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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福坚】全新的观念催生了民族主义

与中世纪及以前的古代社会相比较,民族主义被认为是一种全新的政治形式。它致力于为被看做是具有独一无二特征的群体建立独立自主的政治单位——民族国家;它把民族利益置于个体利益之上;它可以激发出与宗教献身精神相媲美的大众热情。那么它是如何产生的呢?除了那些坚持民族根源于个体的基因再生产冲动观点的学者以外,多数学者认为民族的出现是近代社会的事情。即使那些坚持民族的生物学起源的学者,也承认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民族主义产生于18世纪以后的欧洲。近代欧洲之所以成为民族主义的发源地,与当时发生的一系列影响深远的事件和“思想巨人”有关。

16世纪到17世纪的宗教改革、18世纪的启蒙运动和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被认为是导致民族主义在欧洲诞生的关键历史事件。实际上,这些事件并没有为民族主义的产生提供直接的社会条件,它们的历史贡献在于思想领域,即产生了全新的观察和认识外部世界与人类社会的观念。这些观念成为民族主义这一意识形态产生的思想根源的一部分。

宗教改革的一大贡献是把宗教、政治和民族联系起来,打破了罗马天主教会大一统的局面,其中尤以英国新教改革最为典型。英国国教会成为英国的民族教会,第一次使得英国上层群体产生了民族意识。路德新教的“因信称义”思想实际上成为后来民族自决思想的根源。启蒙运动中的理性主义哲学,颠覆了中世纪各种宗教非理性、盲信和狂热等所谓“黑暗时代”的观念。理性主义哲学认为,世界受一个统一的、永恒的自然法则支配,人类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发现和解析这一法则,如果按照它来安排社会,社会就将获得自由和幸福。按照这一哲学,当时开明的统治者致力于增加社会财富,为国民提供教育、健康和卫生等福利。这些做法拉近了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将国家的凝聚力和对国家的忠诚与国家保证个人福祉的能力联系起来。当国家不再具有保证国民幸福能力的时候,人民可以选择更令人满意的政府取代它。这一思想是法国大革命的遗产。此外,法国大革命期间深入人心的天赋人权、自由、平等、博爱等思想也成为民族主义的思想来源。

能够称得上为民族主义提供哲学基础的思想家,是启蒙运动中诞生的“思想巨人”康德和卢梭。与康德宏大的思想体系相比,被称为“反理性主义和极权主义鼻祖”的卢梭,其思想显得非常零散,并且被认为是徘徊在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的边缘。尽管如此,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理论仍是民族主义的重要思想来源。卢梭认为,自然状态下的人们拥有的是天然自由,但是这种自由是原始的、低级的。在与自然界进行斗争的过程中,人们逐渐联合在一起,组成集体,把自己的天然自由交给主权者,由他来代表人民行使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失去的是天然自由,获得的则是更高级的契约自由。那个主权者就是国家。当国家不能保证人们自由的时候,它就破坏了与人民订立的契约,人民就可以推翻这个国家并重新订立契约。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认为,国家主权是人民公意的体现,代表全体公民的意志,因而是至高无上且不可分割的。以此为基础,卢梭构建了一个全新的政治共同体,该共同体成为后来民族主义的最终目标,即民族国家。

康德的思想体系要比卢梭的完善、宏大得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康德是民族主义思潮的哲学奠基人,当然这个称号也可以用于自由主义。民族主义首先从康德的认识论中汲取了营养。启蒙运动时期,在认识论方面居主导地位的观点认为,人们对外部世界的了解来源于自身的感觉。感觉和感觉记忆构成了知识的基础。只有那些能被人们感觉到的世界才是真实存在的。这样一种认识论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如何认识启蒙思想家宣称的那些天赋权利,以及外在于人类的自然法则。因为这些权利和法则是不能够被感知的。康德哲学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可能。康德认为,道德伦理问题不能像理解自然那样,否则人们将永远处于被奴役状态,不能获得自由。除了自然法则外还存在道德法则,当人服从道德法则的时候,他就是自由的,这种道德法则发现于他自身而不是外部世界。即使一个人处于囚牢之中,只要他的意志是自由的,那么他也就是自由的。这就是康德所谓的“道德律令”或“自律”。该原则经过改造成为民族主义基本原则即民族自决原则的理论基础。获得意志自由即“自决”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是要经过持续的斗争,即只有通过与他律的自然倾向做斗争,才能获得意志自由,成为自由的人。这一主张为后来民族主义的暴力特征提供了解释,并成为激励诸多民族主义者为实现民族独立目标不懈努力的源泉。

在康德的认识论基础上,以费希特为代表的新康德主义者朝唯心主义的方向更进了一步。费希特不仅接受了康德关于认识源于感觉和主观赋予的观点,而且还认为康德所谓的自在之物也来自于人的意识。也就是说,人们所认识的整个世界都是意识的产物。当然,费希特也承认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自在之物的存在,但他认为这些自在之物仍然是意识的产物,即一种普遍意识的产物。这种普遍意识超越于个人之上,是世界稳定性、有序性和有理性的保证。它是世界的真实面目。人们能够凭借理性区分虚幻和普遍意识的产物。普遍意识的优先性反映在政治问题上就是强调整体大于个体,即集体主义主张和国家主义理论。人的目的是自由,自由只有融于普遍意识中才能够实现。因此,国家并非是个人的集合体,而是普遍意识的体现。个人只有和国家成为一体时才能实现他的自由。从这些政治主张中,我们不难发现与民族主义思潮的内在联系。费希特还进一步发展了康德的斗争思想,认为没有斗争就不能获得自我意识。费希特甚至认为,世界本身的存在仅仅是为了使斗争成为可能,国家间的冲突间接地促进了整个人类的自我实现。

康德的另一位追随者赫尔德在费希特的斗争性理论基础上,强调了多样性的重要地位。赫尔德被认为是文化或浪漫民族主义的代表人物。自赫尔德开始,民族文化被认为是民族存在的标志,民族认同也成为各民族国家构建的中心内容。赫尔德认为,多样性与斗争性一样是世界的基本特性,但是多样性更值得关注,因为它是上帝的安排。赫尔德对多样性的强调,改变了之前人们对自然法则的认识。自然法则意味着规律性和一致性。这些法则被赫尔德看做是幻影,是没有创造性的。他认为,那些珍视自己家庭的原始人要比为了一个仅具有名称意义的幻影感到欣喜的现代人更加真实。按照赫尔德的观点,每一种文化、每一种个性都有不可比拟的价值。反映在政治观点上,就是认为各民族是由上帝安排的相互分离的实体,他们的特性应该得到保持并不容玷污。最佳的政治安排就是能够使这些特性得到保持的安排,即形成独立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论调即源于此。作为民俗学家的赫尔德尤其强调民族语言的重要性,他认为语言是一种独特生活的表达,是将一个民族与另一个民族区别开来的标志。此外,民族传统、文化、种族甚至是宗教,也都被赫尔德看做是民族特性的一部分。德国统一运动中,赫尔德的学说成为俾斯麦进行民族主义动员的主要工具。因此从实践意义上说,民族主义自赫尔德开始。

 

(来源:中国民族报。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