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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保松】他用哲学介入现实

 

德沃金(据美联社报道,美国哲学家和宪法学家罗纳德·德沃金于214日早上在伦敦死于白血病———编者注)最大的贡献,当然是法理学。他对所谓的以哈特为代表的法律实证主义做了挑战。他将法理学、道德哲学、政治哲学联系在一起。他认为,诠释法律的时候,牵涉到对道德、宪政传统的诠释,这就是他第一本书《认真对待权利》所谈到的。他被公认为是20世纪后半叶最重要的法理学家。

德沃金跟其他哲学家有很多不同,他与哈贝马斯很相似,就是非常积极地参与公共讨论,他的大部分重要政论文章都发表在《纽约书评》上。罗尔斯曾经很欣赏德沃金在这方面的表现,称他“等于19世纪的密尔”。他对堕胎问题、战争问题、高等法院判例等很多公共事务都参与讨论,最重要的是,他用锐利、清楚,同时一点都不浅薄的语言来讨论。这样的能力在英美学术界无出其右。他用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介入社会现实。这样一种示范重要性在于,他让我知道政治有道德的面向。德沃金很大的关怀就是,法律、政治、公共政策,最后都无法回避道德问题,所有这些领域都牵涉到根本的道德争论。面对争论,有理性和真理可言,都可以用理性交谈。德沃金数十年来持续不懈地参与公共事务辩论,其贡献不下于他在法理学和政治哲学方面的成就。一个政治社群能否进步,很重要的一环,就是身在其中的知识人能否对它的观念、文化、制度、公共政策及社会习俗,持续不懈地作出道德反思批判。只有这样,道德资源才能累积,文明才能建立。

(原载《检察日报》2013.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