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莱特福特】乔姆斯基《句法结构》再版序
若谓现代“认知革命”是一场大雪崩,诺姆·乔姆斯基的《句法结构》就是引发这场雪崩的雪球。认知科学之蓝图构建始于17世纪,而今,它视现代语言学为心理学和人体生理学的一部分。基于各自的初始环境,幼童操持不同的语言系统步入成年——在东京长大的孩子会讲日语,在坡尔佩罗村长大的孩子则使用康瓦尔英语。语言学家们致力于描述日本人或康瓦尔人共有的神经系统,即他们的“语言器官”。这些系统表征于人的心智/大脑之内,得之于从外界获取的某类经验,并以一定方式用之于话语的理解或生成以实现各种各样的目的:如交流、游戏、爱抚、团队认同等。语言学家还致力于阐明促成儿童语言器官成熟的基因信息,不管他是康瓦尔的、日本的、荷兰的、凯南德的儿童,还是纳瓦霍的儿童,基因分析对于物种研究而言再寻常不过。
50年来,雪球循着自然主义的路径疾驰,日渐厚重,日渐迅猛。繁多的语言种类,幼童体现出的语言发展模式,其孩提经验不足以决定成熟的语言系统之方式,已经提供了丰富的发现,也提出了大量需要理论与之相符的实证要求。随着我们逐步对可能参与了语言生成及理解的人脑机制的了解,更多的实证需求之门开启了。这种对个体语言能力生成的研究已经影响到对人类认知的其他方面的探索,而即便在认知领域内,对理论的经验实证之需求也不尽相同,更难梳理先天和后天之区别。哲学家,心理学家,神经科学家甚至免疫学家(参见Jerne1967及1985年的诺贝尔奖演说辞)业已致力于这一研究。这就是我所谓的雪崩,而且它已波及认知领域山坡的许多段面;安德森和莱特福特最近对部分在研项目进行了概述,乔姆斯基也发表了他最新的观点。
我们不妨在此回望一眼那颗雪球。雪球初现时往往微不足道,也少有人会撰写仅仅只有118页的小书。然而,令人惊奇的是这本小书并未涉及丝毫关于认知的表述,也未涉及任何有关早期的语言经验刺激儿童而生的一种作为心理系统的语法。乔姆斯基在书中提出了一些论点和思路,自然激发了人们对语法表述现状的强烈反思,但从最早的文本看来,他这样做并非出于对认知表征的特殊兴趣。
探讨早期情形的最佳方式是介绍一下1975年出版的论文(《语言学理论的逻辑结构》,以下缩写为LSLT)。1973年,乔姆斯基写到,如果没有罗伯特·李斯教授的一篇与本书的出版几乎同步发表在《语言》杂志上的评论文章,恐怕没有人会关注《句法结构》了。但是这篇评论对于心理表征只是稍有触及。而且,乔姆斯基的估计未免太谦虚,事实上该书受到了广泛好评,也立刻产生了巨大影响,尤其是通过乔氏出席1958年第三次德克萨斯语言年会的讲话(1962年以乔氏名义发表),虽然并非一切进展顺利:麻省理工学院的技术出版社拒绝出版该论文,一篇文章也被WORD杂志拒之门外。
《句法结构》一书由给麻省理工学院本科生授课的讲义集结而成,由Van Schooneveld和Mouton共同出资出版,“只是LSLT一书内容的粗略而随意的勾勒而已”(乔氏,1975年3月)。因此,这一时期三个主要文本就是:LSLT、《句法结构》及李斯的评论。同时,我们不妨看一眼采用新范例的分析成果,如克里马(Klima,1964),李斯(Lees,1960)以及李斯与克里马的合著(1967)。此外还须切记,乔氏当时正在撰写对斯金纳的大作《言语行为》的评述(乔氏,1959),该评论于1957年发表,勾画了一条研究心理行为的途径,与正统的主流学派完全不同。
本书是“旨在建立一种形式化的普遍性的语言结构理论的一个尝试……,通过将一种确切但并不充分的公式付之于一个不为人接受的结论,我们常常可以揭示出其不充分性的根源所在,从而获得对语言材料更深的理解”(第5页),这一点可谓乔氏毕生学术追求方略的先声,他总是乐于采用精准的细节去构建自己的主张,以便弄清缺点所在,继而重构,有时则是大刀阔斧,推动山坡上的大量积雪;只要想一想乔氏和拉斯尼克的过滤器理论(1977),乔氏附录的索引惯例(1980)以及乔氏《最简方案》的特色(1995,第四章),无不超越可能的雅致与作为生物一员的可行性去寻求精确性,从而带来了语言学理论的根本变革。这项新的研究工作的近期目标即是构建精准、明晰、“精确/生成”的表述,而不受直觉概念的困扰。
分析一门语言L的基本目的就是把该语言合语法的句子和不合该语言语法的句子区分开来。因此,L语言的语法就是一种生成所有该语言符合语法的句子的装置,而且,该装置不生成任何不合该语言语法的句子。(第13页)
李斯等人深为被他们视为真正的科学方法所吸引,而此时正值科学的性质问题备受关注的年代。李斯视该书为:
作为一个语言学家,在理论建构的传统内其首要的严谨探索之一,就该类似于化学、生物学领域的专家理解他们的理论一样,去建构一个全面的语言理论。它并不是仅仅把材料重新编排成一种新的图书目录,也不是又一部关于人和语言之本质的思辨哲学,而是以一种自明的公理体系对我们的语言直觉做出严格而精确的阐述,从中推出的定理、可与新的语言材料和其他语言直觉相比照的精确结论,皆平实地建立在不言自明的关于语言内部结构的理论之上。(李斯,1957,p. 377-378)
乔氏当年撰写《句法结构》,其目的在于建构
一种可以视为某种装置的语法——该装置可生成该语言符合语法的语句。更一般地讲,语言学家应当关注决定一部语法成功的底层最根本的属性问题。研究的最终结果应该是一套关于语言结构的理论,在此理论中,应用于具体语法的描述装置应该以抽象的方式进行呈现与研究,而非专指特定的语言。该理论的一项功能就是为每一种语言挑选语法时(在涵盖该语言全部语料的前提下)提供一种通用的方法。(第11页)
依此程式选择语法是供分析者进行理论比对,而非供孩子们学习之用。第六章关于语言学理论的目的,关于发现、决定和评估过程之区别的著名讨论,就经常被引用于对幼童在习得其语法时应如何作为的探讨。文中探讨了分析者的目标,并挑战结构主义寻求语法发现方法的目标——在此,分析者循着一本既定手册的“机械程序去发现语法”,最终达到对某种语法的正确描述。乔姆斯基认为寄希望于这样的方法系统无异于一种奢望,最现实的目标是找到一条对生成某类语料的一些假设进行比较的方法。儿童的言谈无不致使实证主义者以为可以发现通向科学真理的预设路径的理念受挫。(参阅波普尔,1959)“人们也许可以通过直觉/语感、猜测、从不同层面的方法中得到的各种启示、凭借以往经验等等,来获取一种语法……。我们的最终目的则是提供一种客观、非直觉的评估语法的方法。”(第56页)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们决无理由指望这样的一种发现方法,即成功的语音学分析会带来成功的音位学分析,进而带来好的形态学分析,结果导致好的句法分析。
一旦我们彻底放弃寻找实用的发现语法之程序的企图,就不会出现曾经引发有关方法论激烈争议的问题。想一想层面的互相依赖问题。(第56页)
如果以分类程序划分单位,则较高层次的单位应建立在较低层次单位的基础之上。而如果把目标限于获得一种评估程序,就可以得到独立的描述层次,而无须循环定义。事实上,乔氏认为句法的较高层次的分析可能影响到较低层次如词法的分析,因此,即便在音素或词素分析层次还有尚未解决的问题,句法层次的研究仍可继续进行,甚或有益于音位学的分析。
这就是乔氏主要的方法论创新,他主张真正的科学方法应建立在形式化的、表述精确明晰的、严谨的基石之上,并且从寻找发现程序转向探求用于理论评鉴的评估程序。
任何科学的理论都是基于有限的观察,将观察到的现象相互关联并以假设性的概念(如物理学上的“质量”,“电子”)去建构普遍定律以预测新的现象。同样,英语语法也是基于有限的言语材料(即观察),而且,它应包含一定的语法规则(定律),用英语特定的音素、短语等(假设的概念)表述出来。(第49页)
乔氏的技术创新则是激活了分析与表征的各个层面,这些层面通过一种形式化的“转换规则”装置彼此严谨相联。这其中涉及各种各样对语法本质的理解,如语法的基本因子是独立定义的,而非由更基本的语义的、功能的或抽象的概念构成(第2章),如语法不能通过有限状态的马尔科夫程序公式化(第3章),以及认为将规则图式局限于短语结构语法只会导致笨拙,而将分析的各个层面通过操作,即所谓的转换,相互关联则会促成对语言的深刻洞见及由此获得的条理精细(第4、5、7章)。
第五章提出了促使语法的表达力超越毫无吸引力的短语结构语法的三个论点,一个与删减连接词相关,另一个牵涉到主动-被动关系。而其代表性分析——《句法结构》中令作者激动(LSLT,第30-31页)、让读者难忘的那一部分——则是对英语助动词的全新处理(第5章第3节)。乔姆斯基提出了一个简单易行的助动词转换,后来被称为“词缀跳跃”。由此,像-ing,-en或抽象的时态标记可以移至相邻动词右边的位置。这一独创性的转化使一个抽象的表征层面在另一层面得以呈现(并非句型转化),彻底避开了复杂的短语结构规则,而产生一种对迂说词do的分布的精致阐释,而迂说词do现在被赋予“搁浅”词缀的特征,无任何相邻动词可跨越。(第62页)他说,“当我们加入一个转换层面时,语法就从根本上简化了,因为现在只须为核心句提供短语结构”(第47页)。
第七章(标题为“英语中的一些转换”)将转换分析扩展到否定句、疑问句及其他句型,使得单纯对短语结构语法的简化更推进一步。转换自身为一些成份提供了证明(第83页),如果转换实现了真正的普遍性,大量操作中同样的单位则反复出现。助词在最近50年广泛的讨论中保住了其最根本的方面。在最新的表述中,语法变异的中心参数在于动词如何与其时态标记词相连接,或运用句法操作将动词提升到包含时态标记词的较高一级功能性范畴(如法语,参阅Emonds,1978),或运用现在被视为形态操作的方法将时态标记词降低至相邻动词(如现代英语,参阅莱特福特,1993;贝克,2002),乔氏(1957)《助动词的转换-拉斯尼克》(Lasnik,2000)对这一区别及其与《句法结构》中的主张之关系做了详细探讨。
乔氏总是以尽可能的精确表述为念,他指出,应用转换规则加以分析务必考虑前后次序(第44页),选择性规则和强制性规则必须加以区分(第45页)。这样的操作能收到准确性的效果,但同时也带来了问题,假如有人认为儿童只是通过接触基本的材料而习得语法。如果两条规则必须加以排序,或者如果其中一条需要划为强制性规则,那么,那些视语法为认知成熟之体现的人就会置疑语法如何在儿童的大脑里触发。如果两条规则的应用次序出错或如果强制性规则当作选择性规则使用,语法就会生成一些莫须有的句子或结构。这些莫须有的句子成为语言学家说明规则的排序或强制性特征的证据,可该证据并不适用于儿童。如果这些句子并不实有,就不能用作初始材料,就不是儿童经验的一部分,而我们得到的语法既无法触发生成,也无法习得。然而在1957年这还不是一个问题,那时准确性是傲视一切的追求目标,习得性的问题还没有明确提出来。
《句法结构》的最后一章探讨句法学与语义学,二者之间的关系一直受到极大的误解。乔氏认为语法是自治的,就其基本因子并非由语义界定而言,语法独立于语义(第17页)。然而“这不应该使我们无视在形式化的语法分析中发现的结构及要素与特定的语义功能之间显著的一致性(第101页)。因此句法分析的单位,句法的成份与语义分析的单位几乎完全相同:如歧义句I saw the man with a telescope就被分析为两种句法结构,一种结构中a man with a telescope属构成成份,在另一结构中则不是。本章设定了一个语义应用理论,即语法植根于更为宽泛的符号学理论,符号学理论则运用语法去判定语辞的意义及指称。句法特征与语义特征之间有着显著的一致性,研究“作为工具的语言结构或许有助于推进语言实际运用研究的深入”(103页);认为句法的基本因子不是由语义界定的观点并不否认形式与意义之间的关联性(相关讨论参阅LSLT,p. 18-23;李斯,1957,p. 393-395)。
当然,《句法结构》也在某些方面反映了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文化学术氛围,乔姆斯基提出的操作性定义由一种行为主义心理学家可以理解的结构严谨的句子构成:这些句子在任何语义学意义上都不必是“有意义的”或具有统计学上的频率;它们能用正常的语调朗读,容易想起,且学的快。乔氏从自己的老师哈里斯(Z. Harris)接过核心句的概念,并将此概念重新定义为未经任何选择性规则且只经过强制性规则转换的句子(第45页)。LSLT(第41-45页)中载有有关乔氏早年的研究与哈里斯的转换规则之间的关系讨论。确实,人们或许会认为《句法结构》不过是对兀自进行中的认知领域探索实践的思考:确实有理由相信结构主义者对认知问题给予了关注,并希望对心理学上可行的部分内容进行分析,但这一关注并不清楚明确。
方法论上的创新经受了时间的检验,许多技术上的主张也是如此。乔氏(1995)重新确认了个别转换和一般转换的区分,前者影响单个的结构,而后者嵌入其它结构内的从句中。这一区分在《句法结构》问世后一度弃用,在乔姆斯基1965年的著述中代之以循环应用规则——起初影响到嵌入最深的部分,然后逐步影响嵌入渐浅的领域。
生成语法的研究发展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开启于《句法结构》的问世,继而是《句法理论的若干问题》(1965),以不同的表征层面(句法结构)和词库(乔氏1965年的主要技术创新),充分阐述了语法的表述力。第二阶段始于20世纪60年代,在《管辖与约束》中达到巅峰,致力于限制语句推导的表述力,以便操作普遍化,依循“移动某物”的路线,而语法理论的普遍原理(20世纪60年代提出“普遍语法”)则对这些操作进行制约使其运用得当。第三阶段按照乔氏《最简方案》(1995)的思想,着力在奥卡姆剃刀剪过的方法论之外建构实质的经济性原则。技术上的发展可谓硕果累累(非一篇简短的序言所能囊括),而对于语言的各种属性,对于儿童语言发展的阶段,对于语法参数许可的种种变异,我们已经获得了大量的相关认识(贝克2001年极具创见地依照确定全部化学物质的元素周期表对参数方法进行了类比)。
这些进展的取得伴随着语言学家开始认真地采用认知的视角,将语法视为儿童接触初始语料而产生的心理系统,受一种由基因确定的语法理论规范的制约——该理论只准允特定的结构和选择。这些进展的取得还得益于语言学家们开始认真地采用了数学模型。这一点明显的例证就是因引入著名的约束理论(Chomsky, 1981)而采用的一条特别原则。像不合语法的句子They expected that each other would leave就归属新约束理论的原则A,对非实有的句子They were expected would leave则不作任何说明,突出被移置的they;而先前则归因于同样的标记惯例,将含有相互代名词each other的句子排除在外。接下来的反响是一大把雪堵住了缺口,准确地修正了被称为RES-NIC——早期主格孤岛限制原则的残余,从而对错误移动的they作了合理的解释。这一不规则的雪球也相应地引发了自身的雪崩——空语类原则,即对语言成份移置的条件限制。这一原则带来了整个20世纪80年代对诸多语言的许多新发现(参阅李兹,1990)。虽然尚不清楚能否从普遍系统之中推导出单个的思想,也不知空语类原则的非凡创造性能否因此而获奖,但(如果能够)空语类原则肯定是获奖的候选者之一。无论如何,作为一种预测机制,空语类原则展现了这些模型强大的创新性。
《句法结构》的不同寻常之处在于其观点可以极其容易地转换为关于人类认知的观点,就像乔氏在对斯金纳的批判以及随后《乔姆斯基》(1965)第一章所阐明的那样。在此,他以更彻底的方式对这一领域做了重新界定,并使之与人类心理学的研究联系起来。从那时起,习得性的问题成为了语言学理论的核心问题。这本小书虽然没有探讨丝毫有关认知的问题,却当之无愧地被视为引发这场认知雪崩的那颗雪球,两者之间容易的转换正是其原因。例如,关于语言学理论目标的探讨就直接点对点地转换成儿童语言习得理论的标准:该理论提出了一套评估机制,儿童正是依此机制去衡量备选语法成功的几率,以达到理解体现在初始语言经验中的有限材料之目的,最终达成最成功的语法。
在给LSLT写序之前,乔姆斯基就已经开始把语法看作说话者-听话者所拥有的知识的表征,即视作心理学的某些看法(LSLT,5)。而且,在《句法结构》的方法论观点和 LSLT与关于人类认知的心理学观点之间还存在着惊人的相似性。
语言学家对一种语言的语法的建构在某些方面与儿童习得语言类似。语言学家占有收集到的全部材料;儿童则拥有未加分析的语言运用的材料。(LSLT,11)
语言学习者(类似地,语言学家)以一种系统性组合的方式去理解语言习得问题(语法建构)——该方式预先决定了人类语言的普遍特性,也预先决定了用于解释语言现象的语法的普遍特性。(LSLT,12)
因此,对于语言学的根本问题,我们有两种说法,正如拙文所论:按照方法论的说法,根本问题是语法的合理性问题;而按心理学的说法,根本问题是语言习得性问题……从方法论角度讲,选中的语法是语言学家的语法,通过理论说明其合理性;从心理学角度讲,则是说话者-听话者的语法,通过评估程序从许多理论认可的并与初始语料相符的潜在语法中挑选出来。(LSLT,36)
这种构建语言学理论的方法论问题的“心理学类比”在LSLT中没有讨论,但乔姆斯基写道,这是他个人独自思考的直接动因:“在我看来,那个时候提出这一问题显得过于大胆”(LSLT,35)。于是,“现实主义的”姿态是理所当然摆好了,但并未加以探讨,因为担心过于莽撞。可见,将普遍性的理论看作一种心理学理论,试图说明人类先天的语言机能之做法何其便捷。
大量的内在证据表明乔姆斯基当时正与埃里克·莱尼伯格进行交流,此人正致力于从生物学角度对语言作最早且最深入的研究(Lenneberg, 1967)。然而在我们的主要文献中,唯一从认知/生物视角对语言作过明确探讨的是李斯评论的最后一节——李斯在此以一种神话般的乐观主义提出了这些问题。
从长远看或许最令人困惑却千真万确的是,人们将发现乔姆斯基理论最让人感兴趣的是其与人类心理学领域的紧密一致。由于对此领域完全一窍不通,我只提及一点可能的想法,但却是我发现的极其有趣的想法。如果我们讨论的这一语法理论无须根本的改动即能得以证实,那么我们归之于人类所有并用以解释人的言语行为的这一机制,就具有复杂科学理论的全部特征。(李斯,1957,p. 406)……如果我们要对这一无庸质疑的事实(即儿童在5到6岁时就自行重建了他自己语言的理论)给予充分的解释,我们对人类的学习行为将获得超凡精确的理解。(李斯,1957,p. 408)
超凡的精确度的确实现了。随后出版的大多数关于语言学习的研究著作都效法《句法结构》,探索用于评估针对一类言语材料的语法理论。《乔姆斯基》(1965)如此,《乔姆斯基与哈利》(1968)以及更多的当代著作也是如此。罗宾·克拉克的适切度公式准确度量了针对一组句子的语法适切度。
1. 适切度公式(Clark,1992)
这个公式表达的主要意思是,一定的语法为一定的语句提供理解的手段,而不为其他的语句提供理解的手段;也就是说,一定的语法生成一定的句子而非其他句子。适切度公式对分析语句的非成功语法进行了量化处理,v为违反语法数。求和符号∑表示所有备选语法的所有违反数,如5个语法的出错总数为50。然后,减去任何一部单个语法的出错数,除以所有的出错数(乘以n-1)。算出的结果能对各个备选语法进行评估。例如,一个备选语法有10次出错数,其分值为50-10,除以某个数;另一个备选语法有20次出错数,分值为50-20,除以相同的数,其分值更低。(公式还涉及其它的两个因数,扩展集的损失常数s和计数器的节点数e,它们都受记数条件的影响,但影响不大,我在此有所忽略)我对克拉克的适切度公式进行了概述,因为这是我所了解的最复杂最精确的评估措施。这个公式和其它类似的评估措施所要做的,正如1957年的著作所概述的那样,就是针对一组语言材料进行语法评价。
尽管多数关于语言习得性的研究追随了《句法结构》为语言学理论制定的目标,未来的研究或许会采用不同的方法,并提供一种发现程序:儿童可找寻语法结构的某类成份,或谓提示成份。这些提示受到普遍语法层面的某种规定,普遍语法类似于儿童可以进行挑选的菜单。有些提示成份表示变异的参数(即在某些语法中有,别的语法中没有),而所有的提示都能在心理表征中找到——这些心理表征源于儿童接触到的短语和句子中的语法分析。(Dresher, 1999; Fodor, 1998; Lightfoot, 1999)某些这样的短语和句子将“表达出”这样的提示,要求对受暗示的结构进行一定的理解。按照这一观点,儿童是通过不断积累提示结构而获得了一套成熟的语法,并且儿童(以及语言学家)具备了一种发现程序。
将近50年前,乔姆斯基倡议对语法理论表征的各种层面进行明晰严密的表述,并呼吁探求用于比对语法的准确评估标准。经过近50年的添砖加瓦,我们根据一些后起的研究成果重拾这些以及相关的问题。这些研究发展了语法理论,详细说明了普遍语法的细节,而普遍语法现在被视为定义语言机能的存在。正在进行的对人类认知这一领域的研究已是硕果累累;我们亲眼见证了李斯预言的“超凡精确性”成为现实。我们获得了关于许多种语言的丰富了解,我们还积累了广博的语言知识。生成语法学家吸纳了生物学、认知科学的研究方法,将研究的焦点指向归纳法理论失败的地方,因为这一失败揭示了人类语言基因型UG所传达的信息,也就是语言习得中的刺激贫乏问题(刺激贫乏论参阅《语言评论》19. 1,2002)。雪崩还带来了各种各样关于幼童语言习得的新的研究,新的实验技术,各种领域对语言使用的新的探索,新的计算机模式,新的研究语言历史的方法,所有这些都由语言器官这一核心概念所促成。雪崩还催生了大量古老的哲学问题,如关于意义和指称的概念,而在这一领域,乔姆斯基已经一马当先(Chomsky,2000)。这个能量超凡的雪球给语言的认知分析注入了新的活力,并将使其延续得更为久远,因为视野拓宽了,许许多多的课题还有待研究者持续不断的努力。
(David W. Lightfoot, " Introduction to Syntactic Structures" 载于Noam Chomsky, Syntactic Structures, Second Edition; Mouton, Berlin 2002)
(原载《世界哲学》2007年5期。译者:代天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