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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兆明vs王小锡】“道德资本”何以可能

 

近年来有人主张道德为资本,并提出了“道德资本”概念。“道德资本”概念提出者的本意也许是反对经济活动中的巧取豪夺、欺诈诓骗,主张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以合道德的方式、手段追求企业利润。这种本意当然不失合理。如果这只是经济活动第一线实务工作者所提出的一个朴素口号,亦可理解。然而,作为一个理论命题,“道德资本”概念本身却有诸多理论讹误。这些讹误是道德理论基本常识层面的,应当澄清。

其一,“道德资本”中的“道德”、“资本”概念应如何理解或规定?就“道德”概念而言,如果能够承认在当代多元社会中的道德价值具有多元性或多样性,那么,首先面临的问题是:是否任何一种“道德”(或道德价值)都能为严格意义上的市场经济活动带来经济价值,成为经济活动中的“资本”?结论显然是否定性的。禁欲主义、回归自然简单生活的自然主义等道德价值即是明证。总体上说,“道德资本”中的“道德”,甚至也不是通常人们理解“道德”概念时所首先联想到的利他、自我牺牲意义上的。因为如果真的是利他、自我牺牲意义上的,则就如茅于轼在《中国人的道德前景》中曾合理揭示的那样,市场经济活动本身无法进行。此处的“道德”,在总体上只能被理解为经济活动中的诚信守法、生产营销管理活动中的人本取向、公关中的公益活动,等等,且服从并服务于经济活动中对于利润最大化的价值目的。借用康德的说法,此“道德”至多只是“合乎律令”的德行,而非“本乎律令”的德性。

同样,此处的“资本”概念也不可泛论。它既不是严格经济学意义上的,也不是严格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此处的“资本”概念,只能在能够带来利益的一般手段、工具意义上而言。之所以说此“资本”概念不是严格经济学意义上的,是因为严格经济学意义上的资本是可以度量、簿记的。至于此处“资本”概念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资本”概念,更是有天壤之别。马克思透过“资本”范畴看到的是社会利益矛盾与冲突。在马克思那里,资本的本质不是物,而是生产关系,资本的每一个毛孔都是肮脏的。军火商喜欢社会动荡、遍布战争硝烟,制药商乐见流行病,棺材铺老板希望多死人。资本的这种逐利本性恐怕是无人能够否定的。在马克思的意义上,“道德”与“资本”的联姻不可想象。马克思的立场至少告诫我们:不要轻率妄言“道德资本”。

其二,如果居于工具理性的立场理解问题,那么,任何事物都可以作为工具、手段对待,都可以作为实现某种目的的资本或手段。自然资源、知识能力、金钱权力、年龄肤色、美貌姿色等概莫能外。按此工具理性理解逻辑,道德也不例外,自然可以作为“资本”存在。然而,问题的关键恰恰就在于:道德在根本上是否可以在工具理性的意义上被把握?在根本上,道德究竟是人类的终极价值关切,还只是手段性存在?这点不能含糊。事实上,此问题在东西方思想史上已是一种常识。①自古以来,东西方思想史上,从来就没有绝对否定道德的工具性价值,焦点只在于道德的终极性价值。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均以自己的方式提出了目的性善与工具性善的问题,提出了自身仅仅作为目的性存在的善的问题,并给出了明确回答。后世的争论,大抵是在此基础上的展开。康德当年宣扬“人是目的”,所批判与否定的正是“人是手段”的价值立场。康德坚持“人是目的”的启蒙立场,这并不妨碍他认为人的自由须通过人自身的创造活动实现,并不妨碍他承认在具体实践中人的手段性存在特质。不过,在康德那里,人的这种手段性存在特质以人是世界的绝对价值目的为根基,是作为终极目的性存在的人的自我规定。这里存在着的,首先是存在本体论、终极价值,是终极价值目的性的规定性。因而,“人是目的”与“人是手段”,以及其中的“目的”与“手段”,不是同一逻辑层次或价值层次的关系。这就不难理解,尽管康德并不否认在具体现实中人的手段性特质,但是,他的三条道德律令中只有“人是目的”,而没有所谓“人是手段”。

讲“道德”不能不讲动机。尽管我们可以对康德的善良动机、为义务而义务思想提出许多批评,但是,我们却无法否认康德强调道德动机、强调崇高责任精神与义务担当本身的合理性。道德的崇高在于道德行为者的动机与精神,道德动机是道德善恶评价中的决定性因素。将道德仅仅视为手段性存在,无疑是否定了善良动机的必要性。没有善良动机的道德,这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在日常生活道德评价层面,均无法想象。

在理解“道德”时,首先必须把握其终极价值关切、终极目的性、人性、人的本质这一类超越性根本内容,否则就会失却其灵魂与精髓。在一个原本已是物欲横流、没有人道只有物道的社会,在毒奶粉、地沟油等冲决一切底线、登堂入室的社会,在一个奸商恶棍玩道德于股掌之中、常常以慈善家面貌为虎皮施展各种卑鄙无耻手段获得不义巨财的社会,在一个事实上唯利是举、效率至上的社会,一切绝对、终极、超越性东西都已在贪婪下化为乌有,人已沦为物的工具,此时,再鼓吹将道德变为资本与手段,只会使社会愈益沉沦于迷惘与疯狂之中。没有了绝对,没有了终极性价值,没有了对道德价值的敬畏,世俗中还会剩下什么?人类社会之所以出现道德现象,人们之所以渴望道德,根本缘由之一就在于希冀摆脱物的无所不在的宰制性,追求超越,回归人性,过灵魂有所寄守的人的生活。如果人们立足于道德工具主义的工具理性立场而不是绝对价值目的性的价值理性立场,来把握与理解“道德”,不仅背离了“道德”的原本本体性、超越性规定,而且会使社会已经溃塌的道德根基进一步崩溃。

其三,“道德资本”是对客观现象的描述,还是一种规范性价值要求?如果是对某些客观现象或事实的一种描述,则这种描述是或然的,不具有必然性。因为,至少迄今为止的人类历史反复告诫人们,有德的人们有时往往很不幸。因而,这种或然性描述意义上的“道德资本”不能作为一种普遍命题成立,不具有规范性。如果“道德资本”是规范性价值要求,则如前述,这种规范性价值要求是工具性的,它将“道德”视为一种纯粹手段,因而,它亦是或然性的,不具有客观必然性,不能成为普遍命题,此“道德”不能成为普遍价值精神。这种工具性的规范价值,所指向的是“利”,以“利”度之,有利取之,无利弃之;在“利”之下,甚至“道德”本身也有可能被弃若敝屣。

从作为“资本”的“道德”出发,不能得出视“道德”为资本的行为者的行为必定是善的结论。换言之,在这种工具性的规范价值立场上,如果道德的(或正当合法的)经济活动不能带来经济利益,则会取不道德(甚至不正当)的活动方式。在此意义上,“道德资本”命题如果要能够成立,就必须进一步加以限制,设定前提:制度安排的正义性。即,在这种制度安排中,人们只能通过正当合法的方式从事经济活动,并得到本应得的那份利益。不过,如果这样,则此命题就将原本是主体自身的内在善良价值精神问题,转换为外在的客观社会结构、宏观制度背景正义问题。这样,此命题如果有意义,也就应当是在制度伦理的角度,作为制度安排中的一种实存价值引导,即如康德所说的“配享”幸福的问题。但是,如果这样,就不仅仅弱化了企业家们的道德责任要求——如罗尔斯在正义优先于美德思想中所揭示的那样,更为重要的是,“道德资本”命题关注的核心应当是:经济活动中作为背景性存在的客观制度正义,以及在正义制度中的合法经济活动问题。

其四,从社会治理角度看,“道德资本”命题也许有某种存在的理由。事实上,西方制度经济学将道德因素明确引入经济活动,也正是在经济管理(或经济活动的治理)意义上。它强调在社会治理过程中重视道德因素,有意识地通过利益诱导的方式进行价值引导,通过一系列具体制度体制、运行机制的安排,使社会成员只有通过德行(道德的、正当的方式)才能获得自身的正当利益,进而培育起健康的社会风尚与社会精神,并在此基础之上提高社会活动效率。②康德曾表达过一个思想:道德不是关于如何获得幸福的学问,而是关于如何配享幸福的学问。康德这一思想留给我们的启示是:正义的制度安排,使人们通过道德的方式能够获得幸福。而这也正是托克维尔“德行有用”思想所包含的真实内容。不过,这种社会治理意义上所重视的“道德”,是制度自身的道德价值内容,是制度安排中所渗透的道德价值精神。这种制度的价值精神不是以“道德”的样式呈现,而是以“正义”的方式存在。在此意义上,社会治理中的这种对道德因素的重视,更多的是制度正义,以及制度正义中的善,而不是所谓“道德资本”。

更为重要的是,在当今中国,经过30多年事实上效率至上的价值实践,出现了一切在物质财富面前均已手段化、工具化,终极价值失落,全社会处于灵魂无所安顿的空前迷惘困顿境况。③我们这个民族现在所亟需的,是迅速摆脱工具化、手段化价值精神在全社会的绝对支配性地位,在全社会确立起具有超越性、终极关切的价值精神的支配性地位。只有这样,我们这个民族才有希望。社会、经济发展的终极价值目的究竟是什么?是为了人民生活幸福,还是为了GDP与物质财富增长?对人民的权利、尊严、幸福生活,是否应当有起码的敬畏心?对公平正义、仁爱价值精神,是否应当有基本的敬畏精神?这些是我们在思考当今中国社会问题时无法回避的前提性问题。当前我们所面临的严峻社会、经济等问题,要求我们必须深刻反省既有实践,反思社会发展的终极价值目的性问题。我们这个社会不能没有道德,且这种道德只能是人本的,不能是物本的。

理论研究不能停留于现象,不能满足于附会,而应当是彻底、清晰、有时代精神担当的。从理论上澄清“道德资本”概念,明晰道德不能作为资本,这丝毫也不意味着否定道德在全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丝毫也不意味着否定优美道德价值精神、清明社会风尚对于社会物质生活的引领与促进作用。事实上,历史已经证明:文明的社会风尚、自律的道德价值精神,本身就可以给社会带来难以想象的效率。这种理论澄清,只不过是反对道德工具主义的庸俗化立场与理解。如果道德也能待价而沽,则人类就堕落得无可救药。道德须有世俗化实践,但却不能庸俗化。

注释:

①这种理论化了的常识,只不过是人类世世代代在日常生活中所形成的关于人性、人的本质、终极性价值等超越性内容的自觉理论表达。

②对此问题,笔者曾在《道德生活论》(河海大学出版社,1993)、《制度公正论》(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存在与自由:伦理学引论》(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制度伦理研究》(商务印书馆,2011)等书中,从不同角度有过较为详细的论述。

③这样说丝毫不否认我们这个社会30多年来所取得的伟大进步与空前成就,而只是在承认这种进步与成就的基础上,严肃反思历史,探索进一步文明发展的光明大道。

来源:《哲学动态》()201211

 

 

 

 

 

 

 

 

 

 

 

 

“道德资本”何以可能

——对有关质疑的回应

王小锡

 

21世纪初我提出了“道德资本”的概念,数年来又以系列论文不断论证“道德资本”的存在依据和作用机理,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对于这一议题,学界有认同的,也有批评或商榷的,这给学术争鸣注入了一股清新的活力,也给我的学术研究提供了巨大的动力。本文拟对学术界近期的一些质疑做出回应,在匡正常识性学术错误的同时,进一步阐述我的道德资本观。

第一,“道德资本”与马克思提出的“资本”的本性有着本质区别。

有人认为,“在马克思那里,资本的本质不是物,而是生产关系,资本的每一个毛孔都是肮脏的”,“在马克思的意义上,‘道德’与‘资本’的联姻不可想象”。①如果把社会主义道德或趋善意义上的道德与马克思意义上的“资本”联姻,的确不可想象,但现在的问题是,“道德资本”概念并不是简单地把道德与资本联姻,更何况,“道德资本”之“资本”在我发表的文章中已经说明不是马克思意义上的“资本”。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论述过,“这里所说的道德资本概念中的‘资本’并非马克思使用和论述的经典资本概念,而是资本一般视阈下的范畴。②社会道德能够以其特有的引导、规范、制约和协调功能作用于生产过程,促进经济价值增值。因此,从资本一般概念出发,道德作为影响价值形成与增值的精神因素具有资本属性。换言之,道德资本是体现生产要素资本的概念,是广义资本观下的资本概念。它不同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作为反映或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和经济关系的分析工具的资本概念。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不是物,资本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资本是经济范畴,更是经济关系范畴,它体现了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的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关系。而道德资本则是把道德视为一种有价值的生产性资源,以此来分析道德在经济价值增值过程中特殊的功能和作用,这是道德资本概念与马克思资本概念的区别,也是理解道德资本的理论空间和逻辑边界的起点。经济学学者罗卫东明确地将道德的经济功能及其作用称为道德资本:‘道德的经济功能与资本相类似,它介入经济活动,会带来较大的利益。我们可以借用布尔迪厄的宽泛的资本概念称其为道德资本’。从社会效用来看,道德资本不单纯是促进价值物保值和增值的精神要素,更是一种蕴含社会理性精神的价值目的,以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③这里表明,我提出的“道德资本”一定是资本一般中的精神资本,它不可能是资本特殊中的因素,因为马克思所论及的“资本”,其本身就是不道德的代名词。因此,“道德资本”是不能融入被马克思批判的“资本”概念的,但它可以融入资本一般的概念,它与资本一般不仅不存在冲突,而且讲资本与讲道德是一致的,讲道德能够扩大资本存量。所以,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资本在投入生产过程中,应该而且必须讲道德,唯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本的效益。因而,有人担心“道德资本”与资本的本性是否有冲突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就马克思意义上的“资本”来说,道德资本与之有本质的区别;就资本一般之“资本”来说,道德资本与之是相通并一致的。

因此,这里的“道德资本”根本不是在马克思意义上的道德和资本的联姻,而且“道德资本”并不是人为地将道德与资本联姻,其本身就是一种经济伦理或伦理经济现象。

所以,不经学术考察,不去分析作者对质疑的回应,而是提出一些作者早已回答了的他人的原初质疑,并由此否认道德资本的存在,本身并不是一种恰当的学术态度。且不说现在理论界和实际经济部门都在大量应用道德资本概念来深刻认识和考量经济发展样态,就理论发展现状来说,问题应该不是道德资本概念是否成立,而是如何进一步完善、理解和应用道德资本概念及其相关理论问题。对此,国内外经济学界早已经形成共识,即认为资本的形式和内容是多种多样的,有实物资本、货币资本、人力资本、精神资本等,而道德资本是人力资本和精神资本的核心或基础要素,道德完全可以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独特的经济增值作用,道德资本有其存在的依据。质疑的作者也在文中认为,“道德”在总体上只能被理解为是经济活动中的诚信守法、生产营销管理中的人本取向、公关中的公益活动等,且服从并服务于经济活动中对于利润最大化的价值目的。④这里的“服从并服务于经济活动中对于利润最大化的价值目的”难道不是经济作用吗?既然是经济作用怎么会与获得更多利润无缘呢。事实上,虽然“服从并服务于经济活动中对于利润最大化的价值目的”之“服从并服务”是羞羞答答地谈道德的作用,但也从一个角度说明,离开了道德,利润获得过程必然会产生负面影响。

第二,“道德资本”与道德资本化没有逻辑联系。

有人认为,提出“道德资本”概念是“简单的概念泛化层面的道德的资本化”⑤,是将道德资本化,我这里要再次说明的是,“道德资本”概念的提出,并不是将“‘道德’解读为一种‘资本’”⑥,也不是将道德资本化,更不是将道德与资本等同,至于道德资本是“资本的道德化”、道德资本是“道德给资本命名”等提法与道德资本概念实不相干。“道德资本”概念的提出是基于道德在经济发展和获得利润过程中有其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样的理路与道德资本化并不是一回事。其实,道德资本化就是把道德等同于资本,把道德完全看成是赚钱的资源和工具,这是亵渎了道德。然而,道德是资本精神层面的要素,它不可能独立形成资本,它在发挥经济作用过程中需要依附于物质要素,因此,趋善意义上的道德资本化是一种主观臆造。而且,正如我前面提到的,资本化了的道德不是我们理解的趋善意义上的道德。

与之相关,有作者认为,“严格经济学”意义上的“资本”是可以“度量”和“簿记”的,因此,“道德资本”中的“资本”不可以“度量”和“簿记”。作者还认为,“道德资本”中的“资本”与“严格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资本”概念有天壤之别。⑦这里暂且不考察有无“严格经济学”与非严格经济学、“严格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与非严格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之区别,我要说的是,不管这种区别是否存在,今天对资本的“度量”和“簿记”的理解已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资本绝不仅仅是物和数的概念,资本一定内含着人文因素,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也内含着政治因素,绝对的数量性的“度量”和“簿记”只是传统的经济学理念。就资本的所有与投资有关的问题都离不开人和人际关系以及行为主体的价值取向的(道德的)考量来说,“资本”在一定意义上也是道德实体,“资本”可以从道德角度来解读。正因为这一点,质疑作者要在“经济学”或“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前面加上“严格”两字。事实上,在经济运行过程中,人们的价值取向和劳动态度即人们的道德觉悟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销售服务承诺的兑现程度等,从而直接影响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影响资金的流转速度和利润获得的多与少。所以,道德是资本形成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精神因素,也是获得更多利润的重要精神性条件。其实,国内外普遍认同的“人力资本”、“精神资本”的基本理念都必然内含道德要求。就道德是“人力资本”、“精神资本”的核心内容来看,道德也是资本是符合思维逻辑的。看不到这一点,只能说是尚停留于现象的浅薄认识,甚或是学科交叉理念的缺失。

第三,“道德资本”概念的提出会使道德陷入工具化的危险境地吗?

有人认为,道德资本概念的提出会使道德陷入工具化的危险境地。⑧这里必须澄清一个观念,即道德的作用与道德的工具化并不是一回事。况且,“道德工具化”是一个伪命题。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认为有必要弄清道德存在的理由或道德的目的是什么。有人会说,道德的目的就是要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使人们自觉履行道德义务。这说法没有错。但是,我要继续问,如何说明人们的精神境界是高的?自觉履行道德义务又是为了什么?如果不从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等角度考量,一定说不清人们的精神境界高低和履行道德义务的状况。因此,道德存在的理由是因为道德有独特的作用,在经济领域也是如此。如果把道德作用的发挥过程当作利用道德并将之作为手段的过程,这也没有必要大惊小怪,因为致用是道德存在的基本前提和目的。如果把道德的工具理性作用说成是道德工具主义的庸俗化,坚持道德与获得更多利润无缘,强调所谓的“道德只能是人本的,不能是物本的”⑨,那所谓的伦理学家们将是虚伪的道德空谈家。

其实,道德工具化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其一,如果把道德仅仅作为赚钱的工具,这时候的道德不是我们所指的趋善意义上的道德,而是趋恶意义上的道德,甚或是伪道德,是缺德。如果缺德而赚钱,那是特殊社会背景下的暂时的畸形经济现象;其二,如果把道德作为市场上的交易条件或手段,这说明道德或良心可以用来交换或买卖,那这样的所谓道德或良心还是我们所理解的道德吗?稍有点常识的人应该不会这样去考虑问题。其实,研究和阐释道德的经济价值与陷入道德工具化的危险境地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学术常识告诉我们,资本的投向与作用的发挥一定会有道德在起着独特的“工具理性”的作用,而工具理性作用与道德工具化是不能等同的。如果把道德的工具理性作用与道德工具化混同,并进而将“道德资本”概念的提出认定为让道德“待价而沽”,那是没有逻辑根据的庸俗的理论观点。

第四,“道德资本”理论的提出是否会使资本更加肆无忌惮并败坏社会风气?

有人认为,“道德资本”理论的提出会使得资本在道德的资本化运动中更加肆无忌惮并使社会愈益沉沦于迷惘与疯狂之中,败坏社会风气。⑩这的确是理论界和社会上一些人关注和担心的问题。其实,“道德资本”逻辑地内含着资本要讲道德。这不仅不会败坏社会风气,而且道德在调控资本的同时,能够推动社会道德的进步。说道德是一种“资本”,并不是要从道德上去美化资本,使道德沦为资本增值的伪善工具。“道德资本”存在两重性:它一方面充当资本的盈利要素或手段,另一方面却是对资本的“内向批判”。前者是强调在正当意义上获取更多的利润或剩余价值,后者是指资本在追逐剩余价值的同时,也在客观上塑造着人本身,而这些被提升了的人类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反过来又会内在地成为约束资本负面效应的力量,也即对资本的“内向批判”。在这方面,“道德资本”的价值目的性较他类资本形态更为突出。因此,道德不仅能够以自身的工具理性为资本服务,也可以在资本内部以自身的价值理性约束资本本身,促使资本投资的理性和正当。所以,“道德资本”理论的提出不会使资本肆无忌惮地赚钱并败坏社会风气,它反而强调的是资本投资不可能完全脱离道德,资本必须讲道德。

第五,道德规范性价值要求是否不具有客观必然性?

有人认为,如果“道德资本”是规范性价值要求,“这种规范性价值要求是工具性的,它将‘道德’视为一种纯粹手段,因而,它亦是或然性的,不具有客观必然性,不能成为普遍命题,此‘道德’不能成为普遍价值精神”(11)。不知该作者从何推出这一结论。其实,就科学的道德要求来说,规范性价值要求应该是追求和主张具有客观必然性的普遍性,它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正向促进作用。如果认为工具性的规范价值所指向的是“利”,以“利”度之,有利取之,无利弃之,那么在“利”之下,甚至“道德”本身也有可能被弃若敝履,那就形而上学地割裂了道德与利益的关系。尽管有人强调我们这个社会不能没有道德,但又认为这个道德只能是“人本”的,不能是“物本”的。那么,“人本”又是为了什么?我认为,“人本”理应包括促进人的完善和发展,而且人的完善和发展的评价依据应该属“物本”领域,人的完善和发展本身就是广义“物本”的词中应有之义。与此相关,有人认为历来的道德(作用和目的问题上)争论的焦点只在于道德的终极性价值,认为“人是目的”与“人是手段”以及其中的“目的”和“手段”,不是同一逻辑层次和价值层次的关系。这一观点并不是真正的科学的哲学观。在今天仍然认为道德的终极价值在于“人是目的”,那是在炒康德的冷饭。因为“人是目的”与“人是手段”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道德的终极性价值在于人的完善与发展,而人的完善与发展必然内含着人作为手段的充分、合理地发挥作用。因为“目的”必然内含“手段”,“手段”必然趋向“目的”,不考虑手段的目的或不趋向目的的手段都是不可理解的。

有人认为,在理解道德时“首先必须把握其终极价值关切、终极目的性、人性、人的本质这一类超越性根本内容,否则就会失却其灵魂与精髓”(12),这里要问:终极价值关切、终极目的性、人性、人的本质这一类“超越性”究竟是什么?如果把坚持“立足于绝对价值目的性的价值理性立场”理解为“超越性”、理解为“道德”,那这样的道德根本上是虚无缥缈的东西。在我看来,要理解“超越”,就是透过现象去认识道德本体是人立身处世之“应该”,在把握“应该”基础上去认识道德责任、道德规范和道德实践。否则,一味谈所谓“超越性”是缺乏逻辑思维的空洞理论。

综上所述,趋善意义上的道德能够以其特殊功能帮助经济活动获得更高效率或更多利润。既然道德有助于获得更高效率或更多利润,那“道德资本”就应该有其充分的存在依据和可能。正如高兆明先生在《“道德资本”概念质疑》一文中所说的:“事实上,历史已经证明:文明的社会风尚、自律的道德价值精神,本身就可以给社会带来难以想象的效率。”“主张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以合道德的方式、手段追求企业利润。这种本意当然不失合理。”(13)而且,中国目前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毒奶粉”、“苏丹红”、“有色馒头”等问题食品,塌桥、塌楼等问题工程等不讲经营道德的行为,不仅不能帮助企业获得更高效率或更多利润,而且,一旦缺德行为败露,企业将面临倒闭的危险。因此,企业十分需要加强经营道德责任意识,树立道德资本理念,提高资本投资的道德制约境界,唯此才能排除空洞的道德主张,体现时代精神担当,也才能获取更高效率或更多利润,并促进我国经济更好并快速地发展。因此,不论是理论探讨,还是实践活动中都不要简单、轻率地否定“道德资本”概念。

【注释】
①④⑦(11)(12)(13)参见高兆明:《“道德资本”概念质疑》,《哲学动态》2012年第11期。
②所谓“资本一般”是指资本的价值源于活劳动的价值创造过程,所有在价值的创造与增值中影响活劳动发挥作用的物质和精神因素都具有资本属性。
③王小锡:《论道德的经济价值》,《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
⑤⑥⑧参见郑成根:《道德陷入“工具化”的危险》,《社会科学报》201275日。
⑨其实,我提出“道德资本”概念,从来只是强调道德在经济活动中有其独特的获得利益或利润的作用,而把强调道德的获利作用称之为“物本”实乃牵强附会。
⑩参见高兆明:《“道德资本”概念质疑》,《哲学动态》2012年第11期;郑成根:《道德陷入“工具化”的危险》,《社会科学报》201275日。

来源:《哲学动态》()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