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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桂明】僧肇佛教思想述评

现存僧肇著作有《肇论》(由《物不迁论》、《不真空论》、《般若无知论》、《涅槃无名论》及卷首《宗本义》组成)、《注维摩诘经》、《答刘遗民书》、《表上秦主姚兴》、《鸠摩罗什法师诔》以及若干经序(《维摩诘经序》、《长阿含经序》、《百论序》)。《肇论》四篇论文次序的安排表明,它是一个完整的学说体系。这一学说体系的核心,是讨论如何显示并获取佛教最高真理。

《宗本义》相当于《肇论》的序言,具有对《肇论》思想进行概括的意义。《宗本义》首先把本无、实相、法性、性空、缘会等概念等而视之,指出:

一切诸法,缘会而生。缘会而生,则未生无有,缘离则灭。如其真有,有则无灭。以此而推,故知虽今现有,有而性常自空。性常自空,故谓之性空。性空故,故曰法性。法性如是,故曰实相。实相自无,非推之使无,故名本无。(《肇论》,《大正藏》卷四五)

诸法缘起性空,这是僧肇佛学的起点;性空也就是法性、实相,这与罗什视如、法性、真际“此三同一实”是一致的。僧肇也曾多次说,“如、法性、真际,此三空同一实”(《注维摩诘经》卷二,《大正藏》卷三八),“无相之体同真际,等法性,言所不能及,意所不能思”(《注维摩诘经》卷九)。但僧肇把“性空”或“实相”与“本无”等概念而视之,则颇耐人寻味。

这种“不有不无”、“非有非无”的双非双遣方法,正是中观学的基本要求。僧肇批评“六家七宗”般若学,主要原因就在于它们未能把握这种方法,与中观学的中道原则有一定距离。《宗本义》指出,对“无相之相”的“实相”认识,唯一方法就是双非双遣的中道观。

《宗本义》最后阐述了般若智慧与方便功德之间的关系:

沤和般若者,大慧之称也。诸法实相,谓之般若;能不形证,沤和功也。适化众生,谓之沤和;不染尘累,般若力也。然则般若之门观空,沤和之门涉有。涉有未始迷虚,故常处有而不染;不厌有而观空,故观空而不证。是谓一念之力,权慧具矣!一念之力,权慧具矣!好思,历然可解。泥洹尽谛者,直结尽而已,则生死永灭,故谓尽耳,无复别有一尽处耳。

“沤和”即善权方便之意。僧肇的佛教思想既重视以般若智慧悟入诸法实相,又注意通过方便功德获取涅槃,如《注维摩诘经》说:“功德、智慧,大士二业也。此二业盖是万行之初门,泥洹之关要。”(卷二)又说:“巧积众德谓之方便,直达法相谓之慧,二行俱备,然后为解耳。若无方便而有慧,未免于缚;若无慧而有方便,亦未免于缚。”(卷五)结合般若智慧和善权方便,最终完成对涅槃的证悟。

由《宗本义》的综合概括,引导出《肇论》四篇的分别论述。《肇论》以《物不迁论》为起首,而以《涅槃无名论》为归结,中以《不真空论》、《般若无知论》作理论证明,构成完整的佛教思想体系。

 

《物不迁论》与《涅槃无名论》前后呼应,从对事物的本质认识出发,回到对真理的觉悟。《物不迁论》论述事物的动静关系问题,这种关系包括三层含义:先是承认事物在表象上是运动变化的,然后指出这种运动变化与寂然静止是统一的,最后又将“动静不异”归结为本质之静。这相当于以中观学真俗二谛义来说明认识的相对性,而最终导之以最为真实的认识。

僧肇认为,按照生活常识,“生死交谢,寒暑迭迁”,一切事物似乎都在运动变化。但这种运动变化只是事物的表象,是世俗认识的错觉所造成的。事物在本质上是静止的,无所谓运动变化,所以说是“若动而静,似去而留”。

但是僧肇并不粗暴地否认世俗认识的相对性,而是以理论思辨的方式表达他的“物不迁”观点。他把动与静置于对待的角度来认识,说:“寻夫不动之作,岂释动以求静,必求静于诸动。必求静于诸动,故虽动而常静。不释动以求静,故虽静而不离动。”(《物不迁论》)从动静的对待来认识事物,包含着如何处理现象与本质的关系,以僧肇之见,这还要以中道的方法来认识,即所谓“谈真则逆俗,顺俗则违真。违真故迷性而莫返,逆俗故言淡而无味”。这是对真俗二谛义的演绎。僧肇认为,“谈真有不迁之称,导俗有流动之说”,真俗二谛不即不离,具有相对的真理性,但俗谛表达的流动之说是就现象而言的,缺乏对事物本质的认识。

若从真谛的角度看世界,一切事物始终处于静止的状态,凝然静止是事物的本质。正如《物不迁论》所说,“昔物自在昔,不从今以至昔;今物自在今,不从昔以至今”,乃至说“旋风偃岳而常静,江河竞注而不流,野马飘鼓而不动,日月历天而不周”。与此相反,人们于日常生活所见的种种变化都只是虚幻假象。

僧肇论证“物不迁”的理由很多,其中一条是“各性住于一世”,这里的“性”包含着事物永恒不变的真性的含义。这就是说,事物之所以本质静止,是因为其内含不变的真性。这一不变的真性为流迁的现象所遮蔽,故世俗认识无法达到,只有通过般若智慧才能予以洞照,所以《物不迁论》强调说,它“可以神会,难以事求”。显然,论文的用意,是要揭示一种永恒的真实,这种永恒的真实非世俗认识所能获取,唯有特殊、超越的智慧才能体悟。这也就是人们所要证悟的涅槃境界,涅槃(如、法性、真际)是透过现象而呈现的本质。

这表明,《肇论》从对“物不迁”的论证开始,就确立起事物本质的优先地位,通过本质与现象的比较,要求从事物本质的高度考察问题。这种思想方法出自般若学的遮诠式思辨,即透过现象而求取本质的形上思考。“物不迁”命题实际上建立于如下思想原则基础上,即首先断定一切现象只是虚幻假象,无有实性,其本质是空,这一空性本质就是最高真实;既然事物的本质是空,那么谈论运动变化就失去意义。中观学指出的最高真实是中道实相、诸法性空,乃至推论出中道涅槃(实相涅槃)。将性空与涅槃联系起来考察世界本质,这在罗什的思想中已经有所体现,至其弟子时代则逐渐成为佛学的新课题。

《物不迁论》反复论证因果不失、修佛可成,实际上是为涅槃思想作铺垫的。《物不迁论》说:“果不俱因,因因而果。因因而果,因不昔灭;果不俱因,因不来今。不灭不来,则不迁之致明矣。”果虽不与因同时存在,但它必然源自于因。有过去的因才有现在的果,因在过去是不会消灭的;果与因不同时存在,这说明因存在于过去,而不会延续到现在。在《注维摩诘经》中,僧肇又以“因果同性”、“因果同相”、“因果不虚”来说明因果关系的必然,说:“若悟因果同性,入于一相,乃应不二。”(《注维摩诘经》卷八)“夫有无为之果,必有无为之因,因果同相,自然之道也。”(《注维摩诘经》卷三)僧肇以这种因果法则,论证三世因果的必然性,以及修习成佛的可能性。

《高僧传·僧肇传》记载说,“及什之亡后,追悼永往,翘思弥厉,乃著《涅槃无名论》”。《涅槃无名论》当是僧肇为纪念亡师罗什而作,论前所附《表上秦主姚兴》文可知,罗什在世时已对涅槃思想有所涉及,但观点的阐述并不清晰,致使其弟子增生疑云。从僧叡、僧肇以及道生等人对涅槃学说的兴趣看出,随着大乘中观理论研究的深入,人们对般若学彻底的空观思想产生怀疑,涅槃学的转向已不可逆转。

《涅槃无名论》是《肇论》的逻辑终点,也是僧肇佛教思想的总结。僧肇讨论“物不迁”,是要找到超越现象的本质,作为人们精神生活的依托,这一依托就是“涅槃”。涅槃是不化不迁的本质,是最为真实的认识,是宇宙精神和人生意义的表征;对涅槃的追求促使人门反省现实人生,放弃虚幻的世俗认识。在《物不迁论》中,僧肇已经暗示了这一思想,说:“如来功流万世而常存,道通百劫而弥固。……功业不可朽,故虽在昔而不化。不化故不迁,不迁故则湛然明矣。”佛的功德不朽,它以迁流的形式出现,但本质始终不变,这不朽者就是如来,就是法性、真际、涅槃。一旦证悟涅槃,人的精神就获得升华,人生的真实意义得到呈现。

慧达在论及《肇论》时指出,四论的宗旨是明涅槃之果,说:“但圆正之因,无上般若,至极之果,唯有涅槃。故末启重玄,明众圣之所宅。”他认为,般若思想“虽以性空拟本,无本可称;语本绝言,非心行处”(《肇论序》,《大正藏》卷四五),般若之性空思想难以落实,故提倡以涅槃至极之果为修行的最终目的。

“涅槃”概念在大乘般若类经典中或称法性、法身、实相,其含义为最高真实,指解脱之后的特殊境界,所以有中道涅槃或实相涅槃之说。由于罗什对涅槃问题语焉不详,使僧肇“怀疑漠漠”,所以僧肇对涅槃的理解,试图以罗什所授中道思想为原则,采用非有非无、不落两边的方法。以中道为思想原则,僧肇给涅槃的定义相似于实相,所谓“涅槃非有,亦复非无,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涅槃无名论·开宗第一》)。涅槃超言绝象、无名无说、非有非无,与中道实相同义而异名。

僧肇根据中道原理进而指出,涅槃既非有非无,但又不离有无。这不离有无,即所谓“妙存”,相当于《维摩诘经》所说“不离烦恼,而得涅槃”,“不出魔界,而入佛界”。他说:

然则玄道在于妙悟,妙悟在于即真。即真即有无齐观,齐观即彼己莫二。所以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同我则非复有无,异我则乖于会通。所以不出不在,而道存乎其间矣。(《涅槃无名论·妙存第七》)

之所以说涅槃妙存,是为了呼应般若学提倡“即真”的“妙悟”。所谓“即真”,就是“有无齐观”、“彼己莫二”,做到在现实社会人生中获得解脱,进入涅槃之境。所以僧肇又说:“拔玄根于未始,即群动以静心,恬淡渊默,妙契自然。所以处有不有,居无不无。居无不无,故不无于无;处有不有,故不有于有。故能不出有无,而不在有无者也。”(《涅槃无名论·妙存第七》)在涅槃境界上,超越有无、动静的对待,获得精神的绝对自由。

藏冥运于即化,总六合以镜心,一去来以成体;古今通,始终同,穷本极末,莫之与二,浩然大均,乃曰涅槃。经曰:不离诸法而得涅槃。又曰:诸法无边故,菩提无边。以知涅槃之道,存乎妙契;妙契之致,本乎冥一。然则物不异我,我不异物;物我玄会,归乎无极。(《涅槃无名论·通古第十七》)

涅槃之体通古今、同始终,均天人、同一异,穷本而极末,它是永恒的存在,如同万物不变、静止的本质即真性、真理。僧肇认为,证悟涅槃之体也就是在觉悟境地的“圣人”或“至人”。他说:“会万物以成已者,其唯圣人乎!何则?非理不圣,非圣不理,理而为圣者,圣不异理也。”(《涅槃无名论·通古第十七》)元康疏曰:“‘非理不圣’下,非悟理不成圣,非圣人不悟理也。‘理而成圣’者,既悟理成圣,则圣与理不异也。肇公此言,妙尽幽极也。”(《肇论疏》卷下,《大正藏》卷四五)这就是说,涅槃境界要落实于圣人(至人),因为唯有圣人才能体悟万物本质、人生真谛,涅槃实际上成为具有神奇功能的实体。

诸法无常是原始佛教“三法印”之一,僧肇“物不迁”主张违背了这一基本原则,虽然他以形上的哲学思辨作出精致论证,但是仍然给人以肯定实体的印象。涅槃的永恒存在实际就是对“物不迁”的落实,而最终又要在圣人(至人)那里得到证明。为了论证涅槃(作为实体)的永恒存在,僧肇以否定诸法无常作为代价,这反映了僧肇中观理论的不彻底性。后秦之主姚兴曾著《通三世论》,明识神不灭、三世因果、圣人实有,僧肇中道思想的不彻底性,在一定程度上与此有关。

 

 

《肇论》中的《不真空论》和《般若无知论》,从另一角度认识事物的本质和人生的真谛。它们的出发点都是般若,其中《不真空论》讨论般若的对象,以及如何以般若智慧认识世界本质;《般若无知论》则分析真智与俗知的区别,揭示般若智慧的性质、对象和范围。

《不真空论》从中观学基本原则出发,运用罗什所传中道思维方法,展开对世界本质的哲学思辨。罗什之学的重心在“三论”方面,三论的特色是以“二谛义”来揭示事物空性本质,不落两边、非有非无、有无双遣,并以性空幻有、真空妙有予以说明。《不真空论》提出以“空非真空”、“不真故空”作为对现象世界的本质认识,本身就包含了对罗什之学的概括,这是《肇论》中与罗什思想最为接近的论文。

《不真空论》立论的文献背景是《中论·观四谛品》中的“三是偈”,云:“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中论》卷四,《大正藏》卷三○)“三是偈”显示的是真、俗二谛,真谛或名胜义谛、第一义谛,俗谛或名世谛。真谛指通过般若智慧所获得的特殊认识,它通向宇宙最高真理;俗谛指随顺语言所表达的世俗真理。在《不真空论》中,僧肇曾多次直接引用《中论》,以表达他的真俗二谛思想。

“三论”所阐述的真俗二谛论,虽然充分运用不落两边的中道方法,但所谓俗谛只是一种假设的真理,唯有真谛才是终极的真理,“不真空”既讲“空”又讲“有”(不真),而将“有”归于“空”,就是要说明认识真谛的必要性。这个真谛,也就是“空”、“至虚”、“无生”,所以《不真空论》开宗明义指出,“夫至虚无生者,盖是般若玄鉴之妙趣,有物之宗极者也”。世界的本质是空,万物并无永恒实体,这既是般若智慧的妙旨,也是宇宙最高的真实。就俗谛的角度看是“有”,但那只是假有,虚幻不真;站在真谛的立场上看,事物本质性空、毕竟空。

毫无疑问,《不真空论》以真谛为起点来考察世界,即同样从事物本质的高度来认识宇宙人生。这是《肇论》讨论问题的出发点,也是他佛教哲学的基本理念,这个理念与他的般若精神是相统一的。

罗什之前,内地人士对《般若经》的理解,多偏于空、虚无,罗什则提倡万物性空、自性空、毕竟空。所谓毕竟空,指扫除一切相,既遣于有,又复空空;既非有非无,亦无生无灭。又主张所谓“言有而不有,言无而不无”,“非有非真有,非无非绝无”,从性空幻有的角度看待有无,也就是以“三论”中观之学来说般若之空。“三论”(以及《大智度论》)的中心思想,是建立实相学说,或名“中道实相”说,即以真、俗二谛的“相即”来解释实相,以为这才是对事物的最正确认识方式。

罗什认为,大乘般若学之所以重视真俗二谛义,就在于揭示万物的本质性空、毕竟空,宇宙的最高真实是中道实相。所以,一切执着都不符合诸法实相原理,有悖于中观学所显示的世界真实面貌。僧肇作《不真空论》,意在弘扬罗什所传龙树系统“中道实相”理论,纠正内地人士在般若学方面的误解,弥补人们对中观学说了解的欠缺。

《不真空论》认为,大乘空宗所说的“空”,基本原则是要人们懂得“非有非真有,非无非真无”的中道实相。他没有简单地否认“有”或“无”的存在,只是说这种“有”或“无”都不是真实的存在。从中道实相理论高度看,现象的存在与世界本质空性两者之间并无矛盾,因为万物虽然是假、不真实,但并不等于这种假象也不存在。

在《不真空论》中,僧肇强调通过特殊的精神修养,在现实人生中实现由俗而真的转化,云:“至人通神心于无穷,穷所不能滞;极耳目于视听,声色所不能制者,岂不以其即万物之自虚,故物不能累其神明者也?”又云:“圣人乘千化而不变,履万惑而常通者,以其即万物之自虚,不假虚而虚物也。故经云:甚奇,世尊!不动真际,为诸法立处。”获得最高真理者能够以特殊的智慧贯通有无,于真俗一切领域融通障碍,这是由于他们透彻了事物“自虚”的本质,从而再无任何事物能干扰他的特殊智慧。他们不会为事物的千变万化所惑,因为这些变化无法改变“自虚”的本质。这里所谓“神心”、“神明”,是指般若智慧,只有具有般若智慧者才能“乘千化而不变”,“履万惑而常通”。人们通过特殊的修养,在获得般若智慧之后,就可以融贯真俗、得大自在。

“非离真而立处,立处即真也。然则道远乎哉?触事而真。圣远乎哉?体之即神。”从《不真空论》的这几句结束语,可以看出僧肇中道思想的真实意图,即通过非有非无、即真即俗的论述,将世俗世界与真实世界联系起来,使《维摩诘经》的“不二法门”落实于当下社会人生。僧肇曾说,般若思想就是要明真谛与俗谛的“无异”,“真谛以明非有,俗谛以明非无,岂以谛二而二于物哉!”(《不真空论》)宇宙本体或最高真实并非脱离世间事物,远离现实人生,由于真俗的相即,世间事物或现实人生无不反映、体现最高真理,所以体悟真理、证取涅槃不必远离现实人生。

据《高僧传》记载,在罗什译出《大品般若经》后不久,僧肇随即著《般若无知论》,并受到罗什高度评价。至于《般若无知论》的学术背景,慧皎也有说明:“肇以去圣久远,文义多杂,先旧所解,时有乖谬,及见什谘禀,所悟更多。”这表明,僧肇对此前各家般若学颇感不满,故决定以“正解”破除“乖谬”;通过罗什译场的经历,僧肇自感在佛学上已趋成熟,故以此就决于罗什,以求验证。考僧肇写作《般若无知论》时,罗什已译出《大品般若经》,《大智度论》正在翻译之中,而《中论》尚未着手翻译。但论文中对上述三部著作都有引用,说明僧肇当时已经见到《中论》梵文原本。

“般若”指超越世俗认识的特殊智慧,它并不依赖感觉、思维和推理,而是通过直觉获得最高真理。僧肇认为,般若的对象并非世谛,即与世俗认识无关,属于最高真实的领域。这是因为,“般若”是超越世俗之智的无限智慧,它本身就是绝对的最高真实,能洞察一切、无所遗漏,故又名“一切智”或“圣智”。世俗之智是一种相对的、有限的智慧,所以它既有所知而又有所不知。相对于俗知的有所知而言,般若之智可以说是“无知”;相对于俗知的有所不知而言,般若之智可以说是“无所不知”。

《般若无知论》从《般若经》对般若的定义出发,认为般若智慧的性质就是无生无灭、无相无知,“夫有所知,则有所不知,以圣心无知,故无所不知。不知之知,乃曰一切知”,所以它不可能作用于生灭、有相之事物,只能对应于无生无灭、无相无知的真谛。在此基础上,《般若无知论》明确提出般若与真谛的对应关系,即“以无知之般若,照彼无相之真谛”,说:

本无惑取之知,不可以知名哉,岂唯无知名无知?知自无知矣。是以圣人以无知之般若,照彼无相之真谛。真谛无兔马之遗,般若无不穷之鉴。所以会而不差,当而无是,寂怕无知,而无不知者矣。

僧肇把与真谛对应的般若称为“圣智”,而把应用于世俗的认识称为“惑智”。圣智“无惑取之知”,有别于惑智的世俗之知,故可名之为“无知”;但因般若的对象“真谛无兔马之遗”,所以圣智又“无不知者”。概括地说,“般若可虚而照,真谛可亡而知”。所谓“虚而照”,是指“圣人虚其心而实其照”;“亡而知”则指“终日知而未尝知”。这就是般若之“虚心实照”与真谛之寂灭无相的关系。

僧肇认为,该时代的般若学者关于般若的性质和对象有所误解,《般若无知论》以时人口气设问道:“真谛则般若之缘也。以缘求智,智则知矣。”意思是说,真谛是般若认识的对象,所以这种智慧还是世俗之知。僧肇的回答是:“以缘求智,智非知也。”般若的智慧并非世俗之知,真谛不是般若认识的对象,般若对真谛只是“虚心实照”。僧肇接着说:

夫知与所知,相与而有,相与而无。相与而无,故物莫之有;相与而有,故物莫之无。物莫之无故,为缘之所起;物莫之有故,则缘所不能生。缘所不能生,故照缘而非知;为缘之所起,故知缘相因而生。是以知与无知,生于所知矣。何者?夫智以知所知,取相故名知,真谛自无相,真智何由知?所以然者,夫所知非所知,所知生于知。所知既生知,知亦生所知。所知既相生,相生即缘法。缘法故非真,非真故非真谛也。

若把般若看作“能知”,把真谛看作“所知”,便是建立起了主客体的关系,陷入世俗认识的误区。真谛若是所知,则把真谛看作因缘生灭之法,而非绝对的最高真理。般若与真谛并非能知与所知的关系,也无所谓主客体的关系,无论般若还是真谛,都是无生无灭、非有非无,般若对真谛只起直觉观照(照用)的作用,它是般若之体(寂灭)的功用。僧肇由此说:“真智观真谛,未尝取所知。智不取所知,此智何由知?然智非无知,但真谛非所知,故真智亦非知。”

正因为真谛寂灭无相,般若是直觉真谛的智慧,所以般若本身也无体用的分离,《般若无知论》云:“无知即般若之无也,知无即真谛之无也。是以般若之与真谛,言用即同而异,言寂即异而同。同故无心于彼此,异故不失于照功。”又云:“用即寂,寂即用。用寂体一,同出而异名,更无无用之寂,而主于用也。是以智弥昧,照逾明;神弥静,应逾动,岂曰明昧、动静之异哉?”般若之寂体与照用“同出而异名”,无分别对待,寂(体)即照(用),照(用)即寂(体),照用是寂体的照用,寂体是照用的寂体。这是僧肇继王弼、郭象之后,再次明确论述体用平等不二的思想,它展现了民族性的思维方式。

僧肇认为,般若学说要阐明的精神是“无名无说,非有非无,非实非虚”,这是非言说所及的领域。正因为它非有非无,所以决定了“圣智存”、“名教绝”。在这里,僧肇把般若学的根本意义揭示了出来,这就是通过双非双遣的否定方式,在延续玄学关于有与无、名教与自然关系讨论的时候,否定了郭象的“名教即自然”命题,发扬了庄子对名教批判的精神。

显然,般若学与玄学相比,在对名教的批判方面具有理论上的优势。般若学的否定性思维之所以在知识僧侣中颇受欢迎,与他们的庄学、玄学背景颇多联系,出世的精神追求和心理状态也使他们对名教多取排斥态度。事实上,在“般若无知”的命题中,已经包含着对世俗名教的漠视,即通过对最高真实的追求而否定现实存在。

但是,僧肇并没有将他对名教的批判彻底化,“中道”思维的“不二”原则以及传统文化的调和因素制约了他。在《般若无知论》的后半部分,僧肇重点讨论了般若思想指导下“和光同尘”的可能和意义,他认为,只要做到“无心”于有无,就可以既“处有而不有”,又可以“居无而不无”;既可以“不取于有无”,又可以“不舍于有无”。万物的生灭、有无,归根到底与“心”联系在一起,人们在把“心”修炼到“无心”时,就获得自由解脱。在这种自由解脱境地,无为而无不为,能“和光尘劳,周旋五趣”,应会世俗社会人生(包括名教)。

由此可见,僧肇的“般若无知”论深深地打上了郭象玄学的烙印(郭象《庄子注》曰“物来乃鉴,鉴不以心”;又曰“圣人虽在庙堂之上,然其心无异于山林之中”)。由于把握了般若学双非双遣的遮诠思维方式,僧肇的抽象哲学思辨能力要高于郭象,学术批判精神也要胜于郭象,但是在未能彻底摆脱老庄和玄学思维影响的条件下,他又回到了与传统哲学相似的表述。

造成上述理论局限的社会环境,则是姚兴对罗什译场的支持和僧肇对姚兴的政治依赖。此外,我们还不能低估《维摩诘经》对僧肇思想的影响。

 

在罗什译本问世(406)之前,《维摩诘经》已有多种译本。伴随着般若学的传播,该经的基本思想在东晋时代业已广泛流传,尤其在上层僧侣和知识阶层中获得热烈响应。僧肇因读支谦所译《维摩诘经》而出家,他的《注维摩诘经》揭开了对该经注疏的序幕。

据罗什译本所说,维摩诘“深达实相,善说法要,辩才无滞,智能无碍。一切菩萨法式悉知,诸佛秘藏无不得入,降伏众魔游戏神通,其慧方便皆已得度”(卷中,《文殊师利问疾品》)。《维摩诘经》的基本精神,是以般若学说为背景,运用中观思维原则,阐明诸法实相。但与般若类经相比,它有自己的个性。

《维摩诘经》在阐述大乘“诸法实相”、“寂灭无相”教义的时候,特别注意中道“不二”原理的自由运用,也就是在“方便”的前提下,统一生与灭、有与无、垢与净、罪与福、色与空、明与无明、我与无我、我与我所、一相与无相、有漏与无漏、有为与无为、烦恼与涅槃、世间与出世间,乃至把“无文字语言”(“言语道断”)作为“入不二法门”的最高境界(见《入不二法门品》)。该经又说:“我观如来,前际不来,后际不去,今则不住”;“不一相不异相,不自相不他相,非无相非取相”;“非有相非无相,同真际等法性”(《阿閦佛品》)。这种“不二法门”也就是它所一再宣称的“不思议”性。

僧肇《维摩诘经序》以为,《维摩诘经》的精神就在它的“不思议”性,这种不思议性表现在“不二为门”的“宗极”方面(《注维摩诘经》之首,《大正藏》卷三八)。所以他的《注维摩诘经》重点发挥“不二”思想,把以“实相”为背景的“平等”精神贯彻于中道理论和权智实践方面。

僧肇注《入不二法门品》指出,不二法门建立于大乘般若学基础上,是中道正观的基本方式,大乘“无相之道,即不可思议解脱法门,即第一义无二法门”(《注维摩诘经》卷八)。对世界取二或不二的认识,是迷与悟的分野,“言一欲以去二,不言一也。言无欲以去有,不言无也。而惑者闻一则取一相,闻无则取无相,故有二焉”;“若悟法本空,二俱不受,则无得无行,为不二也”(《注维摩诘经》卷八)。万物的本质是实相,一切现象归于实相,本质是一,现象是多。不二法门意味着,一与多、本质与现象是统一的,从而神圣与世俗、菩提与烦恼也是统一的。

在《见阿閦佛品》的相关注中,僧肇以实相理论为背景,提出了大量“不二”思维原则。如关于相与无相,“既非无物之相,又非可取之相”;关于生死与涅槃,“欲言此岸,寂同涅槃;欲言彼岸,生死是安”;关于此与彼,“不此而同此,故此而不此;不彼而同彼,故彼而不彼”;关于众生性与实相智,“等实相之智,同众生之性,浑然无际,岂与法有别乎”(《注维摩诘经》卷九)。之所以能确立这些思维原则,也是因为站在超越现象认识而体悟最高真实的角度,所谓“无相之体,同真际,等法性;言所不能及,意所不能思”(《注维摩诘经》卷九)。

由“不二法门”获得的直觉又名“平等真观”。平等真观的特征是以平等智慧观察一切现象,即站在主客体无所对待的立场上,即从诸法实相、真如法性的高度,以无分别的智慧体验真理,破除世俗的分别认识。如僧肇说:“平等之道,理无二迹,十方国土,无不空者”(《注维摩诘经》卷五);“万法同体,是非一致,不异于异者,其唯菩提乎!”(《注维摩诘经》卷四)世界的真实面貌为一实相,对于这一实相的觉悟,属于菩提智慧的领域。

在注《佛道品》“菩萨能如是行于非道,是为通达佛道”句时,僧肇写道:

夫以道为道,非道为非道者,则爱恶并起,垢累兹彰。何能通心妙旨,达平等之道乎?若能不以道为道,不以非道为非道者,则是非绝于心,遇物斯可乘矣。所以处是无、是是之情,乘非无、非非之意,故能美恶齐观,履逆常顺,和光尘劳,愈晦愈明,斯可谓通达无碍,平等佛道也。(《注维摩诘经》卷七)

“平等之道”的意思是说,若以“平等”的精神对待“道”和“非道”,就应该放弃“以道为道,非道为非道”的是非判断;只有进入“不以道为道,不以非道为非道”境地,排除各种分别认识时,才能“通达佛道”。妨碍直觉“平等佛道”的最大问题,就在对事物作是非判断和分别认识,这是因为人们将现象之差别误认为本质。故僧肇曰:“有我、我所,则二法自生。二法既生,则内外以形。内外既形,则诸法异名。诸法异名,则是非相倾。是非相倾,则众患以成。若能不念内外诸法,行心平等者,则入空行,无法想之患。”(《注维摩诘经》卷五)

将这种“平等”哲学运用于实践中,净秽、有为无为、烦恼菩提,均属“诸佛平等不思议之道”(《注维摩诘经》卷九)。更为直接的表述,则是“烦恼即涅槃”、“此岸即彼岸”,如《弟子品》所说,“烦恼真性即是涅槃,慧力强者,观烦恼即是入涅槃。不待断而后入也”(《注维摩诘经》卷二);“邪见、彼岸,本性不殊,曷为舍邪而欣彼岸乎!”(《注维摩诘经》卷三)

在僧肇看来,根据“不二”的“平等”原理,现象与本质无所分别(相即),一切分别都是人为的,而执着这种分别,就会将个体与涅槃、现实与理想对立。他说:“因背涅槃,故名吾我。以舍吾我,故名涅槃。”(《注维摩诘经》卷五)“世间无缚,曷为而厌?涅槃无解,曷为而乐?”(《注维摩诘经》卷八)消除这种分别的关键在于“无心”,“夫有心则有封,有封则不普,以圣心无心,故平若虚空也”;“至人冥真体寂,空虚其怀,虽复万法并照,而心未尝有”(《注维摩诘经》卷一)。

这就又回到了《般若无知论》的“圣人无心”说。所以,僧肇沿着这一思路,在《注维摩诘经》中同样提到要以维摩诘为楷模,以“和光同尘”的方式对待现实人生。他说,维摩诘“权道无方,隐显殊迹”,“和光尘俗,因通道教”,“以弘如来不思议解脱之道”(《注维摩诘经》卷二);又说:“小乘障隔生死,故不能和光。大士美恶齐旨,道俗一观,故终日凡夫,终日道法也。”(《注维摩诘经》卷二)这表明,僧肇中观学宗旨是要通过《宗本义》所说的“沤和般若”,实现于现实人生中的解脱,而这种解脱又主要依赖于对大乘般若精神的把握。

遵循《维摩诘经》的“方便慧解”,僧肇在注中也提倡方便解脱。他认为,若以“平等真观”名为“慧”,那么“以平等心而处世不倦”即名“方便”。(《注维摩诘经》卷五)方便也是智慧,是为“巧便慧”,它与智慧的区别在于,“智慧远通,方便近导”,前者名“智”,后者名“权”。但两者又有相即不二的本质关系,“智为内照,权为外用”,“故菩萨以智为母,以权为父”(《注维摩诘经》卷七)。僧肇指出,权与智乃“此经之关要”(《注维摩诘经》卷五),“不思议之本也”(《注维摩诘经》卷六)。基于方便权宜,就可以“无为而无所不为”。原因何在?答曰:“智无幽而不烛,权无德而不修。无幽不烛故,理无不极;无德不修故,功无不就。”(《注维摩诘经》卷六)智与权实际上构成体用、寂照的相即不二关系,所以能“理无不极”而“功无不就”,能“无为”而“无所不为”。

由此可见,在僧肇的佛学体系中,既通过形上的哲学思辨深刻揭示宇宙人生的“真实”性,又借助方便权宜提倡各种“有为功德”。

 

 

印度佛学从原始佛学经过部派佛学,进入大乘中观学的哲学思辨,虽然形态发生了较大变化,但始终没有放弃对宇宙人生本质的追求,这种对“真实”的严肃思考,使之成为信仰背后的学术性研究。不论这种学问如何脱离现实,也不论是否获得真理性认识,它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为学术而学术”的色彩。中观学所体现的思辨水平和达到的理论高度,对于传统文化影响下的思想界,具有无可争辩的启发意义。

总体上说,僧肇佛学主观上承绪罗什般若学的思辨传统,以学术研究的态度和方法,展开对世界“真实”的追索以及人生“意义”的探求。在对中观“三论”的阐释中,僧肇力图以求真求实的精神,反映印度大乘佛教中观学的本来面貌。但是,由于受特定文化背景和社会环境的制约,他并没有坚持罗什之学的批判原则,逐步放弃龙树中观系统的“破斥”精神,转而对《维摩诘经》“不二法门”盎然兴趣。

《维摩诘经》中描述的维摩诘长者形象,是世间(贵族生活方式)与出世间(精神生活境界)两重人格完美的统一。维摩诘将世间与出世间统一的根本原因,在于大乘般若正智和善权方便的共同作用。由于他了达“诸佛秘藏”,深入诸法实相,所以能进入自由境界;为了化导世间众生,又主动示现世俗形象。为此,《佛道品》甚至提出“行于非道,即通达佛道”;“示行贪欲,离诸染著”;“示行瞋恚,而常慈忍”;“示行诸烦恼,而心常清净”,达到“饶益诸群生”目的。

僧肇对《维摩诘经》的推崇,主要集中于“不二法门”的演绎上。他注《维摩诘经》,虽然以“中道实相”出发作理论展开,但是更注意“不二”原理的实践意义,在他看来《维摩诘经》的实践指导意义要高于理论思辨价值,“不二法门”的精神可以落实到“无为而无所不为”的具体实践。这样,《维摩诘经》也就逐渐成为部分学佛人士心目中的“圣经”。

根据龙树中观学的彻底破斥原则,必须从二谛论角度展开对世界真实性的认识,所以不二法门的理论宗旨,是要把对现象世界的认识转化为最高真理的体悟,这将导致对宇宙真理的无限追求,并将这种追求化为精神的不断升华。但是,若脱离真理性追求和纯粹理论探讨,不二法门必将俗化为对现实的肯定和调和。

事实上,在“不二”思维原则的指导下,僧肇佛学体系内部存在许多不协调的因素。且不说《物不迁论》表现的“逻辑上的破绽”(蜂屋邦夫《道家思想与佛教》,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60页),《不真空论》多在“概念上作同语反复”(侯外庐等《中国思想通史》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453页),即使在对般若与老庄的分野方面,也缺乏明确的认定。僧肇佛学的主要论题如事物之有无、动静,认识之可能等,与庄学的对象颇多类似,都在他熟悉的学术范围内,这使他自然地回到玄学的表述方式。所以在所有僧肇的佛学著作中,充斥着老庄哲学的概念和命题,具有强烈的“格义”色彩,致使他所阐述的般若学精神难以纯粹,其承绪的中观学的真实性令人疑虑。

《高僧传·僧肇传》记载说,僧肇早年“爱好玄微,每以《庄》《老》为心要。尝读《老子·德章》,乃叹曰:‘美则美矣,然后期神冥累之方,犹未尽善也’。后见旧《维摩经》,欢喜顶受,披寻玩味,乃言始知所归矣”。这说明,僧肇之学由老庄而佛学,并因《维摩经》而知所归。与僧叡相比,僧肇在罗什译场资历甚浅,且因中年夭折,他涉足佛学时间有限,对佛教思想的领会无法达到僧叡的博大精深。以老庄之学为背景、经由《维摩诘经》而展开佛学理解,就僧肇而言是一条简捷而通达的道路。由于僧肇以老庄解般若,注意以老庄的语汇诠释中观,所以过分追求文笔优美、词章华丽,在修辞方面投入过多的精力,忽视了两家之学的内在区别,最终使他在思维方式上近似于老庄。

僧肇关注《维摩诘经》的“不二法门”,其重要意义就在于将般若与老庄均纳入一元的思维。僧肇对庄学的熟悉程度决不在玄学家之下,粗读《肇论》者可能误以为它是《庄子》的注疏。学界有关僧肇学说的看法并不一致,或以为是般若对老庄的推进,或以为是老庄对般若的改造,这些都不无道理。般若学与老庄之学原本就有很多相似之处,两者的交流会通也已有相当长时间,僧肇学说是要在一元性直觉思维基础上,展开对两家之学的全面融会,对两家相似的思维特征予以总结。《般若无知论》表面上讨论的是认识问题,但实际上是要取消认识,代之以心的直觉。般若的“无知”之“智”与老庄的“不知”之“知”,都建立在以直觉取代认识的基础上。

在传统哲学思维中,直觉思维以老庄系统最为突出,它与般若学的思维最为接近,所以两家的会通首先落实在这一领域。老庄哲学的批判精神离不开“道”本体论,般若学的否定意义也离不开“空”本质论,它们之所以为部分知识人士青睐,原因之一是对现实的失望。同时,因以宇宙本体或事物本质为直觉对象,促使人们从对具体事物的认识中摆脱出来,转向高远的精神境界和人生意义的追求。

由于般若无知论吸收了传统哲学直觉思维的成果,引起僧俗两界学者的高度重视,在自由知识分子中产生久远影响,成为抵制和排斥知识论的有效方式。唯识学之所以在中国长期受到冷遇,这也许是一个重要原因。而禅宗在数百年内一枝独秀,原因似乎也在这里。僧肇佛学不仅成为三论学派的起点,更是禅宗思想的宝库,各类禅宗语录既可以看作对老庄思想的演绎,更可以理解为对《肇论》的各自诠释。

虽然在僧肇的佛教思想中,仍然将渐修的实践看作解脱的途径,但是“不二法门”的提倡必然使“顿悟”成为历史趋势。事实上,直觉思维与心性问题联系在一起,直觉本身就是心的观照,是“非心”、“无心”、“冥心”、“净心”、“直心”的作用。所以,从般若无知的直觉(般若学)论转向心性学说(涅槃学),是一个自然的过程;禅宗的思想依据不仅有般若学,而且还有涅槃学,这也是不容置疑的。无论般若学还是涅槃学,都可以在“不二法门”的名义下,通向顿悟的心性解脱。这种心性解脱在《大乘起信论》中被说成“本觉”的作用。

老庄虽然没有直接揭示体用关系,但从《老子》“无为而无不为”、“朴散则为器”和《庄子》“道通为一”等命题中,以及《庄子》道在蝼蚁、在稊稗、在瓦甓、在屎溺的“每下愈况”比喻中,已经暗示了体用一致的思想原则。后来王弼便将老子“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发展为以无为体、以有为用的“体用不二”思想。僧肇进而认为,般若之寂体与照用“同出而异名”,无分别对待,故“无知而无不知”,再次明确“体用不二”思维原则。僧肇的佛教思想是传统老庄哲学向《起信论》学说体系的过渡。

僧肇佛学的基本倾向,是要通过般若思想而获得绝对精神自由,但遗憾的是,个体的精神自由不可能是绝对的,众人也难以彻底摆脱现实的人生束缚;崇高精神境界的追求给人以蔑视现实、批判人生的勇气,但也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现实人生的困顿。儒家的名教使人窒息,但个体人生又无法摆脱名教,人生悲剧的根源就在这里。所以,即使豁达如庄子者流,也要在“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物”时,又“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庄子·天下》)。

僧肇同样未能避免与世俗的联系。僧肇谀称苻坚、姚兴等为“仁王”,说他们“心游大觉之门,形镇万化之上,外扬羲和之风,内盛弘法之术”(《鸠摩罗什法师诔》,《广弘明集》卷二六)。在完成《涅槃无名论》后他又上表姚兴,说:“肇闻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君王得一以治天下。”在佛学著述中,他曾清楚地表达对“世王”的尊敬,如说:“俗王以俗力胜民,故能泽及一国。法王以法力超众,故能道济无疆。”(《注维摩诘经》卷一)或以为僧肇作《物不迁论》,以迎合姚兴《通三世论》中“三世因果”思想;又作《涅槃无名论》,以发挥姚兴“无名之致”的观点,都有相当的事实依据。

 

发表于《佛学研究》2004年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