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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望衡】环境美学是什么?

环境美学是美学的分支学科。相对于美学来说,它虽然可以称为应用性学科,但毕竟是理论的。相对于园林、建筑、城市规划、公共艺术等学科,环境美学是它们的形而上学。

真正称得上环境美学研究的学术著作产生于上个世纪末,主要有美国学者阿诺德·柏林特的《环境美学》、芬兰学者约·瑟帕玛的《环境之美》和加拿大学者艾伦·卡尔松的《美学与环境——关于自然、艺术和建筑的欣赏》等。虽然各位学者均建立了自己的美学思想,但并没有建立起环境美学的体系。因此,关于环境美学,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弄明白。

一、环境美学的基本问题

环境美学的基本问题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自然对于人具有两种意义:一是资源,二是家园。资源是掠夺对象,家园是保护建设的对象。环境就其本质来说,是人的家园。人的生存与发展,既需要资源,也需要家园,二者均在自然之中,共存共处。

适合于人需要的资源,在地球上是有限的。同样,适合人生存的家园也是有限的。目前适合人生存的自然界只是地球,地球是人类唯一共同的家园。

人对自然的过度掠取,竭泽而渔,会导致自然的不正常改变,以致危及家园。地球上的情况现在就是这样。

人既需要资源,也需要家园,这就需要一个调节,在调节不了的情况下,就需要有一个权衡:是要绿水青山,还是要金山银山?最好的回答是:保住绿水青山,谋建金山银山。指科学。

由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派生出生态与文明的关系问题。从本质上说,文明从破坏生态开始,具体来说,从掠夺自然资源开始。

工业社会后,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人对自然资源掠夺的规模空前扩大,地球上原有的生态链破坏了。这种生态链的破坏,给人的生存带来危机。我们称之为生态危机。其实,自然无所谓危机,危机是对人而言的。

在人与自然、文明与生态矛盾的背景下,以自然为本,显然是行不通的。老子说道法自然,似是以自然为本,其实还是以人为本,法自然的目的,不是让人灭绝,而是让人更好的生存。

以生态为本,也不行!以生态为本,人就要毁掉自己建立的文明,回到丛林中去,过茹毛饮血的生活。

可见,不论在哪种情况下,人只能以人为本。

须特别强调的是,以人为本,这指的是人的根本利益与长远利益,而不是所有的利益。

在生态与文明矛盾激烈的情况下,人的办法只能有二:一是文明适当退让,牺牲人的某些非根本性的利益;二是文明与生态共生。共生在这里的意思既是文明的,又是生态的,文明与生态双赢。

两种办法,无疑这后一种是最好的,生态文明指的就是这样一种文明。

二、环境美学的主题

环境是我们的家园。家园的意义有二:一是生命之本,二是居住之所。

生命之本,是从哲学意义上说的,指的是人的生命之源、发展之力。居住之所,是从生活意义上说的。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人只有定居下来后,才有真正的发展,或者说比较大的发展。

农业对人最大的意义,是让人定居。定居才有家园的概念。所以,在某种意义上,农业是环境美学之源。

就生命之本这一哲学意义而言,环境的概念涵盖了资源;就居住之所这一生活意义而言,环境的概念又不涵盖资源。

环境的概念既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其基础是物质的。

在居住的意义上,环境可分为宜居、利居和乐居三个层面:宜居,是就生存的可能性即自然环境而言,重在生态;就社会环境而言,重在人际关系的良性有序。利居,是就利益的发展性而言。乐居,是就生活的品位和质量而言。

乐居之乐,不是一般的快乐,也不是指娱乐,而是指幸福。幸福不是幸福感,而是兼顾物质与精神,而且物质处在基础层面。概言之,乐居有四个看重:第一,看重文化生活;第二,注重精神享受;第三,看重个人自由;第四,注重审美品位。

宜居是乐居的基础,利居是乐居的必要条件。但是,乐居与宜居、利居不存在正比例的关系,不是说越宜居的城市越乐居,或者说越利居的城市越乐居。乐居有自身的相对独立的标准。不是宜居和利居发展到极致就可以自然达到的。

宜居、利居、乐居均是就环境的生活意义而言的,因此,生活是环境美学的主题。

三、环境美学的审美

人们通常是以康德的无利害关系和自由作为审美的特质。康德确实说过美的欣赏的愉快是唯一无利害关系的和自由的愉快”[1](P154)

无利害关系是一种哲学性的表述,其实质是精神上的自由创造。

康德虽然为美做了这样一个哲学性的定性,但回到现实界,他发现,无利害关系的美很少,大量的美是有利害关系的,正如朱光潜先生所说,康德也认识到这种独立性、超然性和纯粹性毕竟是假想的,或则说,为分析方便而设立的”[2](P419),于是,他将美分成两种:一种是纯粹美,另一种为依存美。

环境美无疑是有利害关系的,属于依存美。这是它与艺术美、自然美的最大区别。

环境美的审美方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可称之为赏,类于欣赏艺术美和自然美。另一种可称之为居,这种审美当然也有赏,但根本的是居——生活。在实实在在的生活中,感受到环境的美。

由于环境的主题是生活,所以后一种审美方式才是主要的。

加拿大学者艾伦·卡尔松将环境审美模式进行梳理,概括出对象模式、景观模式、自然环境模式、参与模式、神秘模式、唤醒模式等十种模式,唯独没有生活模式,说明西方学者心目中的环境美学其实也还是自然美学,他们仍然只是将环境看做欣赏对象,与欣赏艺术没有本质的差别。

任何审美,所审的对象都是感性的存在——象。象中有意,故称之为意象。审美的初级本体为意象,高级本体为境界。

景观是环境美的存在方式,环境审美是对景观的审美。我们在环境中生活,当将环境看成景观或感觉到景观时,那就是在审美了。

四、环境美学视界的自然美

人看自然,不可能不持人的立场,因此,所有进入人的生活的自然均是人的自然。

人的立场,按人的需要,分成若干种,于是,自然也因人看自然的不同立场,呈现出不同面目。

科学的立场是尽量将自然客体化,将自然与人分开来。科学家眼中的自然是某种科学理论的符号。以改造自然为目的生产活动是建立在这种立场之上的。

艺术的立场是尽量将自然主观化,将自然与人融汇起来。艺术家眼中的自然是人类情感的符号。

环境的立场是将自然尽量地主体化。主观化与主体化是不同的。主体化某种意义上包含主观化,但主体化中的不只是精神性的,而具有物质性。人为主体,将环境主体化,即将环境也看成主体,将环境也看成人。作为主体的环境是人的生命之本、居住之所。环境的正能量要肯定、支持人的生命,肯定、适宜于人的居住。

自然是环境的基础,作为环境基础的自然既然在环境视域下是和人一样的主体,那它就必然具有亲人性。

亲人性,从本质上来说,是指自然适合于人的生存,适合于人居住的属性。

人性是复杂的,它的本质是生命。人的生命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动物性、文明性和神性。相应地,作为人的另一体的环境,其亲人性也可以分为这样三个层次:本然性的自然(原始——动物性)、可然性的自然(文明——)、应然性的自然(神性——生态)。本然性的自然与可然性的自然具有某种对立性,应然性的自然具有对这两种自然的超越性。

作为环境基础的自然,它的神性在于它的不可知性和对人的绝对的控制性。自然虽然是可知的,但人永远只能知道它的某些部分,不可全知、彻知。自然虽然可以是亲人的,但不独只亲人,它有自身的目的性或无目的性。这种目的性或无目的性不都是亲人的。因此,自然对人既是可爱可亲的,也是可敬可惧的。

人对自然的认识和改造永远只能限制在可然性的程度上,人永远不可能认识到自然的应然性即它的必然性。

工业社会以来的高科技发展,让自然的许多魅力没有了,但自然的魅力是不可穷尽的。所以,自然去魅的结果,是生态平衡遭受严重破坏,人遭受到自然的严重报复,可说两败俱伤。

后工业社会是工业社会的继续,也是对工业社会的批判与反拨。为了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一方面要继续让自然去魅,另一方面,要更多地尊重自然,崇敬自然。让自然复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大使命。

五、环境美学视域中的城市化问题

人类的生活环境经历过三个阶段:自然、乡村、城市。史前人类主要生活在自然之中,进入文明社会后主要生活在乡村,其后逐渐走向城市。乡村环境是农业文明的产物,城市环境是工业文明的产物,城市化具有某种必然性。

但是,现代社会又在向后工业社会过渡,后工业社会的潮流在某种意义上却又是反城市化的。

工业社会为什么需要发展城市?因为工业社会的本质是追求高额的经济利益,为了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它需要集中物力、智力,将各种从事生产的工厂、从事商贸的公司集中在城市。在工业社会,乡村成为城市的掠夺对象,乡村衰败了。

后工业社会还需要这样的城市吗?后工业社会最大的特点是信息化。互联网是信息社会的突出标志。既然人们获得信息资源如此便捷,那种为了信息获得需要,生产机构、商贸机构是不是要集中在一起,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更重要的是,后工业社会是一个富裕社会。人们的追求出现一个重要特点即追求生活品位。有品位的生活一方面体现在精神追求上,另一方面还体现在追求自然的居住环境上。人们普遍地希望居住在美丽的大自然之中。当然,这种美丽的大自然是生态与文明共生的大自然,既能满足人对自然的需求,也能满足人对文明的需要。这种兼具生态与文明两性的生活环境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在乡村。乡村不仅有更接近原生态的自然,还有人工的自然——农作物。居住在乡村,可以适当从事一些农业劳动,这对人的身心发展极为有利。

城市化不是将城市建得越来越大,相反,它是城市的解构或瘦身,城市的许多机构要搬出城市,搬到乡村或者大自然中去。美国许多大公司不在大城市,而在乡村。

城市化一方面是城市解构或者说瘦身,另一方面,又是将自然请进城市,诸如垒山、凿水、植树、养鸟、驯兽等。在合适的地方,还可以开辟农田,种庄稼。只要是文明的、有序的,与城市融为一体的,都可以在城市占一席之地。

对于农村来说,城乡一体化主要是将文明的生活方式建立起来,而不是将农村建成一座小城市。

六、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问题

几乎所有的建设均是工程,工程是有它自身的功利要求的。比如,水电工程中的大坝是为了蓄水,高速公路是为了让车流顺畅。

凡工程都要追求高功利,这是无疑的,但是,高功利的追求有可能带来环境的破坏。工程带来的环境破坏可以分成三类:一是有害物质的产生,二是生态平衡的破坏,三是景观的破坏。

前两种破坏已经为人们所注意,第三种破坏似乎还没有受到人们的重视。景观的破坏我们可以叫做视觉污染,或听觉伤害,这种情况在市政工程中比较普遍。如高架路,城市原本没有为高架路腾出地方,现在因为交通紧张,凭空在狭窄的街道上建起高架路,使行人和街道两旁的住户都感到极大的不舒服。

城市工程当然需要建,但应当在设计上较多地考虑到工程的审美功能,力求将工程建设成景观。工程能不能建设成景观,关涉到诸多问题,首要的是观念上对功能与审美关系的理解。功能与审美可以构成一定的冲突,也可以实现统一,即既是功能的,又是审美的。功能即审美。这种优秀的市政工程也是存在的。

关于环境保护,有科学技术上的保护,也有观念上的保护。目前许多科学技术上的保护没有用上去,主要是观念不到位。观念达到什么层次,保护就达到什么层次。

环境保护的观念有一个将保护提升到美学高度的问题,直言之,我们希望将环境保护工程同时也建设成环境美化工程——景观工程。那种为保护而保护的工作是消极的保护,以美学作指导的保护则是积极的保护。美学的保护不只是外观上的,它在本质上首先应是生态的,当然也必须是科学的。但光这些还不够,它还应该是有文化的,有品位的,可以欣赏、品味的。

环境美学是一门很有前途的学科,它在当今社会上的实际影响,将有力地推动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的建设。

(原载《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期。录入编辑: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