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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建平】美学与艺术向日常生活的回归

本文试图对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思想源流做一些客观分析和梳理工作。在欧洲,作为高等艺术的组合的“美的艺术”的概念是18世纪才出现的。1746年,法国人夏尔·巴图神父出版了一部名为《归结为单一原理的美的艺术》一书。在这本书中,作者将音乐、诗、绘画、雕塑和舞蹈这五种艺术确定为“美的艺术”,认为这些艺术与机械的艺术不同,前者是以自身为目的的,而后者是以实用为目的的。巴图的这一区分,后来被达朗伯、孟德斯鸠和狄德罗等人做了种种修改以后运用到《百科全书》的学科框架之中,成为一个被普遍接受的观念。

几乎与此同时,德国人创立了“美学”这个词。1735年,鲍姆加登在他的博士论文《对诗的哲学沉思》一书中指出,事物可分为“可理解的”和“可感知的”,后者是“美学”(“感性学”)所研究的对象。1750年,他以这个词为书名,发表了巨著《美学》第一卷。这个概念的影响是深远的。18世纪初,英国的夏夫茨伯里、哈奇生,意大利的维柯,他们对审美无利害、对内在感官的论述,以及对感性、形象和艺术的论述,开启了这一美学的世纪。后来英国人休谟关于趣味的论述,博克和荷加兹对审美性质的分析,德国人摩西·门德尔松的四种“完善”说,莱辛对不同艺术门类间同异的探讨,都是沿着这一总的趋势向前发展。到了康德和席勒,美学作为一个学科被建立了起来。

艺术与日常生活分离,出现一个独立于日常生活世界之外的艺术的世界,是上述现代发展的结果。艺术与非艺术的区分,本来就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它从宗教性和实用性的活动转化而来,在社会的变迁中,寻找到一个暂时栖居的位置,以此体现社会中人的复杂分工的一种独特的情况。作为一个学科的“美学”也是如此。审美无利害,艺术自律,知、情、意分立,并将“美学”与这里的“情”相对应,这些维系美学的基本概念,造就了“美学”在历史上的辉煌,也预示着这个学科将会出现的危机。

目前,人们对日常生活审美化观点的起源,有着不同的说法。有人说,最早提出这种观点的是迈克·费瑟斯通,有人说是沃尔夫冈·韦尔施,有人说是理查德·舒斯特曼,其实,这种观点很早就有,是一个被主流美学所压制,但却一直存在着的传统。在18世纪“美的艺术”体系和“美学”学科出现,并在康德的影响下转向无利害和艺术自律的同时,反对的声音一直存在着。在19世纪的欧洲,早期社会主义运动的代表人物,如圣西门、傅立叶,都曾经表达过反对将艺术与生活的其他部分分隔开来的做法,强调艺术为建立理想社会服务的观点。此后法国的孔德、让-马里·居约,英国的罗斯金、莫里斯,俄国的列夫·托尔斯泰,美国的爱默生,都代表反对“审美无利害”和“艺术自律”的另一种传统。对当代日常生活审美化思想影响最大的,应该是杜威的美学。杜威要寻找艺术经验与日常生活经验、艺术与非艺术、精英艺术与通俗大众艺术之间的连续性,他从日常生活经验出发,提出了他所谓的“一个经验”,以连接日常生活经验和审美经验。

20世纪中叶,在英美占据着主导地位的是分析美学。分析美学固然反对康德哲学,但它恰恰是从“公认的艺术品”出发,将美学定义为元批评,即批评的批评。分析美学导致了一种美学上的间接性,使美学脱离生活、实践、艺术和大众。到了20世纪90年代,走出“审美无利害”和“艺术自律”,成为一个普遍的要求。

在中国,日常生活审美化,具有不同的理论背景。中国的日常生活审美化是在整个社会的大环境,尤其是市场经济的发展,贫富差别空前拉大的情况下出现的。在这种情况下,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浪潮就很容易被导向一个与西方理论发展完全不同的方向,将主要的注意力指向生活方式的改变,而不是对社会发展的理论批判之上。这时,所谓美感的本质就是快感,要以快感代替美感,美学要关注高档次的生活方式的观点就出现了。这种发展,是日常生活审美化的一个支流。

在《艺术即经验》的最后,杜威说,在分工和阶级分化的社会中,艺术是文明的美容院。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艺术,还是文明,都是不可靠的。艺术要变成文明自身。将人们在一个个孤岛式封闭的世界,在博物馆、沙龙、音乐厅和歌剧院,在高雅艺术中培养起来的审美能力运用到广阔的日常生活世界的活动中,是艺术发展的一个前景。艺术的繁盛是文化性质的最后尺度。也许,更正确的说法是生活的艺术化程度是文明的最高的尺度。封闭的孤岛式艺术必须终结,在此基础上,才有艺术的新生。这种艺术的新生,应该与马克思所说的“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结合在一起。艺术会走出象牙之塔,走出孤岛,走出分区化形成的鸽笼,走向大众。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日常生活审美化才成为历史的必然。

 

(选自《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