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敦华】《创世记》四大神话的历史还原
圣经《创世记》前11章是对世界和人类起源历史的记载。史前时代通行的话语是神话(myth)、传说(legend)和传奇(saga),以口耳相传方式世代流传,到文明时代被加工整理成文字记载,《创世记》的语言表达和流传方式也不例外。现代神话学认为,任何人类群体的神话都不是凭空想象或虚构;神话或是口传历史的文字蜕变,或是社会结构的象征,或是原始思维的图式,或是人类心理困境的异动,或是宗教仪式的解释。① 但这些神话学理论很难应用于圣经解释。一方面,虔诚的信徒坚信圣经不是神话传说,而是上帝之言,即使人不能理解,也是绝对无错的启示;② 另一方面,圣经批评者认为《创世记》的文字记载与史前神话传说一样,反映的只是远古人类幼稚、蒙昧、歪曲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现代科学昌明的时代,已失去任何记录历史的价值。③
本文试用历史还原法,从史前时代的话语中解读出真实的历史信息。运用历史还原法要相信这样一个语言哲学前提:不同的话语可以有相同或相似的意义。远古神话的话语和现代知识的话语可以指称共同的对象,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描述同样的历史事实;于是,通过对话语、意义、对象和事实之间关系的哲学解释,《创世记》中的四个神话——六天创世、造人、原罪和洪水,可被还原为关于宇宙和人类起源,以及远古文明的已知事实。
一、创世六天和宇宙演化六阶段
圣经第一章描述的创世过程是进化论与神创论长期争论的焦点,试图调和这两种水火不相容立场的解释,大多不甚成功。④ 只是海耶斯提出创世六天代表宇宙演化的六个阶段的想法⑤,倒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虽然希伯来文的“天”(yōm)只是日常用语,但创世“六天”并不是一个日常时间概念,圣经中有“一天如千年”的比喻,如“在你看来,千年如已过的昨日,又如同夜间的一更”(诗篇90:4),“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得后书2:8)⑥。“千年”也还只是当时人们所能想象的大数;即使在现代,人们也很难想象宇宙年代的漫长。史前时代的圣经作者用“一天”代表以十亿年为时间单位的宇宙演化过程,如同当代天文学家卡尔·萨根在《伊甸园之龙》中用24天等于10亿年的比率、把从“宇宙大爆炸”开始到现在的150亿年的历史压缩为1年。⑦ 两者有异曲同工之妙:如果说萨根的工作只是普及科学知识,那么《创世记》则用当时先民所能理解的语言叙述了一个宇宙演化模式。我们不能、也不需要要求原始思维和现代科学相一致,但我们可以做一点圣经希伯来文的语文学考察,把叙述创世的原初语言的意义归结为现代科普知识的概念和命题,从而看到创世“六天”与宇宙演化六阶段之间的同构性(synmorphism)。
圣经开始于“起初神创造天地”的宣告。“起初”()指绝对的开端,在此之前没有任何存在物。各民族的创世神话都说创世之前已有混沌,神在混沌中创造。圣经却说混沌是上帝“从无到有”(ex nihilo)的“创造”(bārā'):“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水面上。”(1:2)“空虚混沌”()两词在圣经中连用,在先知书指荒原大地,如“我观看地,不料地是空虚混沌;我观看天,天也无光”(耶利米书3:23)。最初创造的空虚混沌也比作“地”;这“地”虽是混沌,但已有空间位置,有上下之分:下有“渊面黑暗”,上有上帝之灵,“神的灵运行水面上”(1:2)。“灵”()是风,“运行”(m[e]rachepheth)是飘动,飞行,“水面”指混沌一片。创世伊始,上帝之灵在混沌上面刮起宇宙风暴,这里面包含着难以用语言描述的现代宇宙论的“黑洞”概念。接着,“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1:3)。“这光”(),是宇宙大爆炸瞬间的闪光,它撕裂了混沌的黑洞,“把光暗分开了”,“有晚上,有早晨”(1:4)。用现代的语言说,第一阶段创造出空间、时间和能量。
在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混沌一片的“水面”被分割成“诸水”。“诸水”(maym)是对原始星云的形象描述,上帝在“诸水之间”创造了“苍穹”(1:6),“苍穹”(rāqa‘)如同一道道拱门,把第一阶段的混沌分割成诸多原始星云。虽然宇宙可能有无数星云,圣经只关心地球星云(“苍穹以下的水)和地球以外的星云(“苍穹以上的水”,如同我们现在所说的“银河”)的“分开”(1:7)。“神称苍穹为天空”(1:8)。“天空”(shāmym)不是一开始创造段的“天地”(hashāmarim we'ēth hā'ārets),那还是天地未分的混沌状态。
在第三阶段,上帝在地球上造出海与土地,“天下的水要聚在一起,使旱地露出来”(1:9)。这些语言叙述了地球星云逐渐冷却、形成旱地和海的过程。原始地球上并出现了原始生命,“各从其类”,“类”(mn)表示物种。圣经叙述的原始生命物种的先后发生顺序(1:11)是:从“青草”(deshe')到“菜蔬”(‘ēsebh)和“树”(‘ēts)。“青草”代表绿藻、蓝藻等最早的单细胞原生生物,而“菜蔬”和“树”分别代表真核生物和原始植物,其中包含“种子”、“果子”和“核”(1:11—12)“种子”和“核”是同一个词zera‘,代表细胞核;而“果子”()则代表植物的根茎。圣经的叙述符合地球上最早出现植物的进化顺序。
在第四阶段,“神造了两个大光,大的管昼,小的管夜,又造众星”(1:16)。18世纪启蒙学者曾嘲笑圣经把太阳放在光的创造之后;他们不懂得,宇宙第一缕光不是阳光,而是宇宙大爆炸之光,星体是大爆炸很久之后的星云凝固而成的;外空星体之光开始并不能穿透原始地球的大气层,直到地球上蓝绿藻的光合作用和某些细菌的分解作用致使大气层中氧气大量增加,大气层变得透明,外空星体才成为照耀地球的“光体”()。地球上原生生物出现在太阳和月亮的照耀之前,符合现在已知的地球演化过程。
在第五和第六阶段,上帝创造出水里的、天空中和陆地上的各类动物。值得注意的是,动物从“水要多多滋生”开始(1:20)。圣经先描述海洋动物和爬行动物的被造:“神就造出大鱼和水中滋生的各样有生命的动物”(1:21)。“大鱼”(tannn)在圣经中指鳄鱼等两栖动物,如“将水中大鱼的头打破,你曾砸碎鳄鱼的头”(诗篇74:13—14),“刑罚鳄鱼,就是那曲行的蛇,并杀海中的大鱼”,“砍碎拉哈伯,刺透大鱼”(以赛亚书27:1,51:9)。然后是空中动物的被造:“又造出各样飞鸟,各从其类”(1:10—23)。最后是陆地动物的被造:“神说:‘地要生出活物来,各从其类’”(1:24)。现代生物学证明,最早的动物起源于海洋,然后是走向陆地的两栖爬行动物,爬行动物再分化成鸟类和哺乳动物,直至最后阶段出现人。圣经对动物被造顺序的记载,即使用现代科学的眼光看,也是理路简明、层次清晰的动物起源论。
总之,创世六天的记载用通俗、简明的文字,向先民们说明了从宇宙到人的发生顺序,前一阶段是后一阶段产物的材质,不同阶段的产物既有自然演化的连续性,又有“各从其类”的新创造。如果没有某种神圣启示的来源,先民能想出如此先进的思想,那是不可思议的。
二、造人神话和人类起源
如果要把圣经的造人神话还原为人类起源史,首先遇到的困难是《创世记》似乎有两个版本:圣经第一章叙述神()在第六个阶段后期造人(1:26—29),第二章叙述“耶和华神”()造亚当(2:7)。“四底本”说把造人的两次叙述分别归之于P底本和J底本两个来源,只是到以色列史的后期才被编者合成,根本不是史前时代的信息。⑧ 不赞成“底本说”的解释者正确地指出,这两次叙述其实并不是两个独立的故事,先是对人类(hā'ādhām)特征的一般描写,后是对人类始祖亚当(ādhām)的特殊刻画。⑨
第一章写上帝“照着()自己的形象(tselem)”,“按着”()自己的“样式”()造人(1:26),赋予人类“治理”(rādhah)大地、“管理”(kābhash)动物的职权(1:28),等等,这些是对人类一般特征的叙述;第二章转向对特殊人的具体描写,其转折点是“创造天地的来历”(2:
2:5—6对自然界的描述,并不如“底本说”想象的那样,是1:1—31叙述的六天创世的另一个版本。圣经第1、2两章的叙述有着从一般到具体的内在逻辑:先描述从混沌到人类的宇宙论,再进入人的历史;人的历史开始于人的生存环境,然后叙述造人的具体过程。
2:5—6只描述与人类生存相关的自然条件:植物、土地和水。“野地还没有草木,田间的植物还没有长出来”(2:5),不等于说陆地上没有任何植物。“植物”()在创世第三阶段已经提到(1:11—12),但“田间的植物”是可供人食用的“菜蔬”;田间的植物没有长出来,是因为“没有人耕地”。2:5中的“草木”()在圣经中第一次出现,用以描写最早人类的生活环境。人类学证明,最早人类出现在灌木丛生的东非草原,不正是圣经描述的“野地草木”吗?同样,“神还没有降雨在地上”(2:5),不等于地上没有水,“有雾气从地上腾,滋润遍地”(2:6)描述了滋养人的水源。“雾”('ēdh)来自闪语的id(河流),“雾气从地上腾”的意思是“河流从地上涌现”,这不正是对冰河结束期大地解冻、水溢成河自然环境的生动描述吗?人类学表明,现代智人在距今最后的冰河期结束时突然出现在世界各地。
圣经接着描述了第一个人的被造:“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2:7)这里的“亚当”('ādhām)是第一个人的专名,而第一章中“造人”的“人”(hā'ādhām)是人的通名。用“亚当”同一个词表示人的通名和专名,表明人类有一个共同始祖。“尘土”和“生气”表示亚当由身体和精神两方面构成。
“地上”(hā'adāmah)与“亚当”有词源学上的联系,“尘土”()不只是一个比喻,它也解释了现代生化科学的一个事实:土壤中包括人体所需的一切元素。圣经作者认为,上帝把土中的元素结合成人的肌体,如《诗篇》所说的“奇妙可畏”的造人方式:“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处被联络,那时,我的形体并不向你隐藏。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139:15—16)用现在的语言说,土中的元素按照一定方式,被结合成为构成人体的要素,如人的细胞,染色体,基因之类的东西。
吹在亚当鼻孔中的“生气”()是给予亚当的“灵”()。“灵”在《旧约》中出现四百余次,但“生气”只有25现,最初表示上帝赋予亚当的生命,后来表示人的生命(7:21,约伯记27:3,以赛亚书42:5,等)。《旧约》的“气息”相当于《新约》的“精神”(pneuma),“灵”相当于“灵魂”(psycho)。
耶和华造出亚当以后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2:18)“配偶”的原意是“帮手”(‘ēzer),是阳性名词,表明亚当的帮手不限于女人。但上帝造出的帮手却是“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2:18)。从字面上看,这段话完全文不对题:动物岂能成为人的配偶;而且逻辑混乱:在亚当被造之前已经被造的动物(1:24—25),又在亚当面前被造。难道圣经真的是语言错乱的神话吗?回答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要理解:远古人类的语言符号中,“走兽”、“飞鸟”等是部落的图腾标记。比如,“虎”是简古表述,翻译为现在语言就是:“一个以虎为图腾的部落”。圣经使用当时的简古表述,与亚当不同的人被称作“走兽”和“飞鸟”,实际上指以走兽和飞鸟为图腾的原始部落。用史前简古表述的原初启示隐藏着上帝再次造人的历史信息,但语文学的考察可以揭示隐藏的秘密。
首先,耶和华说:“我要造一个适合亚当的帮手”(2:18),这里的“我要造”和1:26中“造人”的动词都是,相同的动词有相同的宾语,第二句的宾语也应该都是人。其次,这些“走兽和飞鸟”是“用土所造成的”(2:19);在圣经中,“土”(‘āphār)是上帝造人的特殊材料,比如,“你是从土而出,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世记3:19);“你使人归于尘土”(诗篇90:3),等等。如果我们知道,“野地”是造人的自然环境,那么不难看出,第二章描述的“用土造的野地各种走兽”与第一章所描述的“各从其类”造出的“野兽”,完全不是一回事。上帝“用土所造”的东西无例外的是人,没有理由认为2:18中“用土所造的”是唯一的例外。再者,上帝把所造的帮手“带到亚当面前”(),表示这些这次新造的“活物”是与亚当地位相同的“有灵的活人”,而不是动物。最后,圣经后来的记载也透露了在最初的亚当家庭以外还有其他人类存在的信息。比如,“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了一个记号,免得人遇到他就杀他”(4:15),这说明在该隐在迁徙中遭遇其他人类;再如,“该隐与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怀孕了”(4:17),“塞特也生了一个儿子”(4:26),亚当第一代后裔的妻子只能来自亚当家庭之外的人类;还比如,推罗人“曾在伊甸神的园中”(以西结书28:13),“歌散、哈兰、利色,和属提拉撒的伊甸人”(列王纪下19:12)。这些亚当家庭以外的人是从哪里来的呢?答案只能在2:18—20中寻找。
上帝耶和华把新造的“活物”(nephesh chayāh,即“有生气的生命”)带到亚当面前,“看他叫什么。那人这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2:19)“亚当命名”被分析哲学家嘲笑为“博物馆神话”。实际上,圣经记载的并不是一个语言学事件,因为亚当为动物命名既不可能,也无必要。之所以不可能为动物命名,因为命名()是创世的上帝之言,上帝称“光”,“暗”(1:5),“苍穹”(1:8),“地”,这些东西一一被造。亚丁之所以没有必要为动物命名,是因为动物“各从其类”,名随类出,类以名分;陆地动物从地上“活物”的“各从其类”,再到“牲畜、昆虫、野兽,各从其类”,然后一一分类:“野兽,各从其类”,“牲畜,各从其类”,“昆虫,各从其类”(1:24—25)。这种分类不正是生物学的“纲,目,门”的命名法吗?亚当的称呼是辨别,而不是命名;“他叫”(wayyiqrā)的名字()是复数,而不是类名。
从上下文看,上帝“看”(rā'āh)亚当如何称呼他面前的活物,在等待看亚当的选择,看亚当是否能从新的活物中识别出他所需要的帮手。“那人这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2:19)的意思是,亚当可以自主决定这些活物的归属:或归于自己,归于异类;“只是亚当没有遇到适合他的帮手”意思是,亚当把供他选择的伙伴一一归于动物类,没有找到归于自己的帮手。就是说,亚当这个被上帝命名的“人”,用动物名称称呼其他人类,表示亚当不认可他们为人,不愿与不同的人结成生育配偶。“亚当命名”是亚当选择帮手的身份认同事件,但亚当把其他人类族群归于一类动物(或植物),这是图腾的基本特征。为什么世界上的原始部落都有图腾?图腾是如何起源的?图腾的社会功能是什么?这些困惑了人类学家几百年的问题,在圣经中只用寥寥十几个字就解决了。
三、原罪神话和乱伦禁忌
圣经第一章的造人“总论”中有“造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1:27)之说,动物的被造“各从其类”,惟有人的被造是“造男造女”。上帝造出的第一人“亚当”的男人,为了给亚当找到帮手,上帝造出图腾人,只是亚当没有从中挑选出帮助他生育的配偶,被造的图腾人男女就自行结合为配偶。为了让亚当继续找到合适的帮手,上帝就用亚当“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2:22)。“肋骨”()有“一半”的意思,用男人的肋骨造女人,犹如我们今天说“男人的一半是女人”那样平常;也可用现代科学的语言说,上帝用第一个男人“克隆”出第一个女人。如同前述把图腾人“带到那人面前”(2:19)那样,耶和华也“领她到那人面前”(2:22),要看亚当是否认同新造的人。这一次亚当表示认同,他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2:23)。从词源学上说,“女人”('ishsha)来自“男人”('ish)。
更重要的是,“肉中的肉”表示相同的血缘,在《利末记》中译为“(他的)骨肉之亲”(),出现六次,用以表示乱伦禁忌,如“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露她们的下体,她们是骨肉之亲,这本是大恶”(18:6,17,并见18:12,13;20:19;21:2)。现在的问题是,摩西律法中的乱伦禁忌是否适用于最初这对夫妻呢?应该注意:圣经2:18—25的主题是上帝耶和华要为亚当创造“适合他的帮手”,“帮手”最初意思是生命伴侣和合作伙伴,而不一定是生儿育女的配偶。《新约》关于夫妻关系原初意义的见证是:“二人成为一体”的意思是:“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马太福音,19:6)。但这不是故事的全部。圣经第3章接着描写亚当、夏娃如何成为生育配偶的过程,这一过程伴随着“罪”的开始,是谓“原罪”。
如果仅仅从字面上理解,人类始祖因为偷吃善恶树上的果子而被上帝惩罚。这些话听起来与神话无异。其实,这些文字记载了亚当后代用简古和隐讳方式传述他们始祖的一段不光彩历史。如果我们把这种传述所不具有的现代文字的意义补充进来,这段历史也就昭然若揭了。耶和华吩咐亚当说:“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2:17)研究者早已猜测到,“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肯定与某种性意识有关,因为亚当和夏娃后来吃了这树上的果子,“他们知道”()自己的赤身露体(3:7)。(11) 但研究者只是把这段描写与同时代的神话作比较,而没有把它理解为发生在远古的真实事件。(12) 人们至今不能肯定,“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代表什么样的性意识?上帝为亚当规定的义务为什么是“不可有这种性意识,否则必定死”这样严厉的禁令?
生物学和人类学的研究表明,乱伦禁忌是人类生存和繁衍所必需的普遍准则。对人类始祖来说,外婚制是善,近亲繁殖是恶,导致后代死亡率高、智力低下、有遗传缺陷的比例高达30%—40%等有害后果,一个近亲繁殖的群体在短短数代之后就濒于灭绝。(13) 因此,原始部落普遍实行的乱伦禁忌。乱伦禁忌是哺乳动物的共同本能,还是克制人的乱交本能的社会准则,或是自然选择保留的现代智人的特有禀赋?在这些问题上,人类学家们争论不休。(14) 可以肯定的是,在距今10万至3万年这段时间里,早期人类和现代智人的数量都很少,但3万年之后,现代智人的人口突然大量增加,世界各地都发现了他们的遗迹,而此时也正是早期人类灭绝的时期。现代智人的人口增加是因为他们突破了近亲繁殖的瓶颈;他们之所以能有突破,是因为他们遵守乱伦禁忌的规则。最初的乱伦禁忌不是见诸文字的规则,而表现为辨别血缘关系的图腾标识,它是这样一条无声的命令:有相同图腾的男女不可婚配。图腾——乱伦禁忌——外婚制——人口增加——农业革命——文明诞生,这是导致现代智人最后成为地球主人的因果链条。(15) 亚当用动物名字称呼其他人类,相当于图腾制的起源。当然,圣经记载的重点并不在图腾制的起源,而在人犯罪的最初原因:违反乱伦禁忌。
爱德华·韦斯特马克在《人类婚姻史》一书中指出,人类家庭成员免于乱伦,主要不是法律、习俗或教育造成的,而是出于本能。他说:“在正常情况下,人们并没有要从事法律所禁止的这种行为的欲望。一般说来,自幼就在一起亲密生活的男女明显地不存在那种恋情。”(16) 根据他的观察,幼年起一直密切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彼此缺乏性吸引力,甚至连想到他们之间的性关系,都会产生羞耻。20世纪60年代关于台湾地区的童养媳习俗(17) 和以色列基布兹集体农庄(18) 两项研究结果表明,从小密切生活在一起的男女确实有性排斥的现象。早在韦斯特马克假说通过经验检验之前,圣经就告诉人们:从一开始就朝夕相处的亚当和夏娃有乱伦禁忌的本能,“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2:25)。
按照字面意义,蛇先引诱夏娃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夏娃又诱使亚当吃了,“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3:7)。这些话听起来与神话无异,即使不把这些话当作神话来解释的人,也认为这些文字是象征性的,而不是写实的。按照我们的方法,这些文字记载了用简古方式传述的历史事实。首先应当理解,伊甸园里的蛇,既不是神话中会说话的动物,也不是魔鬼的化身,而是以蛇为图腾的人。“耶和华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最为工巧”(3:1)。“工巧”()是与“赤身露体”()相近的词汇。圣经提醒读者注意:最有心计的蛇族人如何一步步接近赤身露体的夏娃。
蛇族人引诱夏娃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3:4—5))蛇族人混淆这样一个根本的区别:上帝预先知道违反乱伦禁忌的恶果,而人在违反乱伦禁忌之后所知道的善恶是有羞耻之心的性意识。受到引诱的夏娃感觉到吃善恶树上果子的好处:“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是说看生殖如同吃食一样对人有利无害;“也悦人()的眼目”,是说生殖愿望的快乐;“且是可喜爱的(chmādh)”,是说性欲的冲动;“能使人有智慧(shākal)”,是说有关生殖和性行为的知识;“就摘下果子来吃了”,是说夏娃与蛇族人发生性关系。圣经用寥寥数语,描写出夏娃先有生殖的愿望,再有性欲冲动,最后实施性行为的过程。夏娃接着犯了更大的罪,她把摘下来的果子“又给了丈夫,她丈夫也吃了。”(3:6)夏娃的“摘”(lāqach)和“给”(nāthan)表示“碰”的动作,即与亚当发生肉体接触;亚当的“吃”('ākal)与先前的夏娃“吃果子”一样,都指发生性关系。两人的性关系是乱伦之罪。他们的乱伦禁忌本能使他们感到可耻:“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3:7)。“眼睛就明亮了”是说他们感觉到乱伦禁忌的可畏,“知道赤身露体”是说他们感觉到乱伦冲动的可耻。
亚当和夏娃犯罪之后“躲避耶和华”。当不得不面对上帝时,他们又犯推卸责任之罪。亚当把罪责推到夏娃身上,又强调说,夏娃是“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似乎是说:“我与她发生性关系,你上帝也有责任”;而夏娃则归咎于“蛇的引诱”。亚当和夏娃犯了骇人听闻的乱伦和通奸之罪,又推诿罪责。人类社会尚且要惩罚这些罪行,何况公正的上帝呢?
《创世记》的第三章中用委婉曲折的方式叙说的原罪,在圣经中大量见证,确证亚当和夏娃犯罪的性质。先知说:“亚当背约”(何西阿书6:7),这明确地指违反最初禁令之罪。至于夏娃的罪,保罗说:“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中”(提摩太前书,2:13—14);天主教圣经的《德训篇》说:“罪恶的起源来自女人,为了她,我们都要死亡。”(25:33)这些现在遭到女权主义激烈反对的言辞,实际上是说原罪源于情欲。公元1世纪的犹太学者菲洛首先看出了这一点。他说:“女人是亚当有罪责生活的开始。当亚当独居的时候,他过着像世界生成那样的长久生活,如同上帝那样……但当女人被造之后,爱欲(eros)进来了,这个欲望(pathos)又产生了身体上的快活,错误和违法由这种快乐开始,由于这种快乐,导致了男人在不朽和赐福场所的有朽的、不幸的生活。”(19)
圣经暗示,该隐是夏娃与蛇族人所生:“现在,亚当知道他的妻子夏娃,她就怀孕,生了该隐”(4:1)。在圣经大多数译本中,“知道”被译为“同房”,译者的理由是,希伯来文的“知道”有“发生性关系”的意思;但这只是一种可能的意义。与“知道”词根有关的词在圣经共1058次,只有15次表示性关系。(20) 另一种可能的意义是亚当“知道”夏娃的隐情,如一份残留的希伯来拉比文献解释说:“蛇与她(指夏娃——译者)交配,她怀了该隐,因此说‘亚当知道他的妻子夏娃’知道什么呢?知道她已经怀孕了。”(21) 这一解释并非凭空捏造,《创世记》中确有暗示该隐不是亚当的亲子的“曲笔”。比如,夏娃在生了该隐之后说:“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4:1)。“得了”(qāna)是“拥有”的意思,夏娃声称她拥有的“男人”('sh),既不像是亚当(因为她只是亚当的一半),更不是该隐(因为该隐不是与女人相对的男人);说夏娃拥有的男人是与她交往的蛇族人岂不是更合理吗?“耶和华使我得”只不过是夏娃的掩饰而已。再如,耶和华审判蛇族人时说:“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彼此为敌”,“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3:15)。“后裔”()指亲生子。夏娃在生塞特之后说:“神另给我立了一个儿子代替亚伯”(4:25),“儿子”也是),可见“女人的后裔”(夏娃和亚当的亲生子)只是亚伯和塞特。那么,“蛇的后裔”是谁呢?《新约》中的见证是:“谁是魔鬼的儿女……你们从起初就听见的命令。不可像该隐,他出自(ek)那恶者,杀了他的兄弟。”(约翰一书,3:8—12)如果知道《新约》中“魔鬼”或“撒旦”是原初启示中“蛇”的代名词,那么这段话的意思是说,该隐是蛇族人的儿子。这一点对早期基督徒不是什么秘密,德尔图良明白地说:“从魔鬼的种子受孕,她(夏娃)生了一个儿子。”(22)
四、洪水神话和远古文明
世界很多地方都有毁灭远古文明大洪水传说,这些传说是对一次真实事件清晰程度不等的历史记忆。古气象学对这次历史事件自然原因的解释是,距今最近一次冰河期结束,冰川融化在世界各地造成洪水泛滥。圣经却给出这次历史事件的社会原因:“当人在世上多起来,又生女儿的时候,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6:1)文中的“人”是'ādhām,泛指人类;关于“神的儿子们”(),现代有两种解释值得注意:一是认为“神的儿子们”指该隐的后代,第四章该隐谱系中描述的拉麦开始的多妻制(4:19)和暴力专制(4:23—24),发展到第六章描述的掠夺民间女子的神权贵族统治;(23) 另一说认为,“神的儿子们”指塞特的后代。(24) 后一解释符合圣经内的见证:“塞特是亚当的儿子,亚当是神的儿子。”(路加福音3:38)
第三、五两章记录的该隐谱系和亚当谱系叙述了“人在世上多起来”的过程。按该隐谱系的记载,该隐及其子孙们擅长于发明,人类早期文明的“城”、“住帐棚牧养牲畜”,“弹琴吹箫”和“打造各样铜铁利器”(4:17—22),都是该隐及其子孙的发明。这一发明顺序大致上与新石器晚期到青铜时代的人类在大迁徙中创造文明的过程相一致。
圣经第5章记载的亚当谱系,每一代都有生子和去世这两个年龄,共计十代。《旧约》三个古版本记录的年代不一,据马索拉本,从亚当到洪水历时1656年,撒玛利亚五经的记录是1307年,七十子译本的记录是2262年。不管哪一个版本中的“年”,都不等于三百六十五天,这样的年历在圣经中始于7:11—8:14的洪水记事;亚当谱系中的“年”不是洪水之后的“年”,而是口传时代结绳记事的时间单位。我们不能根据亚当谱系的年代推测创世的开始,17世纪英国大主教厄谢尔(James Ussher)如此推测出创世发生于公元前
圣经谱系的年龄有一个令人费解之处,为什么每代人生育那么晚、活得那样长?奥古斯丁(26) 和帕斯卡(27) 都曾经严肃地思考过这一问题,但没有找到令人满意的答案。参照中国古籍记录的远古系谱,我们可知,远古时的人名是部落或氏族的“公名”,而不是个人的“私名”,“某生某”也不指个人的生育,而表示子部落从母部落中分化出来。(28) 比如,《山海经》中“黄帝生骆明,骆明生白马,自马是为鲧”的记载,说的是黄帝部落经过两次更迭,传到了鲧这一部落。史前社会的血缘关系稳固,数百年才发生一次分化,是很自然的。(29) 在亚当谱系中,一个家族在繁衍一百多年之后分化出子家族;几百年后,由于没有男性继承人等原因,这个部落自然消亡,这是可信的史实。
亚当谱系透露了人与耶和华疏远的信息。第三代以挪士的时候,“人才求告耶和华的名”(4:26),这是说从那时起耶和华不再向亚当的后代露面,他们通过向耶和华祈祷而知道上帝的名。经过漫长年代之后,亚当的后代以“神的儿子们”自居,凌驾在该隐后代和图腾人之上,抢夺美貌的“人的女儿”为妻。圣经以堕落的亚当后代的口吻说:“那时候有伟人在地上。后来,神的儿子们和人的女子们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6:4)这话听起来很像希腊神话中诸神的表现。看看希腊神话就可知道,那里的诸神诱奸或抢夺人间美女,引发了贪淫、嫉妒、欺骗、偷窃、暴躁、暴力和反叛;而他们与人间女子所生后代,被崇拜半神半人的英雄、巨人来崇拜。希腊神话与圣经关于神的儿子们的记载有同一口传历史的来源,只是希腊神话的记载掺杂了文字讹错和混乱记忆,虽然内容丰富多彩,但失去了圣经简古记载保存的真实历史,即,亚当的后代把自己装扮成诸神,要其他人类顶礼膜拜,他们犯了前所未有的渎神之罪;也可以说,他们是最早把自己变成偶像的渎神者。
从亚当、夏娃、该隐和他们后代的身上,我们看到后来反复出现的罪恶的原型。原罪有动机和行为两个方面:肉欲、嫉妒和统治欲等是犯罪动机;通奸、乱伦、谋杀、撒谎、暴力专制、自我神化、偶像崇拜等是犯罪行为。按圣经记载,原罪随着人类早期文明的发展而蔓延,人神关系越来越疏远,上帝隐身,宗教堕落,原罪在“神的儿子们”身上达到登峰造极地步。“人既属乎肉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6:3),乃是耶和华对早期人类罪恶的审判,也是洪水毁灭远古文明的神学原因。
(原载《北京大学学报》2009年5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