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亿春vs吴晓明】马克思哲学中“意识的内在性”问题
马克思哲学中“意识的内在性”问题——兼与
郝亿春
如今,在形形色色的“后现代”语境中,马克思哲学正遭受着种种曲解和侵凌。海德格尔的下述论断使马克思哲学的正当性问题变得尤为急迫:马克思哲学属于形而上学[1];“由于形而上学作为形而上学乃是本真的虚无主义”[2](P973),顺理成章地,“马克思达到了虚无主义的极致”[1]。
一、“意识的内在性”是近现代形而上学的基本建制吗?
吴先生坦言,“意识的内在性”是借用“海德格尔的说法”[5](P361),具体讲,是“晚期海德格尔的三天讨论班”(下文简称“讨论班”)中的说法。这个讨论班在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举行,标明这个时间并非多余,因为在30年代,海德格尔的思想发生了著名的“返转”(Kehre),即由“此在”→“存在”路向返转为“存在”→“此在”路向。“返转”之后,他也批评自己以《存在与时间》为代表的前期思想“有违自身的意愿而进入那种危险之中,即:只是重新成为一种对主体性的巩固”[2](P825)。“讨论班”中对“主体性”的批判,包括对马克思“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思想的批判,可以看作晚期海德格尔对自己前期思想的批判。之所以批判主体性哲学,是因为它将“人”作为存在的中心,其他存在者被人所宰制,从而陷入“人类中心主义”。特别考虑到近现代以来人类增强的感性-享乐化倾向,把自然物作为人自身无限膨胀的感性欲求对象,把自然界作为“能量库”,从而一方面引发了自然物及自然界的存在危机,另一方面也使人自身流离失所。
海德格尔之“返转”是要使人返回到原初的“家园”,即“天-地-神-人”的“四方体”,其中每一方与其他三方都进行着相互映射的游戏,在这种互射游戏中,天、地、神、人、物各成其为自身,物得以安顿,人得以“诗意地安居”。不消说,海德格尔的思想是深刻的,境界是高远的。问题是,其境界是否过于高远,以至于在其中人变得有些不食人间烟火,有些飘飘欲仙了?罗森便如是看:“海德格尔的‘返回’过于极端,因为这种返回引导我们退回到一种处于我们历史之外的时间中,并……建议我们做出一种不同的决断,这种决断如此不同,乃至于只有在我们将自己连根拔起之后方能做出。”[6](P196)谨慎的施特劳斯所断言的“海德格尔从未相信过伦理学之可能性”[7](P123)要表达的也正是这个意思。问题是,返转后的海德格尔为何要刻意地目中无“人”?除了担心重又陷入“人类中心主义”外,海德格尔认为“人”在近现代已经被一套固定的解释模式所框定。人就是主体,与主体相对的是客体或对象,“对象是通过表象被构成的。而表象在自己面前对设对象,以至对象绝不可能首先由自身而在场”[1]。这又通向“人类中心主义”,只不过所突出的是人的“表象”和“设定”,即人的意识活动。
在海德格尔看来,意识或“我思”一方面是一个封闭的领域,“它根本没有某物得以进出的窗户”[1];另一方面,“我思”会按照“我”来思对象,因而会把异质的对象同质化。如此看来,封闭或内在的意识,即“意识的内在性”理所当然成为近现代形而上学的根源,因为近现代形而上学无非是以人的某种特性——诸如“感觉”、“反思”、“自身意识”、“情感”、“意志”等——来表象其他存在者和存在。要摆脱近现代形而上学,也就理应从贯穿并瓦解意识的内在性开始。海德格尔用以贯穿意识内在性的是此-在(Da-sein),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此-在与《存在与时间》中的“此在(Dasein)”不同,后者主要指人,而前者是“此向着悠远敞开的在”(das-Da-der-offenen-Weite-sein)。这种此-在表达了“在……之外……存在”,它守护着一种“在外”。由此可见,在海德格尔这里,意识与此-在、内在与外在是水火不容、势不两立的,它们不能同时作为根基,毋宁说,“意识根植于此-在之中”[1]。这就是说,意识本是“无根”的。
海德格尔瓦解意识内在性显然主要针对的是其师胡塞尔,也正是胡塞尔把意识哲学发挥到极端。蹊跷的是,这两位师徒的思想起点竟然是同一位思想家——布伦塔诺。不过海德格尔还是强行作出了区分,他强调:“胡塞尔的哲学出发点是布伦塔诺,《出自经验立场的心灵学》(下文简称《心灵学》)的作者。我自己的出发点……是同一个布伦塔诺,但并非以上著作;我的起点毋宁说是《按照亚里士多德论‘存在’的多重涵义》……我的布伦塔诺,海德格尔微笑着说,可是亚里士多德的布伦塔诺!”[1]问题是,布伦塔诺的上述两部著作真能如其所愿体现出“希腊思想与经院近代思想的差别”吗?特别考虑到写作《按照亚里士多德论‘存在’的多重涵义》作者仅仅是二十出头的博士候选人,而《心灵学》的作者已近不惑之年;且布伦塔诺在思想上对亚里士多德的依傍与眷恋终生不辍。布伦塔诺虽然晚年转向“实在论”(Reism),但这种转变还是以《心灵学》为基础的。我们将看到,海德格尔不遗余力地贯穿和瓦解意识的内在性与他对《心灵学》思想精髓之错失不无关系。
《出自经验立场的心灵学》中的“经验”主要指一种“亲历”性,即体验(Erleben)。比如我(或任何一个心灵成熟的个人)眼前呈现出一个东西,这个东西可能是时空中的实物,也可能是不在时空中的想象之物;在黑夜,我可能把这个东西看作一个树桩,也可能看作一个人。这些是在日常意义上的“经验”,这种经验所侧重的主要是所经验的东西,它是可错的。与此完全不同,还有另一种意义上的经验,即动词态的“经验”。我可能看错,但即使看错了我也在看,比“看到的东西”这种“看作”更为原始的是“看”这种经验行为。布伦塔诺将“经验”行为称为“心灵现象”(Psychischen Phnomenen),而将所经验的东西称为“物理现象”(Physische Phnomenen)。心灵现象在古代被包含在灵魂现象中,亚里士多德有些地方将其分为“心智”和“欲求”两部分,前者是包含“逻各斯”的部分,后者既有包含“逻各斯”的高层情感,也有不包含“逻各斯”的低层欲望[8](P165)。近现代以来心灵现象被称为“我思”或“意识”,“我思”包含着“怀疑、领会、肯定、否定、愿意、不愿意、想象、感觉”等现象[9](P27);而意识或“心灵的原能力”(康德)被区分为“知、情、意”三种现象。布伦塔诺在前人基础上将心灵现象或意识现象分为“表象”(Vorstellen)、“判断”(Urteilen)与“情感”或“爱恨现象”(Liebe oder Hassen)三类。这里的“表象”并非仅仅指看到或想到的东西,而主要是指“看”或“想”这些行为本身;我们可以对看到的东西承认或拒绝、肯定或否定,也可以对看的行为本身承认或拒绝、肯定或否定,不过这些都还是对“什么东西”存在与否的判断,而非判断行为自身,即不是承认或拒绝、肯定或否定行为本身;同样,爱恨可以是对什么东西的爱恨,而真正的爱恨现象是爱恨情感本身。如此,出现了心灵行为的对象或内容与心灵行为自身的分野。布伦塔诺发现,只有心灵行为自身才是心灵现象或意识现象的最终根基。这又是如何可能的呢?
这是因为在经验行为中包含着一种“内知觉”(innere Wahrnehmung)或“内意识”(inneren Bewusstsein),我们所有的心灵现象都可被其所伴随的内知觉当下、直接地觉知到。当看的时候同时知道在看,当想的时候同时知道在想,当承认或肯定的时候同时知道承认或肯定,当爱的时候同时知道在爱等等。内知觉与相应心灵行为的“同时性”根本区别于“反思”或“内观察(innere Beobachtung)”与相应心灵行为的“间隔性”。由于内知觉具有“直接的、不谬的明见性(Evidenz)”[10](P91),它就有资格成为意识的最基层,也就是说,内知觉或内意识不再需要其他知觉或意识形式保障。如此,心灵行为本身与伴随着它的内意识也就构成了一种关系,布伦塔诺称之为“内在对象性”(immanent Gegenstandlichkeit)。因而,对于同种心灵现象而言,就存在着两类“对象性关系”:看的行为与看到的东西构成一种对象性;看的行为与对看的行为的内知觉构成“内在对象性”。与“内在对象性”相对照,我们也可以将前一种对象性称为“外在对象性”。布伦塔诺也称外在对象性中的对象为“一序对象(primrem Objekt)”,内在对象性中的对象为“二序对象(sekundrem Objekt)”。比如看到黄色(的东西)③,黄色(的东西)是一序对象,而“看”这种行为则是二序对象。这两种对象的根本差别在于:在两种对象性中,对外在对象(一序对象)的意识是盲目的即不具有明见性的,而内在对象(二序对象)是明见的。在看时,无法保证所看对象的明见性。我们可能看错,也可能什么也没看到(比如在漆黑的夜晚),也可能看“对”。这时的“对”只是在日常意见(δоξα)的意义上讲的。具体到心灵行为而言,“对”也就是给外在对象的存在加了一种盲目信念,即相信看到的黄色(的对象)是存在的;至于它究竟存不存在,则无法获得进一步的明见。与此相反,对“看”这种行为拥有一种明见的内知觉,不论看对看错,也不论看没看到东西,总会有“看”这种行为存在。这种明见性的差异对于所有类型的心灵现象都成立:想的对象是盲目的,“想”本身是明见的;判断对象是盲目的,判断行为本身是明见的;爱恨的对象是盲目的,爱恨行为本身是明见的,等等。总之,外在对象(一序对象)的存在是盲目的,即只具有“现象的或意向的存在”;而内在对象(二序对象)的存在是明见的,即它具有“真实的存在(wirkliche Existenz)”④。
海德格尔对意识内在性的瓦解与贯穿只有对处于上述“外在对象性”中的意识方可成立。因为对于“内在对象性”中的意识而言,并未将外在对象“嵌入意识的内在性之中”[1],也没有“在自己面前对设对象”。相反,内在对象即心灵行为本身完全是“由自身而来的在场者”[1];另一方面,如果返回到实事本身看,即使在海德格尔将思想迁入的“新居”即此-在中,心灵现象中的内在对象性也不可或缺。此-在的出离性或超越性或许有其他方面的根据,可此-在的安居中必定少不了心灵行为在内在对象性方面的根据,否则就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安居——试想,一个废弃掉自己最真实的“内心”和“灵魂”的人能够真正安身立命吗?海德格尔将“意识的内在性”作为近现代形而上学的基本建制不能不说过于草率,其结果正如罗森所言是对作为此在的我们“连根拔起”。严格讲来,“意识的内在性”中只有“外在对象性”才对形而上学负有责任。而在意识的外在对象性中,只有将外在对象存在的盲目性看作确实性,并将有关外在对象的意识进一步独断地作为宰制外在对象的根据时,才会出现相应的形而上学形式。保持心灵行为的明见性和丰富性,以及意识到关涉外在对象的表象之抽象性,意识到对外在对象的存在断定的盲目性,并守住界限不随意僭越,则不会陷入形而上学。就海德格尔对“意识内在性”简单化的误识及轻易废弃而言,他的思想中确实带有某种独断的形而上学因素,“由于形而上学作为形而上学乃是本真的虚无主义”,那么海德格尔之思就更容易陷入虚无主义。这是需要我们特别警惕的。
二、马克思贯穿与瓦解意识的内在性吗?
这个问题又可分解为相互关联的两个问题:马克思自己有没有批判意识的内在性?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他以什么来贯穿和瓦解意识的内在性以及最终是否成功?对于这两个问题,吴先生都做出了肯定的回答。诚然,“意识的内在性”问题最先是由海德格尔明确提出的,但这不妨碍马克思以间接的形式提出这一问题。吴先生引证《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下文简称“手稿”)中的一段话:“神秘的主体-客体,或笼罩在客体上的主体性,作为过程的绝对主体,作为使自己外化并且从这种外化返回到自身的、但同时又使外化收回到自身的主体,以及作为这一过程的主体;这就是在自身内部的纯粹的、不停的圆圈。”[11](P114)随后断言:“根本不需作任何附带的说明,这里所谈论的就是意识的内在性。”[3](P181)联系到上文对意识内在性的分疏,我们最多可以说,“这里所谈论的只是意识的内在性之一种”。意识之内在性中的内在对象性这里并未涉及,外在对象性中的感觉表象与爱恨-情感现象也未涉及,这里所涉及的最多只有想象表象与判断:真实的人想象出“绝对主体”,并断定它是存在的;他又进一步把“绝对主体”想象为真实的人和真实的自然界的“主语”。这样说当然不是否定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批判,而是要表明,马克思并非批判黑格尔“意识的内在性”思想,而是批判黑格尔把想象出的存在当作绝对真实的存在。其结果是:一方面设定并抽空了自然存在物,使之成为“非存在物”;另一方面,人本身无法真正进入“世界”之中,从而成为“唯灵论的存在物”。这里马克思当然也没有否认意识的想象行为与判断行为,甚至没有否认意识的抽象能力,而只是反对以想象之物、抽象之物冒充真实存在。
那么马克思到底有没有在内在对象性的意义上,以及在感觉表象与爱恨现象的意义上涉及意识的内在性呢?当然有。不过不是在批判的意义上,而是在肯定的意义上涉及的。早于“博士论文”中,马克思就在内在对象性的意义上认可了意识的内在性。他在谈到对“神”存在的证明时说:“对神的存在的证明不外是对人的本质的自身意识(Selbstbewusstsein)存在的证明……当我们思考的时候,哪种存在是直接的呢?自身意识。”⑤显然,这是在说,神的存在仅仅是意识行为的盲目设定,因而不具有明见性。而当思考神的存在的时候,由于“思考”这种心灵行为伴有内意识或自意识,具有充分明见性的就是“思考”这种意识行为自身的存在。这里讲的不是内在对象性意义上的意识之内在性又会是什么呢?在《手稿》中仍有类似表述:“人是自身的(selbstisch)。人的眼睛、人的耳朵等等都是自身的;人的每一种本质力量在人身上都具有自身性(Selbstigkeit)这种特性。但是,正因为这样,说自身意识具有眼睛、耳朵、本质力量,就完全错了。毋宁说,自身意识是人的自然即人的眼睛等等的质,而非人的自然是自身意识的质。”[11](P102)显然,马克思这里所批判的是黑格尔将自身意识作为“主语”,他所认可的是“看”、“听”等这种属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人的自然本身具有自身意识,即它们处于意识的内在对象性之中。
“异化劳动”思想构
对于第二个问题,
三、真实的个人与虚无主义的克服
形而上学被弃之如敝屣是因为“形而上学乃是本真的虚无主义”。与马克思同时代的尼采终生都在与虚无主义搏斗,他将虚无主义理解为“最高价值自行贬黜”,其中最高价值主要指“上帝”。尼采发明出具有“强力意志”的“超人”,试图填充偶像跌落后空出的最高位序。职是之故,海德格尔深刻地指出:“尼采之所以认识并且经验了这种虚无主义,是因为他本人以虚无主义的方式进行思考。”[2](P693)也就是说在海德格尔看来,尼采仍然以形而上学的方式在思考,即把“存在”表象为“强力意志”。当然,在海德格尔看来,全部形而上学无非是作为“存在的历史”,或“存在的烙印”。在形而上学这一历史长河中,无一例外地都将“‘存在’表象为具体存在者的普遍性。存在仅仅偶尔在这种或那种命运性的烙印中:自然、逻各斯、一、相、实现、实体性、对象性、主体性、意志、强力意志、求意志的意志等等”[12](P837)。因而,从“存在历史”上看,虚无主义就是“存在”的流离失所。从上面所罗列的一串“存在烙印”中也不难看出,代替“存在”的“存在者”的人为-任意性越来越强。海德格尔之思的意图是要克服人为的强制性,从而使“存在”泰然任之。然而,由于海德格尔为人所设想的生活过于缥缈,乃至于只有当人将自己“连根拔起”后方可进入。从这种意义上讲,海德格尔所倡导的无非是虚无主义之一种——神秘主义。把他对尼采的评判回敬给他自己也别有意味:“海德格尔之所以认识并且经验了这种虚无主义,是因为他本人以虚无主义的方式进行思考。”这也是强制贯穿和瓦解意识内在性的必然后果:具有明见性和丰富性的心灵现象被弃而不用,只能任由“存在”这种盲目信念摆布。此种盲目信念在极端情形下会形成疯狂、致命的运动,比如“纳粹”。施特劳斯就敏锐地觉察到“海德格尔思想和纳粹思想之间在气质和取向上的亲缘关系”[7](P117)。这也是以海德格尔的定向解读马克思哲学所应当警惕的,因为正如吴先生所言,哲学批判要“有助于人类向着未来开展其历史-实践的真正筹划”[13]。
问题依旧:如何才能从根本上克服缠绕着人类生活的虚无主义?马克思提出的、且被正确理解的“真实个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可能性。马克思哲学的出发点是“个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4](P67)。这种个人不仅仅是“现实的、肉体的、站在坚实的呈圆形的地球上呼出和吸入一切自然力”,而且也是具有表象、判断和爱恨-情感行为的,即有意识的、有心的。这就与当今从虚幻的共同体出发的“社群主义”区别开来。“个人”在马克思看来应是“全面发展”中的个人,即完善中的个人。这是马克思哲学的一以贯之之道。早在中学毕业作文中马克思就表露:“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善(Vollkommenheit)。”[15](P459)《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等文稿中“人的全面发展”屡见不鲜。到《57-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仍然强调发展及发展的基础“也和个人的最丰富的发展相一致”[16](P540)。那么个人如何能达到全面发展或完善呢?首先需明了自己的存在境况:事实上并无抽象、孤立的个人,所有个人都存在于对象性的关系中,“对象”可能是人,也可能是物。之所以存在于对象性关系中,乃是因为从根本上讲个人就是进行“对象活动”者。个人的完善因而也需在对象活动中进行。对象活动从行为者方面看是个人本质力量的体现,然而仅限于行为者方面远远不够,因为如此一来,对象活动又可能成为“利己主义的”。这种本质力量必须要以自己之外的存在者为旨归和定向,那又会是什么呢?是纳入对象性关系中的对象。由于“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11](P58),所以他就能够“为了物而同物发生关系”[11](P86)。行为者此时已完全涤除了利己主义倾向,而可以出于物且为了物而对其进行看护;此时不是出于私利对物对自然随意宰制,而是时刻保持一种无私的胸怀敞开,使物和自然也达到完善,即“人和自然之间斗争的真正解决”、“自然的完全复活”。
当对象活动所涉及的对象是人时,情形相似,只是更为复杂。因为其中既涉及物,也牵扯到人与人的关系即社会关系。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手稿的结尾部分,马克思具体描述了作为处于真实个人之间的对象活动的“生产”。每个人的个性,每个人的本质力量都在他人身上得以体现。每个人在自己完善的同时都促进了他人的完善,或者说每个人在促进他人完善的同时也实现了自己的完善。这只不过是马克思中学所树理想的具体而微:“人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善、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自己才能达到完善。”[15](P459)同时,在这种互相促进的对象性关系中生成真正的共同体。从而促使“人和人、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11](P81),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的真正共同体。这一过程同样是“真实的个人”——与个人主义毫不相干——的生成过程,与之相对的是“史前史”中的即市民社会或利己主义的个人,我们今天尤其被卷入其中。
由于以真实的个人为起点能够实现人与自身、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人与物、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与整体完善,世界万物自然各归其位、各安其序,存在者流离失所、无家可归的虚无主义状态自然不攻自破。更需强调的是,作为马克思哲学拱顶石的“真实个人”不仅需要从外在的对象性方面把握,更需要从内在的心灵行为方面体贴。只有既保持外在对象活动的敞开性,又葆有内在对象行为即心灵行为的明见性和自持性;既看护外在之“物”,又涵养内在之“心”,方可成己、成人、成物、成社会、成天下,方可从根本上摆脱虚无主义的缠绕。然而,这只是身处“史前史”中的我们向着未来的筹划。
(原载《江西社会科学》2008年3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