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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思杰】神明信仰与边疆秩序——宋明时期广西伏波信仰研究

伏波是华南地区最重要的信仰之一。伏波信仰的建立始于是唐代,至明清时期遍及两广。清代广东文人屈大均在《广东新语》有云:“伏波祠,广东、西处处有之。”[1]作为国家的正统神明,伏波信的建立反映国家在地方社会教化的过程。而在此过程中,伏波这一符号所表达的内涵不断地为官员重新书写,这折射出广西地方社会主题在宋明期间的变化。

一、伏波事迹与唐宋元时期伏波信仰的建立

“汉有两伏波”,即西汉的路博德和东汉的马援。在广西地方社会广泛流行的是马援伏波信仰。其中原因,在于马援事迹与广西社会有更直接的联系。关于马伏波将军的事迹,《后汉书》记载道:

马援字文渊,扶风茂陵人也。其先赵奢为赵将,号曰马服君,子孙因为氏。……援年十二而孤,少有大志,诸兄奇之……游陇汉闲,常谓宾客曰:丈夫为志,穷当益坚,老当益壮[2]827

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交趾郡部落联盟酋长雄王之女征侧、征尔起兵反汉。二征起兵之后,北部的合浦(广西合浦)、九真(越南中北部)、日南(越南中部)三郡境内的“蛮俚”纷纷响应。汉王朝封马援为伏波将军,南征交趾。《后汉书》云:

……又交址女子征侧及女弟征贰反,攻没其郡,九真、日南、合浦蛮夷皆应之,寇略岭外六十余城,侧自立为王。于是玺书拜援伏波将军,以扶乐侯刘隆为副,督楼船将军段志等南击交址。军至合浦而志病卒,诏援并将其兵。

遂缘海而进,随山刊道千余里。(建武)十八年春,军至浪泊上,与贼战,破之,斩首数千级,降者万余人。援追征侧等至禁溪,数败之,贼遂散走。明年正月,斩征侧、征贰,传首洛阳。封援为新息侯,食邑三千户[2]838

马援最后是积劳成疾,死于岭南。但在马援死后,却被诬告在南方掳掠“珍怪”。后来只是因为前云阳令同郡朱勃上奏,光武帝才打消了加害马援三族的念头,但马援始终没有得到平反。《后汉书》记载道:

初,援在交址,常饵薏苡实,用能轻身省欲,以胜瘴气。南方薏苡实大,援欲以为种,军还,载之一车。时人以为南土珍怪,权贵皆望之。援时方有宠,故莫以闻。及卒后,有上书谮之者,以为前所载还,皆明珠文犀。马武与于陵侯侯昱等皆以章言其状,帝益怒。援妻孥惶惧,不敢以丧还旧茔,裁买城西数亩地槁葬而已。宾客故人莫敢吊会。严与援妻子草索相连,诣阙请罪。帝乃出松书以示之,方知所坐,上书诉冤,前后六上,辞甚哀切,然后得葬[2]846

此为马伏波之事迹。纵观马援的事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平定南疆,尤其是九真部落;二是马甲裹尸,含冤而终。这两点因为对于后来马援信仰的塑造及再塑造起了关键的作用。

广西地方社会伏波信仰的建立始于唐代,时由一批被贬官至广西的官员如李翱、李商隐建立。在唐代的礼制中,马援为武王成庙七十二弟子之一。显然,马援伏波信仰在广西地方社会一开始就是作为国家的正统神明而出现的。唐政府在广西建立、推广伏波信仰的首要原因在于唐朝的疆域空前扩大,需要处理周边复杂的少数民族关系。与前朝所不同的是,唐政府在广西建立了“羁縻”制度,用以驾驭广西的少数民族。马援信仰的建立实质上是王朝“羁縻”制度在意识形态上的配合。翻开《桂林风土记》等唐代史料,我们不难发现,马援开拓南疆事迹是唐帝国统治广西的话语基础之一。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李翱等被贬官员之所以大力推广马伏波信仰,与他们政治生涯的失意经历有着密切的关系。前文谈到,马援死后为人所诬,这一点自然能引起李翱等被贬官员的同情与共鸣。这一点在他们的文章中可清楚反映出来。如李翱在桂林马伏波祠的祭文中写道:

呜呼!伏波之生,好兵自喜,幼有壮节,腾声出仕。定册归汉,谟俞帝旨。筹无失画,功伐可纪,破斩征侧,实平交趾,来往蛮溪,未卒而死。小人赤口,曷本于理。薏苡南还,明珠谮起。乃收侯印,爵不及子。遗德不忘,爱留杜里。筑庙以祭,人畏其鬼。久而若新,千岁不毁。诂诂蚩蚩,易白成缁。孔子义失,勋华不慈。曾氏杀人,母投于机。居窃厥嫂,陈平不疑。申生置堇,晋有骊姬。无极巧舌,伍奢族夷。孟子伤谗,萋兮作诗。公失其所,梁松实为。何独将军,自昔如斯。故士有历万代而不灭者,常被讪于当时,苟窥心而不怍,虽弃置其奚悲?赫赫圣帝,嘉贤命祠。酒斝既设,神乎降思尚飨[3]

李翱在文中用“功伐可纪”和“小人赤口”两部分来谈论马援事迹。而在王朝的典籍中,一般只言前者,对被诬告一事,则基本隐略不谈。这一微妙的差异,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此外,李商隐在兴安县伏波庙祭文中也写道:

……越城旧疆,汉将遗庙;一派湘水,万里楚山。比颍川袁氏之台,悲同异日;方汝水周公之渡,感极当时。呜呼!昔也投隙建功,因时立志。隗将军坐谈西北,弃去无归;梁伯孙自降王姬,虽来不起。以若画之眉宇,开聚米之山川。帐望关西,超驰陇首。事嫂冠戴,诫侄书成。龙伯高之故人,其言有所;公孙述之刺客,相待何轻。鸢启行,蛮溪请往,铜留铸柱,革誓裹尸。男儿已立边功,壮士犹羞病死。漓湘之浒,祠宇依然,岂独文宣之陵,不生刺草;更若武侯之陇,仍有深松。向我来思,停车展敬;一樽有典,五马忘归。及申望岁之祈,又辱有秋之泽。云兴柱础,电绕墙藩。何烦玉女之投壶,方闻天笑;不待樵人之取箭,已见风回。敢忘黍稷之馨,用报京坻之赐。属以时非行县,不获躬诣灵坛,词托烟波,意传天壤。既谢三时之泽,兼论千载之交。勿负至诚,以孤元契,举葬文集作奠[4]

表面上这些文章在讴歌马援一生报效国家,但却含冤而终的不幸遭遇,但实际上,这些祭文向我们展现的是这些贬官内心的情感。李翱、李商隐等在朝廷不得志的官员借助马援的故事抒发了自己政治生涯的失意之情。这些祭文强调的是马援的“志”与“恨”,而对其平定九真的具体事迹却不作为重点来叙述。透过这些被贬官员的大力推广,马伏波信仰在地方社会的影响不断扩大。在马援的身上,我们看到了国家的政策与官员自身的情感被巧妙地结合在一起。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候伏波将军的事迹,与《后汉书》中的记载相比,发生了一些变化,增加了认为马援在汉帝国与交趾之间“立铜柱为界”的内容。这更证明了伏波信仰的重点在于维持华夷秩序。唐乾符二年(875),伏波被朝廷敕封为灵旺王[5]4052,地位进一步被提升,构成了帝国“羁縻”机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此为唐朝马援伏波之形象。

但至宋代,马援的形象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其“平蛮”的形象为“水神”的形象所取代。当其时,“马伏波”多次被朝廷敕封:

逮宋元丰初,提刑彭次云以祷雨有应,状于朝,赐“忠显王庙”额。宣和既加以“佑顺”,绍兴又加以“灵济”,至元尤敕“崇奉”[5]4074

朝廷此时主要将“马伏波”作为水神来敕封,而很少褒扬其平定交趾的形象。这一变化,与宋之后广西地方社会与王朝关系的变化有密切的关系。当时,广西的马纲、盐政是王朝财政的重要来源。而这一过程,很大程度上又依赖于水道得以实现。因此,朝廷根据自身在地方利益的变化重新塑造了伏波的形象。但在民众的立场,伏波形象的转变却使其更容易为普通老百姓所接受与认同。在方志的记载中,我们不难发现,宋元时期的伏波多祭祀于江河之边,或者与龙王一起祭祀,其既保护航道,又为老百姓祈求雨水。

伏波神明,经过了宋元王朝的多次敕封推广之后,从一个高高在上的平蛮将军变成了一个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地方保护神。“伏波将军”开始进入民众的宗教世界,逐步成为许多地方民众精神世界的一部分。这一变化,后来成为明代朝廷与地方官员重写马援事迹,利用“伏波信仰”教化的民众基础。

二、王守仁与“平蛮将军”形象的重塑

至明代,伏波在广西的形象再为之一变,重新以“平蛮将军”的面貌出现,这一变化与明代广西的形式有着密切的关系。翻阅明代广西的文献,我们不难发现,其中大量充斥着“盗乱”、“平蛮”一类的词语。在有明一代,广西始终伴随这大规模的军事行动。这些军事行动的目的在于将大量“化外之民”变为“编户齐民”。在此过程中,除了军事的征讨,“教化”尤显重要。而作为在民众中有一定基础的马援信仰,自然成为教化的手段之一。

嘉靖二年(1523),田州土司岑猛作乱,后为两广总督姚镆所平。嘉靖六年(1527),岑猛属下的土目卢苏、王受再乱。朝廷起用兵部尚书王守仁集三省之兵力以平卢、王之乱。此次平定的过程本文暂不作深入探讨,但王守仁平定过程中对伏波信仰的重塑却引起我们的注意。王守仁重塑的对象是横州的伏波庙。横州,位于两江下游南宁地区的咽喉地段。伏波庙位其州东八十里处邕江的乌蛮滩。该庙始建于宋庆历年间。关于该庙,不少文献对其都有记载,其中尤以《粤中见闻》为最详:

两岸皆山,侯庙在其北麓,凡上下滩必问侯,侯许乃敢放舟。每放一舟,拔招者四人,把舵者四人,前立者望路者一人。左右侧竖其掌,则舵随之。此地方仅一姓人知道,亦马留裔也。每年侯必封滩十余日,绝舟往来。新舟必磔一白犬以祭。有大风雨,侯则驾铜船出滩,橹声喧逐。晴霁时候,有铜篙、铜浆浮出,则横水渡船必坏,但祭祷亦已[6]

虽然文献所记载的是清代的情况,但伏波庙一开始就建在险滩之边,意味着其作用一直是保护来往乌蛮滩的船只。嘉靖年间该庙重修时,南宁知府蒋山卿所作的《横州伏波庙碑》也揭示了当地民众与此处伏波神明之间的关系:

兹土之人,岁时伏腊必祷焉,水旱札瘥必祷焉。诸往来者,亦血荐惟[7]172

尽管我们无法知道当时横州伏波信仰的具体情况,但在所见的文献中,我们基本能确定伏波在当地社会有普遍的信仰基础。横州伏波庙在明朝洪武年间曾进行过一次重修。时因为朝廷册封安南的缘故,翰林编修王廉、吏部主事林唐路过乌蛮滩“见庙宇颓毁,乃令州民修茸。”[5]4186

嘉靖六年(1527),王守仁奉命讨伐卢王之乱,路过横州伏波庙,对伏波大加褒扬。王守仁写了三首有关伏波的诗。第一首《梦中绝句》:

此予十五岁时梦中所作,今拜伏波祠下,宛如梦中,兹行殆有不偶然者,因识其事于此。

卷甲归来马伏波,早年兵法鬓毛皤。

云埋铜柱雷轰折,六字题诗尚不磨[8]796

另外两首为《谒伏波庙二首》:

四十年前梦里诗,此行天定岂人为。

徂征敢倚风云阵,所过须同时雨师。

尚喜远人知向望,却惭无术救疮痍。

从来胜算归廊庙,耻说兵戈定四夷。

楼船金鼓宿乌蛮,鱼丽群舟夜上滩。

月绕旌旗千嶂静,风传铃柝九溪寒。

荒夷未必先声服,神武由来不杀难。

想见虞廷新气象,两阶干羽五云端[8]797

王守仁在诗中将军事行动与其十五岁时梦见伏波联系在一起,无疑有标榜自己此行功绩的意思。但是三首诗却反映了王守仁对此行以及边疆秩序的看法。“尚喜远人知向望,却惭无术救疮痍。从来胜算归廊庙,耻说兵戈定四夷。”首先表明了王守仁对思恩、田州土目招抚的策略,尽量避免军事对抗。但在更深的意义上,却说明了王守仁希望通过推行国家的信仰以实现“以夏变夷”的想法。另外一个方面,王守仁希望通过对一个已经为民众所广泛接受的正统神明形象重新塑造,重新构建新的国家观念与“华夷秩序”。

王守仁对伏波褒扬,突出了其“立铜柱”的功绩,实际上是在观念上明确铜柱以北为明帝国的疆土,以南为交趾。在明代,虽然两江土官向中央王朝朝贡,表示向明帝国臣服,但是他们在观念上或者在身份上并不明确认为自己归属于明帝国。他们往往游走于明帝国于安南之间,以谋取更多的利益。卢苏与王受在兴兵时,称岑猛在安南,准备借兵二十万,图谋兴复,就是很好的例子。王守仁此时在化外之地的横州褒扬伏波,其实真正的目的是在土民的观念中确立其对明帝国的认同感,并使其在身份上与安南区分开来。这点在王守仁重修横州伏波庙之后,命南宁知府蒋山卿所作的《横州伏波庙碑》可以更清楚反映其想法:

古之豪杰任大事而立奇功,足以利国家、而垂永久者,其大致有三:曰几、曰忠、曰智,而神存乎其间。当炎汉中兴,赤符再启,光武提一旅之师,扫除莽贼,芟刈群雄,恢复旧物,如取之掌。于时征侧,以孱然一女子,掉弄甲兵于荒服之外。汉方弃置不顾,将军知时不可失,毅然请往。帝不可抑,众不可挠。此则乘时应会,而先夺其心者也,夫是之谓“几”。交趾隔绝岭海,深入百粤,汉之士马,往往冒炎蒸、触瘴雾,物故过半,人鲜轻入。将军独犯难不顾,督楼船之士卒,跨海而进,破贼于浪泊之上,此则蹇蹇匪躬,志死国事者也,是之谓“忠”。及诛征侧,余党悉平,驱逐酋卤而还之故地。界岭分茅,标题铜柱,以限南北,此则识度超迈,处置得宜,筹算计略,巳岿然为不世之规矣,是之谓“智”。呜呼!方将军之请行也,帝已老之,及据鞍上马之时,则已判然有分茅之志。楼船南下,指挥所及,风行草偃,南北之分,迄今所向如故。千百年来,交人顾视铜柱信如蓍龟,终不敢踰跬步,以争尺寸之地。自非有神以寓乎其间,乌能然哉?迹其平生学问,尝感激思自奋拔,以树功名于世。兄语之曰:“汝大器当晚成,良工不示人以朴。”既遨游陇蜀,知不足与共大事。一见光武,而识帝王之真。从容数语,臣主契合,遂倾心北向,攀鳞附翼,以有爵土,而汉家事业终亦赖之,无负君择臣,臣亦择君之说。是岂区区浅浅为小丈夫者之所能及哉。将军有庙,在横州乌蛮滩之北涯,所谓以死勤事,以劳定国,于法所当祀者。兹土之人,岁时伏腊必祷焉,水旱札瘥必祷焉。诸往来者,亦血荐惟。谨岁丁亥十二月,总制尚书都御史新建伯王公来治思田事,过谒祠下,慨叹卑陋,不称显名,爰命州府增饰栋宇,作而新之。初事庀材,有大木二湍流涌抱,自出滩下,人皆以为神。明年戊子二月,庙成。郡守蒋山卿敬书其事以诏来世。是役也,冯推官衡实经始之,州判姜琏亦有劳焉。是不可以不附故附[7]172

蒋山卿的碑文更是明确地指出了伏波信仰与安南问题的密切关系。两江土司所辖的左右江地区作为帝国在边疆的藩篱,其在意识形态的认同直接影响到边疆地区的稳定。如何塑造土司地区的国家认同观念,是朝廷与地方官员必须面对的问题。因此,借助神明信仰的再塑造是达到这一目的重要手段。在马援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其既具备了帝国正统神明的色彩,又有地方民众的信仰基础,是双方均能接受的神明。利用这一信仰,朝廷更能容易到达其目的。

在王守仁之后,许多士大夫官员不断在两江地区宣扬伏波,歌颂其“立铜柱”的功绩。其中如广西提学黄佐所作的《横州伏波庙》:

高滩危石锁崔嵬,长夏风烟午未开。

南海楼船从此去,中原冠冕至今来。

武陵一曲风尘静,铜柱双标日月回。

千载伏波祠宇在,汉朝何事有云台[9]

此外,还有地方文人张佳荫的《乌蛮滩诗》:

乌蛮滩前石齿齿,盘涡转地惊涛起。

险绝空传滟堆,估客帆樯愁欲死。

万里江源异域来,右出夜郎左交址。

青天赤日云四垂,飞鸢堕深水。

我本西梁远道人,瘴乡奔逐胡为尔。

停舟一奠伏波祠,丹荔黄焦前致词。

英雄心事无今古,神物风云各有时。

铜柱功名傥难就,泽车款段随所之[10]

伏波信仰重新塑造与嘉靖六年(1527)的军事行动联系起来,我们不难理解,王守仁以及其他士大夫在横州对伏波信仰的重新解释,其背后实际上是国家边疆政策的变化。朝廷在经历了两江地区土官的多次叛乱之后意识到,对边疆地区的有效扩张,除了在政治上的有效管治外,最重要的就是进行意识形态上的渗透和控制,使边疆地区的民众在文化观念上树立国家认同观念。伏波信仰的重新塑造只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例子。王守仁等明政府官员通过对一个已经被地方民众广为接受的正统神明的重新解释,努力在边疆社会的民众中构建国家的观念。与唐代的马援信仰相比,虽然都是“平蛮将军”的形象,但对于许多官员来说其少了许多同情之心,多了几分敬仰之意。

由唐到明,朝廷与地方官员对马援伏波的定义发生了三次重大变化,而在这三次变化均表现出广西地方社会在历史变迁中的不同主题。主题发生变化的背后,是国家与边疆社会关系的变化。地方官员透过神明的塑造与再塑造,不同地重构帝国在南疆的政治秩序。从史实的马援到神明的马援,所展现的是国家在边疆开化的过程中对文化资源创造与再创造的过程。从起“羁縻”作用的国家正统神明到承担着“正疆界”并且兼有地方色彩的正统神明,反映了广西地方社会民众心中空间格局上的政治意识如何一点一点地被塑造出来的。作为神明的马援,其实际为一个文化符号,在国家与地方社会的政治经济互动中承担着中介的作用。从这一角度出发,或许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边疆地区民众的国家观念是如何被塑造出来的。

【参考文献】
[1] 屈大均.广东新语[M].北京:中华书局,1985:210.
[2] 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3] 李翱.李文公集:第16[M].文渊阁四库全书电子版.北京: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1999.
[4] 李商隐.祭全义县伏波庙文[M]//谢启昆.广西通志.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4073.
[5] 谢启昆.广西通志[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4052.
[6] 范端昂.粤中见闻[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48.
[7] 蒋山卿.横州伏波庙碑[M]//汪森.粤西文载:第三册.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0:172.
[8] 王守仁.王文成全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1796.
[9] 黄佐.泰泉集:第7[M].文渊阁四库全书电子版.北京: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1999.
[10] 金鉷.广西通志:第121[M].文渊阁四库全书电子版.北京: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1999.

(原载《枊州师专学报》20083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