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史

哲学史  >  分支学科  >  人生哲学  >  正文

【侯才】作为共同生活之根基的文化共同体

什么将一个社会或一个共同体凝结在一起?人们可以枚举出众多因素:地域、血缘、种族、语言、宗教、习俗、国家、制度,等等。但更具概括力、说服力因而也更易为人们所接受的恐怕还是“文化”。文化将不同的社会、共同体凝结、聚集在一起,成为其无形的、割不断的纽带。

然而对文化有多种多样的理解。在此文中,我将文化理解为人类实践经验和认识成果的历史积淀物和升华物,理解为文明的精髓和内核。而将文明理解为文化的外化和外在表现。就此而论,在一定意义上,文化既表现为一定历史进程积累的结果,同时又表现为文明的肇始和开端。与文明相比,文化更属于那种内在的和精神性的东西。从这一理解检视文化概念史,似乎斯宾格勒对文化的定义更合理一些。斯宾格勒认为文化指向内在,因此,他倾向于把文化看作人类灵魂觉醒的产物和表征,并把它看成一种历史的有机体,这一有机体通过民族、语言文学、宗教、艺术、国家和科学等形式来实现自己。与这种文化界定相适应,他把文明理解为指向外在的东西,理解为文化的逻辑结果、完成和终结,或文化不可避免的宿命。汤因比赞同巴格比(P.Bagby)的文化定义,同意把文化解释为一种“文化成员内在和外在行为的规则”。这一界定在实质上是与斯宾格勒的定义一致的。因为文化作为行为规则,其前提就是文化是某种内化物。只有如此,它在人的行动中才有可能转化为行为规则,或作为行为规则出现。

把文化界定为人类实践经验和认识成果的历史积淀物和升华物,界定为文明的精髓和内核,本身就包含了对这一问题的某种论证:为什么文化是把社会、共同体凝聚在一起的基本因素。

不同的文化决定了不同的共同体类型或模式。斯宾格勒列举了8种文化或文明。汤因比统计了21种乃至31种文明。亨廷顿分析了冷战后存在的68种主要文明。但对文化共同体还可作更宏观的分类。在此方面,斯宾格勒提出和考察过阿波罗式、浮士德式以及枚真(Magian,又译“马日”、“马格安”)式即波斯僧式三种类型。在我看来,它们可以视为分别指谓古罗马式、日耳曼式和波斯式。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在考察古代所有制形式时也曾提出亚细亚的、古代的和封建的三种类型。它们分别是以斯拉夫民族、古希腊罗马和日耳曼民族为代表的。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在其《文化模式》中具体考察了古代共同体的三种文化模式:祖尼人、夸库特尔人、多布人,它们被分别喻为日神型、酒神型和伊拉古型。

在此,我想从占主导地位的文化观念或文化精神的角度,把文化共同体区分为两种或三种大的类型或模式。具体地说,我认为,抽象而论,可以把文化共同体划分为两种类型或模式,即以共同体为本位的文化共同体和以个体为本位的文化共同体。具体而论,则可以把文化共同体划分为三种类型或模式,即中国式的共同体本位文化共同体,英美式的个体本位文化共同体,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德日式文化共同体。德日式文化共同体相对于中国式文化共同体而言,是个体本位类型的;但相对于英美式文化共同体而言,则又带有某种共同体本位色彩。共同体本位文化共同体的基本结构或特质是,国家(或社会)型经济,或国家主导型的市场经济,体现集体本位的政法制度,以及观念形态上的集体主义。个体本位文化共同体的基本结构或特质是,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体现个体本位的政法制度,以及观念形态上的个人主义。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因社会结构差异而导致的占主导地位的文化观念和价值指向的不同。当然,这种区分和概括也是大致的、典型化和纯态化的。对文化共同体作这样一种区分,其意义在于,它可以为我们思考各种政治哲学问题提供一个必要的基本坐标、背景和框架。

在不同文化共同体的比较方面,经常被采用的是历时态和共时态这样两种不同的视角。从这两种不同的视角出发可以引出两种不同的结论。例如,从历时态角度看,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当今在某些方面尚处在不同历史阶段,就此而言,它们之间的差别是一种历史的差别。而从共时态的角度看,它们之间的差别则毋宁说主要是一种类型的差别。我以为,就整体观察,共时态的视角是更为合理的。斯宾格勒和汤因比已表达出:所有文明在哲学上说都是同时代性的。这意味着,不同文化共同体是平行并列的,而非隶属或先后相继的。当然,这样说,并不排斥历时态的视角也有其特定的作用和意义。

民族是文化共同体的一种类型,也是一种最为基本、稳定和持久的文化共同体。即使是在全球化的条件下,它也仍然有其某种存在的根据。对于一定民族之内的所有个体来说,民族文化共同体是他们共同生活的真正根基和土壤。

民族精神对于民族文化共同体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共同体的灵魂和表征。它渗透到民族的整个机体里,贯穿在民族的全部历史长河中。正如黑格尔所云,民族精神是人类精神的特殊表现形态和样式。它是表示民族的意识、意志的整个现实,是民族的宗教、政体、伦理、立法、风俗、科学、艺术、技术的共同特质和标记。作为具有一定规定性的特殊精神,它把自己建筑在一个客观世界里,生存和持续在一种特殊方式的信仰、风俗、宪法和政治法律里,全部制度里,以及构成历史的诸多事变和行动里。民族精神的功能在于,它是民族的精神支柱。它是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源泉和动力,是维系民族的纽带,是民族内部各个个人在世界上所能享有确定地位的赐予者,也是民族命运的铸造者。

哲学与民族精神有着天然的联系。一定的哲学思想总是产生于一定的民族共同体中间,具有一定的民族样式、风格和气派,体现一定的民族精神。就此而论,民族精神是哲学的思想根基和客观内容,而哲学则是民族精神的整体形态的概念,是民族精神的容器。它凝结了整个民族精神的精华,是民族精神的“最盛开的花朵”。因此,抽象而言,哲学的发展与民族精神的发展也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民族精神的发展、提升,将会从根本上促进哲学的繁荣;而哲学的繁荣和发展,也会引导和导致民族精神的完善、更新和升华,从而创制和铸就新的民族精神。正是在这里,显示出哲学对于民族精神发展的意义:民族精神是借助于哲学获得自身发展的。一个民族的民族精神的发展过程,就是通过其哲学来不断实现自身的扬弃、重铸、和更新的过程。

一定的民族精神与它所基于出现的一定的民族共同体是同时并存的。因此,一定的民族精神伴随其民族的发展而延伸。只要该民族存在,该民族精神就不会天然的灭亡。民族精神的强大生命力在于,它体现了寓于该民族内部各种成份、要素之中的普遍性,从而具有自我否定性和自我更新的能力。民族精神的自我否定和自我更新,就其表层来说,表现为民族精神向时代精神的不断转化。民族精神要通过每一历史阶段、历史时代的时代精神得到表现,以时代精神作为自己的表现形式。一定的民族精神,相对于产生它的一定的历史阶段或一定的时代来说,就是该历史阶段的时代精神。但是随着历史的演进和时代的变迁,既有的民族精神形态不再能体现新的历史条件和时代的特点,就必须进行其自身的扬弃、更新和转化,以便实现其与新时代精神的同一。就此而论,民族精神的自我否定、自我更新的过程,就是民族精神向时代精神的不断转化的过程。此外,民族精神的自我否定和自我更新也表现在里层上。这就是民族精神的内在成份、要素的改变以及原则的提升,也就是说,吸收其他民族精神的优秀成份和要素到自身之内,特别是吸收比自身既有的原则更高级、更广博的原则到自身之内,用其转换、提升或代替既有的原则。这种民族精神的内在原则的自我扬弃和升华,构成了民族精神的重铸和更新的实质。

民族精神的自我否定和更新取决于民族精神的自觉。如果说,精神的本质特性是自由,所谓自由是指它能“自我规定”;那末,民族精神的真髓就在于它的自我规定,而对于这种自我规定的觉醒和意识就是民族精神的自觉。由此出发来看待哲学,哲学作为民族精神的发展的必要形式,不是别的,就是民族精神的自觉,就是民族精神的自我意识。这意味着,在民族精神自我更新、自我扬弃、自我重铸的过程中,哲学不仅应是民族精神的理性,而且还应是它的良心。

 

(原载《对话中的政治哲学》,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