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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三虎】工程实践的政治问题:工程共同体中的冲突与协调

随着我国工程实践的大规模推进,工程共同体内部的政治问题也日益表现出来。工程共同体的各种层面分工构成了工程实践多样化和达到工程效率的重要基础,也表明了合作是工程共同体合理地成为一个社群的重要条件。但分工毕竟代表一种社会差异或者封闭,除了能够带来诸如效益一类的东西之外,也有其另一方面的消极社会结果。各种不同工程主体在维护自身利益和承担工程风险责任等方面产生一定的社会冲突,对这种冲突的协调则是工程实践的一个重要政治问题。

一、多元价值负荷及其相互冲突问题

工程共同体之所以在社会学意义上有着重要的组织特征,显然与其动力因素相关。人们一般将科学共同体与技术共同体的区分归于科学与技术的动力差异:科学共同体追求的是科学真理(事实),技术共同体追求的是目的(价值)。沿着这一线索,人们通常相信技术是基于科学方法从早期技艺向现代工程的过渡,因此现代工程是一种应用科学,至于工程共同体则是对科学真理(事实)应用于相应目的(价值)的群体追求。这种界定显然属于一种线性的历史解释,如果这样来看待工程共同体,那么所谓工程共同体就只是一种工程师共同体了。但工程共同体更多的是一种实践共同体,其地点性或本土化特点非常明显。这种地点性明显表现为其动力要素的多元性:除了科学和技术的知识和技能向度之外,还存在着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多重动力向度。

从非技术动力因素来看,工程共同体的首要动力因素来自经济激励对工程实践的压倒性影响。也就是说,成本考虑作为一种普遍参数必然进入工程项目决策过程,并决定了一般的工程设计过程。在这种意义上讲,与科学共同体强调发现真理的优先权和技术共同体强调拥有专利的独占权不同,工程共同体着重于经济标准的优先权或占有权,其基本原则不是“尽可能优”而是“必须要优”,包括诸如耐久性、速度、效率和劳动负荷等方面的成本最优。这种经济激励通过市场得以制度化,市场尽管并不直接决定新的工程技术开发,但却成了工程项目选择(接受或拒绝)的最重要机制。在一个特定的工业领域中,工程师、管理者、工人、市场营销人员等依照市场上的成本——利润比例原则,围绕某个工程造物形成一个巨大社会交往网络,在这种社会交往网络中公司是标志经济激励因素的重要制度,也是识别工程机会、开辟工程市场和提供工程资本基础的制度结点。显然同类公司之间存在着竞争,这种竞争一般通过市场来加以规范,其失范也可以通过国家法律得到纠正。但工程毕竟已经成为一个公众问题,工程实践的社会影响一旦超越某些职业规范,就会导致市场失灵和法律失灵,从而形成与其他动力因素的社会冲突。

工程共同体社会运行的第二个动力因素来自政治导向,有时与经济因素相关,但有时则排斥经济因素。工程实践的政治导向最早在军事工程中形成一定制度传统,它既不是什么市场刺激(和平时期的武器出口例外)也不是什么成本核算,而是一种国家利益需要适应。工程政治导向的另外一种方式表现为“技术评估”或“项目评估”,其制度化形式是为确保安全、质量、绩效和环境保护等目标实现的标准化管理和技术测试。社会接受显然是工程实践的一般政治标准,用来预测对工程项目及其社会结果的公众反应。它与经济激励因素的关系非常复杂,有些如各种安全标准显然决定了工程技术开发,甚至成为重要的经济参数;空气污染标准或噪声辐射标准也许会刺激某些专业性工程技术开发,但相应于不同技术方案来说却具有明显的选择性;至于改善工人工作条件或使工作条件人性化则是工人群体的一种政治呼声,但却与公司的经济标准存在部分冲突。也就是说,工程职业在将公共管理的政治导向转译为工程技术标准时,既有一致性也存在着一定冲突或矛盾。

文化作为工程共同体活动的第三个动力因素,往往包含美学、宗教和意识形态等标准。法国路易十五时期,凡尔赛皇家花园使用了当时先进技术安装了喷水装置,其工程设计就是为了娱乐。在功利主义占据主流地位之前,西欧艺术家兼工程师和建筑师设计钟表模型、气筒、喷泉和其他新颖机械均反映了当时封建主阶级对机械力学及其与装潢、美学和快乐主义目的相融合的偏爱和迷恋。工程物质材料处理技术及其性质的科学追问,最初主要是出于艺术或者美学动机而获得激励,特别是在建筑工程中其工程设计、结构工程和材料知识之间的关系,更是表明了美学和技术因素不可分割的联系,诸如寺庙和纪念性建筑物等都是不断导致新型技术发展的非功利性美学结构工程造物。意识形态导向也对建筑工程产生重要影响,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许多建筑师曾在他们的工程设计中体现了意识形态原则,我国十年文革时期的诸多建筑(如南京长江大桥)也都打上了深深的意识形态烙印。在这里美学目的与经济激励有时存在一定冲突,意识形态也会时常地与经济激励和工程原则发生矛盾,有时甚至非常激烈。

从以上多重动力因素分析可以看出,工程共同体远没有科学共同体和技术共同体那样的自主性,它实际上是在政府、产业和科学技术的界面上形成的一种社会结构,可以称之为“杂交共同体”。这种社会结构整体上是由各种社会亚系统构成,而各种社会亚系统由于其功能各不相同,如政治导向的亚系统以权力为媒介组织而成,经济导向的亚系统以货币为媒介组织而成,至于科学和技术机构则强调真理的发现及其应用。工程共同体这种与传统学术共同体不同的杂交性格,决不是简单地处于分工与合作中,而是存在着各种价值导向和目标认同。陈昌曙先生曾概括工程价值的非中立特点,并说明了工程价值的多重导向,① 由此实际上揭示出了工程实践包含的不同层次的价值冲突和协调:

第一,人与自然的冲突和协调。工程项目是强对象化的,其特殊对象是“惟一对象”或“一次性”对象,如青藏铁路工程、西气东输工程、三峡大坝工程等。这类工程与资源和能源利用密切相关,因此自然资源利用就成了工程的基础和目的。在这里,由于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人类一项基本价值事业,因此存在着人与自然的冲突或矛盾,所以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乃是工程实践活动的核心问题。

第二,各种分工之间的冲突和协调。工程通常均有较大的规模且耗费时间较长,围绕明确目标存在着不同子目标的细化分工。这种细化分工在不同步骤和阶段中必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冲突和矛盾,因此需要以一定的组织系统或社会化系统来加以规范,如指挥中心或指挥部来制定规划、决策、管理和协调。

第三,不同参与主体之间的冲突和协调。工程实施需要相应资金投入作保证,要求对工程进行充分的成本效益核算,充分估计到财力、人力、物力条件,因此必然会有许多企业和公司参与进来。但这些公司和企业为了逐利而相互竞争,这种竞争对于一般工程来说可以依照市场规律得到制约,但它对有些大工程来说则往往由政府部门来实施,特别是重大工程项目更是要由国家首脑部门确认,并由国家组织实施和协调。

第四,同一工程项目的多个方案之间的冲突和协调。工程实践往往受到社会经济(如工业发展水平)、社会文化(如社会心理、宗教信仰)、自然条件(如地理、气候)和政策法律等诸多因素制约,因此工程规划和数据方案往往有多个,有些方案甚至完全相反。因此如果说科学和技术分别存在着惟一解和最优解的话,那么工程项目方案则只有“妥协解”,即相互冲突的方案在不断协商中互相做出让步最后形成折中方案。

第五,工程目的与结果之间的冲突和协调。工程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有利于社会运行和人们生活的改善。工程实施过程在很大程度上以考虑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为前提和目的,因此具有明显的人文价值。但这只是工程的初衷和目的所及,但工程实施过程和结果是不确定的,工程有或然性或风险性。从工程结果来看,所谓工程风险是指它可能为害人和为害环境,这就形成了工程目的与结果之间的冲突。关于这一点,也可以从工程技术的价值意义看出。所有技术都可以在工程中应用或都可能有工程性,但并非一切技术都是同样的工程技术。从技术对象化程度不同,可以把一般工程技术或“工程技术一般”称为“基本技术”(或称弱对象化技术、弱专业性技术),把强专业性的工程技术称为“专业技术”(或称强对象化技术)。既然工程是强对象化的,因此工程技术也必是强对象化技术。强对象化技术不仅有工艺价值,而且也具有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环境价值、人文价值)。强对象化技术的研制、改进和运用首先是为了实现满足和更好地满足人们的需要,这是工程目的,但其利用又有可能出现始料未及的消极后果或被误用滥用导致技术的非人性化效应,这是工程负面结果,这样便形成了目的与结果的相互冲突。现在人们已经认识到这一点,试图在制定工程方案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尽量减少工程实施对人的伤害和对环境的破坏。

总的来说,工程并不是价值中立的,而是负荷多重价值的实践,其不同层次的价值冲突和协调必然在由不同价值主体形成的工程共同体内发生。这些价值冲突和协调显然存在着密切关系,可以进一步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工程共同体不同主体面对工程的实际负面影响(如非人文效应和环境破坏)形成的责任冲突,另外一类是共同体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以下对这两种冲突,将做进一步分析和讨论。

二、工程师与管理者之间的责任冲突与分配

工程共同体作为一个整体,尽管在任务、能力、知识、意识认同和责任等方面拥有许多共同的规范约束,因此与其他实践共同体(如艺术共同体、行政共同体等)存在着职业上的明显社会差别,但其内部包含的各种不同主体由于分工或分层不同承当着不同的道德责任,因此存在着异质主体责任之间的相互冲突,其中工程师与雇主或者管理者之间的责任冲突尤为明显。

工程师与雇主之间的冲突,出现在工程师取得明显的社会职业地位之后。在这一过程中,工程师群体一直试图追求一种自主的职业责任标准。从历史上看,追求理想的职业行规直接地来自古老的医学行业。同古代中东地区内科医生经常受到国家法律限制(如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对药费和资料就有着明确规定,犹太人的医学则受宗教监督)不同,古希腊和罗马社会的内科医生建立并发展了自主的职业标准(希波克拉底誓言是最好的例证)。19世纪以后,随着机械、化学和电子工程等领域的迅速发展,工程师作为一个重要的职业领域逐步与商业企业体制结合起来。由于工程师数量的不断增加和其拥有的技术力量不断增强,工程师群体也试图建立自身的希波克拉底誓言,② 以免受制于外界的法律规定或内心的伦理学制约。尽管工程师受雇于特定组织的现代情形与医生最初可以独立开业的传统做法有很大不同,但他们为了维护自身职业的自主理想仍然强调某种“知识即善”的亚里士多德式道德准则。美国著名桥梁学家莫里森(Gorge S.Morison)早在1895年担任美国土木工程学会主席的就职演讲中就曾指出,工程师是技术变迁和人类进步的主要力量,他们不受利益集团(政治集团和商业集团)偏见影响,对确保技术变革最终造福人类负有广泛责任。军事工程家普老特(Henry Goslee Prout)于1906年康奈尔土木工程工程协会一次会议上也认为,工程师能够指引人类进步,并肩负人类面对的一切工程责任。

但工程师的活动毕竟主要是一种造物实践,它与其社会背景紧密联系在一起,尤其是与其商业体制密切相关。工程合同或其他双方协议包含的经济责任在狭窄意义上并不必然是道德的,一般也不必然影响到他人的生命、肢体、心理和生活,因此可以称为是伦理中性的。但这些伦理中性的责任毕竟是企业规范的约束条件而需要忠诚于雇主的工程师群体遵循,从而有可能与工程师强调的自主道德责任相矛盾。也就是说,工程师在其工程职业中不得不面临自身与雇主、工程与商业之间的冲突问题。正是这种冲突,直接导致了莱顿(Edwin Layton)所说的发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的“工程师叛乱”。③ 正如米切姆(Mitcham)认为,这场叛乱的意识形态基础在于工程师开始从追求自由科学理想转向基于经验知识应用的工程职业责任意识。④ 在这样一种意识形态支配下,从19世纪初期就逐步兴起的职业工程学会,在20世纪早期开始制定了正式的职业伦理规则,其主要内容涉及工程师与雇主、同事以及个人对工程专业的关系。

直到20世纪中期,当核工程威胁、环境破坏和资源短缺等全球问题引起世人关注时,欧美各国各类工程学会开始对原来限于工程专业内部事务的原有伦理准则进行修改,强调工程师对社会的普遍责任。1947年美国工程师专业发展委员会(1932年创立,后来更名为工程和技术认证委员会)起草了第一个跨学科的工程伦理准则,经过1963年和1974年两次修改后,不断强化的一个道德要求就是工程师要利用知识和技能为人类造福,把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利置于最崇高地位。工程师群体扩大工程责任的这种梦想在1930年代初期的美国曾经达到了顶峰,并掀起了一场并非一帆风顺的技术专家治国运动。但这种从知识或事实判断解释价值或功能的工程责任意识,并没有摆脱商业利益和职业利益的意识形态。如果说早期的工程伦理准则主要强调对雇主的义务或忠诚的话,那么后来主要强调对整个人类福利负责也不过是针对来自政治和企业的不自主约束为提升自身职业崇高地位的辩解而已。

技术专家运动包含的扩大工程责任理念尽管在初期曾帮助赫伯特·胡佛取得竞选美国总统的成功,但这种责任仅仅被设想为意识形态术语,并没有摆脱资本获利的局限性,因此在政治上没有取得人们预期的结果。尽管如此,技术专家运动还是推动了工程伦理与商业精神联合起来,直接对抗企业内部的政治宗教气氛,并直接演变成了取代“左派”或右派意识形态的管理能力或效率概念,尤其是以经验事实和经济学成本利润原理为基础的“价值工程分析”(它强调的是效益这一核心概念)直到今天仍然盛行于工程科学及其各个实践领域。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进入1970年代以后,工程师出生的学者在工程伦理学名下开始从“无限责任”(对人类进步负责)转向“有限责任”(即对自身、雇主和公众负责)。⑤ 这种转变虽然是从分析工程职业行为准则出发,但却反思性地提出了增强工程实践伦理向度、重建职业组织以更好支持工程职业相对自主性和参与跨学科教育计划等的具体要求。这可以说是工程师群体在遭到来自外部因环境污染和公共安全等问题而对工程本身提出的批评之后,为工程的学术自由所做的道德辩解。

但是,承担有限工程责任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与企业和经济管理达到协调一致。这里涉及许多问题,如:管理者在实现新的带有风险的工程任务过程中是否应该为了获得最大利润而遵从某种管理和经济战略?为了他人和技术的安全应该避免某些风险吗?安全应该优先于经济发展成本和最大利润而得到评价吗?一位处于中间管理层的工程师是否应当就可能出现的风险向公众做出提示或警告呢?对企业、雇主和事业的忠诚是否高于对公共安全的道德责任呢?就在道德上必须要守法来说,如果合同具有一定的道德意义,那么道德责任是否一定要优先于合同责任呢?在经济或技术问题上,各种道德责任是等同或重叠还是彼此相互矛盾呢?对于这些问题的一个肯定回答是,有关经济或技术问题的各种道德判断,至少在重叠的方面是彼此冲突的。

一般情况下,经济方面的伦理问题确实远比技术方面的伦理问题重要,因为经济管理和工作任务分配等过程有许多问题并不直接与技术因素相关或受技术因素影响。但问题是经济与技术毕竟存在着很大的重叠区域,就经济决策包含的技术实现来说,经济和技术的相关伦理问题处于紧密联系之中,只是这种密切关系在有关安全管理的道德责任分析中经常被人们忽视。1986年美国挑战者号发射后73妙爆炸,宇航员全部遇难。直接原因是橡胶密封圈太脆,在冻结温度条件下容易发生爆裂。早默顿·奇奥科尔(Morton Thiokol)工程师,特别是项目指挥艾伦·麦克唐纳(Allen MacDonald)和封闭圈专家罗杰·博伊斯乔(Roger Boisjoly),在前一天曾就这一缺点反对第二天发射挑战者号,向NASA提示了封闭圈低温下发生破裂的危险。他们还通过工程部副主任罗伯特·伦德(Robert Lund)通知了高级工程师杰瑞·梅逊(Jerry Mason),但梅逊却表示沉默,并以“脱下你的工程帽子,带上你的管理帽子”结束了这场争执。伦德只好屈服,同意按时发射,结果就产生那次巨大灾难。麦克唐纳和博伊斯乔等工程师尽管做过提示,但后来还是被调到其他部门,从而成为事后的替罪羊。这一例证表明责任问题的解释和分配存在着较大的模糊性,即技术与经济的伦理关联是如此密切以致无法分开,管理者的决策与工程师的决策存在的冲突只能通过在伦理方面对决策和事实判断进行综合考虑,把涉及技术与经济的控制和责任进行统筹处理:

第一,与工程相关的生产、消费和交换过程以及一般的技术和经济发展都是大量组织或机构互动、共同作用和平行行动的社会过程。这些复杂的行为和互动相互重叠和交叉,包含诸多技术、经济、文化和政治等因素,因此有着综合的跨学科的多元特征。在工程共同体意义上,绝不能将经济和技术看作是自主的领域或亚系统,它们都会受到相应机构、群体和制度的控制和塑造。在这种复杂背景下,无论是个体还是集体都必须要为自身的工程行为承当某些责任,包括开发责任、维修责任、生态系统维系责任等。

第二,相关工程机构、单位或企业都具有社会经济的特征,属于工程行为的社会技术系统和制度化形式,受到相应规范和价值标准约束。任何技术或经济行为,包括企业行为,首先是一种社会行为并要按照社会道德责任标准获得评判。特别是技术和经济的伦理问题,尽管在分析意义上各有侧重,其相应角色和责任也各不相同,在特定的责任方面甚至存在着价值冲突,但两者的密切关系提醒人们,在解决技术伦理问题时必须要考虑经济伦理方面的复杂因素。

第三,在工程技术方面,其价值和规范基本上可以表现为可行性、安全导向和实际可操作性,相比之下经济方面的价值则主要是获利性或市场接近性,两个领域当然也可以把可行性、效率和能源消耗当作共同的价值导向。例如,德国工程师协会就是既强调可行性、功能性、效率性和美观性等技术价值,又强调获利性和财富性等经济价值。至于诸如安全、卫生、环境质量、个性发展和社会品质等其他价值,也都融合了经济和技术两方面的价值标准,能够在处理经济与技术的价值冲突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第四,鉴于经济与技术之间的伦理模糊性,不可能完全依靠责任分配来协调所有的工程责任问题,如交通堵塞、环保运动等都很难在工程共同体的责任范围来解决。这类问题涉及更大范围的公众问题,需要在更大的社会乃至政治方面加以协调。

三、工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与调停

工程共同体作为一种异质的实践共同体,包括工资分配、就业机会、财政预算和政府规制等一系列利益关系因素。这些因素与工程共同体的关键主体——工人密切相关,工人群体自然也成为工程共同体中利益冲突的焦点。在工程共同体中,如果说围绕工程师这一主体,人们主要关注的是横向的责任分配问题的话,那么围绕工人这一群体则更加关注垂直的利益分配问题。李伯聪教授认为,“工人是工程共同体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一个处于弱势的群体。”⑥ 工人群体在工程共同体中的这一弱势地位,常常会出于技术进步对自身技能的挑战、工作环境恶化以及就业机会可能丧失的压力,而与工程投资者、管理者发生垂直性利益冲突,有时直接表现为对机器、厂房和产品等工程造物的破坏。

在工程技术的发展历史上,鲁德运动最为充分地反映了工程共同体中的利益冲突问题。按照马克思的看法,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斗争是随着资本关系的诞生而开始的⑦:资本家的一贯目的是尽可能廉价地取得工人的劳动,为此不惜使用各种策略和手段,而工人则利用一切机会迫使资本家满足自身的利益要求。这一斗争在工场手工业时期就一直进行着,但只是在各种工程项目或工厂中采用机器以后,工人才开始反对劳动资料本身,即反对资本的物质形式或者反对技术。19世纪初期,工程实践正在进入一种组织创新阶段,其影响从直接生产过程蔓延到整个社会空间(如城镇、家庭、娱乐场所等)的改造方面。当时新生一代的资本家,如英国里兹的劳法尔德(Rawfolds)和卡特莱特(William Cartwright),坚持倡导自由开放的经济学说,热心倡导工业资本主义,狂热地将新技术同其新的政治经济牢固地结合在一起,强调工厂的机械化、生产的中央组织和任何促进产量提高的措施。这种激进主义提倡的现代技术手段很快得到当地工厂主的积极响应,由此推动了资本主义从家长式统治向社会契约关系的转型,工厂主对其雇员和工人的责任和态度被工资、价格和利润之类的承诺所代替。鲁德运动正是在这种工程创新(技术创新和组织创新)背景中展开的,但许多工人并不是对这种创新(创新使人们平白无故地丢掉了工作)而嚎啕,而是对上述变革采取了激烈的应对,因为那些变革直接影响到了他们的整个生活方式,即女工、童工取代了熟练工人的劳动,从而改变着他们的工作、日常生活乃至家庭伦理关系。鲁德运动也是工人阶级对那些看起来是从根本上损害自身利益和生活方式的变革加以控制的一种努力,是一种对新的会计方式、就业模式、工作节奏和工业惩戒的反抗。

鲁德运动的实质在于,试图把工业资本主义的掠夺降为从属地位。即使鲁德运动经常被解释为“工业化模式尚不完整的社会”特有的原始对抗形式,我们也应该和必须把鲁德运动适当地、积极地看作现代工程共同体围绕技术和自由开放政策开展的一种政治伦理博弈或利益调停。这一点可以从马克思有关10小时工作日规定的讨论中看出。经过工人运动的努力,英国议会于184851正式通过10小时工作日法案,并在1853年之后逐渐得到实施。马克思对于这一斗争的胜利给予高度赞扬,把它看作是政治经济精英或制度屈从于工人群体利益的政治经济伦理事件。应该看到,10小时工作日法案最初只是针对在依靠水力、蒸汽和机器而发生变革的工业部门中资本无限度延长工作日进行了法律监督,即只是把使用机械力开动机器的工厂工作日作为例外由法律来加以规定。但当这种监督刚刚征服了现代生产方式的各个工程领域时,却发现不仅许多别的生产部门采用了真正的工厂制度,而且那些采用或多或少陈旧的生产方式的手工工场以及老式的手工业,甚至那些分散的所谓家庭劳动也都象工厂一样早已处于资本的控制之下了,因此英国议会不得不去掉它的例外性,把涉及一切存在人的劳动的行业都定义为工厂,并以10小时工作日法案来约束它们。从鲁德运动的广泛影响,马克思看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劳动条件和劳动产品具有与工人相独立、相异化的形态,随着机器的发展而发展成为完全的对立”,⑧ 这种异化状态必然通过现代技术——机器这一劳动资料最为明显地表现出来,但其根源在于因资本增殖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为了消除这种技术异化状态,马克思要求工人积累经验,在利益协商策略上应当“学会把机器和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区别开来,从而学会把自己的攻击从物质生产资料本身转向物质生产资料的社会使用形式”上。⑨

当代工程共同体在资本的技术空间拓展方面虽然没有取得根本变革(也不可能变革),但毕竟与19世纪的情形有了很大区别。在资本的逻辑框架中,工程实践从一开始就具有这样的效果,即某一部分人取得的成果被另一部分人生活状况的进一步恶化所抵消。随着资本对工程实践的控制范围的日益增长,其各种力量的批判、忧虑和对抗情绪也在不断增长,尽管这并不触及工程实践的资本逻辑或现存制度秩序。尤其是新鲁德分子对抗工程技术的情绪更是明显,这种情绪来自人们对工程实践的资本逻辑的抱怨。相对于19世纪罢工和捣毁机器的暴力形式,20世纪早期的新鲁德分子采取了工业怠工方式,工业怠工被认为是福特主义条件下工人的伦理应对。欧洲工团主义运动和美国世界产业工人协会正是使用怠工这一对抗策略,来反对科学管理和福特主义工业纪律的残酷侵蚀:机智怠工(反对不公平的日工资)、口头怠工(向消费者说明产品的低质以损害资本利益)和采珍珠式怠工(缓慢而低效工作以削弱企业管理能力或奚落雇佣者)。这些策略多数都不包含有暴力因素,作为一种伦理应对或利益协商只是通过社会性怠工来达到妨碍工业机器运转或以牺牲少数人利益换取多数人利益的斗争目标。工团主义的怠工保持一种人性道德姿态,而决不发展成为一种完整的政治策略。

一般来说,工程共同体中的工人控制和赋予劳动以技能有两种方式:一是工人以劳动为骄傲,一是通过技能使自己的劳动很难替代或者从劳动本身获得益处。但为了消解“主观的”因素(如工人的个性和自身控制等),资本需要对劳动力进行控制,以避免工人个性参与或其与资本拥有者权威进行对抗。从1980年代早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这种情况已经获得重大突破,尤其是信息和知识的开发和工业化则标志着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时代转型,其前景是人类智能和理性力量通过新的技术(先进的计算机、机器人和通讯卫星等)将在工程实践中超越工人的任何技能。必须强调,信息资源的利用在今天人们所说的信息技术出现之前就已成为工程实践的一个构成部分。在早期工场手工业中,知识(技能)的运用通过分层来控制,泰勒制则是以更为理性的计算程式取代人与人之间的控制方式,并建立起某种程度的自动化机理。福特对科学生产管理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不仅使信息和知识适合于生产过程,而且还将信息和知识并入其生产线,并取得了对劳动过程的工程控制。福特之后的资本主义工业发展加深和扩张了信息的收集和监督程度,以便达到工程计划和控制的综合目标。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技术进步的确使工人生活获得了很大改善,其异化程度看上去也有所降低,但这并不意味着资本增殖目的的改变或者资本控制强度的降低,也并不意味着工程共同体中的利益冲突的消解。按照诺伯尔的考察,在自动化头30多年中,美国制造业的资本库存价值相对于劳动力增加了两倍,反映出了机械化和自动化趋势;与此同时,工人每小时的实际收入也增加84%,但这种增长幅度相对于每人每小时的绝对产量增长115%和法人税后利润增长450%(是工人实际收入增长的5倍还多),不是增加而是减少了。⑩ 其原因在于,如果自动化对工人有着明显的影响的话,那么它对管理和管理者也存在显而易见的影响。劳动力的所失即是管理者的所得,劳动力在工资一定情况下生产了更多使用价值(产量)。一个工人可以在一定的劳动时间内进入较高强度的劳动中,技术同样也可以用来达到最大化成绩的目标和通过雇员劳动的去技能途径增强对雇员的潜在替代。

在工程共同体活动中,工人劳动异化程度的相对降低主要是来自工人自身的努力,许多管理和技术创新是工人对抗分层管理和机器统治的直接结果。自19世纪初以来,由于鲁德运动的发生和广泛影响,工人的生活不断得到改善。19世纪末期,资本家或投资者转向泰勒主义和“科学管理”的重大管理创新正是对熟练工人控制劳动和劳动环境的伦理回应。而从20世纪初期以来,随着泰勒制的逐步确立,工厂工人在工业领域创造了一种崭新的工人阶级权力结构(新型工会组织),并在许多不同国家获得发展。直到1960年代以来,工人仍然通过自身的组织直接在工厂底层试图控制劳动和劳动条件。与技术和工厂组织的新发展相应,工人也总是能够找到诸多不同的对抗形式,而这反过来又刺激了管理的强化发展和选择利用相关的技术。在这种意义上讲,技术开发及其利用(或滥用)实际上是异化和反异化斗争的产物,是工人为自由而战的产物。某一新技术一旦获得应用,工人或雇员很快就能学会使用它们来对抗其老板,而这反过来使技术改造再次成为必要,以便让老板获得提升。实际上,整个信息技术的开发和使用,特别是利用互联网络来组织、处理信息、对抗和斗争,正表现出这样一种权力关系。(11) 鲁德分子实际上从来都没有对抗一切技术进步,他们反对的是“对公民有害的全部机器”,以避免自身附属于机器的命运。自工业革命到信息革命,这种努力总是能够取得一定成功,从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舒缓工人或雇员的异化生存状态。

既然工程实践的资本逻辑无法改变,在工程共同体中,工人与投资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就会存在下去,因此关键的问题就成了如何达成一定的利益调停机制。为此,后福特主义者提出了工人自我管理方法,以便确立后工业时代的新型工人形象。所谓“工人自我管理”是指工人不仅要对工厂组织和纪律、收益分配负责,还能就技术开发、生产工艺、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做出民主化选择。作为后福特主义主要母体的丰田生产方式,最早出现在制造加工领域,其真正要点是“准时生产”(最为直接的目标是消除浪费),全面质量管理和团队合作正是由这种新组织方式而来。但丰田的本质不在于经济民主,而在于其新的生产要素组织方式。丰田生产方式强调的放权和员工全面参与虽然并不彻底,也不可能完全打破企业原有的家长作风和严格的等级制度,普通员工也根本不可能介入企业的高层决策,员工投票选举企业的高层领导人更为不可能,但对泰勒制或福特主义毕竟有一定突破。日本企业中之所以能有效地采用团队合作和全员参与,既和日本文化有关,同时也主要和早期日本企业普遍采用的年功序列的人事制度有关。(12)

西方资本主义企业借鉴日本管理经验时,几乎从来都没有照搬照抄,特别是克服了丰田生产方式中内含的很多所谓完美主义倾向。西方企业并没有全盘采用日本的零缺陷概念,认为提高质量是必须付出成本的;也没有如日本企业一样非要将生产批量降为最小,而是仅仅将这种最小批量看作是一种柔性能力;更没有简单采用丰田看板方式的“拉”式生产,而往往采用“拉”式的看板和“推”式的制造资源计划相结合的方式;等等。在这种意义上讲,后福特主义抽象出的“工人自我管理”虽然并非是强调以人为本,所谓全员参与和团队合作也根本无法实现,但它毕竟在重组工程共同体内的工人与投资者或管理者以及共同体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方面迈出了一大步骤,适应了工人要求提高工资待遇、享有自由、民主、休闲、非集中和个体创造力的呼声。按照这一方向,工程共同体的集体文化必然是克服技术或管理精英的绝对治理,强调工程实践以人为本,确立起当代工人的工程主体形象,形成民主化利益协商的整体工程实践模式。

四、走向多重主体因素的综合协调

工程共同体的集体活动已经使得当今社会无处不受到技术的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或渗透,也大大提高了人类生活的品质,但其内在的责任冲突和利益冲突也表明了它超越工程学科界限和生产领域的社会、政治和文化特征。应该说,工程共同体活动的思维基础在很大程度上来自笛卡尔哲学方法,按照这种方法必然把工程实践这一整体分割为若干学科领域,将工程共同体分成若干群体,其中工程师和科学家群体被公认为是知识应用和技术创新的大师或领袖。在这种意义上讲,工程师群体随着自身的日益分化或专业化,不仅变成了应用科学家,而且也成了笛卡尔式的应用哲学家。笛卡尔的思维方法作为牛顿力学、工业革命和工程实践的哲学基础,大大地推进了工程共同体的分工与合作,但正是这种专业化分工通过狭窄的技术教育过程和单纯技能实践,足以使他们处于一种相对封闭的责任或利益渠道。目前人们不会怀疑工程师和科学家以其高度专业化的知识和技能而在工程共同体中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但却无法接受如下解决责任冲突和利益冲突的伦理方案:工程师和科学家承当一切与工程有关的社会责任,一切与工程技术影响有关的利益冲突可以依靠针对工程师和科学家而形成的技术应对机制来得到解决。

上述情形要求我们采取一种整体论方法,把工程共同体置于社会中进行系统考察,对其中存在的各种冲突问题进行综合协调。从整体论思维方法来看,工程共同体主要包含诸如投资者、管理者、工程师、工人等个体与诸如工程师群体、工人群体等的细分共同体两个要素。按照工程共同体这一社会结构,所谓综合协调就是要尊重工程主体的个人精神、心理气质、责任意识、意义体验和利益驱动要求,以鼓励个体通过科学、理性和伦理途径进行创造和创新,追寻工程造物的物理结构和功能的统一及其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协调,在不断完善工程标准、机构组织和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尽量避免与工程相关的任何风险发生或利益冲突出现,促进共同体的社会良性运行。

第一,通过公共领域,推动公众进入工程决策。美国技术哲学家唐·伊德(Don Ihde)曾指出,工程技术在文化方面存在多种意向,他称此为“多重稳定性”(multistability)。所谓多重稳定性不仅是指工程造物在不同文化背景中意义各异,也意味着同一工程目标可以在技术上以不同的方式来实现。在这种意义上,他认为每种技术都有多个维度而无法还原为单一工程设计意向,因此有可能建立一种新的富有活力的工程伦理方法,它不仅能够应对技术发展的各种社会和道德后果,而且可以积极地参与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伊德称这样一种新的工程伦理方法为“研究开发定位”,(13) 一是应该避免某些不适当的意识形态性价值,因为“没有一种技术是中性的,一切技术总可以预期某些消极的(和积极的)效应”;二是“一旦开始出现某些负面效应,就要向公众宣传这些负面效应的严重性,并立即仔细着手调查其中的错误”;三是“开辟多种渠道,增加选择的可能性”;四是“设计由非专家人员和不同用户参与的技术使用实验”。这些指导性伦理原则确是粗糙和带有某种应急性,在实践上实施这些原则是否有效也许还存在许多问题,但它们毕竟在理论上把工程技术决策问题开放给了整个工程共同体,甚至开放给了具有社会交往特征的公共领域。

由于工程实践可能带来的公共风险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让诸如科学家和工程师的任何个人对工程共同体的技术行动的负面后果负责不一定是道德的和合理的。在这种意义上讲,工程决策决不再是企业法人和政治领袖的精英集团的问题,而是已经成为涉及每个公民的大事情,让每个人出于特定的道德义务参与公共争论,为工程共同体决策提供相应的理由已成为必然的道德合理要求。只要对环境挑战的历史发展进行适当考察,就可以看到许多涉及工程职业责任的问题实际上最初都是在公共领域中提出和认识到的。相关社会系统或亚系统一旦对公共领域提出的问题做出适当回应,就会形成一种成功的社会伦理反应循环,因为做出回应的社会亚系统即使在自身特定的交往范围内无法解决问题,也能从不同侧面对问题提出某些陈述并会成为新的公共争论的推动者。这样通过自主的社会亚系统对话与公共领域的批判或评价意向之间的不断互动,可以为不同利益和文化偏见之间的坚硬社会冲突提供一种矫正方法。这种方法主要表现为对工程技术发展做出的多种道德安排,如提倡工程伦理教育、建立民间技术评估机构、制定职业规范、成立伦理委员会和技术发展过程的其他道德协商办法(如公共讨论等),尽快形成公民民主参与技术控制的伦理道德机制。因此建构一种“公共领域”已经显得非常,只有借助这种公共领域,工程共同体和相关的公众才能从多重维度界定相关技术的道德价值。对此温纳指出,“就技术选择的政治学来说,一个政治舞台的创造远比解决技术变迁过程的一个未决问题更为重要,尽管这一步迟早要走。甚至更为重要的是,为技术选择创造新的空间和角色可以引领我们辨认现代公民正在迷失的技术方向:不管是造物还是谈论行动,共同体都要经历同样的自由。”(14)

第二,在公共压力之下,企业或法人追求利润和公共效益之间的权衡机制。公共领域的制度及其同职业化亚系统的互动,使每个公民对技术可能带来的公共风险做出共同反应成为可能。但公民这种普遍的道德意识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足以解决工程发展面临的挑战或并不总是导致某些公共政策的贯彻,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企业组织或法人目标的制约。

事实上,围绕工程风险责任和利益分配形成的各种道德判断主要来自法人或业主、工程师、企业组织等私人领域,这种格局在西方发达国家虽然受到民主政治、国家法律和政府管理的影响,但工程决策很大程度上仍是出于法人之手。一般来说,大多数企业或法人都会在工程安全、卫生、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人权方面采取同法律一致的伦理规范,但当企业强调市场和利润原则(这是企业的金律)时,这种行为规范遵循就会大打折扣。只要看一下温室效应、臭氧层耗损、环境化学污染以及各种涉及工人生命和利益的矿难事故等事实,企业遵循相应的伦理规范是否有效就可见一斑。但这种情况并非铁板打钉没有弹性,随着公共压力及其同企业的协商渠道开辟,政府法律手段的强化,特别是市场需求对绿色商品和工人利益要求的强劲反应,自然资源的日益短缺,企业不尊重安全、卫生、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人权等方面的伦理规范的产品成本和社会成本就会增加。显然企业自觉建立自身的伦理秩序与从市场中获得最大利润之间并不是什么“囚徒困境”,从长远来讲,在公民和消费者日益要求环保和人道的持续发展要求下,企业或法人的行为需要从自然生态、经济部门、技术开发和股东利益群体之间寻找某种伦理界面和规范,这不仅有利于自身降低社会成本和产品成本,也有利于赢得市场需求,从而取得企业最大收益。

第三,政府针对工程发展的公共制度调整。强调公民公共争论和企业市场原则以及技术标准,并不否定政府的作用,因为如果缺乏企业和公民违背工程技术伦理规范的惩戒机制,这在社会心理上就会暗示不遵循工程伦理规范是允许的。只有在法律上坚决禁止、惩治、消除不道德行为,才能创造一种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政府既需要借助工程技术立法和执法规范工程师和企业的技术行为,促使他们对社会负责,也可在财政和法律意义以工程设计和发展在安全、卫生、环境和可持续利用资源方面的严格赔偿责任为基础,推动工程师和企业同可持续发展和工程风险责任管理相一致的技术行动,还可以鼓励建立公民和企业、公民和政府、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技术协商渠道,确保技术选择的公开性,加强和完善工程技术伦理的道德安排,保证将工程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政府对工程共同体进行社会控制几乎都涉及公共决策,但任何公共决策都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在就某一工程项目的公共决策中,可能涉及工程共同体中不同层次的决策者,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决策者。这些决策者对项目的控制主要以两种方式展开,即控制资源(研究开发的人力和财力公共资源、土地使用和自然资源、立法机构和培训教育者等)和控制有害效应(法院下达赔偿伤害命令或监督付清赔偿费用、诸如食品和药物管理、环保等政府机构及其相应标准认定和管制执行部门以及企业经营等)。影响这些控制工程开发的决策者的因素,主要包含资源可接近性、技术经济可行性、实际和潜在效果以及操作的制度价值标准(包括法律、经济社会政策、制度管理政策和其他公认的特定价值)。决策者要完成一项公共决策必须要考虑公民个体和利益群体对资源承诺和项目效果的各种反应,并通过相应制度程序(如修改某些法规条例和政策)和正式对抗程序(如法院上诉和公民参与评价环境决策等)等形式表达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工程项目评估便不再是一种严肃的学术活动,而可以成为公共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程项目评估作为公共决策这一理性过程的重要部分可以分为四个步骤:(1)鉴别政策选择的各种可能结果;(2)评估每种可能结果出现的价态和几率;(3)评估每种结果对各利益集团的有效性或无效性;(4)权衡各种结果对诸多利益集团的有效性或无效性,确定最终的政策选择是否比其他选择更为优越。工程项目评估作为政策评估的特殊类型首先要完成前三个步骤,由此产生的数据或信息用于决策者最后完成第四个步骤。具体的技术评估当然要考虑到公民对被决策的工程项目的效应和承诺的各种反应,其责任相当广泛,包括潜在的环境影响和人文影响、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不可回避的资源承诺、短期利用对长期资源需求的影响以及选择适当工程行动方式等都需要进行仔细考量。这样一种工程项目评估,显然有利于降低工程共同体中的风险责任,也可以称为其利益协调的重要基础。

【注释】
陈昌曙.重视工程、工程技术与工程家[A].工程·技术·哲学(2001年技术哲学研究年鉴)[C].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2734.
Meredith W.Thring,Our Responsibility to Mankind,The Chartered Mechanical Engineers,September,1970,pp.348345,359.
Jr.Edwin T.Layton,The Revolt of the Engineers: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the American Engineering Profession,Baltimore:The Hopkin University press,1986.
卡尔·米切姆.技术哲学概论[M].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88.
米切姆(Mitcham)在谈到这种转变时列出了Stephen Unger(Controlling Technology:Ethics and the Responsible Engineer,2nd ed.,Newyork:John Wiley,1994.)Mike W.Martin and Roland Schinzinger(Ethics in Engineering,3rd ed.,New York:McGraw-Hill,1996.)Charles HarrisMicheal S.PritchardMichael Rabins(Engineering Ethics:Concepts and Cases,Belmontc,CA:Wadsworth,1995.)Aarne VesilindAlastair Gunn(Engineering,Ethic,and the Environment,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8.)等人的工作,他们从汽车推动、计算机、航空和结构等工程领域出发,强调工程伦理学应该承担对工程实践中的正误和善恶的概念分析任务,对工程经验的伦理向度进行深刻反思,同时要对职业伦理准则、训令步骤和道德教育策略进行跨学科合作研究.
李伯聪.工程共同体中的工人——工程共同体研究之一[J].自然辩证法通讯,2005,(2):6469.
⑦⑧⑨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468469.473.469.
David Noble.Progress without People:in Defense of Luddism.Chicago:Charles H.Kerr Publishing Ltd.,1993.pp.9293.
(11) Jason Wehling.‘'Netwars'and Activists Power on the Internet’.Scottish Anarchist.,no.2,1995.Internet Resource:http://www.cpsr.org/cpsr/nii/cyber-rights/Library/OpEd-Articles/Wehling-NetWars.
(12) 这一制度安排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是,所有职员从一开始加入企业到40岁左右其地位相当平等,到了40岁前后企业再根据员工以往表现选拔部分人员逐步进入企业高层.
(13) Don Ihde.‘Technology and Prognostic Predicaments’.AI and Society.13,1999.P.50(pp.44—51).
(14) Langdon Winner.‘Citizen Virtues in a Technological Order’.In A.Feenberg and A.Hannay(eds.).Technology and the Politics of Knowledge.Bloomington and Indianapolis: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95,p.82.

(原载《探求》20081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