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吾金VS边立新】恩格斯和马克思的哲学观
【俞吾金】如何理解并阐释马克思的哲学观
众所周知,除了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与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外,马克思没有撰写过专门论述其哲学思想的理论著作,他关于哲学的思考或见诸于札记和短论,如《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法的历史学派的哲学宣言》、《〈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等;或见诸于手稿和论战性著作,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神圣家族》、《哲学的贫困》、《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等;或见诸于经济学论著,如《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资本论》等;或见诸于笔记、提纲和书信,如《民族学笔记》、《历史学笔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致查苏利奇的信》等等。
马克思的哲学思想散见于各种不同的文本中,诚如德国学者柯尔施在《马克思主义与哲学》一书中所指出的,马克思在世时,一般被看作是经济学家、社会活动家,很少有人把他当作哲学家。与马克思不同,晚年恩格斯写下了一系列哲学论著和手稿,如《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出路》(以下简称《出路》)①、《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也在多封书信中阐述了马克思和他本人的哲学思想。因此,马克思逝世后,人们主要是通过恩格斯的哲学观去理解并阐释马克思的哲学观的。
今天,在马克思的大量遗著、手稿、笔记和通信被发现以后,在以卢卡奇为肇始人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们深入反思马克思和恩格斯思想差异的基础上,我们有条件按照马克思自己的哲学论述来重新认识他的哲学观了。
恩格斯的知识论和哲学观
在哲学研究上,如果说马克思从青年时期起就接受了系统的哲学训练,并从耶拿大学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那么,作为柏林大学哲学课堂上的旁听者,恩格斯是通过自学而进入哲学殿堂的。从恩格斯开始独立思考起,他的思想就深受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费尔巴哈和倡导实证主义的法国哲学家孔德的影响。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说,恩格斯终其一生都未摆脱这些影响,而这些影响又在他的哲学观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为了表明这种影响不是偶然的、边缘性的,我们分别从恩格斯的三部主要著作中摘引出以下三段重要的论述:
第一段论述出现在《反杜林论》的“引论”中。在这里,恩格斯把马克思和他自己的思想称之为“现代唯物主义”,强调这种唯物主义与18世纪的机械唯物主义不同,它在考察人类历史和自然时,无例外地采取了辩证的方法:“现代唯物主义把历史看作人类的发展过程,而它的任务就在于发现这个过程的运动规律。……现代唯物主义概括了自然科学新近的进步,从这些进步看来,自然界同样也有自己的时间上的历史,天体和在适宜条件下生存在天体上的有机物种一样是有生有灭的……在这两种情况下,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都是辩证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了。一旦对每一门科学都提出要求,要它们弄清它们自己在事物以及关于事物的知识的总联系中的地位,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科学就是多余的了。于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仍然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②在这段论述中,恩格斯把人类的知识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第一种知识是哲学,它原来是“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现在它只包括如下的内容,即“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第二种知识是实证科学,说得具体一点,就是“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第三种知识介于哲学和实证科学之间,这就是体现在现代唯物主义学说中的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恩格斯既没有肯定这种知识是从属于哲学的,也没有肯定它是从属于实证科学的。然而,从一方面看,当他说以往的哲学现在“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时,显然是以否定的方式排除了第三种知识从属于哲学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当他把实证科学称作“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时,似乎又暗示我们,作为第三种知识的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与实证科学之间存在着更多的亲和性。
第二段论述出现在《自然辩证法》中的“[自然科学和哲学]”部分。当恩格斯谈到,不管自然科学家们对哲学采取什么态度,他们的思想实际上总是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受到哲学的支配时指出:“自然科学家满足于旧形而上学的残渣,使哲学还得以苟延残喘。只有当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接受了辩证法的时候,一切哲学垃圾——除了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才会成为多余的东西,在实证科学中消失掉。”③毋庸置疑,在这段论述中,恩格斯仍然坚持前面提到的三种知识论,差别只体现在表达的方式上:其一,在谈到第一种知识——哲学时,他把以往的哲学称作“旧形而上学的残渣”,而把现在的哲学称作“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其二,他认定,当第三种知识——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被确立起来,并得到自然科学家们的广泛认可时,“一切哲学垃圾”都会“在实证科学中消失”。尽管恩格斯在这里仍然没有明确地阐明第三种知识的归属,但一方面,既然他照旧把哲学理解为“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而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又都与现实生活有关,当然是不可能从属于哲学这一“纯粹理论”的;另一方面,既然以往的哲学垃圾是在实证科学中消失的,那么新的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也就只能在实证科学中被确立起来。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恩格斯实际上把第三种知识定位在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的层面上。要言之,第三种知识从属于实证科学,但处于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的层面上。
第三段论述出现在《出路》的第四部分中。恩格斯在谈到马克思的辩证的历史观时写道:“这种历史观结束了历史领域内的哲学,正如辩证的自然观使一切自然哲学都成为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一样。现在无论在哪一个领域,都不再要从头脑中想出联系,而要从事实中发现联系了。这样,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④显而易见,在这段论述中,恩格斯非但继续坚持自己的三种知识论,而且明确地告诉我们,作为第三种知识的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分别是从传统的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中脱胎出来的。最重要的是,恩格斯强调,作为第一种知识的哲学“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因而“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这就从根本上杜绝了使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从属于哲学的任何可能性。恩格斯的上述见解也可以从他在《出路》中写下的另一句话中得到印证。当他强调黑格尔的绝对真理是任何单个人都无法达到的目标时,曾经强调,应该“沿着实证科学和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的途径去追求可以达到的相对真理”⑤。这里提到的“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也就是指第三种知识——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而恩格斯把第三种知识与作为实证科学的第二种知识并列在一起,无非是暗示我们,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只能从属于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层面。
通过对恩格斯上面三段论述的分析,我们现在有条件对他的知识论和哲学观做出明确的概括了。显然,按照他的观点,第一种知识是哲学,它的前身是传统的形而上学,现在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即逻辑和辩证法;第二种知识是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第三种知识是由恩格斯和马克思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它们显然不从属于哲学,因为哲学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也就是说,它们只可能从属于实证科学,成为实证科学中的基础理论层面。至于辩证的自然观和辩证的历史观是怎么确立的,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的“三版序言”中做过明确的说明:“马克思和我,可以说是把自觉的辩证法从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中拯救出来的并用于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的唯一的人。”⑥显然,按照恩格斯的意思,马克思创制的是辩证的历史观,而恩格斯创制的则是辩证的自然观。这个意思也可以从恩格斯提到的马克思的两个伟大发现(剩余价值学说和唯物主义历史观)中得到印证。关于恩格斯这样表述究竟有何意义,我们在后面还会进行论述。现在我们关心的是,恩格斯上面三段论述究竟在哲学上向我们透露出什么信息?
第一,恩格斯的知识论和哲学观充分体现出实证主义思想的痕迹。事实上,孔德早已指出:“我们所有的思辨,无论是个人的或是集体的,都不可避免地先后经历三个不同的理论阶段,通常称之为神学阶段、形而上学阶段和实证阶段。……第一阶段,虽然从各方面来看都是不可缺少的,但今后应始终将其视为纯然是临时性的和预备的阶段。第二阶段,实际上只是解体性的变化阶段,仅仅包含单纯的过渡目标,由此便逐步通向第三个阶段。最后这一阶段才是唯一完全正常的阶段,人类理性的定型体制的各个方面均寓于此阶段中。”⑦尽管恩格斯在其上面三段论述中并未提到孔德的名字,但他无疑是按照孔德在《实证哲学教程》中的基本思路来谈论传统哲学或形而上学的解体和实证科学的兴起的。更值得注意的是,他把实证科学视为自己确立新知识论和哲学观的根本参照系。他甚至认为,传统哲学只留下了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而一切哲学垃圾都会消失在实证科学中。他对实证科学是如此崇拜,以至于宁可把他自己和马克思所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历史观归属到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的层面上,也不愿让它们归属于哲学。
第二,恩格斯的哲学观也充分体现出黑格尔哲学,尤其是其逻辑学思想的深刻影响。因为他把哲学理解并阐释为“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或“逻辑和辩证法”,这就等于把哲学置换成黑格尔意义上的逻辑学。实际上,黑格尔早已告诉我们:“逻辑学是研究思维、思维的规定和规律的科学”,正是逻辑学“能够回溯到纯粹思想,紧紧抓住纯粹思想,并活动于纯粹思想之中”。⑧显而易见,在恩格斯看来,作为第二种知识的实证科学是研究具体事物的,而作为第三种知识的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是研究具体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的。只要有了这两种知识,全部现实问题就都可以得到解决了。也就是说,根本无需哲学再来承担研究现实问题的重任。于是,按照恩格斯的设想,哲学就理所当然地退回到纯粹思想的领域中,像黑格尔的逻辑学一样,满足于以思维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了。总之,在恩格斯那里,哲学与一切现实斗争失去了联系,它完全躲进了象牙塔,把思维规律和概念辩证法作为自娱自乐的对象。我们完全有理由追问:假如哲学真的像恩格斯所希望的那样,萎缩成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那么马克思关于实践、异化、人道主义、历史规律、阶级斗争、国家和意识形态理论、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人类的解放、必然王国和自由王国等学说,岂不统统都被逐出了哲学的范围?
第三,既然恩格斯认定,哲学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他和马克思所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历史观也就只好到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层面上去寻找自己的存身之所了。然而,必须指出,由于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在纯粹思想的领域中撰写过关于逻辑学或辩证法的专著,而按照恩格斯本人的说法,他们各自确立的辩证的历史观和自然观又都不从属于哲学,而从属于实证科学,也就等于说,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哲学思想,而只有实证科学基础理论层面上的一些想法。其实,蕴含在上述三段论述中的结论与恩格斯自己在《反杜林论》、《出路》等著作中谈论他和马克思的哲学思想的做法,在逻辑上是矛盾的。如果哲学已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它只是一个关于逻辑规律的纯粹思想的领域,那么可以说,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哲学著作;反之,如果恩格斯能够在自己的著作中谈论他和马克思的哲学思想,那么他就不得不放弃他在上面三段论述中所坚持的知识论和哲学观。
如前所述,恩格斯的知识论和哲学观主要是在黑格尔哲学和孔德的实证主义的影响下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在后面的论述中我们还会揭示出他的哲学观的另一个隐蔽的来源,即费尔巴哈的一般唯物主义的影响。总之,按照恩格斯的哲学观,既然他和马克思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都不属于纯粹思想的领域,那就只能归属于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层面了。
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观的定位
对马克思哲学观的定位主要涉及如下的问题:第一,谁给马克思哲学观定位?如果撇开马克思本人对自己的哲学观的定位,那我们就不得不承认,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另一位创始人,恩格斯无疑是给马克思哲学观进行定位的最权威的人物。因此,只要涉及对马克思哲学观的定位问题,我们必须首先考察恩格斯的相关见解。第二,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观的定位与他对自己的哲学观的定位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在某种意义上,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贡献范围的划定,同时也是对他自己哲学贡献范围的阐明。因此,这两方面的定位应该关联起来加以考察。第三,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观的定位不仅影响了以后马克思主义的正统阐释家们,而且也规定了苏联、东欧和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编纂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定位方式。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恩格斯是如何给马克思哲学观定位的。在《反杜林论》的“引论”中,当恩格斯批评杜林在学术上搞自我炒作时,曾明确地指出:“这两个伟大的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和通过剩余价值揭开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都应当归功于马克思。”⑨如果撇开剩余价值这个经济学上的贡献不论,那么,不言而喻,马克思在哲学上的伟大贡献就是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了。不用说,恩格斯在这里提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也就是他前面所说的辩证的历史观。在某些场合下,恩格斯也使用过“历史唯物主义”这一表达式。比如,在
毋庸置疑,在恩格斯的语境中,辩证的历史观、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历史唯物主义是一而三、三而一的概念。然而,稍加分析就会发现,恩格斯关于“两个伟大的发现”的说法既是对马克思理论贡献的肯定,又是对其贡献范围的限定。它的潜台词无非是:辩证的自然观并不是马克思发现的,而是恩格斯本人发现的。事实上,在《反杜林论》的“三版序言”中,恩格斯已经把这层意思说得非常清楚了:“可是要确立辩证的同时又是唯物主义的自然观,需要具备数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马克思是精通数学的,可是对于自然科学,我们只能作零星的、时停时续的、片断的研究。因此,当我退出商界并移居伦敦,从而获得了研究时间的时候,我尽可能地使自己在数学和自然科学方面来一次彻底的——像李比希所说的——‘脱毛’,八年当中,我把大部分时间用在这上面。”(11)尽管恩格斯在这里谈到了共同研究的主体——“我们”,也肯定了马克思是精通数学的,但实际上暗示我们,数学和自然科学主要是他恩格斯在研究,所以辩证的自然观主要是由他确立起来的。
在《出路》中写下的一个著名的注中,恩格斯进一步阐明了他自己与马克思在理论上的关系:“我不能否认,我和马克思共同工作40年,在这以前和这个期间,我在一定程度上独立地参加了这一理论的创立,特别是对这一理论的阐发。但是,绝大部分基本指导思想(特别是在经济和历史领域内),尤其是对这些指导思想的最后的明确的表述,都是属于马克思的。我所提供的,马克思没有我也能做到,至多有几个专门的领域除外。至于马克思所做到的,我却做不到。马克思比我们大家都站得高些,看得远些,观察得多些和快些。马克思是天才,我们至多是能手。没有马克思,我们的理论远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所以,这个理论用他的名字命名是理所当然的。”(12)乍看起来,恩格斯的这段话说得非常谦虚,但如果我们运用阿尔都塞所倡导的“根据症候阅读法”(symptomatic reading),关注字里行间的某些空白、省略或语焉不详的地方,立即就会发现,这段话在肯定马克思是“天才”的同时,也严格地限定了马克思做出的理论贡献的范围:
其一,当恩格斯肯定,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绝大部分基本指导思想是由马克思提出来时,又以不经意的方式提到“特别是在经济和历史领域内”,从而暗示我们,马克思的理论贡献主要限于这两个领域。
其二,当恩格斯表示,“马克思没有我也能做到,至多有几个专门的领域除外”时,尽管他没有阐明是哪些专门的领域,但可以推测,至少数学和自然科学的领域是被包含在里面的。也就是说,至少在这些专门的领域内,做出理论贡献的是恩格斯,而不是马克思。
其三,当恩格斯强调自己“在一定程度上独立地参加了这一理论的创立,特别是对这一理论的阐发”时,这里涉及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不明晰的,即恩格斯究竟在何种程度上独立地参加了这一理论的创立?换言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究竟哪些基本原理是由恩格斯创立的?他并没有明确地阐述这一点。第二层意思倒是明确的,即他的主要工作是阐发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然而,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恩格斯是否准确地阐发了以马克思的名字命名的这种理论?这实际上仍然是一个有待于探索的问题。
现在,让我们先回到正在讨论的主题上来。我们发现,在《出路》中,恩格斯在替马克思的哲学观进行定位时,也替自己的哲学观确定了相应的位置。他这样写道:“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我们发现了这个多年来已成为我们最好的工具和最锐利的武器的唯物主义辩证法(die materialistische Dialektik),而且德国工人约瑟夫·狄慈根不依靠我们,甚至不依靠黑格尔也发现了它。”(13)在这段论述中,恩格斯提出了一个新的术语“唯物主义辩证法”。其实,这个新术语无非是他前面提出的“辩证的自然观”的又一种表达形式罢了。尽管恩格斯在这个句子中又使用了含混的主语“我们”,似乎是他和马克思一起发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实际上他想表达的真正意思是:马克思发现的是辩证的历史观,即唯物主义历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而他发现的则是辩证的自然观,即唯物主义辩证法。
这就是恩格斯用含混的、羞答答的方式表达出来的、对马克思和他自己的哲学观的历史定位。然而,吊诡的是,按照恩格斯前面提出的哲学观,如果哲学已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从而只留下了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那么,无论是马克思所确立的辩证的历史观,还是恩格斯所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至多只是实证科学中的基础理论,而不可能是哲学思想。但令人费解的是,恩格斯有时又把它们当作哲学思想加以谈论。这表明他的哲学观始终处于自我矛盾的状态中。有趣的是,恩格斯之后的正统的阐释家们对恩格斯的哲学观似乎都患了“集体遗忘症”。在他们看来,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之作为哲学思想,似乎是天经地义的,既无可置疑,也无需论证。
接下去,让我们再来看看,恩格斯之后的正统的阐释家们又是如何给马克思哲学观进行定位的。显然,在这些阐释家中间,如果撇开与这里的论题关系不大的拉法格、梅林和拉布里奥拉,首先应该提到的无疑是普列汉诺夫。普列汉诺夫曾多次拜访晚年的恩格斯,并得到后者的高度赏识。普列汉诺夫不仅翻译了恩格斯的《出路》,而且在俄译本第二版的译者序言中对马克思的哲学观做出了自己的定位:“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不仅是唯物主义哲学,而且是辩证唯物主义。”(14)在《卡尔·马克思和列夫·托尔斯泰》一文中,普列汉诺夫以更明确的口吻写道:“马克思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15)从普列汉诺夫的上述论述可以看出:
第一,从他有时用“马克思和恩格斯”做主语,有时又用“马克思”做主语这一点上可以看出,他从未自觉地意识到并反思过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观上存在的差异。
第二,正如恩格斯在自己的表述中用“历史唯物主义”取代了“唯物主义历史观”一样,他也在自己的表述中用“辩证唯物主义”取代了恩格斯提出的“唯物主义辩证法”。也就是说,自他以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这两个具有亲和性和对称性的概念逐渐成了称谓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观的专门用语。
第三,他把辩证唯物主义理解并阐释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思想的基础和核心。这已经蕴含着这样的思想萌芽,即历史唯物主义不过是把辩证唯物主义推广并应用到社会历史领域中去的结果。比较起来,辩证唯物主义是“世界观”,而历史唯物主义则不过是这一世界观在社会历史领域里的实证性的应用。
在深受普列汉诺夫思想影响的列宁那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两个用语作为权威性的理论用语而被确定下来了。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列宁开宗明义地指出:“所有这些人都不会不知道,马克思和恩格斯几十次地把自己的哲学观点叫作辩证唯物主义。”(16)显然,列宁在这里的表述具有论战性的、夸张的味道,因为文献学的研究表明,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都从未使用过辩证唯物主义这个概念。如前所述,即使是恩格斯,也只使用过“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概念。当然,如果列宁说的是辩证唯物主义这个用语的精神实质,似乎也无大错。然而,这充其量只是列宁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观的笼统的表述罢了。在《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一文中,列宁的论述似乎变得更细致了,他告诉我们:“马克思加深和发展了哲学唯物主义,而且把它贯彻到底,把它对自然界的认识推广到对人类社会的认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思想中的最大成果。”(17)这段论述之所以重要,因为它是后来兴起的所谓“推广论”的雏形。其实,迄今为止,研究推广论的学者都没有注意到,推广论具有两种不同的方式:
一种是综合性的方式,即肯定马克思和恩格斯先研究了自然界,确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再把辩证唯物主义推广到人类社会领域,从而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在这种综合性的推广论中,马克思和恩格斯都被提到了。也就是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思想上的差异还没有成为反思的对象。换言之,研究者们不自觉地预设了这样的前提,即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观是完全一致的。
另一种是分析性的方式,即肯定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研究上是有分工的,至少侧重点是不同的。主要是恩格斯,通过对自然界的研究确立了辩证唯物主义,而马克思则把作为恩格斯的研究成果的辩证唯物主义推广并应用到社会历史领域,从而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毋庸置疑,在这种分析性的推广论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贡献被区分开来了,各自被确定了相应的历史地位。尽管列宁后一段论述中的主语是“马克思”,乍看起来,他似乎想把马克思与恩格斯的不同的理论贡献区分开来,但只要深入阅读列宁的著作,就会发现,列宁从未对马克思和恩格斯之间的思想差异做过自觉的反思,因而这里出现的“马克思”实际上仍然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代名词。换言之,列宁的推广论本质上还是综合性的推广论。
如前所述,倒是恩格斯在《出路》中强调马克思的主要工作是“在经济和历史领域内”时,他竭力想表达出来的,正是这种类似于分析性的推广论所想表达的思想。每一个不存偏见的人都会发现,这种“先自然后人类社会”的推广论的叙事方式在恩格斯的著作中早见端倪。比如,在《反杜林论》的哲学篇中,恩格斯把讨论自然界的自然哲学置于讨论社会历史的道德和法之前。又如在《出路》中,恩格斯也是先讨论费尔巴哈的自然哲学,再讨论他的伦理和宗教哲学。而且,在讨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关系时,恩格斯很明确地阐明了自己的看法:“适用于自然界的,同样适用于社会历史的一切部门和研究人类的(和神的)事物的一切科学。”(18)毋庸讳言,在恩格斯看来,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完全是同质性的,因而完全可以把自然研究中引申出来的规律性的东西不加分析地推广并应用到社会历史领域中去。这不正是推广论的雏形吗?
事实上,正是在恩格斯、普列汉诺夫和列宁的叙事方式的影响下,斯大林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对推广论做出了经典性的表述:“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它所以叫做辩证唯物主义,是因为它对自然界现象的看法、它研究自然界现象的方法、它认识这些现象的方法是辩证的,而它对自然界现象的解释、它对自然界现象的了解、它的理解是唯物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推广去研究社会生活,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应用于社会生活现象,应用于研究社会,应用于研究社会历史。”(19)至此,我们发现,推广论在斯大林那里获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然而,斯大林的推广论仍然属于综合性的推广论,因为他的思想和列宁一样,从未达到自觉地反思马克思和恩格斯思想差异的层面上。
倒是当代学者波亨斯基(I. M. Bochenski)在《当代欧洲哲学》一书中不自觉地道出了恩格斯想说而又没有说出来的意思:“马克思本人主要是一个政治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和社会哲学家。他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奠基人,而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哲学基础则是辩证唯物主义体系,它本质上是恩格斯研究的结果。”(20)正是在波亨斯基的论述中,恩格斯生前的隐蔽的愿望(这个愿望总是被无限谦虚的、意义含混的语言包装起来)终于被清清楚楚地陈述出来了。这个愿望就是:正是我恩格斯通过对自然界的研究,确立了辩证唯物主义,而马克思则把我确立起来的辩证唯物主义推广并应用到社会历史领域,从而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作为世界观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和出发点,而历史唯物主义只是应用性的、实证性的研究成果。要言之,不是马克思,而是恩格斯,才是以马克思的名字命名的哲学观的真正奠基人,而马克思的全部哲学贡献只是在经济和历史这些实证的领域中。
最后,让我们再来看看,苏联、东欧和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又是如何给马克思哲学观定位的。众所周知,我们上面提到的斯大林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同时也是《联共(布)党简明教程》第四章第二节的内容,作为权威性的教科书,它对苏联、东欧和中国理论界的影响是无与伦比的。比如,我们很容易在苏联理论权威康斯坦丁诺夫主编的《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找到类似的段落:“马克思和恩格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推广去认识社会,应用这些原理研究社会生活,说明社会历史,从而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21)我们也很容易在中国理论界权威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找到类似的表述:“马克思和恩格斯把辩证唯物主义推广到对人类社会的认识,从而把唯心主义从社会历史观中驱逐出去,建立了完备的、彻底的唯物主义哲学。”(22)尽管前东德理论界权威弗朗克·菲德勒等著的教科书《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没有使用“推广”这个用语,但文中的意思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异:“‘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名称所涉及的是唯物史观即对社会及其历史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分析。就这个意义而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有如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其中辩证唯物主义本身同时就包含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23)我们发现,无论是苏联、东欧抑或中国的理论界,它们认同的都是综合性的推广论,即既把马克思和恩格斯看作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确立者,又把他们看作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确立者。这充分表明,苏联、东欧和中国理论界还始终没有上升到自觉地反思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观差异的层面上。
由上可知,无论是综合性的推广论,还是分析性的推广论,都是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观的错误定位。比较起来,分析性的推广论走得更远,因为它把恩格斯确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解并阐释为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基础和出发点,而把马克思确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解并阐释为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应用性的、实证性的研究成果。正是这种源自恩格斯和其他正统的阐释家们的主导性的阐释结果导致了恩格斯哲学观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中的基础化和核心化,同时也导致了马克思哲学观的边缘化和应用化。(24)
总之,恩格斯和其他正统的阐释家们对马克思哲学观所做的这种历史定位,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从根本上遮蔽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观上的重大差异,从而抹杀了马克思发动的划时代的哲学革命的伟大意义之所在。
回到马克思原初的哲学观
要了解恩格斯和其他正统的阐释者们对马克思哲学观的理解、阐释和定位到底错在哪里,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返回到马克思原初的哲学观上去。通过比较和分析,阐明历史的真相。
首先,马克思从青年时期起就十分重视哲学这门学科。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明确地告诉我们:“我学的专业本来是法律,但我只是把它排在哲学和历史之次当作辅助学科来研究。”(25)为什么马克思那么重视哲学?他在1837年11月致父亲的信中阐明了这么做的原因:当时他打算撰写一部关于法的著作,但在构思时却遇到了困难,“这又一次使我明白了,没有哲学我就不能前进”(26)。显然,青年马克思已经认识到,哲学上的学养对创造性思维的重要性。所以,他甚至在患病期间,重又系统地阅读了黑格尔和他的大部分弟子的著作,并积极地参与了柏林的“博士俱乐部”的理论探讨活动。我们知道,正因为认识到了哲学的重要性,马克思不但自觉地接受了哲学方面的训练,并以原创性的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从耶拿大学哲学系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
其次,马克思提出了哲学的人民性、时代性和世界性的问题。在《第179号“科伦日报”社论》中,马克思阐述了哲学和人民之间的亲缘关系及哲学家成长之不易:“哲学家的成长并不像雨后的春笋,他们是自己的时代、自己的人民的产物,人民最精致、最珍贵和看不见的精髓都集中在哲学思想里。”(27)在马克思看来,真正的哲学既不是玄妙自我的思辨之深化,也不是世界之外的遐想,“因为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所以必然会出现这样的时代:那时哲学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各种外部表现证明哲学已获得了这样的意义:它是文明的活的灵魂,哲学已成为世界的哲学,而世界也成为哲学的世界,——这样的外部表现在所有的时代都是相同的”。(28)真正的哲学不仅包含着人民思想中最精致的部分,不仅显现为时代精神的精华,而且也汇聚着世界性的意识,搏动着文明的活的灵魂。在这里,马克思对哲学作出了多么高的评价。我们发现,马克思从未把哲学理解并阐释为哲学家们的专利,他总是使自己的哲学思想紧贴人民、时代、世界和文明,从而使它充满了生命的活力。
再次,马克思主张,哲学是人类(尤其是无产阶级)寻求解放的思想武器。在1843年9月至卢格的信中,马克思满怀激情地写道:“到目前为止,一切谜语的答案都在哲学家们的写字台里,愚昧的凡俗世界只需张开嘴来接受科学的烤松鸡就得了。现在哲学已经变为世俗的东西了,最确实的证明就是哲学意识本身,不但表面上,而且骨子里都卷入了斗争的旋涡。”(29)在这里,马克思启示我们,哲学既不是象牙塔里的迷思,也不是哲学家们写字台中存放着的现成的答案,而是现实斗争中的思想武器。马克思激烈地抨击了麻木的理论中立主义的错误倾向,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公开宣布:“哲学把无产阶级当做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地,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做自己的精神武器。”(30)与此同时,马克思也宣布,德国人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心脏则是无产阶级。这就深刻地启示我们,马克思从来没有把哲学视作与现实世界(包括阶级斗争)相分离的、只涉及逻辑思维及其规律的学问,相反,他一直把它理解为革命阶级,尤其是无产阶级手中的重要思想武器。
最后,马克思强调,哲学的根本使命是改变世界。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写下了最能体现其哲学观特色的第十一条提纲:“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31)众所周知,马克思逝世后,这句名言也被镌刻在他的墓碑上,它突出地表明了,马克思的哲学观始终把改变世界的实践活动视为自己的根本使命。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在《形态》的“费尔巴哈”章中写下了另一句名言:
[……]实际上,而且对实践唯物主义者(den praktischen Materialisten)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现存的事物。(32)
毋庸置疑,马克思在这里使用的“实践唯物主义者”的概念同时蕴含着他对“实践唯物主义”理论的认可。道理很简单,没有实践唯物主义,又何来实践唯物主义者?这就深刻地启示我们,马克思哲学观的根本使命就是通过实践的方式,使现存世界革命化。
通过对马克思哲学观的概要论述及与前面提到的恩格斯哲学观的粗略的比较,很容易发现,马克思的哲学观与恩格斯的哲学观至少在以下四个方面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差异:
第一,恩格斯的哲学观深受黑格尔、孔德和费尔巴哈的影响,他以为自己确立了新的哲学理论,并把这种理论称之为“辩证的自然观”、“唯物主义辩证法”或“自然辩证法”,然而,由于他视为哲学的基础和出发点的“自然”或“物质”始终是与人的实践活动相分离的抽象的自然或物质,所以,实际上他仍然停留在旧哲学的怀抱中。我们在后面的论述中还会对这一点进行更详尽的论证。然而,与恩格斯不同,马克思的哲学观始终把实践视为哲学的基础和出发点,正是“实践”概念摒弃了物质与意识、自然界与精神之间的抽象对立,从而使马克思完全超越了旧哲学的狭隘眼界,确立起实践唯物主义这一新的哲学地平线。(33)实践唯物主义才是马克思在哲学领域里实行的划时代革命的真正成果。
第二,恩格斯的哲学观,主张传统哲学或形而上学的大部分领地已经让渡给实证科学,因而哲学只留下了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显然,在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里耕耘,就等于在象牙塔里沉思,根本就没有必要把哲学与现实斗争,尤其是无产阶级争取解放的斗争联系起来。然而,与恩格斯不同,马克思的哲学观始终强调哲学与现实世界的密切联系,马克思还自觉地把哲学理解并阐释为无产阶级的精神武器。
第三,按照恩格斯的哲学观,既然哲学已从自然和社会历史中被驱逐出去,那么他和马克思各自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就只能归属到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的层面上去了。然而,在马克思看来,哲学始终是现实世界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哲学非但没有从自然和社会历史中被驱逐出去,反而通过自己的实践品格,始终处于改造社会(包括自然)的漩涡之中。
第四,恩格斯哲学观的核心关切是逻辑思维及其规律,而马克思哲学观的核心关切则是对现存世界的革命性改造。
当然,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观上的差异仅仅诉诸观念上的笼统的、对列式的比较是不够的,我们还须更深入地来探讨他们在一些具体的哲学问题上存在的差异。
马克思、恩格斯哲学观差异的具体例证
只要一提到马克思哲学观与恩格斯哲学观的关系,正统的阐释家们立即就会告诉我们,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观上是完全一致的,他们的主要理由如下:第一,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撰写了《神圣家族》、《形态》和《共产党宣言》等著作;第二,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坦承,他与恩格斯之间“不断通信交换意见”(34),因而他们的见解是完全一致的;第三,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的“三版序言”中曾经表示:“顺便指出:本书所阐述的世界观,绝大部分是由马克思确立和阐发的,而只有极小的部分是属于我的,所以,我的这部著作不可能在他不了解的情况下完成,这在我们相互之间是不言而喻的。在付印之前,我曾把全部原稿念给他听,而且经济学那一编的第十章(《〈批判史〉论述》)就是由马克思写的,只是由于外部的原因,我才不得不很遗憾地把它稍加缩短。在各种专业上互相帮助,这早就成了我们的习惯。”(35)其实,略加分析就会发现,这三条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
就第一条理由来说,马克思和恩格斯确实合著过一些著作,但合著之所以需要,恰恰是因为他们的知识结构存在着差异,因而需要通过合作的方式加以互补,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在各种专业上相互帮助,这早就成了我们的习惯。”所以,合著只能证明他们对合作撰写的著作的主题的看法是一致的,超出这一点,我们看到的就都是差异了。事实上,合著的真正动力在于知识结构上的互补,即“相互帮助”。就第二条理由来说,当马克思表示自己与恩格斯之间“不断通信交换意见”时,恰恰表明,他们在很多问题上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不然,何需“交换意见”呢?就第三条理由来说,恩格斯曾把《反杜林论》的全部原稿念给马克思听,但匪夷所思的是,他完全没有谈到马克思对他书稿的反应。难道马克思没有就书中的任何一个问题提出自己的疑问或不同见解?事实上,在恩格斯行文的省略处,恰恰隐藏着他与马克思在哲学观上存在的差异。常识也启示我们,不要说两个人的思想不可能完全一致,就是一个人的思想也很难保持其前后完全一致。下面,我们不妨通过一些具体的例证来探索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观上存在的差异。
首先,我们来考察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对待黑格尔哲学遗产上的不同态度。这里涉及两个重要问题:一是如何判定黑格尔哲学的性质?二是如何改造黑格尔的辩证法?我们先来探讨前面一个问题。恩格斯在《出路》中写道:“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承认某种创世说的人(而创世说在哲学家那里,例如在黑格尔那里,往往比在基督教那里还要繁杂和荒唐得多),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36)这里暂且不论恩格斯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来判定一种哲学理论究竟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是否合理,我们只要先记住下面这一点就行了,即恩格斯把黑格尔哲学的性质判定为一般唯心主义,他在《出路》的另一处明确告诉我们:“归根到底,黑格尔的体系只是一种就方法和内容来说唯心主义地倒置过来的唯物主义。”(37)有鉴于此,恩格斯主张以唯物主义的方式去解读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著作。具体地说,就是把黑格尔哲学中的“(绝对)精神”颠倒为“自然”或“物质”,而这种以抽象的(即与人的实践活动相分离的)自然或物质作为基础和出发点的唯物主义也就是一般唯物主义。简言之,把黑格尔的一般唯心主义颠倒过来,只能是一般唯物主义。事实上,恩格斯自己也坦承,“同黑格尔哲学的分离在这里也是由于返回到唯物主义观点而发生的”。(38)在恩格斯的影响下,列宁曾对这种一般唯物主义的观点做过经典性的分析:“物质是第一性的。感觉、思想、意识是按特殊方式组成的物质的高级产物。这就是一般唯物主义的观点,特别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39)尽管列宁把马克思的哲学观理解为一般唯物主义是错误的,但他却正确地说出了恩格斯哲学观的本质特征,即恩格斯哲学观的基础和出发点始终是一般唯物主义。
与恩格斯不同,马克思把黑格尔哲学的性质判定为历史唯心主义,这种哲学观试图用思想、观念、意识或伟大人物的意志来解释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在《形态》的“费尔巴哈”章中,马克思阐明了自己的哲学观与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哲学观之间的根本差异:“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40)显然,在马克思看来,把黑格尔的历史唯心主义颠倒过来,绝不是恩格斯所说的一般唯物主义,而应该是历史唯物主义。具体地说,把黑格尔的(绝对)精神颠倒过来,绝不是恩格斯所说的抽象的自然或物质,而是马克思所说的具体的人的社会实践活动。
为什么马克思和恩格斯会对黑格尔哲学的性质做出不同的判定?因为他们的哲学观、关切点和阅读兴趣都存在着重大的差别。马克思从青年时期起关注的重点就落在社会历史上。他在阅读黑格尔著作时,最注重的是《精神现象学》和《法哲学原理》;反之,尽管青年恩格斯撰写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英国状况》这样的作品,但由于受实证主义思潮的影响,他的思维方式始终是自然科学型的。比如,在谈到经济上的供求规律时,他指出,“很明显,这个规律是纯自然的规律,而不是精神的规律”;在谈到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时,他又表示,“这是一个以当事人的盲目活动为基础的自然规律”(41);等等。与这种关切相应的是,他更喜欢黑格尔的《逻辑学》和《自然哲学》。事实上,在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中,来自黑格尔的《自然哲学》的引文俯拾皆是。
在如何改造黑格尔辩证法的问题上,马克思与恩格斯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分歧。众所周知,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概念辩证法,也就是说,概念是黑格尔辩证法的载体。因此,在如何改造黑格尔辩证法的问题上,关键在于,究竟用什么载体去置换黑格尔的“概念”?显然,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与对黑格尔哲学性质的判定是密切相关的。既然恩格斯把黑格尔哲学的性质判定为一般唯心主义,因而把(绝对)精神颠倒过来就是一般唯物主义所主张的抽象的自然或物质,因而恩格斯也就顺理成章地把抽象的自然或物质作为辩证法的新载体。事实上,恩格斯之所以把自己的哲学思想称作“辩证的自然观”、“自然辩证法”或“唯物主义辩证法”,就是为了肯定辩证法的新载体是自然或物质。那么,马克思在改造黑格尔辩证法时提供的新载体又是什么呢?如前所述,既然马克思判定黑格尔哲学的性质是历史唯心主义,因而把(绝对)精神颠倒过来,就是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因而马克思倡导的新辩证法的载体乃是实践,由于实践的基本形式是劳动,因而劳动也成了这种新辩证法载体的基本形式。在《手稿》中,马克思早已告诉我们:“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的辩证法——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做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做失去对象,看做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因而,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42)也就是说,马克思把历史视为人在劳动中产生的历史。有鉴于此,马克思特别注重异化劳动问题,并把扬弃私有财产、实现共产主义作为扬弃异化劳动的前提。由上可知,恩格斯倡导的以抽象的自然或物质为载体的辩证法,至多只能做到对自然或物质世界的直观性的描述,因为他把辩证法嫁接到旧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去了。反之,马克思倡导的以具体的实践或劳动为载体的辩证法,才蕴含着对周边世界和人类社会的革命性改造的潜能,因为他把辩证法嫁接到新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去了。
其次,我们来考察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待费尔巴哈哲学遗产的不同态度。这里涉及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如何看待费尔巴哈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二是如何看待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三是如何看待费尔巴哈的人本学思想?
在对费尔巴哈历史地位和作用的评价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在《出路》1888年单行本序言中,恩格斯在谈到费尔巴哈时不无遗憾地写道:“虽然他在好些方面是黑格尔哲学和我们的观点之间的中间环节,我们却从来没有回顾过他。”(43)并表示,应该归还欠费尔巴哈的一笔信誉债,因为“在我们的狂飙时期,费尔巴哈给我们的影响比黑格尔以后任何其他哲学家都大”。(44)在《出路》正文中谈到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的出版时,恩格斯满怀激情地说:“——这部书的解放作用,只有亲身体验过的人才能想象得到。那时大家都很兴奋:我们一时都成为费尔巴哈派了。”(45)从这些论述可以看出,恩格斯对费尔巴哈的历史地位及其作用的评价是相当高的,尽管他对费尔巴哈的哲学思想也有某些保留和批评,但从总体上看,他对其是赞赏有加的。然而,从总体上看,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评价却远没有那么高。在1859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曾回顾了自己的治学道路和思想历程,其中谈到了黑格尔,却没有一个字提到费尔巴哈,因而根本不可能像恩格斯那样,把费尔巴哈理解为“黑格尔哲学和我们的观点之间的中间环节”。也就是说,在其思想发展的历程上,马克思既没有经历过所谓费尔巴哈阶段,也从未成为恩格斯所说的“费尔巴哈派”。事实上,早在写于1845年的《提纲》中,马克思就以敏锐的批判眼光,把自己的哲学观与费尔巴哈的哲学观严格地区分开来了。
在对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态度上,恩格斯从总体上持肯定的态度。比如,他在《出路》中指出,费尔巴哈的《基督教的本质》的出版“直截了当地使唯物主义重新登上王座”(46)。在叙述费尔巴哈哲学思想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恩格斯对他的唯物主义做出了如下的概括:“我们自己所属的物质的、可以感知的世界,是唯一现实的;而我们的意识和思维,不论它看起来是多么超感觉的,总是物质的、肉体的器官即人脑的产物。物质不是精神的产物,而精神本身只是物质的最高产物。这自然是纯粹的唯物主义。但是费尔巴哈到这里就突然停止不前了。他不能克服通常的哲学偏见,即不反对事情本身而反对唯物主义这个名称的偏见。”(47)显而易见,在恩格斯看来,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是“纯粹的唯物主义”,也就是说,它完全符合恩格斯在《出路》中对唯物主义这个用语所下的定义,而费尔巴哈的不足似乎仅仅在于,他把唯物主义这种一般世界观与唯物主义的某种特定的表现形式——18世纪的唯物主义及以毕希纳、福格特和摩莱肖特为代表的庸俗唯物主义混淆起来了,因而在某些场合下他拒绝承认自己是唯物主义者。(48)然而,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恩格斯所描绘的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完全是以感性直观,而不是以实践活动作为基础和出发点的。此外,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仍然坚执于精神与物质(自然)之间的抽象对立,即肯定物质(自然)是第一性的,而精神则是第二性的,但实践本身作为目的性(精神)与因果性(物质)的统一,却是对这种抽象对立的扬弃和超越。我们发现,当恩格斯称赞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是“纯粹的唯物主义”时,他正站在旧唯物主义的立场上。事实上,恩格斯在哲学探索上的总体思路是把黑格尔的“合理内核”(辩证法)嫁接到费尔巴哈的“基本内核”(唯物主义)上,其结果就是所谓“唯物主义辩证法”。如前所述,恩格斯把黑格尔哲学的性质判定为一般唯心主义,而把一般唯心主义颠倒过来,就是一般唯物主义,其实,这种一般唯物主义正是费尔巴哈式的唯物主义,即肯定与人的实践活动相分离的自然或物质在存在上的优先性。在这一点上,列宁看得非常清楚,因为他这样写道:“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学说是从费尔巴哈那里产生出来的,是在与庸才们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49)。显然,如果用这句话来评价恩格斯的哲学观,是完全正确的。事实上,作为一个隐蔽的费尔巴哈主义者,恩格斯哲学观的基础和出发点正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
然而,列宁在这句话中把马克思扯进来就完全错了,因为马克思从一开始就明确地阐明了自己的唯物主义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之间的根本差异:“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50)又说:“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喜欢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做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51)毋庸置疑,在马克思看来,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仍然从属于旧唯物主义,因为它诉诸感性直观,因而其基础和出发点始终是抽象的自然或物质。一旦人们用它来观察人类社会,就会陷入唯心主义历史观的迷误之中,正如马克思所批评的:“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达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52)也就是说,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是根本不可能洞见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
与恩格斯不同,马克思从来就没有完全认同过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在《形态》的“费尔巴哈”章中,马克思写道:“……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53)如前所述,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乃是实践活动的最基本的形式。而这种实践形式哪怕只停顿一年,“费尔巴哈就会看到,不仅在自然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整个人类世界以及他(费尔巴哈)的直观能力,甚至他本身的存在也就没有了”。(54)从上面的论述不难看出,在如何对待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问题上,马克思与恩格斯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思想分歧。最不可思议的是,恩格斯在1888年出版《出路》时,竟然把马克思写于1845年的《提纲》附在书后,但他居然完全没有意识到,《提纲》的第一条就表明,马克思所倡导的新唯物主义是主张从实践、从主体出发去看问题的,而恩格斯在40年之后还站在费尔巴哈的旧唯物主义的立场上,把抽象的自然或物质视为自己哲学的基础和出发点。事实上,恩格斯对所谓“哲学基本问题”的论述最集中地体现出他所坚持的这种旧唯物主义的立场。
在如何看待费尔巴哈人本学思想的问题上,马克思与恩格斯之间也存在着分歧。《出路》表明,恩格斯主要肯定的是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而对他的人本学思想则取单纯批判的态度,强调“对抽象的人的崇拜”(55)构成了费尔巴哈宗教观的核心。然而,与恩格斯相反,马克思批判的矛头主要指向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尽管对他的人本学思想也有所保留,却认定它是费尔巴哈留下的最宝贵的哲学遗产。众所周知,费尔巴哈的人本学思想本来就是他深入批判黑格尔哲学和宗教思想的产物。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指出,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包含着三个因素,即斯宾诺莎的实体(自然)、费希特的自我意识(精神)和由黑格尔提出的、作为上述两个要素统一的绝对精神(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而黑格尔绝对精神的人类学秘密正是由费尔巴哈披露出来的,“只有费尔巴哈才立足于黑格尔的观点之上而结束和批判了黑格尔的体系,因为费尔巴哈消,解了形而上,学的绝对精神,使之变为‘以自然为基础的现实的人’”(56)。在马克思看来,费尔巴哈的另一个批判对象是宗教,尤其是基督教。费尔巴哈在研究中发现,上帝实际上是人的本质力量异化的产物。人们把自己身上的全部智慧和能力都集中起来,赋予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就成了全知全能的上帝。因而人们对上帝的崇拜实际上就是对自己的本质力量的崇拜。这样一来,神学就消失了,它溶解在人类学中。也就是说,费尔巴哈宗教批判的产物与他对黑格尔哲学批判的产物是同样的,也是“人”。尽管费尔巴哈谈论的人是与其实践活动相分离的,因而是抽象的人,但他毕竟为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要言之,费尔巴哈所做的工作是把神秘的宗教世界和哲学世界归结为它的世俗基础,而马克思所做的工作则是:先阐明世俗基础本身是如何通过自我分裂产生出神秘的宗教世界和哲学世界的,然后再通过实践使这个世俗基础发生革命性的改变。在《形态》的“费尔巴哈”章中,马克思明确指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我们还可以揭示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回声的发展。”(57)显而易见,马克思在这里谈论的“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即从事实践活动的人。马克思把这样的现实的人作为自己哲学的出发点,其中正蕴含着他对费尔巴哈人本学思想的批判性借鉴。然而,遗憾的是,恩格斯在其哲学论著中从未以积极的态度评价过费尔巴哈的人本学思想,而他竭尽全力抓住的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正是马克思一开始就加以摈弃的东西。(58)
再次,我们来考察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对“自然”与“(社会)历史”这对基本概念的理解上存在的重大差异。如前所述,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始终把自然置于优先的位置上,恩格斯完全认同了这种唯物主义,因而主张,唯物主义就是承认自然是第一性的。这样一来,无论是费尔巴哈,还是恩格斯,都把自然与社会历史分离开来了。就像马克思批评费尔巴哈时所指出的:“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绝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59)显而易见,马克思这里所批评的“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也就是自然与社会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因为唯物主义这个概念的根本含义就是承认自然在存在上的优先性,即承认自然是第一性的。与费尔巴哈一样,恩格斯也始终是戴着这副自然与社会历史相分离的眼镜去考察其他一切哲学问题的。有鉴于此,恩格斯才会认为,自己通过对自然的研究,确立了辩证的自然观或唯物主义辩证法,而马克思则通过对社会历史的研究确立了辩证的历史观或唯物主义历史观。也就是说,在把自然与社会历史分离的基础上,恩格斯进一步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自然观和历史观也分离开来了。前面提到的推广论的模式——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正是在恩格斯和其他正统的阐释家们割裂自然和历史的基础上形成并发展起来的。用辩证唯物主义研究自然、用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社会历史,岂不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二元化了。此外,把辩证唯物主义置于历史唯物主义之前,岂不等于说,人们完全可以撇开社会历史来研究自然。按照这样的阐释思路,不仅马克思发动的划时代的哲学革命的伟大意义被完完全全地遮蔽起来了,而且马克思的哲学被还原为恩格斯的哲学,而恩格斯的哲学又进一步被还原为费尔巴哈的哲学。
与恩格斯不同,马克思认为,既不存在社会历史之外的自然,也不存在自然之外的社会历史。在《手稿》中,马克思早已告诉我们,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的现实生活的要素,才是人真正存在的基础。“因此,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60)在《形态》的“费尔巴哈”章中,马克思尖锐地批评了试图把自然与历史割裂开来的错误观念:“例如,关于人对自然的关系这一重要问题[或者如布鲁诺所说的(第110页),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对立’问题,好像这是两种互不相干的‘东西’,好像人们面前始终不会有历史的自然和自然的历史]就是这样。”(61)在马克思看来,不但没有无历史的自然,也没有无自然的历史,自然作为“历史的自然”(eine geschitliche Natur)永远不可能在社会历史之外,而只可能是社会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
那么,为什么恩格斯会把自然与社会历史割裂开来呢?因为他完全没有领悟马克思的新哲学——实践唯物主义。事实上,在马克思那里,自然正是通过自然科学,以实践的方式进入社会生活并成为社会历史的有机的组成部分的。可是,恩格斯却退回到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的立场上,主张完全撇开人的活动去考察自然本身。在《出路》中,他告诉我们:“社会发展史却有一点是和自然发展史根本不相同的。在自然界中(如果我们把人对自然界的反作用撇开不谈)全是没有意识的、盲目的动力,这些动力彼此发生作用,而一般规律就表现在这些动力的相互作用中。在所发生的任何事情中,无论在外表上看得出的无数表面的偶然性中,或者在可以证实这些偶然性内部的规律性的最终结果中,都没有任何事情是作为预期的自觉的目的发生的。相反,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62)
有趣的是,在这段论述中,恩格斯竟然把自己提出的最重要的见解“如果我们把人对自然界的反作用撇开不谈”放入了括号之中。我们姑且先来分析一下,这句话中的“人对自然界的反作用”究竟是什么意思?在《自然辩证法》中,当恩格斯谈到从猿到人的历史演化时曾经指出:“手的专业化意味着工具的出现,而工具意味着人所特有的活动,意味着人对自然界进行改造的反作用,意味着生产。”(63)这就明确地告诉我们,恩格斯上面所说的“人对自然界的反作用”是指人的生产劳动,广义地说,乃是人在自然界中的一切实践活动。也就是说,按照恩格斯上面的观点,人们应该撇开自己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只从自然本身出发去考察自然。事实上,这一观点也可以从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的相关论述中得到印证:“唯物主义自然观只是按照自然界的本来面目质朴地理解自然界,不添加任何外来的东西,所以这种自然观在希腊哲学家中间原本是不言而喻的。”(64)总之,恩格斯主张完全撇开人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只是按照自然界的本来面目质朴地理解自然界,不添加任何外来的东西”,这不是完完全全地退回到费尔巴哈式的直观唯物主义的立场上去了吗?
在马克思看来,人们在考察自然时,不但不应该像恩格斯那样,“把人对自然界的反作用撇开不谈”,恰恰相反,应该抓住人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这条主线来考察自然,因为自然作为社会历史的有机组成部分,也处处显露出人的预期目的的痕迹。事实上,马克思早已告诉我们,只要人们撇开自己的实践活动去考察自然,这个自然就是抽象的、虚假的,甚至是子虚乌有的。在《手稿》中,马克思写道:“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65)在批判费尔巴哈所坚持的抽象的自然观时,马克思也指出:“这种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自然界,不是费尔巴哈在其中生活的那个自然界,也不是那个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再存在的、因而对于费尔巴哈说来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66)显然,在马克思看来,那个与人的实践活动相分离的自然既不存在,也没有意义。那么,对于马克思来说,究竟什么样的自然才是现实的自然呢?在《手稿》的另一处,马克思为我们揭开了谜底:“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产生过程中形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因此,通过工业——尽管以异化的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类学的自然界。”(67)这段极为重要的论述启示我们,当恩格斯试图撇开人对自然界的反作用而去考察自然界自身的活动时,这个自然完全是虚假的;反之,只有当人们像马克思那样,把自然理解为历史的自然(或人化的自然),即“在人类社会的形成过程中生成的自然界”,这个自然才真正是现实的。(68)
总之,从上面考察的三个哲学问题上不难发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观上确实存在着重要的差异。一言以蔽之,马克思已经站在他自己确立的新的哲学地平线——实践唯物主义——上,他继承了康德哲学的伟大传统,始终主张从实践出发、从主体出发去看待其他所有的哲学问题(参阅《提纲》第一条)。然而,遗憾的是,恩格斯始终处于自己已完全领悟马克思哲学思想的幻觉中。事实上,他在哲学上既缺乏系统的训练,也从来没有认真地领悟过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即使与马克思合作撰写著作时也是如此。与此相埒的是,恩格斯陷入的另一个幻觉是,他已以批判的方式彻底地清算了黑格尔、费尔巴哈的哲学思想和孔德的实证主义,实际上,他从这些哲学前辈那里借用的东西远远地超出了他自己的想象。从本体论上看,恩格斯始终是一个隐蔽的费尔巴哈主义者;从方法论上看,他始终是一个隐蔽的黑格尔主义者;从科学观上看,他始终是一个隐蔽的孔德主义者。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恩格斯始终停留在费尔巴哈式的一般唯物主义的立场上。他离马克思是那么近,但同时又是那么远,因为他从未真正进入过马克思所确立的新哲学观的境域中,犹如卡夫卡笔下的那个土地测量员,始终只是围着城堡绕圈而已。
马克思哲学观的称谓及其实质
在这个部分中,我们将探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如何看待马克思与实证主义思潮的关系?二是如何称谓马克思的哲学观?三是如何理解马克思哲学观的实质?下面我们将逐一加以论述。
先来看马克思与实证主义思潮的关系。毋庸置疑,与青年恩格斯一样,青年马克思也经受过以孔德为肇始人的实证主义的影响。只要深入阅读《手稿》,就很容易找到这种影响的痕迹。比如,马克思在谈到国民经济学批判时,曾经指出:“整个实证的批判,从而德国人对国民经济学的实证的批判,全靠费尔巴哈的发现给它打下真正的基础。”(69)同时,当马克思批判黑格尔的思辨哲学时,也曾指责他是“虚假的实证主义”(70)。很容易发现,马克思只是借用了当时理论界流行的“实证的”、“实证主义”这样的用语,把它们作为源于实证科学的某种务实的倾向,而与黑格尔的抽象思辨对立起来。众所周知,成熟时期的马克思对以孔德为代表的实证主义思潮完全采取批判与摒弃的态度。在
容易引起争论的是,在马克思思想的转变期,尤其是在1845~1846年间,马克思又如何看待他自己的哲学观与实证主义的关系?马克思在《形态》的“费尔巴哈”章中谈到德国思辨哲学时写道:“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它们只能对整理历史资料提供某些方便,指出历史资料的各个层次的顺序。但是这些抽象与哲学不同,它们绝不提供可以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73)
为了理解上的方便,我们姑且把马克思写下的这段话的德文原文称作“文本A”,把中央编译局译出的上述文字称作“文本B”。显然,如果按照文本B,人们必定会引申出如下的结论:第一,“思辨”或“意识的空话”将被“真正的实证科学”或“真正的知识”所取代。要言之,在德国的思辨终止的地方,取而代之的将是各门实证科学的知识。第二,“独立的哲学”将被“从对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以下简称“这些抽象”)所取代。从上下文可以看出,这里所说的这些抽象是指马克思运用自己的新哲学观考察历史发展时引申出来的若干结论。第三,这些抽象“离开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第四,这些抽象“与哲学不同”。特别是最后一点,值得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为如果这些抽象与哲学不同,那么它们就不可能隶属于哲学的范围内,换言之,正如我们在前面分析恩格斯的哲学观时所指出的,它们就只可能属于实证科学,至多是实证科学中的基础理论层面。显然,如果按照文本B,蕴含在马克思这段论述中的哲学观就与恩格斯没有什么差异了。
在特殊的情况下,细节确实有可能决定一切。如果人们把文本A与文本B逐句加以对照,立即就会发现,正是由于文本B没有把若干重要名词前的定冠词的含义翻译出来,导致了对文本A的根本性误读和误译。为了把这段译文,即文本B中的根本性问题彰显出来,我在文本C(即下面这段新译文)中保留了文本A中的两个德语短语。这两个短语前都有德语定冠词die,与之对应的是,在译文中应该加进“这种”:“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对现实的描述会使这种独立的哲学(Die selbstaendige Philosophie)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综合。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它们只能对整理历史资料提供某些方便,指出历史资料的各个层次的顺序。但是这些抽象与这种哲学(die Philosophie)不同,它们绝不提供可以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74)
这样一来,我们立即就明白了,马克思并没有试图以“这些抽象”去取代一切“独立的哲学”,它们取代的只是“这种独立的哲学”,从上下文可以看出,它就是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思辨哲学。此外,并不像文本B所表达的,这些抽象“与哲学不同”。如果它们与哲学不同,它们本身当然就不可能是哲学了。反之,如果按照文本C,这些抽象只是“与这种哲学不同”,那么它们完全可能属于另一种哲学。显然,在文本C中保留的第二个定冠词尤其重要,因为它表明,体现马克思哲学观的这些抽象,并不像恩格斯所认为的,是属于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层面的,相反,它们属于哲学,属于由马克思本人确立起来的新的哲学观,它与以黑格尔为代表的思辨哲学是迥然不同的。这样一来,马克思上面那段话的疑点也就宛然冰释了。(75)
再来看马克思哲学观的称谓问题。如前所述,恩格斯曾把马克思哲学称作“辩证的历史观”、“唯物主义历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由于在他那里,“历史”与“自然”是彼此完全脱离的;因此,当他这样称谓马克思的哲学观时,他已经把马克思的哲学观恩格斯化了。众所周知,在马克思的语境中,自然作为历史的自然或人化的自然,始终只是历史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既然在理论基础上存在着重大的差异和分歧,因此,恩格斯用来称谓马克思哲学观的术语是无法加以使用的,我们必须返回到马克思对自己的哲学观的历史定位上去,换言之,用马克思自己的术语来称谓他的哲学观。稍加留意就会发现,马克思称谓自己的哲学观的三段重要的论述都出现在他和恩格斯合著的《形态》的“费尔巴哈”章内。有趣的是,在这三段论述中,马克思都不是以直接的,而是以间接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哲学观的。尽管这三段话前面都引证过,但考虑到这个部分的题旨,我们还是不得不再度加以引证。
第一段论述是:“[……]实际上,而且对实践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76)在这里,马克思以“实践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自况。正如“共产主义者”这个术语必定间接地蕴含着对共产主义学说的认可,“实践唯物主义者”这个术语也必定间接地蕴含着对实践唯物主义理论的认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哲学观完全可以用“实践唯物主义”这个用语加以称谓。如果说,旧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和恩格斯)拘执于精神与自然界的抽象对立,热衷于谈论自然界的第一性地位,那么,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早已通过实践这种主观见诸客观的活动,扬弃了自然界与精神的抽象对立,把唯物主义推进到一个全新的高度上。
第二段论述是:马克思在谈到自己的历史观时指出:“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77)尽管马克思没有直截了当地把自己的历史观称作“唯物主义历史观”,但他既然把与自己的观念相对立的另一种观念称作“唯心主义历史观”,也就暗含着这样的意思,即他自己的历史观必定是“唯物主义历史观”。这一点完全可以从逻辑上反推出来。
第三段论述是: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时说:“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78)在这段话中,逻辑上的反推关系也是非常清楚的,既然马克思反对费尔巴哈使历史与唯物主义彼此完全脱离开来,那么他自己必定主张把历史与唯物主义结合起来。也就是说,这段话本身就蕴含着马克思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认可。
由上可知,马克思的上述论述已经蕴含着对“实践唯物主义”、“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间接认可。但我们必须记住:其一,马克思并没有直接提出这三个术语;其二,这些术语中的“历史”概念是涵盖历史的自然或人化的自然于自身之内的。既然如此,我们就会明白,根本无需恩格斯去确立“辩证的自然观”、“唯物主义辩证法”或“自然辩证法”,因为马克思的哲学在研究历史时已经蕴含着对自然的研究。同时,我们也明白了,作为正统的观念支配理论界那么久的推广论(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也完全是错误的,既然辩证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自然已经涵盖在历史中,辩证唯物主义也就取消了自己存在的权利。它完全是多余的,是一根盲肠。我们完全可以说,马克思的哲学观就是历史唯物主义,成熟时期的马克思没有提出过历史唯物主义之外的任何其他哲学理论。
那么,在马克思那里,“实践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或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关系又如何呢?其实,当马克思在《提纲》中告诉我们:“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79)时,他已经打通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表明它们在含义上完全是一致的,因为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是从实践,尤其是从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出发去考察人类的全部历史。
最后,有待于询问的是,马克思哲学观的实质究竟是什么呢?我们认为,从逻辑在先的角度看问题,马克思发动的划时代的哲学革命首先不是在认识论或方法论领域,而是在本体论领域。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把马克思哲学观的实质理解并阐释为“社会生产关系本体论”。事实上,早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就已经指出:“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奴隶。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就像黄金本身并不是货币,砂糖并不是砂糖的价格一样。”(80)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对社会生产关系的本体论特征做了进一步的阐述:“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征。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81)社会生产关系本体论既构成马克思哲学观的基础,又构成这一哲学观的实质。我们必须从这一本体论出发去领悟马克思伟大的哲学革命的意义之所在。
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真理是由争论确立的,历史的事实是在矛盾的清理中被陈述出来的。只有把马克思与恩格斯之间存在的思想差异作为一个重要的课题加以自觉地反思,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才可能突破意识形态的襁褓,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注释】
①恩格斯这部著作书名中的Der Ausgang应该译为“出路”,而不是“终结”,参阅拙文《论马克思对德国古典哲学遗产的扬弃》,《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
②⑥⑨(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4、349、366、349页。
③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87~188页。
④⑤⑩(12)(13)(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7、220、721~722、242、243、246页。
⑦奥古斯丁·孔德:《论实证精神》,黄建华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2页。
⑧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63页。而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也明确表示:“形式逻辑本身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直到现在仍是激烈争辩的领域。而辩证法直到今天也只有两位思想家曾作过较仔细的研究,这就是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参阅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7~28页。
(14)《普列汉诺夫著作选集》第3卷,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79页。
(15)《普列汉诺夫著作选集》第5卷,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737页。
(16)(17)《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311页。
(19)斯大林:《列宁主义问题》,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629页。
(20)I. M. Bochenski, Contemporary European Philosophy, University of
(21)康斯坦丁诺夫主编:《历史唯物主义》,刘丕坤等译,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18页。
(22)艾思奇主编:《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95页。
(23)弗朗克·菲德勒等:《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郑伊倩等译,求实出版社1985年版,第68页。
(24)张奎良教授甚至认为:“实际上,恩格斯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的缔造者和阐发者,而且马克思主义的重中之重——历史唯物主义就是在没有马克思参与的情况下,恩格斯独自确立起来的。”毋庸置疑,“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两个概念都是恩格斯率先提出来的,但并不等于说,这两个概念所指称的那种理论是由恩格斯确立的。确立一种理论与命名一种理论是性质不同的两回事。参阅张奎良《恩格斯与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动态》2012年第11期。
(2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页。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3页。
(27)(28)(29)(30)(3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0、121、416、467、57页。
(3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5页。Sehn K. Marx F. Engels: Werke(Band 3),
(33)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一条提纲中,马克思对自己的哲学与旧唯物主义的哲学之间的根本性差异做了经典性的论述。
(3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
(3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7页。
(36)(37)(38)(43)(44)(45)(46)(62)(7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4、226、242、211~212、212、222、222、247、574~575页。
(39)(49)《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1、225页。
(40)(53)(54)(57)(59)(66)(7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3、31、50、30、51、50、43页。
(4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14页。
(42)(60)(65)(67)(69)(7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63、122、178、128、46、171页。
(47)(5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81、295页。
(48)在另一处,恩格斯又补充道:“费尔巴哈拒绝为这种唯物主义承担责任,这样做是完全对的;只是他不应该把这些巡回传教士的学说同一般唯物主义混淆起来。”参阅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75页。
(50)(51)(52)(73)(78)(79)(8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56、56~57、73~74、78、56、344页。
(5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42页。
(58)其实,费尔巴哈本人对自己的哲学思想的价值做出了正确的评价:“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生理学、心理学都不是真理;只有人本学是真理,只有感性、直观的观点是真理,因为只有这个观点给予我整体性和个别性。”参阅《费尔巴哈著作选集》(上卷),荣震华等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05页。
(6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9页。sehn K. Marx F. Engels: Werke(Band 3),
(63)(64)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8~19、177页。
(68)参阅拙文《论两种不同的历史唯物主义概念》,《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6期。
(7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49页。
(74)Marx Engels: Werke 3, Berlin: Dietz Verlag, 1969,s. 27.
(75)正是这段译文使某些学者,如段忠桥教授引申出错误的结论,即认为马克思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这些抽象”不是哲学,而是“真正的实证科学”。参阅段忠桥《历史唯物主义:“哲学”,还是“真正的实证科学”》,《学术月刊》2010年第2期。
(7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5页。Sehn K. Marx F. Engels: Werke(Band 3),
(8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4页。
(原载:《江海学刊》2013年4期)
【边立新】恩格斯和马克思的哲学观是截然不同的吗?——
恩格斯不仅和马克思一起创立了以马克思的名字命名的哲学,而且对马克思的哲学观作出了详尽的阐释。为了把握恩格斯的哲学观和马克思哲学观的异同,必须正确理解恩格斯的哲学观以及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观的阐释。
一、究竟应该如何看待恩格斯的哲学观
如何看待恩格斯的哲学观,是理解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观的阐释以及恩格斯和马克思哲学观异同的前提。恩格斯的哲学观主要体现在《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和《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三个文本中。当然,需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其中的重要论断。俞文在引用了恩格斯《反杜林论》的有关论述之后,得出如下结论:“恩格斯把人类的知识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第一种知识是哲学,它的前身是传统的形而上学,现在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即逻辑和辩证法;第二种知识是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第三种知识是由恩格斯和马克思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它们显然不从属于哲学,因为哲学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也就是说,它们只可能从属于实证科学,成为实证科学中的基础理论层面。”而且断定,“恩格斯的知识论和哲学观充分体现出实证主义思想的痕迹。……他对实证科学是如此崇拜,以至于宁可把他自己和马克思所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历史观归属到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的层面上,也不愿让它们归属于哲学。”①我认为,这样的结论与恩格斯的思想并不是完全吻合的。恩格斯并没有把他和马克思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作为从属于实证科学而不属于哲学的第三种知识。因此,不能把恩格斯的哲学观和实证主义等同起来。下面,我们具体分析恩格斯在上述三个文本中的相关论述。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是这样说的:“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都是辩证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了。一旦对每一门科学都提出要求,要它们弄清它们自己在事物以及关于事物的知识的总联系中的地位,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科学就是多余的了。于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仍然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②俞文认为,“恩格斯把现代唯物主义学说中的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作为介于哲学和实证科学之间的第三种知识,并以否定的方式排除了现代唯物主义从属于哲学的可能性。……并暗示我们,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与实证科学之间存在更多的亲和性”。在我看来,这样的理解不符合恩格斯的本意。其实,恩格斯并没有把现代唯物主义当作一种知识,而是当作一种哲学。恩格斯所要表达的意思是,在现代唯物主义诞生以前,哲学被当作是“似乎凌驾于一切专门科学之上并把它们包罗在内的科学的科学”③。因而哲学被圣神化、神秘化了。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从根本上消除了哲学的神秘性质。那么,作为“凌驾于一切科学之上的哲学”便失去了存在的条件,旧的哲学终结了。旧哲学中的逻辑学和辩证法被保留下来,并转化为现代唯物主义的内容。可见,现代唯物主义是一种新的哲学形态,它不具有与实证科学的亲和性。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又说:“自然科学家由于靠旧形而上学的残渣还能过日子,就使得哲学尚能苟延残喘。只有当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本身接受了辩证法的时候,一切哲学的废物——除了纯粹的关于思维的理论以外——才会成为多余的东西,在实证科学中消失掉。”④俞文的理解是:“既然以往的哲学残渣是在实证科学中消失的,那么新的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也就只能在实证科学中被确立起来。……恩格斯实际上把第三种知识定位在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的层面上。”透过上下文的语境,我们不难发现,恩格斯在这里所说的“旧形而上学的残渣”和“一切哲学的废物”,是指以传统形而上学为代表的旧哲学。这种哲学曾经影响过自然科学,而随着辩证法的确立,旧的哲学必然成为多余的东西而在实证科学中消失。而旧哲学中关于思维的辩证法,不属“哲学的废物”,它不仅不会消失,反而会被保留下来。可见,恩格斯并没有把辩证法作为实证科学的基础,而是作为哲学。辩证法属于什么性质的哲学呢?当然是从旧哲学中保留下来并经过批判改造过的现代唯物主义的内容。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更明确地指出:“这种历史观结束了历史领域内的哲学,正如辩证的自然观使一切自然哲学都成为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一样。现在无论在哪一个领域,都不再是从头脑中想出联系,而是从事实中发现联系了。这样,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⑤在俞文看来,恩格斯在这里“从根本上杜绝了使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从属于哲学的任何可能性。……无非是暗示我们,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只能从属于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层面”。我认为,恩格斯在这里并不是要排除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从属于哲学的任何可能性,而是要说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革命意义。和以往的哲学不同,唯物主义历史观不再是从头脑出发构造事物的联系,而是在事实中发现事物之间的联系。这样一来,在自然领域中导致了“自然哲学”的终结,在历史领域中也必然导致“历史哲学”的终结。在这两个领域中,旧的哲学被驱逐出去了,而旧哲学中的逻辑学和辩证法被保留下来了。恩格斯的论述清晰地表明,传统形而上学的终结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诞生,并不是对旧哲学的全盘否定,而是对旧哲学的“扬弃”。恩格斯说:“哲学在这里被‘扬弃’了,就是说,‘既被克服又被保存’;按其形式来说是被克服了,按其现实的内容来说是被保存了。”⑥恩格斯强调的是,旧哲学在这里被“扬弃”了,而不是被“抛弃”了。也就是说,“哲学的终结”是一个辩证否定的过程,是一个既克服又保留的过程。“否定不是简单地说不,或宣布某一事物不存在,或用随便一种方法把它毁掉。”⑦而是克服了以往哲学的抽象形式,保留了以往哲学的现实内容。正如黑格尔所指出:“每一哲学曾经是、而且仍是必然的,因此没有任何哲学曾消灭了,而所有各派哲学作为全体的诸环节都肯定地保存在哲学里。……所以没有任何哲学是完全被推翻了的。”⑧可见,恩格斯所说的“哲学的终结”,并不是对以往哲学的简单拒斥,更不是宣布以往哲学的消失,而是哲学的发展和哲学形态的转换。而以往的哲学中的逻辑学和辩证法被保留下来。当然,被保留下来的东西,不是原封不动地照搬,而是批判改造,使之转化为新哲学的内容。
究竟应该如何理解恩格斯所说的作为思维过程本身规律学说的逻辑学和辩证法呢?按照俞文的说法,“恩格斯的哲学观也充分体现出黑格尔哲学,尤其是其逻辑学思想的深刻影响。因为他把哲学理解并阐释为‘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或‘逻辑和辩证法’……于是,按照恩格斯的设想,哲学就理所当然地退回到纯粹思想的领域中,像黑格尔的逻辑学一样,满足于以思维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了。在恩格斯那里,哲学与一切现实斗争失去了联系,它完全躲进了象牙塔,把思维规律和概念辩证法作为自娱自乐的对象。”这显然是对恩格斯的误解。实际上,恩格斯并不是把哲学等同于思维的领域。相反,恩格斯恰恰要表明,辩证法并不是纯粹思维的领域,而是以思维的形式把握了的世界的内容,强调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的一致性。恩格斯认为:“我们的主观思维和客观世界遵循同一些规律,因而两者的结果最终不能互相矛盾,而必须彼此一致,这个事实绝对地支配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这个事实是我们理论思维的不以意识为转移的和无条件的前提。”⑨辩证法是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思维的辩证法源于客观事物的辩证法,主观辩证法是对客观事物辩证法的认识。因此,辩证法无论是作为思维方法,还是作为客观世界的规律,二者本质上是一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主观思维和客观世界所遵循的是同样的规律。但是,在黑格尔的哲学中,现实世界的过程完全被归结为思维的过程,它不是用历史解释思维,而是用思维解释历史。“黑格尔认为,世界上过去发生的一切和现在还在发生的一切,就是他自己的思维中发生的一切。因此,历史的哲学仅仅是哲学的历史,即他自己的哲学的历史。”⑩这显然是对思维和存在真实关系的颠倒。透过被黑格尔哲学颠倒了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我们可以发现思维和存在的真实关系。思维的过程和现实的过程本质上是一致的,而且思维的过程源于现实的过程。辩证法之所以能够被保留下来,恰恰体现了思维方法的历史继承性。正如恩格斯所说:“现代自然科学已经把一切思维内容都来源于经验这一命题以某种方式加以扩展,以致把这个命题的旧的形而上学的限制和表述完全抛弃了。它由于承认了获得性状的遗传,便把经验的主体从个体扩大到类;每一个体都必须亲自取得经验,这不再是必要的了,个体的个别经验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由个体的历代祖先的经验的结果来代替。”(11)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现代唯物主义吸收和借鉴了以往的哲学和实证科学的思想内容,同时对这些内容加以改造,并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得到证实。因此,不能因为恩格斯重视实证科学对哲学发展的影响而断言恩格斯对实证科学的崇拜,也不能得出恩格斯的哲学观具有实证主义思想痕迹的结论。
俞文作者也意识到,仅凭恩格斯以上的论述不足以表明恩格斯的哲学观属于实证主义,所以,俞文作者又责怪恩格斯的表述是含混的、羞答答的,恩格斯的哲学观是自相矛盾的。俞文是这样说的:“吊诡的是,按照恩格斯前面提出的哲学观,如果哲学已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从而只留下了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那么,无论是马克思所确立的辩证的历史观,还是恩格斯所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至多只是实证科学中的基础理论,而不可能是哲学思想。但令人费解的是,恩格斯有时又把它们当作哲学思想加以谈论。这表明他的哲学观始终处于自我矛盾的状态中。”其实,令人费解的不是恩格斯,而是对恩格斯论述理解上的偏差。事实上,恩格斯并没有把马克思确立的辩证的历史观和他自己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作为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而是作为一种新的哲学形态。正如伽达默尔所说:“科学没有试图阻止哲学以改变了的方式存在下去。”(12)在恩格斯看来,实证科学的发展并没有取代或消灭哲学,而是促进了哲学形态的转换。因此,我们不能在实证主义的意义上去理解恩格斯的哲学观。
二、究竟应如何看待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观的阐释
恩格斯不仅和马克思共同创立了崭新的哲学形态,而且还对马克思的哲学作出了详尽的阐发。可见,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的阐发是了解马克思哲学观的基本途径。然而,俞文的作者持怀疑的态度:“恩格斯是否准确地阐发了以马克思的名字命名的哲学观?这实际上仍然是一个有待于探索的问题。”而经过俞文作者的“探索”,得出了如下的结论:“按照恩格斯本人的说法,他们各自确立的辩证的历史观和自然观又都不从属于哲学,而从属于实证科学,也就等于说,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哲学思想,而只有实证科学基础理论层面上的一些想法。”进而主张,“恩格斯和其他正统的阐释家们对马克思哲学观所作的这种历史定位,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从根本上遮蔽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观上的重大差异,从而抹杀了马克思发动的划时代的哲学革命的伟大意义之所在”。言外之意,恩格斯并没有准确地阐发马克思的哲学观。我认为,俞文把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观的阐释理解为“不从属于哲学,而从属于实证科学”倒是一个有待于探索的问题。
毋庸置疑,对于马克思哲学观的正确阐释,除马克思本人以外,非恩格斯莫属。恩格斯既是马克思哲学的创始人之一,也是马克思哲学观最具权威性的阐释者。对此,俞文的作者也是完全认同的。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观的阐释呢?我认为,恩格斯并没有把马克思的哲学观阐释为实证主义,而是把马克思的哲学观阐释为“新世界观”,而这个“新世界观”的本质就是历史唯物主义。
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观的基本定位是“新世界观”。恩格斯把马克思的哲学称作是“现代唯物主义”。为了划清“现代唯物主义”与旧哲学的界限,体现出马克思哲学的特质,恩格斯往往不使用哲学而使用“世界观”或“新世界观”来表述马克思的“现代唯物主义”。恩格斯赞誉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献”(13),并认为这个世界观“是一种比从前所有世界观都更加唯物的世界观”(14)。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作了更加明确的表述:“现代唯物主义,否定的否定,不是单纯地恢复旧唯物主义,而是把2000年来哲学和自然科学发展的全部思想内容以及这2000年的历史本身的全部思想内容加到旧唯物主义的持久性的基础上。这已经根本不再是哲学,而只是世界观。”(15)恩格斯指认“现代唯物主义”根本“不再是哲学”,“而只是世界观”,就是要表明马克思的“新世界观”和旧哲学是根本不同的,从而划清马克思的哲学和旧哲学的界限。在恩格斯看来,作为“现代唯物主义”的马克思哲学的诞生,是辩证否定的结果。旧唯物主义被唯心主义否定了,唯心主义被“现代唯物主义”否定了。这就是哲学自身既克服又保留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被消灭的只是某种旧的哲学形态,而不是哲学本身。总之,在恩格斯看来,“现代唯物主义”既不同于旧哲学,也不同于实证科学。因此,我们不能依据恩格斯的“现代唯物主义”“已经根本不再是哲学,而只是世界观”,就得出恩格斯把马克思的哲学观阐释为实证主义的结论。事实上,恩格斯所说的作为马克思的“新世界观”的“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就是唯物主义历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
首先,恩格斯在同一个意义上使用马克思的“新世界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中,集中阐述了马克思的“新世界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一致性。恩格斯指出,黑格尔的历史观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理论前提。尽管黑格尔是唯心主义的历史观,但是他的思维方式有巨大历史感做基础。他是第一个想证明历史中有一种发展、有一种内在联系的人。因此,黑格尔的历史观是“新的唯物主义世界观的直接的理论前提”(16)。当然,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作为“新世界观”,超越了唯心主义历史观,“给一切唯心主义,甚至给最隐蔽的唯心主义当头一棒。关于一切历史的东西的全部传统的和习惯的观点都被这个原理否定了”。因此,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所阐述的基本观点,不仅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而且是全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这个基本观点却像一根红线贯穿着党的一切文献”。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指出:“我们党有个很大的优点,就是有一个新的科学的世界观作为理论的基础。”(17)可见,在恩格斯看来,马克思所创立的“新的科学的世界观”,也就是他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二者之间没有本质的区别,它们完全可以在同一个意义上使用。
其次,恩格斯通过阐述马克思的“两大发现”说明马克思的世界观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致性。恩格斯在1877年应威·白克拉的请求为《人民历书》写的《卡尔·马克思》一文中,第一次概述了马克思的两个“重要发现”。恩格斯指出,在马克思使自己的名字永垂史册的许多重要发现中,这里我们只能谈两点:“第一点就是他在整个世界史观上实现了变革。以前所有的历史观,都以下述观念为基础:一切历史变动的最终原因,应当到人们变动着的思想中去寻求,并且在一切历史变动中,最重要的、支配全部历史的又是政治变动。可是,人的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政治变动的动因是什么——关于这一点,没有人发问过。”(18)马克思的研究表明:“一切历史现象都可以用最简单的方法来说明,同样,每一历史时期的观念和思想也可以极其简单地由这一时期的经济的生活条件以及由这些条件决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来说明。历史破天荒第一次被置于它的真正基础上;一个很明显的而以前完全被人忽略的事实,即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就是说首先必须劳动,然后才能争取统治,从事政治、宗教和哲学等等,——这一很明显的事实在历史上的应有之义此时终于获得了承认。”尔后,恩格斯明确指出:“这种新的历史观,对于社会主义的观点有极其重要的意义。”(19)这就是马克思的第一个重要发现。紧接着,恩格斯又指出:“马克思的第二个重要发现,就是彻底弄清了劳动和资本的关系。”(20)最后,恩格斯说,现代科学社会主义就是以这两个重要事实为依据的。恩格斯在这里所说的“整个世界史观”,就是作为马克思“两个重要发现”之一的唯物主义历史观。1880年,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又一次明确指出,“这两个伟大的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和通过剩余价值揭开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都应当归功于马克思”(21)。正是由于这“两大发现”,才使得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1883年,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再一次论述了马克思的“两个发现”:第一个是“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第二个是“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并认为马克思“一生中能有这样两个发现,该是很够了”(22)。在马克思的“两个发现”中的第一个发现,就是作为马克思“新世界观”的历史唯物主义。
再次,恩格斯在回顾马克思哲学思想产生过程的时候,多次谈到“新世界观”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致性。在《德国农民战争》的1870年第二版序言中,恩格斯说:“这个唯一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不是由我,而是由马克思发现的。”(23)这里说的“唯一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就是马克思创立的“新世界观”。在1870年第二版序言的补充中,当谈到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性的时候,恩格斯强调指出,作为工人运动的领导人,“有责任越来越透彻地理解种种理论问题,越来越彻底地摆脱那些属于旧世界观的传统言辞的影响,并且时刻注意到:社会主义自从成为科学以来,就要求人们把它当做科学来对待,就是说,要求人们去研究它”(24)。可见,恩格斯希望工人运动的领导人提升理论水平,彻底摆脱旧的世界观,牢固树立新的世界观。在《反杜林论》1885年第二个版本的序言中,恩格斯回忆说:“我们的这一世界观,首先在马克思的《哲学的贫困》和《共产党宣言》中问世,经过足足20年的潜伏阶段,到《资本论》出版以后,就越来越迅速地为日益广泛的各界人士所接受。……顺便指出,本书所阐述的世界观,绝大部分是由马克思确立和阐发的,而只有极小的部分是属于我的。”(25)由此我们不难发现,恩格斯在谈到他和马克思共同创立的哲学的时候,既使用过“唯一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也使用过“我们的这一世界观”,而且“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和“我们的这一世界观”的含义是一致的。可见,马克思的“世界观”和“历史观”完全可以在同一个意义上使用。
总之,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观的阐释,充分表明了马克思的哲学和旧哲学的根本区别,彰显了马克思的哲学革命的意义。这才是对马克思哲学观的准确定位。这种对马克思哲学观的定位,既符合历史事实,又体现了马克思哲学观的性质。
三、究竟应如何看待恩格斯哲学观和马克思哲学观的异同
究竟应该如何看待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观的异同呢?对于这个问题,俞文的基本判断是,恩格斯和马克思在哲学观上存在重大差异。“第一,恩格斯的哲学观深受黑格尔、孔德和费尔巴哈的影响,他以为自己确立了新的哲学理论……实际上他仍然停留在旧哲学的怀抱中。与恩格斯不同,马克思的哲学观始终把实践视为哲学的基础和出发点。第二,恩格斯的哲学观,主张传统哲学或形而上学的大部分领地已经让渡给实证科学,因而哲学只留下了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显然,在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里耕耘,就等于在象牙塔里沉思。与恩格斯不同,马克思的哲学观始终强调哲学与现实世界的密切联系。第三,按照恩格斯的哲学观,既然哲学已从自然和社会历史中被驱逐出去,那么和马克思各自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就只能归属到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的层面上去了。然而,在马克思看来,哲学始终是现实世界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第四,恩格斯哲学观的核心关切是逻辑思维及其规律,而马克思哲学观的核心关切则是对现存世界的革命性改造。”在俞文作者看来,恩格斯的哲学观停留在纯粹思想的领域,因而从属于旧哲学;马克思的哲学观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哲学,是对旧哲学的超越。恩格斯的哲学观和马克思的哲学观是截然不同的。透过俞文的字里行间,我们不难发现,恩格斯和马克思在哲学观上的差异被夸大了。
我们无意否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思想上的差异。在马克思哲学的创立和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发挥了不同的作用。马克思是这个哲学的主要创立者或者说是原创者,恩格斯尽管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这个哲学的创立,但更多的是对这个哲学的阐发。由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理论创立中分工的不同,问题关注点的不同,思想深刻程度的不同,理论表达方式的不同,必然导致他们哲学思想上的差异。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不可能是完全等同的。承认他们哲学思想上的差别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合乎实际的。但是,这并不能否认他们具有共同的哲学思想,也不能否认他们在哲学观上的一致性。我们认为,对于马克思恩格斯哲学观的研究,需要关注他们在哲学上的同质性。马克思和恩格斯处于同样的历史条件下,有着相同的思想旨趣,为着共同的社会理想,形成了相同或相近的哲学思想,这是不可否认的历史事实。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是这个哲学形态的共同创立者。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中,许多都是两个人合作而成的。他们在思想上的彼此沟通,在专业上的互相帮助和文字上的相互修改,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因此,我们就不能由于他们在某些方面上的差异,而否认他们的共同性,更没有必要夸大这种差异,渲染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观上的根本对立。不用说马克思和恩格斯有差异,即使马克思本人的思想也是动态的,早年的马克思不可能完全等同于晚年的马克思。但我们不能就此渲染早年马克思和晚年马克思的对立,制造“两个马克思”。我们应当铭记,既然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创立了以马克思的名字命名的哲学,他们的哲学思想必然是相互联系和不可分割的。既然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观具有同质性,求同存异才是我们对待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观的基本态度。
深刻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观上的同质性,必须回到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历史条件,而不能离开这个历史条件;必须深刻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哲学观的本质,而不可停留在某些概念的表层。在俞文看来,恩格斯的哲学观和马克思的哲学观之所以存在重大的差异,原因在于恩格斯“深受实证主义的影响”,“具有实证主义思想的痕迹”以及“对实证主义的如此崇拜”。我们不能认同这样的观点。马克思和恩格斯处于同一个时代,实证主义不可能只影响恩格斯而不影响马克思。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看待实证主义的影响。实证主义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影响是深层次的吗?当然不是。这种影响只是在概念的使用和语言表达方式上,而不是在思想本质上。
马克思和恩格斯处在实证科学占据统治地位的时代,他们不可能完全摆脱科学主义思潮的影响。一方面,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中,大量地使用了“科学”这一概念,如“关于人的科学”、“关于人的自然科学”、“真正的实证科学”、“历史科学”等等。虽然他们所研究的内容并非属于实证科学,但他们却用“科学”或“实证科学”的概念来表达他们的哲学思想。另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在语言的表达方式上也存在着科学主义的烙印。尽管马克思研究的是人类历史进程及其发展规律,但他却说“人类社会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恩格斯在阐述马克思的“两大发现”时,也把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和自然科学的发展进行对比:“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26)此外,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他们对自然科学的进步给予了高度的关注。马克思的贡献不只是在社会科学领域,即使在数学领域他都有独到的发现。每当马克思看到自然科学的成就对工业发展、对社会进步所产生的推动作用时,他都表现出非同寻常的喜悦。恩格斯不仅关心自然科学的进步,而且熟悉自然科学的内容。他专注于自然科学的哲学问题的研究,撰写了《自然辩证法》等著作,在自然科学的哲学研究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可见,科学主义思潮对马克思恩格斯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不能就此把他们归属为实证主义者。关键在于,我们不能停留在概念和语言表达方式上,而必须进入到马克思恩格斯文本的思想深处。
尽管马克思恩格斯使用了“历史科学”等概念,但我们不能在实证科学的意义上理解“历史科学”。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是绝对理性主义走向衰落的时代,也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产生了现代实证主义思潮。不可否认,近代自然科学的进步和与之相联系的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产生,催生了理性主义。理性主义地位的确立,又促进自然科学的发展。但是,由于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绝对化所带来的科学主义的膨胀,导致了理性主义的绝对化。而绝对理性主义的出现,使其对自然科学发展的积极作用走向了反面。由于理性被神圣化和绝对化,理性主义不再是科学发展的动力,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科学发展的阻力。所以,冲破绝对理性主义的禁锢,就成为一个历史性任务。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现代实证主义应运而生。它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了以黑格尔“思辨哲学”为代表的绝对理性主义,并主张用科学主义取代绝对理性主义。批判绝对理性主义这一时代的课题,当然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关注。就批判绝对理性主义而言,马克思恩格斯和现代实证主义面临的任务是相同的。但是,批判相同的对象不一定得出相同的结论。马克思恩格斯和实证主义者不同,他们清醒地认识到,批判绝对理性主义是必要的,但绝不能走向实证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绝对理性主义的同时,不仅超越绝对理性主义,而且超越了实证主义。马克思恩格斯的“真正实证科学”或“历史科学”是崭新的哲学思想,既不同于绝对理性主义,也不同于实证主义。当然,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科学”同理性主义和实证主义都有某种程度的关联。就关注经验事实、强调哲学的实证性、反对思辨和抽象而言,“历史科学”和实证主义具有相似之处;就超越事物的表象、深入事物的本质、富于批判精神而言,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科学”和理性主义有相近之处。然而,只要进一步研究我们就会发现,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科学”和绝对理性主义、实证主义是根本不同的。尽管绝对理性主义并不拒绝批判,但是,它所说的批判,只是在抽象的精神领域的批判,而不是对现实的批判,这种批判实质上是非批判的。而非批判恰恰是实证主义的特征。尽管就批判抽象理性主义、回到经验事实而言,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科学”和实证主义有相近之处。但是,实证主义强调自然科学在一切领域中的支配地位,主张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的普遍性和绝对化,甚至主张用实证主义的方法改造社会科学,把社会科学乃至一切科学实证化。比如,孔德作为实证主义的代表人物,主张“要建立实证哲学的百科全书,必然对以往的社会学进行改造,使社会现象的研究像自然科学一样,也以观察为基础,成为一门关于人类社会的实证科学,从而使科学体系彻底地实证化”(27)。和实证主义不同,马克思恩格斯从经验事实出发,走向了历史的深处,发现了历史的规律。可见,“历史科学”和实证主义具有本质的区别。马克思曾经尖锐地批判实证主义,把它称之为“经验哲学”、“粗率的经验主义”和“腐朽的实证主义”。总之,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在“思辨哲学”终止后产生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和“历史科学”,既不同于抽象理性主义,也不同于现代实证主义。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科学”和实证主义具有本质的区别。
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科学”就是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自然史,即所谓自然科学,我们在这里不谈。我们需要深入研究的是人类史。”(28)与此相联系,马克思赞同意大利思想家维科提出的“历史才是真正的科学”的观点。“如维柯所说的那样,人类史同自然史的区别在于,人类史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而自然史不是我们自己创造的。”(29)由此可见,“历史科学”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那么,究竟如何认识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科学”呢?我们只能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意义上,而不能在实证科学的意义上理解“历史科学”。“历史科学”是一种新的历史观,“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的形态”(30)。不是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而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因此“要获得理解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的锁钥,不应当到被黑格尔描绘成‘大厦之顶’一的国家中去寻找,而应当到被黑格尔所那样蔑视的‘市民社会’中去寻找”(31)。“历史科学”不同于黑格尔的“思辨哲学”,也不同于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哲学。黑格尔的“思辨哲学”离开现实世界,用“绝对精神”解释历史的发展;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离开现实的人,用抽象的人解释历史。他们都停留在历史唯心主义。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德国哲学从天国降到人间;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人间升到天国。这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32)历史唯物主义就是研究现实的人,研究人的物质生产活动和物质生活条件,研究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特别是物质利益关系。马克思曾经批判那种把资本仅仅当作物的属性的观点,他尖锐地指出:“经济学家们把人们的社会生产关系和受这些关系支配的物所获得的规定性看作物的自然属性,这种粗俗的唯物主义,是一种同样粗俗的唯心主义,甚至是一种拜物教,它把社会关系作为物的内在规定归之于物,从而使物神秘化。”(33)在马克思看来,虽然资本的表现形式是物,“但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后者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独特的社会性质”(34)。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过程中,虽然资本是以物的形式出现的,但是,隐藏在物的形式背后的是资本的社会性质。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批判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他强调指出:“要从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转到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就必须把这些人作为在历史中行动的人去考察。”(35)只有这样,才会由“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来代替。而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可见,对于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历史科学”,我们只能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意义上去理解。而历史唯物主义充分体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观的一致性。
【注释】
①俞吾金:《如何理解并阐释马克思的哲学观》(以下引文凡未注明出处者均引自该文)。
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5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6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61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12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6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9页。
⑧[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40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8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02页。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9页。
(12)[德]伽达默尔:《科学时代的理性》,薛华等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版,第126页。
(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66页。
(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01页。
(1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6页。
(1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02页。
(1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8—599页。
(1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57—458页。
(1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59页。
(2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60页。
(2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5—546页。
(2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01页。
(2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04页。
(2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19页。
(2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1页。
(2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01页。
(27)欧力同:《孔德及其实证主义》,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第74页。
(2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16页。
(2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29页。
(3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4页。
(3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409页。
(3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页。
(3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85页。
(3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922页。
(3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4页。
(原载《山东社会科学》2014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