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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蒉益民】索姆斯对直接指称理论的最新发展

 

一 专名的意义和指称:历史与挑战

克里普克的《命名与必然性》第一次发表是在1972年,(注:Saul Kripke, Naming and Necessity, in D. Davidson and G.Harman eds, Semantics of Natural Languages, Dordrecht: Reidel, 1972, pp. 253355.2002年,也就是在克里普克发表该文30周年之际,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了索姆斯的新作《超越固定性》。(注:Scott Soames, Beyond Rigidity: The Unfinished Semantic Agenda of Naming and Necessit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索姆斯在书的副标题中暗示他要完成克里普克在《命名与必然性》中尚未完成的语义学的课题。

在和专名有关的语义学方面,克里普克主要提出和论证了下面几个论点:

(T1)传统描述理论关于专名的意义的阐述是错误的,即一个专名的意义是不能被一个或几个常和这个专名连接在一起的摹状词所给出的。

(T2)传统描述理论关于专名的指称的阐述也是错误的,即一个专名的指称是不能通过对一个或几个常和这个专名连接在一起的摹状词的满足来决定的。

(T3)专名是固定指称词,即一个专名在每一个可能世界中固定地指称同一个对象,只要这个对象在这个可能世界中存在。

(T4)一个专名(N)的指称往往是这样被确定的:在刚开始的时候,有一个关于这个专名的命名仪式。在这个仪式上,人们或是指着某个对象说:“这就是N,”或是说:“N是指满足某某摹状词的那个对象。”在这个命名仪式后,这个专名N从一个说话者传给另一个说话者,而后者必须有这样的意向,那就是他必须用N去指称那个上一个说话者用N去指称的对象。(这就是克里普克关于专名指称的著名的因果理论或图示)

我们看到上述(T1)(T2)两个论点是负面的,因为它们是对弗雷格和塞尔(John Searle)等哲学家们所提议的描述理论的有力批判。但是克里普克并未谈及或论证是否一切其他形式的描述理论都是错误的或行不通的。而在克里普克之后的这30年中,有许多同情描述理论的哲学家们提出各种各样改进和拯救描述理论的方法。作为完成《命名与必然性》的未竟事业的一部分,索姆斯在他的新书中对后来几种有影响的描述理论进行了新的进一步的批判。

我们同时可以看到上述(T3)(T4)两个论点是正面的,因为它们是克里普克所倡议的关于专名的语义命题。但是克里普克并没有明确地告诉我们一个专名的意义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也就成了《命名与必然性》所留给我们的主要的未完成的语义学任务。为了完成这个任务,索姆斯在其新书中详细阐述和捍卫了直接指称理论,这个理论明确地告诉我们一个专名的意义就是这个专名的指称本身。

二 索姆斯对几种新的描述理论的批判

描述主义(descriptivism)是泛指那些认为一个专名的意义是可以由某些摹状词以某种特定的方式来给出的理论。索姆斯考虑了三种在克里普克工作之后出现的捍卫描述主义的策略,并对其逐个进行了批斥。

策略1 建立在克里普克因果指称理论上的摹状词:这一策略的主要思想是如果上述克里普克的论点(T4)是关于专名指称的正确的理论,那么他的这一理论可以被一个较长的摹状词来表达,满足这个摹状词的对象将是这个专名的指称,从而这个摹状词也可给出这个专名的意义。索姆斯指出这一策略将会面临下面三个困难:第一,克里普克的因果指称理论只是一个非常粗略的理论框架,许多关于专名指称的具体问题并没有被解决。第二,即使这些因果描述理论家们能把克里普克的指称理论框架发展到尽善尽美,他们仍需解释这样一个认知方面的问题,那就是对一个有能力使用一个专名的普通的说话者而言,他往往对这样的一个复杂的摹状词一无所知。第三,这些因果描述理论家们需要解释这一新的描述理论是怎样回答克里普克的模态论证和认知论证所提出的挑战的。(注:关于克里普克批判传统描述理论的三大论证,即模态论证,认知论证和语义论证,萨蒙在其著作《指称与本质》中有非常清晰的解释:Nathan Salmon, Reference and Essence,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1。)我完全同意索姆斯的上述评论,并觉得这些困难与挑战是任何一种描述理论都必须面对和克服的。

策略2 作为宽域摹状词(wide-scope description)的专名:这一策略是人们在对付克里普克的模态论证时提出的。先来看看模态论证,如果说亚里士多德这个专名的意义就是“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这个摹状词,那么让我们考虑下面两个语句:

(1)亚里士多德是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

(2)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是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

克里普克辩论说,如果上面的传统描述理论是对的,那么(1)(2)这两个语句应该包含同样的语义命题,从而它们要么同时是必然真的,要么同时不是必然真的。而实际上(1)不是必然真的而(2)是必然真的。由这一矛盾我们得知亚里士多德这一专名的意义不是“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这一摹状词。

在反驳克里普克上述的模态论证时,达米特(Michael Dummett)辩论说亚里士多德这个专名的意义是“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这个摹状词,但必须加上一个附加条件,那就是在模态语境中,这个摹状词必须被看成一个宽域摹状词。“宽域摹状词”这一技术概念可以这样来被解释:在我们考虑语句(2)是否必然真时,(2)中代替了专名的那个摹状词如果被看成一个宽域摹状词,那么关于(2)是否必然真的问题就要这样来问:

(2')那个作为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的人是否在每个可能世界中都是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

显然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从而有了达米特的这个附加条件,语句(2)(1)就都不是必然真的了,因此原来模态论证中所谓的矛盾也就消失了。

下面是索姆斯反驳上述关于宽域摹状词的描述理论的主要论证:让我们假设这种理论是正确的,例如,一个专名n的意义就是“the G”这个摹状词,加上上述的关于模态语境中“the G”是宽域摹状词这一条件。接下来考虑下面两个语句:

(3)如果nF,那么有某样东西同时是FG

(4)如果the GF,那么有某样东西同时是FG

根据上述的描述理论,(3)(4)包含同一个语义命题。因此它们应该同为必然真的,或同为不是必然真的。显然(4)是必然真的,那么(3)也必须是必然真的。但是根据专名是宽域摹状词的分析,(3)却不是必然真的,因为根据这一分析,在讨论(3)是否必然真时,我们应该这样来问问题:

(3')是否在每个可能世界中,如果那个作为the G的东西是F,那么在这个可能世界中就有某样东西同时是FG

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可能存在这样的一个可能世界W,在W中那个在现实中作为the G的东西是F但那个东西在W中却不再是G了,而且在W中也没有任何其它东西同时是FG。这样我们就得到一个矛盾,从而上述关于专名是宽域摹状词的描述理论是正确的假设也就被推翻了。

我认为索姆斯上述的反驳论证即使在技术上是完全正确的,它也有不能让我们看清关于专名是宽域摹状词的分析到底错在什么地方的缺陷。其实克里普克自己对上述分析所作的批评就非常的清楚,这里因篇幅所限不能介绍,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参看1980年版的《命名与必然性》的前言。(注:Saul Kripke, Naming and Necessit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0, pp. 1012.

策略3 作为固定摹状词(rigidified description)的专名:这一策略的主要思想是一个专名的意义可以被某些固定摹状词所给出。例如,亚里士多德这个专名就同义于“亚历山大大帝实际上的老师”这个固定摹状词。这一分析可以很好地回应模态论证。考虑两个语句:

(5)亚里士多德是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

(6)亚历山大大帝实际的老师是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

我们知道(5)不是必然真的。但是(6)也不是必然真的,因为亚历山大大帝实际上的(也就是在这个现实世界中的)老师可以在一个可能世界中不再是他的老师。这样对这种分析而言,模态论证赖以生存的矛盾就被避免了。

索姆斯首先指出这一分析虽然处理好了模态论证,但它却不能回应认知论证和语义论证:因为一个普通说话者可能有能力用亚里士多德这个专名,但却不知道他就是亚历山大大帝实际上的老师;更重要的是,亚里士多德可能实际上就不是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那个实际上的老师可能只是一个长得极像亚里士多德的替身。除了这些问题,索姆斯自己又提出了一个从模态和命题态度(propositional attitude)上构造出来的新论证来反对上述的固定摹状词分析。他的论证由下面几步组成:

第一步,首先假设专名亚里士多德的意义可以被这样这个固定摹状词给出:实际上的F

第二步,在一个可能世界中,一个说话者可能会相信亚里士多德是个哲学家,但同时这个说话者不相信(我们这个)现实世界中有任何东西是F。换句话说,这个说话者不相信现实世界中那个惟一的是F的东西同时是哲学家。

第三步,所以下面的情形不是必然的,即一个人相信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当且仅当他相信实际上的F是哲学家。

第四步,如果第一步中关于专名语义的假设是对的,那么下面两个语句应包含同一个语义命题。

(7)某人相信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

(8)某人相信实际上的F是哲学家。

也就是说(7)(8)一定是同为必然真的,但这和第三步形成了一个矛盾。所以说第一步中关于专名是固定摹状词的分析和假设是错误的。

对索姆斯上述论证的分析和评论会比较复杂,因为它涉及在包含命题态度的语境中专名的语义分析,我们可以在其他地方再对这个课题作探讨。以上就是索姆斯对几种克里普克工作后试图捍卫描述主义的尝试的批判,下面让我们来看一看索姆斯的关于专名意义问题的正面阐述。

三 索姆斯对直接指称理论的新辩护

我把索姆斯的新阐述及新辩护整理在下面六个命题或论点中。

论点1 下列两个不同的关于语义的概念必须被区分清楚。根据第一个概念,一个语句在语义意义上所包含的信息或内容是指这个语句在所有它被使用的语境中都表达的常恒不变的那些信息或内容,而这些常恒不变的信息或内容就是这个语句所包含的语义命题。一个语句还可以在不同的语境中被不同的说话者用来表达各种变来变去的不同的信息和内容。而这些变化无常的信息和内容就构成了这个语句在各种单一的语境中所表达的非语义的,实用的命题。根据第二个概念,一个句子或词的意义或语义内容就是那些被说话者从这个句子或词中所得到的信息,这些信息解释为什么说话者懂得这个句子或词并且能够胜任地使用它。

论点2 一个专名的语义内容就是它对所有包含它的语句的语义命题所作的常恒不变的贡献。这一常恒不变的贡献只包含这个专名的指称本身,而不包含任何那些变来变去的具体的摹状词。换句话说,一个专名的意义或语义内容只包含其指称本身,而不包含任何具体的和这个专名相连的摹状词。

论点3 给定一个专名n,假定n的指称是对象o。任何一个说话者要想成为n这个专名的一个胜任的使用者,他必须满足下面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他必须有决定on的指称的正确的指称意向。有两条途径可供他选:他或者从其他说话者那儿得知n这个专名,这时他必须有这样的意向,那就是他用n指称先前说话者用n所指称的那个对象;他或者自己和对象o熟悉并知道n就是指o这东西。第二个条件,这个说话者必须知道“nF”这一语句所表达的就是作为n的指称的那个对象o具有“F”这个性质。

论点4 从以上三点我们得出:直接指称理论是正确的。即一个专名n的语义内容就是作为n的指称的那个对象o本身。并且任何一个含有n的陈述语句“nF”所表达的语义命题就是“o具有性质F”。

论点5 给定一个包含专名的语句,尽管语义学家们有能力从所有这个语句被使用的语境中抽象概括出那些它所表达的常恒不变的信息和内容,从而得知这个语句所包含的语义命题,一个普通的说话者却不一定需要具有这种能分辨出这个语句的语义命题的能力。

论点6 尽管专名的语义内容只是它的指称本身,普通的说话者往往将一些摹状词和这一专名连接在一起。这些摹状词因说话者不同或语境不同而变化不定,所以它们实际上是与语义内容无关的实用信息或内容。

下面是我对索姆斯上述理论的几点解释和质疑。首先我们可以看出索姆斯的主要目的是捍卫关于专名意义的直接指称理论,这一点他在论点4中给出。直接指称理论主要面临下面三个困难:弗雷格之谜,信念之谜(或者更一般地说是命题态度之谜)和空名问题。索姆斯在其新书中没有对空名问题做出他自己的论述,但是他集中力量试图解决前两个困难。论点5和论点6是他分别用来解决弗雷格之谜和信念之谜的,对这两个课题的谈论需要相当长的篇幅,我们只能将其留到以后。对它们感兴趣的读者请参阅萨蒙的著作《弗雷格之谜》。(注:Nathan Salmon, Frege's Puzzle, MIT Press, 1986.

读过萨蒙上述著作的人可以看到实际上索姆斯对弗雷格之谜和信念之谜的解答与萨蒙的解答相当相似。所以索姆斯对直接指称理论的新发展的真正新颖之处在于论点1中的两个关于意义的概念,而论点2和论点3是对这两个概念的进一步推广和解释。仔细研究索姆斯的前三个论点我们可以发现它们蕴含着下面两个关于专名意义的关键论断:

(A1)一个专名的语义内容只是它的指称,因为在这个专名被使用的所有语境中,它所包含和表达的常恒不变的信息只是它的指称,而语义内容只是那些常恒不变的信息。

(A2)一个说话者懂得一个专名n的意义的条件非常简单:他只需有这样的意向,那就是n就是指那个专家们认同的作为n指称的对象o。值得强调的是,这个说话者不需知道任何和n有关的具体的摹状词,只要他有上述的指称意向,他就懂得这个专名的意义。

我觉得这两个论断都是有问题的,下面我将用具体的例子来质疑它们。

关于(A1)这个论断,让我们用围棋国手聂卫平这个专名来作为例子。我们知道聂卫平生于1952年,那么假设在1955年,有一个说话者指着一张当时三岁的聂卫平的照片说:“聂卫平就是这个孩子。”他接着说了不少真实的关于当时聂卫平的各种事情,诸如他的家境,性格,及一些三年间发生在聂卫平身上的重要的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说这个人懂得聂卫平这个专名的意思。但是让我们把时间移到2005,另一个说话者,因为某种不巧的误会,坚信在2005年聂卫平仍然是一个三岁的孩子,因此他指着同一张照片说:“聂卫平现在三岁,就是这孩子。”接着他说了不少关于这个他坚信现在三岁的孩子的事情(和55年那个人说得一样)。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觉得这个2005年的说话者把聂卫平这个专名的意思大大地搞错了,因为他在2005年还满世界找一个三岁的和照片上一样的小孩作为聂卫平这个专名的指称。在这个例子中,前后两个说话者都把专名的指称给指对了,但我们却觉得前者懂得这个专名的意思而后者对这个专名的意思的理解有严重的语义上的缺陷。这个例子似乎暗示我们一个专名的意义并不是只有它的指称,那些表述50年间聂卫平人世沧桑的摹状词集中起来似乎也构成了这个专名的意义的一部分。如果这些直觉是有道理的,那么(A1)这个论断中最基础的观点,即语义内容只与所有语境中常恒不变的信息有关的这一观点就是有问题的。

让我们再来分析(A2)这个论断,仍然用聂卫平这个专名为例。根据(A2)及上述论点3,任何一个说话者只要承认聂卫平这个专名n就是指专家们认同的那个作为n的指称的对象o,并且“nF”就是指“oF这个性质,”那么这个说话者就懂得这个专名的意义。但是我们可以设想这个说话者在满足上述这个极弱的条件的同时,因某些不巧的误会坚信聂卫平这个专名是指某个围棋道场。结果他一方面会说聂卫平就是指那个专家们认同的作为此专名指称的东西(满足索姆斯的条件),同时他坚定不移地说那个东西实际上就是如此这般的一个围棋道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说这个人懂得聂卫平这个专名的意思吗?另一种情形就是这个说话者相信聂卫平是指某个围棋手,但是他却错误地把关于马晓春的所有摹状词都按在聂卫平这个名字上。结果他仍能满足索姆斯的极弱条件,但这次他坚持说聂卫平是长得这样的一个棋手(指着马晓春的照片),他是有如此战绩的棋手和有这样人生经历的人(全是马晓春的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仍觉得这个人把聂卫平这个名字的意思大大地搞错了,至少不能说他完全懂得这个名字的意思。如果这些直觉是有道理的,那么作为索姆斯对直接指称理论的新发展的第二个关键的,基础性的语义概念也是有问题的。

 

(来源:《哲学动态》200511期。编辑录入: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