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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广荣】道德能力刍议

人类在物质和精神生产领域取得的每一种文明成就,赢得的每一次进步,都离不开其认识和实践的能力,包含认识和改造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能力,认识和改造自身的能力包含道德价值选择和实现的能力。人们在道德选择和价值实现的过程中,“好心没办好事”以至“好心办了坏事”的情况时有发生,结果事与愿违、甚至适得其反,不仅挫伤人做“道德人”的积极性,久之还会影响人对道德价值的向往和追求,直至动摇人对道德价值和道德进步的信念。发生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就是人们选择和实现道德价值的能力不足。我们称这种能力为道德能力。

一、道德能力及其意义

广义地说,道德作为“实践理性”就是一种能力,就是一种反映人对文明和理性生活的认识、向往和追求的能力,是人类直面和战胜邪恶、不断走向进步的“资本”。狭义的道德能力,是相对于道德现象世界内部的其他方面而言的,指的就是如上所说的选择道德行为和实现道德价值的能力。

中国伦理思想史上没有“道德能力”一说。虽然,载有“知”(或“智”)的文本思想颇为丰富,但所表达的意思多不是道德行为选择和价值实现意义上的能力,而是人关于道德知识和行为准则的接受能力和积累水准。孟子在解释智与仁、义的关系时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1] 把“智”看成是知仁知义的过程,以及因知之积累而形成的姿态和意志(“弗去是也”)。西汉初年,经过董仲舒的制作和阐发,“智”被推崇到“五常”(仁、义、礼、智、信)大德之一的位置,表明中国古人对道德知识(“知”或“智”)的极度重视,由此而渐渐形成中国人在道德生活领域内注重“学道德(知识)”、“讲道德(知识)”的传统,使得中国传统哲学富含“道德知识”。西方思想史上的情况大体也是这样。自古希腊智者苏格拉底提出“美德即知识”的著名命题始,西方人就重视在哲学的大视野里思考、研究和阐发道德问题,其哲学传统虽然不如中国传统哲学那样浸透着“道德知识”的意蕴和特色,但也多与阐述道德知识及其价值标准有关,近现代以来更是这样。近现代以来有影响的西方哲学大多是围绕“道德”和“人生”的问题叙述的知识体系,风光一时的现代性和后现代性哲学思潮在这一点上尤其突出。这是近现代西方哲学自上个世纪80年代始纷纷传入并影响中国社会发展和人的精神生活的最重要的原因,因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得当代中国人在道德上面对许多令自己感到困惑的“奇异的循环”。

中西伦理思想史的上述传统给今人至少有两点有益的启示:(一)道德之“知”或“智”是一种认识道德现象世界的能力,重视道德之“知”或“智”的能力是人类的共识。(二)关注道德之“知”或“智”是人类哲学思维的共同特征,关注道德和人生的现实是步入哲学殿堂的入门向导,试图超越“道德知识”去追问和揭示所谓的“纯粹哲学”包括康德、黑格尔的哲学的真谛,是在误导自己,也是在误导哲学。这就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性课题:认识道德现象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道德现象世界,促进社会和人的文明进步;因此,客观地说明道德现实世界及动人地描绘道德未来世界,都不应是人们伦理思维的目的,目的应是揭示将道德之“知”或“智”转化为实际的道德价值的能力。

道德能力是正确选择道德行为和实现道德价值的关键因素。诚然,道德价值的选择与实现离不开人的善良动机,离不开人对善恶标准的认识和体验,既离不开道德认识和道德情感,也离不开人的实际的道德行动,但仅仅如此是否就表明行为选择的正确,结果就能实现道德价值呢?不一定,原因就在于不一定具备正确选择道德价值和推动道德价值实现的能力。任何道德价值实现的“善果”都不是善良动机、善良认识和善良情感的直接产物,而是善良动机、善良认识、善良情感和相应的道德能力有机结合的产物;舍掉相应的道德能力,仅凭善心、善知和热情不一定能结出“善果”,有时甚至还会结出“恶果”,即所谓“好心办坏事”。茅于轼在其《中国人的道德前景》[2] 中给我们讲了个故事,说有一年35日毛泽东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纪念日那天,有一位老师傅在大街上“学雷锋”——帮人修理铝锅。他忙得满头大汗,而他身后仍然站着十几位等他修锅的人,有一个路过的人竟然随手在路边的垃圾堆上捡了只破得不像样的铝锅也站到队伍里等着“雷锋”给他修。“学雷锋”,选择了给人修锅的行为本身是无可厚非的,但老师傅不加分析地“助人为乐”,实际上是给“爱占他人小便宜”的人以可乘之机,“体面”地享用了自己讲道德的成果,助长了那些人的自私心,并没有真正实现自己选择的“学雷锋”的道德价值目标。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恶果”,就是因为老师傅缺乏正确选择自己道德行为的能力——没有分清助人的对象,帮助了不该帮助的人。在社会生活中,这类现象反复地提醒我们,在有些情况下,不会讲道德不如规避讲道德,因为不会讲道德即没有能力讲道德所造成的后果充其量只是一种悖论,即在产生“善果”的同时也带来“恶果”,而“恶果”又时常是大于“善果”的。毛泽东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曾写过一篇文章,将“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比作渡河之舟,过河之桥,强调的是领导方法对于成功的领导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这种方法就是政治伦理——为人民服务意义上的一种能力。不难设想:想过河,也懂得过河的知识和技术,却没有过河的“舟”和“桥”,能够过得了河吗?依此而论,道德能力就是由善良动机、善良认识和善良情感通向“善果”的“舟”和“桥”。

二、道德能力的类型

从以上的简要分析中不难看出,在道德价值选择和实现过程中人的道德能力有两种基本类型,一是道德价值的选择能力,二是道德价值实现的能力。所谓道德价值选择能力,简言之就是主体客观地判断自己面对的道德情境,依据一定的道德知识和价值标准正确选择自己的道德行为的能力。这种能力的重要意义是无需多加分析和证明的,因为没有这种能力就不能正确选择道德价值的目标,道德价值的实现也就无从谈起。这里需要探讨一个问题:道德价值的选择能力是否应当包含选择“道德成本”的能力,就是说“讲”道德要不要讲“道德成本”?回答应当是肯定的。道德广泛渗透性的生成和进步方式决定道德价值的选择和实现离不开特定的“载体”,所谓“载体”就是“道德成本”。否认正确选择道德成本的必要性和意义,人们在选择和实现道德价值目标的问题上除了“空口说白话”地“讲道德”,还能有别的选择吗?传统观念赞美的“君子之交淡如水”,要义是说强调人际相处和交往在“成本”上要“淡”,有“水”即可,并不是主张连“水”也不要。“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的千古佳话,说的是“鹅”的“成本”飞了,不得已,改“送鹅”为“送鹅毛”,虽然这近乎荒唐,但“鹅毛”毕竟是一种可以代表“鹅”和体现“送鹅情意”的“道德成本”,有“鹅毛”比没有“鹅毛”好。如果说在小农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年代里人们在选择和实现道德价值时尚且能够重视选择“道德成本”的话,那么,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由此营造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们在选择和实现自己的道德价值的时候就更应当注意选择“道德成本”,将如何选择“道德成本”看成是一种道德选择的能力。当然,毫无疑问,选择“道德成本”应当注重能够体现“成本”的道德价值,即能够表达一种“情意”,或者能够体现“礼尚往来”的原则;不然的话,“道德成本”就可能成为行贿受贿的“载体”,在根本上失去选择道德价值和道德行为的意义。

道德价值选择能力只能满足正确选择道德价值目标的要求,不能满足正确道德价值实现的要求,对于实现道德价值目标来说它只是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这就要求人们在充分肯定道德价值选择能力的意义的同时,还必须看到道德价值实现能力的重要意义。所谓道德价值实现能力,指的是道德行为主体将其选择的道德价值目标转变为道德价值事实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表现为应对行为过程可变因素的思维能力。仍以“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为例:“鹅”飞了,如果那人不知应对,改“送鹅”为“送鹅毛”,那么只有中止行为过程,放弃选择的目标。生活表明,道德价值实现过程的情况时常是比较复杂的,正确的价值选择只是价值实现的前提,能否最终实现价值目标还要看能否依据价值实现过程的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自己的行动方式乃至价值目标。

应当注意的是,一种道德价值(“善果”)的选择和实现,实际上是上述两种基本类型的道德能力相统一的结果。因此,人们应当充分注意到道德能力的意义,在社会生活中表达自己的善良意志的时候注意把两种相互联系的不同类型的道德能力结合起来。

三、道德能力的本质

中国现行的伦理学通常把人的道德品质结构划分为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四个基本层次,从不涉及道德能力。这是需要重新认识的。人的道德品质结构应当是知、情、意、行、能的统一。要说清这个问题就需要揭示道德能力的本质。

目前的伦理学体系一般包含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的是“道德是什么”,第二部分阐述的是“道德应当是什么”或“应当是怎样的”。不难理解,围绕“道德是什么”建立起来的知识体系属于真理范畴,围绕“道德应当是什么”或“道德应当是怎样的”建立起来的知识体系属于价值范畴。这种通行的逻辑结构本身没有问题,它真实地反映了道德现象世界的客观性状。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当人们把道德当作“实践理性”,用其干预和指导社会和人生的时候,就忘了它的真理性要求,使两个部分脱节了,只在“应当”的价值层面提倡道德,进行道德教育、道德评价和道德建设,不注意反映道德价值选择和实现的真理性内容,或曰不注意没有反映道德文明复杂的内容和价值实现的逻辑走向。道德能力反映的是道德现象世界的真理问题,但不是以客观存在的性状为内容的真理问题,或道德知识的真理问题,而是主观见之于客观——道德价值选择和实现过程中的真理问题。后者所反映的就是道德能力的本质。

由此看来,在整个道德现象世界里有两个领域的道德真理问题,一是反映道德现象世界的客观现实,二是反映道德价值选择和实现过程中的客观要求。一种完整的伦理学体系,不仅要客观描绘道德现象存在的真实性状——“道德是什么”,说明什么样的社会和人生才是文明和进步的——“道德应当是怎样的”,而且还应当揭示怎样的选择和行动才能促使社会和人生走向文明和进步——“应当怎样才能是道德的”。如果没有第三部分的内容,伦理学的知识体系充其量只是关于道德现象世界的素描和设计蓝图,只是关于“道德是什么”和“道德应当是怎样的”报告书,并不能展示道德作为“实践理性”的本质存在。道德的现象世界之所以会成为一代代人孜孜不倦追问和认识的对象,是因为人类将其预设为意义世界,而预设的意义世界是否具有真实的意义,并不取决于预设的意义性,而是取决于预设的真理性。

在道德价值的选择和实现的过程中,如果说认识和把握道德的价值问题属于价值判断或意义判断的范畴,那么认识和把握道德的真理问题就属于事实判断或逻辑判断的范畴。道德能力本质上就是能够认识和把握事实判断或逻辑判断的能力,能够把事实判断或逻辑判断与价值判断或意义判断结合起来的能力。任何一种道德价值的选择和实现过程,其实都是这两种判断相统一的过程。这就说明,不能离开人的道德能力来谈论人的道德选择和价值实现问题,不能离开道德能力的高低来评论人的道德品质的优与劣的问题。价值判断或意义判断反映的是人的德性,事实判断或逻辑判断反映的是人的智慧,人的道德品质结构应当是德性与智慧的统一。如果说德性反映的是人在道德上的高尚与否,那么,“慧性”反映的则是人在道德上的成熟与否,评价道德品质是否优良,既要看其是否高尚,也应看其是否成熟。“学雷锋”的老师傅之所以作了不当的选择,就是因为他没有辨别真假,帮助了不该得到他帮助的人,他的道德品质或许是高尚的,但不能说他的道德品质是优良的。

道德价值选择和实现的过程的情况是复杂多变的,人在德性水准上的差别、差异是普遍客观存在的,任何社会都不能把道德进步仅仅诉诸“人皆可以为尧舜”的德性预设,也不能把道德价值的选择和实现的过程预设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逻辑推理上。社会的道德教育和道德建设的基本目标和任务,应当是促使人们形成高尚与成熟相统一的道德品质,形成既崇尚德性又崇尚智慧的社会道德风尚。在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社会环境里,尤其应当作如是观。

四、道德能力的培养

道德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它的形成和提高依靠后天的教育与培养。如上所说,道德能力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在目前的伦理学知识体系中都没有它的学科地位;作为人的优良道德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人在道德上成熟的主要标志,道德能力虽然在不同的人的身上反映出不同的水平,是一种客观的存在,但是人们大多还没有自觉地认识到它的存在,或者虽然认识到它的存在却不愿接受这一事实。因此,培养道德能力首先需要从检讨和批评中国儒学伦理文化的主流传统做起,进行相关道德理论的创新。中国儒学伦理文化的主流传统,强调“推己及人”,推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3]、“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4]、“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5] 等,义务论的倾向十分明显。在义务论的价值理念的教化和引导下,人们在进行道德选择时注重的是从“良心”和“善良动机”出发,不大关注选择的条件和情境,更不注意选择的后果如何,信奉的是“凭良心做事”。因此,要培养和提升人们的道德能力,就要在检讨和批评传统伦理文化的基础上,将关于道德能力的知识和理论引进伦理学的知识体系。

其次,要将道德能力列入道德教育的内容体系,这种教育应从家庭教育阶段抓起。由于种种原因,中国人的家庭道德教育本来就存在内容不规范、方式不规则的问题,道德教育含量不高,关于道德能力教育的含量就更低。就道德能力的教育与培养而言,这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加以解决的问题,以减少后续的学校教育的“补课”工作量。基础教育阶段的道德能力教育,应把“由心而发”与“量力而行”结合起来,注意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精神相衔接,在培养学生具备基本的“爱心”的过程中教育学生学会“保护自己”。笔者曾参加过某省小学思想品德课系列教材的审定工作,对原书稿中关于一位少年画家宁死不愿为土匪头子画像的内容提出过异议和建议,异议和建议后来都被编者采纳,此为一件幸事。对大学生进行有关道德能力的教育,应列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尤其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内容。教育过程中要突出道德智慧的思辨内容,把“善心”、“善举”与“智举”结合起来,教育大学生既做“道德人”又做“聪明人”,渐渐形成既高尚又成熟的优良的道德品质。

再次,要将道德能力的教育与培养列入社会道德提倡和道德评价的范围,改进和丰富道德评价的标准与机制。由于受到具有义务论倾向的儒学伦理文化主流传统的深刻影响,我们的社会道德评价历来注重的是对象的道德动机的“纯洁性”和道德榜样的“崇高性”,而不重视动机的多样性及其付诸行动之后的实际效果,看不到道德榜样力量的“一般性”,致使道德提倡和道德评价在许多情况下脱离道德现实和人们道德品质的实际水平,最终流于形式,甚至还会出现怀疑道德动机和道德榜样本身价值的不良心态。社会的道德提倡和道德评价,要既宣传道德动机也宣示道德能力,既讲动机的“纯洁性”也讲动机的多样性,既肯定和高扬道德的“崇高性”,也评论道德上的“成熟度”。如此坚持下去,无疑会不断提升中华民族的道德素养,改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孟子·公孙丑上.
[2]茅于轼. 中国人的道德前景[M]. 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1997. 5-6.
[3]论语·卫灵公.
[4]论语·雍也.
[5]论语·颜渊.

(原载《理论与现代化》20075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