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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顺】“时间性”何以成为美学的基本问题

一、“审美生活”构成的“时间性语法”及其可能性

对于一个学科来说,确立其研究对象并且在研究过程中始终保持这一对象的全貌是至关重要的,这是一个学科之所以能够成立并且进行合乎逻辑的知识生产的始基,也是一个学科进行话语体系生成的最高语法。保持这一研究对象的完整性,而不是致其残缺、缩减、扭曲、变异,才能自然地生发出与之相应的研究方法,这在根本上决定了这一学科作为一种知识体系的耐受性,即不管新鲜的对象在历史中如何呈现,由于这一知识体系预先就保全了此类对象在构成上的完整性,那么,这一学科就会表现出极其柔韧的适应力与包容度;或者说,所要研究的对象完整性就是这一学科最基本的、最高的逻辑。这意味着,在进行美学研究之初,一个绝对的、预先设置的前提是找到美学研究的对象,而且要始终保持美学研究对象的完整性,即没有受到任何预先设定的教条或已有知识影响的完整性时间性之所以成为美学的基本问题,就是因为它是解决美学研究对象尤其是解决这一对象的构成特性的唯一出路。

本文认为,审美生活是美学研究的唯一对象,因为审美生活审美主体一生中的一个重要的历史事件或者行为,高质量的审美生活的获得是人类最重要的活动之一,是生活的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审美生活作为发生在某一个体完整的生活历程中的那一段快乐的时光,其本身不可分割,不管构成它的部分因素多么复杂,都不妨碍审美生活是一个整体并以一种简洁的存在状态毋庸置疑地存在于斯世,因而,只能使用审美生活概念来对此进行指称,这个概念在字面上与审美活动审美实践审美体验审美经验等并无任何差异,只是在从优命名的角度来看,生活这个汉语词汇不仅最易于为国人所普遍接受,而且能够与我国古典哲学悠久的主客不分的生活哲学传统相衔接。它包括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这两个基本相关项以及隶属于这两个相关项之内的所有要素,而所有这些要素都隶属于审美生活这一整体,带有这一整体所具有的各种特性。

同时,审美生活又是作为生活整体的一个类属来存在的,它同样又服从于生活整体性特征。对于人生生活生活世界的追问,所遵循的思路必然会在主体对象之间的构成关系上展开,舍此别无他途。审美生活作为美学研究的最高对象要能够得以清晰地浮现,就必须在这里首先解决这些基本因素的构成形态与其它生活形态”——科学活动、道德活动、宗教活动的相同之处与相异之处。就相同之处来看,这意味着审美生活与其它任何生活形态一样具有相同的构成形态,因而才同属于生活;就相异之处来看,审美生活与其它任何生活形态一样,之所以能够构成为生活部分因素,就是因为各种生活形态所追求的价值意义有着显著的差异,因而,才值得存在于斯世。因而,由于价值意义的差异,就会导致不同形态的生活构成状态上有着截然迥异的取向

生活构成形态来看,主体对象之间是一种不分的关系,当然,在这里的不分并不是无法进行区分的意思,更不是无法分别的意思——“主体变成对象,对象变成主体或者心物两忘,而是无法分离分开的意思,比如,当我把手放在一块冰上的时候,感觉到了就是我此时的生活,但是既不是纯粹的主观心理感受,也不是纯粹的客观的的物理性质;对于这种生活,如果付诸语言描述,那么就只能说——“当我在那一刻把手放在冰上的时候,我感觉到了’”——这就是不可分离;一旦分离,我就感觉不到生活消失了,因而,在生活的两个最基本的构成因素——“主体对象之间就只能是一种始终指向不分关系,因而,始终作为时间性的体现之一也就自然而然地进入到对生活构成状态进行描述的视域之内,而且是以一种绝对、先验的姿态进入到这一视域之内,因而,除了构成生活的两个基本的、相对而成的主体对象因素之外,就应该再加上时间或者时间性这一因素,当然,这一因素在事实上并不是一种可以独立存在的因素,而是在一种生活或者行为之中主体与对象之间的构成关系。因而,只有当……的时候就成为描述生活构成状态时间性语法。正如海德格尔所言:在同上手事物打交道之际,上手状态已经得到了领会。”[1]

因而,在一个审美生活之中,主体对象之间的构成关系就是一种始终指向关系——对象”“始终处在主体统整性的延续与绵延的过程之中,而这种始终指向就再也不是客观时间意义上的始终指向,而是主观时间意义之上的。在此所说的主观时间意义上的始终指向是指在一个”(而不是多个)已经形成的生活事件之中两个”“相关项”——主体与对象之间的关系。如果抛却了时间性之中的始终指向,那就无法对生活之中的两个基本因素或者两个相关项”——“主体对象之间的构成关系做出合乎其本貌的描述,也可以说,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的关系是——在一个已实现的审美生活中,审美主体始终指向审美客体,两者之间无先后之别,也绝对无法分开而独立存在。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时间性是指人的主客不分的生活、感受、感觉所具有的时间特性,这种时间性是奠基于主体始终指向对象之上的,这是一种在现象学意义上的时间性,即不是客观时间,而是主观时间。主观时间与客观时间既有相通之处,又有极大的、根本性的差异。主观时间与客观时间都具有时间的一般特性,比如激发、开始、绵延、持存、结束、中断、断续等等;但主观时间在两大方面与客观时间有着根本的不同,也可以说是上述时间性语法的两种基本的可能,因为主体始终指向对象既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更是一个受价值或意义驱动着的提升过程:

其一,就静态而言,涉及内时间意识的构成。人应该是时间意识最强的动物,即任何一种隶属于主体的主观感受都是具有时间性的——人能够意识到任何一种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主观因素的生成、流逝、绵延、中断乃至结束,所以,内时间意识其实指的就是人的任何主观因素的构成,与客观时间的均质、单维、不可逆的特性相比,它单纯地与回忆、滞留、前摄、视域、回坠、期待、现在感、流畅、滞阻、长与短、清晰与模糊等构成要素相关,而这些要素可能隶属于高兴、幸福、沮丧、失望、郁闷、疼痛、希望、爱、恨、愁苦等等。胡塞尔曾对此做过立场鲜明的解释:我们所接受的不是世界时间的实存,不是一个事物延续的实存,以及如此等等,而是显现的时间、显现的延续本身。”[2]

其二,就动态而言,涉及生活的价值意义作为向未来的指向,价值意义内时间意识何以形成、如何构成的根本性也是唯一的动力。人总是想一天比一天生活得更好,一刻比一刻生活得更好,总是在追求价值意义未来的实现,总是不满足于现成的状态,所以,作为动态的内时间意识因而在生活之中在世界之中,因而也就在主体的个体生活之中,在主体与自然的生活之中,在主体与主体相交接的生活之中,所以,人生时间社会时间空间感的时间就自然地生发出来,内在地进入到时间性的视野之中。

主观时间的这两大方面是密不可分的。相对来说,价值意义有待于生成内时间意识现成内时间意识价值意义的体现者,正由于有价值意义作为人的生活的强大动机与动力,内时间意识才得以生成,而且,内时间意识就应该是价值意义在当下的现成体现者,只不过,现成本身如果没有价值意义在先的推动,它本身就是不可想象的。因而,在审美生活之中的时间性也就自然存在这样两种可能性。

但是,这还只是就审美生活与其它生活形态的相通之处来说的,经由相通之处才有可能揭示出各种生活形态之间的差异,因为差异必定建立于对共同的构成关系的分析之上。

二、审美生活重在过程”——兼与道德生活、宗教生活、科学生活比较

正是因为各种生活形态所追求的价值意义有着显著的差异,所以才值得存在于斯世;也正是价值意义使得它们在时间性上的呈现截然有别。

审美生活与道德生活、科学生活、宗教生活相比有极大的差异,因为其寻求的快乐仅仅体现为某一审美生活的过程本身,此过程就是一个完全体现为时间性体验流,在时间性过程结束之后,审美生活本身就宣告结束;除此过程之外——因为审美生活一旦发生并实现就必然绝对地呈现为时间性过程,就再也没有任何其它目的,也就是说,审美生活存在的价值意义就在于这个过程本身;一旦完成,就已经实现了审美生活终极目的;而且,在这个审美生活过程之中,主客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绝对的始终指向并在或者同在的关系,审美主体的快乐奠基于审美客体之上,它所追求的是绝对的、亲历亲为的体验过程;而且,这一仅仅体现为过程审美生活所追求的永远是独一无二的快乐,因为不同的审美客体给审美主体带来的快乐是完全不一样的;而且,即使是同一个审美对象,审美主体在不同时间或时刻对其的感受,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完全不一样的,因为审美主体是在生活之中存在着的,任何一次需要与选择审美对象的时机可能性都是不一样的。从根本上说,这正是审美生活作为价值意义时间性中的体现。

归根结底,审美生活不仅仅是一个过程性的享受与愉悦,而且,这一过程性还只能由特定的对象来奠基,也就是说,通过对《安娜·卡列尼娜》的阅读,我们所获得的是一种在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快乐,因为审美主体所指向的审美客体本身就是独一无二的,而且其结构”——作品的所有细节部分之间的构成是固定的、不容变动的,所有的细节部分都在作品的整体之中承担或者发挥其特定的作用与功能;如果部分因素可以被变动、被更易或者可以独立地存在而不在作品的整体之中,那就意味着这个对象不是一个好的对象美的对象,也就意味着审美生活不可能完成或完成的质量不高。

审美生活重在过程相比,科学生活、道德生活与宗教生活虽然同样是一种主客不分过程,但正是因为价值意义取向与审美生活的差异,这个过程往往只是体现为手段,所追求的最终目的意义价值过程之外。科学家在进行科研活动的时候,一定是全神贯注地与科学研究的对象不可须臾分离;道德生活中的主体的任何一个行为,都指向这个行为的他人、自然或者自身;宗教生活中的信徒,也总有一个所信仰的对象,也总要通过一系列的宗教信仰活动与体制来进行。以下分而述之。

第一,就科学生活与审美生活的区别来看。

人类生活如果侧重于寻求客观,就会导致科学。在科学活动中,科学家追求的是最终的对于客观对象的认知结果。尽管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中,科学家对于科学探索的热情、理想、想象、展望甚至梦想都会参与其中,但是在最终的科学研究的结果之中,却不允许出现任何科学家个性化、主观化的人格色彩与因素,绝对忠实于客观世界与客观真理是科学家的职责,所得到的只是对客观规律的抽象认知,只是冷冰冰的绝对规律。正如海德格尔所说:在理论性行为中,我定向于某个东西,但我并不(作为理论自我)向这个或者那个世界性的东西而生。”[3]也就是说,在这一主客不分的过程之中,科学家要始终保持其研究对象的客观性。

而审美生活却是一个持续兴发的直观生活过程,不像科学活动那样依靠抽象的概念与公式来进行简化与概括。如果说对于科学活动而言,世界的感性面貌显得过于芜杂或者无关紧要的话,那么对于审美生活而言却是恰恰相反,因为任何一个审美对象带给审美主体的快乐都是独一无二的,也都是不可替代的。对于审美主体来说,他所面对的任何一朵玫瑰花都是独一无二的,因为独特的感受奠基于独特的对象之上;一个人在看这一朵玫瑰所得到的快乐不同于他看其它任何玫瑰所得到的快乐,而且,一旦不再看这一朵玫瑰花,那么,这个快乐的过程也就随之结束,因而,在这里不存在任何审美过程之外的抽象的、具有普遍性的结果可言。

第二,就宗教生活与审美生活的区别来看。

人类生活如果侧重于寻求主观,就会导致宗教。在宗教活动中,人所面对的是与的关系。宗教的核心是对超时间的、彼岸的绝对主观存在物的信仰。在信仰活动之中,只要能够保持对神与偶像的忠诚就可以了,也就是说,信仰过程只是通达这一结果工具手段而已;对于宗教信仰来说,作为目的只有一个”——即绝对的主观,但是手段工具就很多了,而且可以改动,互相替代,只要不影响到目的就可以了。而在审美生活中,就不存在这样一个永远居高临下的神与偶像,而且这个神与偶像只是属于永远不可能到来的未来彼岸或者天国,人所面对的只是一个让自己身心舒畅的对象。在审美生活中,特定的审美对象带来的是一种特定的、独一无二的快乐,如果对审美对象或其构成进行更改变动,就会在根本上破坏审美生活时间性过程上的构成,最终导致审美生活的丧失。

钱锺书先生在《谈艺录》中,就曾针对”——宗教文学文字之间的关系作了精辟的总结:

禅于文字语言无所执着爱惜,为接引方便而拈弄,亦当机煞活而抛弃。故以言消言。其以麻三斤干矢橛无意义语,供参悟,如《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四、一百二十六所谓呆守麻了心者,所向正在忘言。既无意义,遂无可留恋。[4]

也就是说,一旦宗教信仰的目的达成,那么原来主客不分的信仰过程就不重要了。因而,禅宗可以利用麻三斤干矢橛以及陶渊明的悠然见南山来进行悟道,但是作为审美生活来说,所有人都喜欢陶渊明的悠然见南山,有谁会喜欢把麻三斤干矢橛吟咏得珠圆玉润呢?对于审美生活来说,只有现在的快乐,而且只是体现为时间性过程自身,没有对未来欢愉的期待,因为这个未来是绝对不可能经由现在来达到的。

第三,就道德生活与审美生活的差异来看。

道德生活追求的是行为本身的善。对于道德行为的评价,所依据的是客观而普遍的伦理道德规范,因为道德生活主要是着眼于调整和规范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因为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之中必然会出现功利的冲突,因而,它一定要建立和维护一套社会伦理、社会秩序、社会规范,避免在社会中出现人与人关系的失序、失范、失礼。

从道德生活的体验性来看,道德活动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倡导人们对善事进行亲历亲为,但是对恶的行为却绝对不会进行如此倡导,也就是说,道德规范是相对客观而普遍的,它不为任何个体的具体条件而动摇。道德同样最为注重的是最终的道德行为的善或恶或对善与恶的评价,既可以是直接的体验,也可以是间接的材料,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间接的,比如,我们在道德观念成长的过程中,家人、社会与学校就告诫我们——不能随地吐痰,不能盗窃,不能没钱就抢银行……我们总不能把每一件坏事、恶事都体验之后,然后才树立起道德观念。但是对于审美生活来说,要想知道某一个作品是不是经典,一个风景是否值得游历,一个日用品是否好用,都必须亲历亲为地进行体验。

因而,审美生活的价值在于——“主客不分的快乐过程的绵延与持存,而后三者则要求主客二分

三、审美时间论的两种可能性

()审美生活作为一种内时间意识的第一种可能性

就审美生活作为一种内时间意识而言,美学要做的就是对审美生活作为一个行为或者事件的发生、延续乃至结束进行构成分析。正如上文所言,审美生活最原初的、自明性的特征就是体现为仅仅是一个过程”——也就是一个时间客体的形成。其实,当我们说我们在愉快地生活着的时候,这既是一个审美生活事件的诞生,也是一个审美生活事件作为一个内时间意识的产生。这意味着,不管审美主体还是审美客体的构成如何复杂,它们作为构成这一审美生活整体的因素或者质料都必然地带有整体的特性,而过程正是整体的内在特性之一。因而,对于一个已经形成的审美生活的过程或者内时间意识而言,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都失去了其孤立存在时的特性,从审美主体而言,其内时间意识是被独一无二的审美对象所奠基的独一无二内时间意识;从审美对象而言,其自始至终寓于审美主体的内时间意识之中。

就审美生活绵延的内时间意识的最显著的特性而言,莫过于其流畅的呈现。对于这一愉悦感正在流畅地绵延的特性,思想家威廉·詹姆士、胡塞尔、海德格尔、英伽登以及心理学家米哈伊岑凯赖等等都做过深入而卓越的研究。流畅意味着一个审美生活事件质量较高,完成的过程完美,而且更为关键的是,流畅是审美生活在内时间意识呈现上最为简洁的根本枢机,正如海德格尔所说:这就意味着:感知系列的连续体不是事后通过对此系列所作的更高层次的综合而形成的,相反,这一感知系列中的被感知者是在一个行为级中被给出的。”[5]也就是说,对构成审美对象中各个不同质料的感知相状都是处在一个行为级中实现的,同时,一个行为级意味着:这一感知本身所具有的结构在最高的意义上是错综复杂的。这样,审美感受的简洁性所指的就不是行为结构本身的简洁性,反过来也一样,流畅的审美体验的多层级性也并不排除:这一行为是简捷的。

就此而言,审美生活作为一种价值与意义的体现也就是流畅的,当一个审美主体在一个自然环境中游历时,如果他把自己此时此地的感受判断为舒服,那么舒服本身就是一个流畅内时间意识。如果这一审美主体把对此空间感的舒服体验告知他人,他人如果没有在这一自然环境中的切身体验,那么他所听到的舒服就只是一个空意指的日常语言而已,尽管这一日常语言在语感上也是流畅的。这意味着每一个审美主体的内时间意识的构成都是具身在此体验的第一人称的的行为,当然,在多个主体之间也可以建构起同欢同喜的我们这一共同体的内时间意识,不过共同体的内时间意识的奠基也要以多个的体验为前提。

既然在此直观且源始地开显了审美价值的实事,那么,自内时间意识角度来审视审美生活的根本枢机,对于美学学科最根本的意义就在于——对美学研究的对象的整体性进行了保全,或者可以说,审美生活的完整性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就在于它是一个行为、一个事件的延续与绵延,尽管构成这一整体的质料是复杂多样的,这一质料来自于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所具有的各种因素的特性。正是由于审美生活作为一种愉悦感是流畅的,因而,构成这一流畅感内时间意识的所有质料都带有流畅感的整体特性,也就是说,所有质料都是通过整体认同的统一而得到定义的,而且是被定义为在一个审美生活的行为中的那些作为认同基础而起作用的东西,比如,《红楼梦》之中的反封建的主题与意蕴只是构成阅读《红楼梦》这一阅读行为之中的一个质料或者因子,只是构成这一流畅内时间意识中的一滴水,或者说,《红楼梦》中的这一主题与意蕴是时间化的。对于以人、日用品、环境为对象的审美生活而言,同样如此。

()价值与意义的始终驱动是审美生活时间性的第二种可能性

正如上文所述,如果没有价值与意义寻求的驱动,内时间意识的产生、延续就会是一个消极、被动乃至不能得到合理解释的过程,尽管在生活与人生中的确存在这样消极、被动的活动,但是,审美生活作为人对美好生活的固有的积极追求之一,其作为一种过程的产生乃至延续就必然体现为意义与价值的推动,而且这种推动是贯穿审美生活始终的。

在审美生活之中存在不同的意义与价值的寻求,这体现在不同的生活领域中,而且往往与寻求特定的生活领域之中的对象相联系,即审美主体对于不同对象的需要决定了其寻求行为的差异,其实也就是审美生活被不同生活领域的对象或者对象的构成特性所奠基,并进而形成人类审美生活的各个形色迥异的宏观领域。一个人在他的一生或者在每一天的生活中,就是处于这些生活领域的不断转换或者交织之中,并进而体现为审美生活绵绵不绝的延续过程,当然,也就必然地呈现为绵绵不绝的内时间意识过程。

就审美主体的所需对象来看,可以划分为四大方面,其一是纯粹的艺术品,其二是日用品,其三是自然环境的美,其四是人与人之间的审美生活。其中,纯粹的艺术品指的是文学、音乐、舞蹈、电影、书法、绘画、雕塑、戏剧等在一般意义上称为艺术的门类,它的实用性最弱,超越性或者非功利性最强,符号性最强,这意味艺术作为意义与价值的寻求对象在时间性上的体现是——人只是在特定的时间与空间才需要艺术品,仅限于一时一隅,且常常只与视觉与听觉相关联;日用品的功利性与实用性比较强,日用一词本身就意味着在人的一生中的每一天、每一时段以及在任何空间的活动都与日用品须臾不可分,大到城市设计、环境营造等,小至衣饰、鞋袜、桌椅、碗筷、鼠标等等,离开了它们,人类就无法正常地生存生活,而且日用品除了与视觉听觉有密切的关系之外,还与具体使用这些日用品的身体感官相关联;自然环境的美好是功利性最强的,甚至可以说是绝对的强大,因为一个人作为一个生命体是绝对不能须臾离开由空气、水分、森林等等所构成的空间环境的,如果一个人处在一个空气污浊、水被污染、泥沙弥漫的环境之中,那就直接对一个人的生存造成了严重影响,这意味着人对良好环境的需要在时间性上的体现贯穿人的一生,从来也不可能中断或者有片刻的闪失,在空间环境中的美感自然与身体的感受与需求密不可分。人与人之间的审美生活的功利性仅次于对自然环境的需要,但其交互主体性最强,这在集团性的活动中体现得极为显著。

就整体而言,审美生活价值寻求的差异决定了美学的基本知识形态或者价值形态,因为就以上人对四种对象的需求来看,由于对象自身所蕴含价值、意义及其构成的差异,自然就会造成不同的意义与价值在内时间意识过程中的不同体现,正是以上四种价值与意义的寻求促使一个审美生活的开显,价值与意义起到的是更为根本的引发激发的作用,而且更为关键的是价值与意义的呈现方式是流畅的内时间意识过程。因而,在静态时间上描述审美生活的内时间意识过程的构成,本身就是审美生活作为价值与意义作为动态时间的实现。最为简洁的表述即审美生活的价值与意义本身就是且应该是时间化的,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实现于一个完整的主体始终指向对象的审美生活之中的。

就美学史的发展来看,尤其是就自现象学哲学勃兴之前的西方美学史来看,美学对艺术的价值与意义更为看重,这种美学——其实只是艺术的美学——对我国近现代乃至今天的美学影响较大;其他的三种美学知识形态——日用品的设计美学、环境美学、人自身的美学在现象学之前的西方美学中一直较为弱势,这三种知识形态在其价值的时间性构成形态上共同的特征是与身体的需要有密切关联,尤其是环境美学与人自身的美学更多地与本能冲动相关,因而,这三种美学的知识形态的弱化就体现为由于意义与价值的消沉,进而体现为其作为一种审美生活的内时间意识过程也得不到清晰的构成化的描述。

综上所述,时间性理应成为美学的基本问题,经由时间性才有可能保全审美生活之内两个基本相关项即主体与对象的始终指向的构成关系,才有可能如其本然地彰显审美生活作为一种价值与意义在过程上的存在状态,才有可能内在地显露审美时间性的两种基本可能性,并在这两种基本可能性的基础上实现美学的生产性逻辑。当然,美学在时间性上的路还很遥远。

【参考文献】

[1]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第87页。
[2]
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倪梁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35页。
[3]
海德格尔:《形式显示的现象学》,孙周兴译,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2页。
[4]
钱锺书:《谈艺录》,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412页。
[5]
海德格尔:《时间概念史导论》,欧东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77页。

(原载《社会科学辑刊》20134期。录入编辑: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