同体内部的社会关系和结构、科学家的行为规范以及科学奖励制度等问题。本文从科学价值论的角度把科学看作人类的一种特殊的价值创造活动, 仅就这种活动的某些社会条件问题进行初步探索。
科学价值是社会主体同科学活动及其成果 (作为客体) 所具有的属性与功能之间的需要与满足关系。科学价值的创造过程乃是主体观念地和实践地把握客体的过程,是社会主体的现实的、客观的、历 史的需要同科学活动及其成果的属性与功能之间价值关系建立的过程。实现这一过程的根据固然与科学活动自身发生与发展的内在逻辑密切相关, 但社会诸因素是否有利于上述价值关系的建立也是不可忽视的大问题。影响科学及其价值生成的条件很多。 有些学者认为,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1) 社会是否需要科学, ( 2) 社会能否为科学研究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 3) 整个社会同科学思想与科学精神是否相容。〔1〕我们主要从经济、文化和上导建筑三方面来讨论科学价值创造的若干社会条件问题。
一
科学价值创造的经济条件不仅是指科学价值创 造活动启动和发展所必备的物质条件, 而且包括科学价值创造活动中的生产关系( 尤其是分配关系)的条件。科学价值的创造要靠“价值”来换取。这是因为,科学知识( 作为科学价值的基础)的生产,正如马克思所说,乃是“生产的特殊的方式,并且服从生产的一般规律”。〔2〕从普遍性上看, 科学知识生产应具有一般生产方式的特点和规律,如它也是生产力( 即社会的科学能力) 和生产关系 ( 科研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体, 并遵循着生产关系应适合生产力水平, 否则便阻碍后者发展等规律;从特殊性上看,科学生产又有自身的独特性,即与物质生产及其他精神生产之间的差异性。这种特殊性导致科学价值的创造同物质产品和其他精神产品价值的创造在条件上的差异性。从生产力角度讲,造成社会的科学能力的两大条件是:第一,首先要有足够数量并能形成“合力”的受过普通教育与高等科学教育, 从而能够创造科学价值的脑力劳动者; 第二, 必须具备最起码的科学生产资料, 包括图书情报体系和实验设备条件等。 从生产关系角度讲,在科研生产关系中,不仅在我国而且在发达国家都是头等重要的问题,是随 着科学研究水平的提高及其为社会直接提供的精神财富和间接提供的物质财富的增长,必须有与这种科学能力相适合的分配制度, 并以报酬、奖金、经费或资助基金等形式,一方面补偿科学劳动者在创造科学价值中的智力的和教育的付出,另一方面补偿研究中的全部或部分物质的或可折合为物质的损耗。
人们往往误以为自然科学可以 “不费资本分文” 而带给社会以巨大的馈赠, 却不懂得科学的巨大馈赠性是有启动条件的,这正是科学价值创造所必须的经济条件。近代科学在欧洲产生与发展初期,由于研究课题和规模很小,仪器简单并且主要靠自制,成果应用的范围也有限,因此无论是创造科学价值,还是实现其价值都费用不大。直至19世纪中叶为止, 科学研究只靠单个“恩主”资助 。而从19世纪后半叶开始,由于随着两次技术革命而导致的科学研究规模的扩大、实验水平的提高,科学研究逐渐呈现出从纯学术领域向生产部门和其他社会建制转化的特点, 于是作为科学价值创造经济条件的形式就从私人资助为主经过社会团体资助为主而过渡到国家资助为主、私人与团体资助为辅。但在很多国家,这种对科学的资助不仅领域有限,而且往往带有剥削的性质, 正如19 世纪末一位著名学者 B. Disradi 所说, “按照通常的标准, 没有一个科学家能得到他应该得到的钱。”〔3〕
在当今社会中忽视基础科学的价值是十分普遍的现象。很多人一谈“价值”只想到经济价值,并且是眼前立即生效的经济价值;而根本看不到基础科学潜在的长远经济价值, 以及它的认识价值、教育价值、伦理价值、社会进步价值、生态价值、对科学自身的价值以及对人的发展与人性的解放的价值等等。其后果之一是很多国家由于对基础科研投入不足导致应用研究和技术发展失去后劲。甚至发达国家 (如日本) , 也曾存在只重 视眼前迫切需要的学科, 而忽视将来可能需要的学科的现象。日本战后由于只向应用科学和技术科学投资,直至 70 年代以前对基础研究投入极少,形成只依靠技术引进的发展模式,而不能从基础研究中转化出“创造性自主技术” 〔4〕。这个问题所造成的后果被发现后,他们才把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投入比例调整到大约1 : 4的较满意状态。至于所有发展中国家,问题则十分严峻。正如科学社会学家J .D.贝尔纳所指出,这些国家基本上不过是把科学作为提高生产与消费水平的一种工具来看待。〔5〕或者说,在实践中只认可科学的狭义上的物质价值。在这种情况下, 忽视基础研究及其多方面价值的问题就更加普遍和令人担忧。为了解决迅速实现科学的生产力价值和近期社会价值同为未来发展储备雄厚的理论价值之间的矛盾,科学机构应在这两者之间寻找一种张力,并且建立一种使两者相互促进和进入良性循环的机制; 而作为国家、社会和科学管理行政部门则应根据国力或集团财力的增长而不断扩大科研投入,不仅从经费上而且从分配制度上保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合理而稳定的比例。这对于科学技术本来就落在西方后面的众多发展中国家尤为重要,它是防止基础研究队伍萎缩乃至“智力流失” 〔6〕现象漫延、避免科学与经济关系的恶性循环,扭转世界经济结构畸形发展的关键。
二
科学价值的创造不仅需要经济条件,而且从根本上更需要适宜的文化环境。正象土壤不具有适宜的酸碱度、毛细结构和透气性能,作物就不能生长一 样,科学及其价值并非在随便什么文化环境中都能被创造出来。
什么是文化? 人类学家A .L .克罗伯和C .在拉孔综合了160多个文化定义后认为, 文化是一成套的行为系统, 它的核心由一套传统观念尤其是价值系统所构成。现代文化学家则把文化解释为人类为了生存与理想而在自然活动、社会活动、精神活动中创造的全部有形与无形的产物之总合。中外文化学者十分强调文化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客观制约性。林顿 ( R.Linton )曾形象地描述道:在一个不知轮转原理为何事的文化里长大的发明家, 根本不可能想象去发明车轮和车床”〔7〕。由于科学的价值总是人创造的,而人总是在特定的文化环境和传统中积累知识、思考问题并实现综合创新的, 因此文化环境的性质和质量如何直接制约着科学价值的创造。
美国著名的科学社会学家伯纳德•巴伯认为,人类的某一种社会活动总要有一组作为其标志的文化价值或道德偏好( moral performand )与之相适应, 而使科学创造成为可能的则是作为现代化社会特征的一套文化价值系统,它包括:(1)一定强度的积极合理性( rationality ) , (2)面向现实自然界和世俗社会的“功利主义”( utilitarianism ),(3)平等地选择职业并获得成就的普遍主义 ( universalism ) , (4)与共性至上的群体原则相对的个人主义 ( individualism ) , (5)“进步”和社会向善论 (“progress”and meliorism )信念。〔8〕我国若干学者一方面探讨了适宜于科学价值创造的文化环境条件,另一方面对中国文化传统中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中阻碍科学及其价值创造活动的消极、落后因素进行了初步的清理和分析批判。把中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加以概括, 我们认为科学价值创造的文化条件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必须坚持“普遍主义”原则, 即所有人可自由地选择其渴望的事业以实现自身的价值。现代化社会是一种“目标取向”型社会,而不是“身份取向”型社会, 每个人的地位不取决于他的官职、种族、家族、信仰和社会关系, 而取决于他有无强烈的事业心、目标追求和竞争意识以及在事业中获得成就的大小。“每一位对科学理论体系作出贡献的人都可成为‘科学家和学者共同体’中的一员,并分享与其成就相当的权利和荣誉。”〔9〕这种价值观为主导的文化氛围乃是科学及其价值创造的有利环境。反之,在“一人得势, 鸡犬升天”、“一人有过, 九族株连”的“身份取向”型社会中, 既没有法治, 也没有平等竞争即超越血缘关系的“市场道德”; 除了少数人对读书做官的企盼外,社会上不可能造成普遍的“成就需 欲”, 〔10〕因此也就没有科学及其价值得以产生的适宜的文化氛围。
第二, 崇尚积极的合理性和自由探索精神。合理性价值观主张,在科学创造过程中,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无论存在什么都接受”, 它“不希望根据理性一致 性和普遍性对现实 存在的东西予以批 判。”〔11〕在科学价值创造中, 一定强度的积极合理性是不可缺少的,它同美国创造学家奥斯本 ( A.Osborn ) 提出的“脑风暴”法 ( brainstorming ) 的第一条原则“禁绝批评”原则完全吻合。作为合理性价值的品质之一的“自由探索精神”则是指任何人都有权利提出问题并使他的理性得到满足,这种精神在科学中表现为无止境的探索和不断提出新颖的假说。这种只能存在于“世俗化社会”中的价值观同“圣化社会”中的稳定、知足、崇古、拒变, 以及迷信权威、固守传统等文化意识是格格不入的。因为世俗社会是高度动态的、交流的、合作的社会, 在这种社会中人的心理和行为受人道精神和平权性态度的支配,容忍和尊重不同意见和信仰的宽容精神已成为人们的普遍品格〔12〕。只有在这种环境中, 科学才能呼吸到自由的空气而萌发、成长, 并创造出自身的价值。而在“圣化社会”中新的科学思想及其物化形式则因为与权威、传统和习惯等尖锐冲突而常常被压制以至扼杀, 即令科学成果偶有出现, 其价值也难于实现。
第三,必须抛弃那些难以遗忘而 又束缚创造的传统枷锁和狭隘的民族文化优越感的沉重包袱,自觉吸收各种外来文化中有生命力的价值观念, 从而实现文化价值系统的变迁与重组。美国人类学家林顿指出: “一个有思想和作为的发明家不能仅仅呼吸在某一种文化之中, 因为他所在的这种文化的内容时常限制他的创造力的发挥”。 〔13〕追溯历史,近代科学其所以诞生于欧洲,除新兴资产者的探险精神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推动外, 从文化动因看, 乃是各种文化大融合的必然结果。其中, 既有基督教文化与世俗文化的碰撞, 又有古代文化与近代文化的交融, 既有欧美各民族文化的重组, 又有欧洲为代表的西方文化与阿拉伯以及经阿拉伯传入欧洲的中国、印度、波斯等东方文化的互动。与此相对照, 近代科学未能在东方产生, 除其他因素外, 从文化上概因其历史悠久所导致的对传大的过去和光辉的昨天的执着, 这正是社会学家所说“种族中心的困局”。这种唯我独尊的“文化中心主义”作为一种巨大惰性严重阻碍文化的开放与变迁,从根本上限制了科学作为国际性事业和全人类共同文化的价值的产生。
第四, 必须承认并尊重个性价值和隐私权。当代科学社会学的研究表明,在现代化社会中,科学价值创造的又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普遍崇尚个人独立精神,重视个性的自由发展,个人命运被认为由个人的能力和奋斗程度等内在因素所决定,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只受个人理智的支配, 而不受有组织的势力的驱使。在创造科学价值的过程中, 创造主体有理由拒绝任何人对真理的压制;评价科学知识真理性和价值性的规范不是任何权威赋予的,而只存在于同行科学家个人的良心和判断之中。〔14〕这种风气有助于增强科学家的自信心,并把精力和智力完全用于事业,而不为他人的态度或看法而束缚自己的创造性。这是科学价值创造的不可少的条件。而在以森严的等级制和家长制为特征的传统社会中所崇尚的是谦卑与客套的中庸信条、家长宗法观念和人治传统、 特别是强调共性至上的群体原则和大一统观念; 〔15〕在这里, 个人行为和意志总要受到周围无数有关与无关、有形与无形因素的制约。在这种风气下, 对强者的嫉妒、对弱者的奚落和对他人行为的窥探和干预还披上合法的外衣。〔16〕其结果使人们无暇顾及科学及其价值的创造,甚至使人才连同他的创造成果一起被葬送。
三
科学在社会中发展的历史表明,科学价值的创造不仅受到经济条件以及文化和价值观念等因素的制约,而且与政治的和思想的上层建筑有某种连带关系。鉴于自然科学作为一种非意识形态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作为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之间的错综复杂关系, 鉴于在此问题上发生过的严重混乱对科学所产生的不良后果, 我们认为, 关于科学价值创造的上层建筑方面的条件至少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 国家对科学研究方针、政策、方向的宏观控制科学家必须要符合科学发展的规律 。
当今时代的科学同以往凭科学家个人知识背景和兴趣爱好自由选题并仅仅以认识自然为目的的“小科学”不同, 它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这就是以解决经济、政治、文化、外交、军事、社会、全球以及科学自身发展的大问题为目标的“大科学”时代。在这个时代, 科学的人文化取向即科学技术社会应用的价值考虑已被纳入科学创造活动的全过程之中, 并成为科学的理性结构的重要成份。在这个时代要满足科学价值创造所需要的条件并对研究方向和社会功能进行控制和管理,除了能对全社会施加重大影响的国家政权外,没有任何集团和个人能够胜任。
国家即政治系统对科学的外部控制的主要目的是从一定时期内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和社会等方面的发展目标出发, 根据国情和国力等条件, 确立优先发展的科学与技术领域,而对与上述目标相悖的研究方向则通过立法和政策方针等手段予以限制或者禁止等。但是, 政治系统与科学系统毕竟是本质上不同的两大系统, 不仅有不同的价值标准, 而且有各自独特的运作机制。因此使两者的目标相吻合决非易事。根据西方科学社会学家维恩加特( P . Weingart )的研究, 非科学目标的内化( internalisation ) 即在政治干预下将各种社会目标转化为科学系统内部的研究目标和取向的过 程。同时就是科学系统对外部环境系统的影响有选择地加以吸收、消化和整合的社会过程。〔17〕既然如此, 政治系统对科学价值创造活动的控制就必须是也只能是一种宏观的和间接性的。国家只能从方针、政策、方向以及人力、物力与财力上起到保证和引导作用, 从而有利于问题的转换, 决不可强行控制科学价值创造活动的方向。否则将有百害而无一利。1971年美国国会敦促政府立即制定国家癌症研究规 划,并建立研究与控制中心,经过政府科学顾问的中介作用实现了政治意志向科学目标的转换(“翻译”) ,并具体化为诸项科研课题。但因科学价值创造本身的时机和条件尚未成熟使计划未达预期目标,只是经过重新修正才过渡为可行的新的研究纲领, 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与此相反的则是希 特勒统治下德国科学的衰落。在纳粹统治期间,德 国当权者对科学研究加以强行控制和干预,科学职位的任命不是根据科学家的成就而是他们对纳粹党的忠诚,导致科学骗子竟可以毫不费力地与有才能的科学家竞争资金和设备; 至于出访的科学代表团领导人的指定则根据他们作为纳粹党成员的可靠性程度〔18〕。纳粹还疯狂迫害犹太和其他非亚利安民族的科学家, 使原子物理学、相对论和其他理论自然科学在德国达到几乎崩毁的边缘。这是政治极权主义对科学的不合理控制的必然恶果。
第二, 必须实行政治民主和学术自由方针, 允许科学家用科学自身的价值标准与公众认可的伦理规范等去评价科学成果及其社会功能和制约知识生产中的社会行为, 摒弃对科学理论贴阶级标签即做意识形态判别的有害作法。
正象专制与愚昧迷信是孪生兄弟一样 ,民主与科学也从来是相伴相生的。在政治民主的保证之下, 只要不触犯法律, 就应容许各种学术思想自由发展和自由争论。这是创造和实现科学价值、繁荣科学事业的最基本思想氛围条件。人们对复杂多变的自然现象的认识, 由于研究视角和方法、途径各异以及客观事物本质在不同条件下暴露程度不同,因此难免产生片面性、主观性和错误;加之主体思维方式、审美风格和表述形式的差异,即使对同一自然现象和过程, 不同学者的认识成果也不可能完全一致。只有通过学术上的自由讨论、同行之间的交流和争论以及平等的实事求是的批评和反批评,科学成果及其价值才能得到公正评价,真理才会发展, 科学对社会诸方面的价值才会实现。
科学同直接反映生产关系或经济基础的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宗教、哲学和社会学说不同, 它直接反映的是生产力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 因此它是不属于意识形态的社会意识形式。它既与社会政治制度不发生直接联系, 又不随某一阶级意识形态的更替而变化,也不能直接改变生产关系或经济基础。然而它却可以通过生产力的中介间 接地对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发生作用, 从而成为“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19〕。于是,没落阶段往往惧怕科学, 特别是百般抵毁、否定或歪曲与其意识形态直接冲突的科学理论,并使用政治法律等手段疯狂迫害科学家,尤其是致力于科学思想变革的科学家, 就毫不奇怪了。而代表人类历史发展方向的先进的阶级总是大力扶持科学研究, 鼓励科学思想的提出和引进。
然而,由于对科学的上述复杂的多重性的特征缺乏认识以及政治生活不正常等因素,某些社会主义国家如前苏联却发生过给科学理论贴阶级标签和迫害某些学科科学家的怪事。在那里, 著名遗传学家瓦维洛夫( 1891~1942 )遭到政治迫害、冤死狱中, 生物遗传理论、化学共振论、相对论、量子力学、控制论和数理逻辑等都被指责为“资产阶级科学”或“伪科学”, 而李森科之流的科学骗子、科学狂想徒和急功近利者却沉渣泛起〔20〕。类似悲剧在1966~1976年间的中国则以批判 “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和自然科学理论战线上的“反动观点”的名义重演过, 使新中国初具规模的科学事业遭到摧残〔21〕。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吸取了对科学进行意识形态判别的上述教训,特别是发表于19 95年5月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倡导:“创造学术民主的良好氛围, 鼓励科学家探索新的科学规律, 创立新颖的学术观点。”这对于科学价值的创造及其在社会中的实现无疑是一个重要保证。
总之,从多学科角度对科学活动 ( 其中包括科学价值创造) 的外部环境因素的作用进行深入的逻辑的与历史的探讨,不论对科学的哲学—社会学研究还是对科学自身的健康成长,均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1〕〔21〕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近现代科学史研究室编著:《20世纪科学技术简史》, 科学出版社, 1985, 第520、530页。
〔2〕转引自赵红洲:《大科学观》, 人民出版社, 1988,第237 页。
〔3〕G . L . Et ur ne, The P atronage of Science in the Ninetecnth Century : Leide n, 1976, P 1.
〔4〕李廷举:《科学技术立国的日本—— 历史和展望》,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2,第220 页。
〔5〕〔6〕J. D.Berna l: After twenty five year , The Science of Science. London , 1964, P P 217~218、218.
〔7〕〔13〕林顿: 《人的研究》, 纽约, 1980,第139 页。
〔8〕〔9〕〔14〕〔20〕Bernard Barber:《Science and the Social Order》, Collier Brooks secorod Priting , 1970, ch. 3、4、3。
〔10〕〔11〕David C. Mc Clellan d: 《The Ac hieving Society 》, N.Y , 1961, ch . 4、3。
〔12〕姚蜀平: 《现代化与文化的变迁》,载《科学与社会》, 科学出版社, 1988, 第176、178 页。
〔15〕曹锡仁: 《论中国文化传统及其历史命运》, 《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1985, N o 1, 第3页。
〔16〕姚蜀平: 《从华裔美籍物理学家的成功之路看不同文化价值观念对科学发展的影响》, 《光明日报》
〔17〕维恩加特等合著: 《计划的研究》, 法兰克福, 1979。
〔18〕Sir Richord Gregory :《Science in Chains》, London: Macmillan Co . , 1941。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375页。
(原载《自然辩证法研究》1997年第7期。录入编辑:哲学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