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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震】味觉能否审美?

早在古希腊时期,就流行口味无争辩的谚语,到了18世纪,尤其在英国,趣味”(taste,又译鉴赏鉴赏力”)概念得到广泛讨论,休谟、阿蒂森、格拉德、伯克等人对其做出了理论贡献,把趣味奠定为文艺批评和哲学美学领域的核心概念。康德在他的《判断力批判》中广泛使用趣味”(Geschmack,与taste相对应)一词来指代审美经验。康德以后美学对趣味的探讨减少。20世纪,在分析哲学影响下,迪基对趣味概念进行了历史性回顾;布迪厄用文化批评、阶级观念来反思传统的趣味等级;科斯迈耶(Carolyn Kosmeyer)对味觉和食物的美学意味做出了探讨。

美学家们探讨趣味,多集中在趣味标准问题,以及它所涉及的鉴赏力、天才、作品等级问题。对于趣味一词本身所挥之不去的味觉暗示,人们总是予以简单地默认或者剔除。我们可以看到,在休谟、伯克乃至康德关于趣味问题的论述中,大量引用味觉、饮食方面的例子,但人们并未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门探讨:为何口味一词会引入美学领域,成为一个核心概念?趣味这一概念背后,味觉和审美到底是什么样的逻辑关系?味觉为何不曾、有没有可能成为一种审美官能?

20世纪的语言分析哲学、解构主义运动之后,传统哲学概念封闭的思路被打开,人们可以在更广阔的可能性下思考传统问题。至于艺术领域,噪音可以进入交响乐,气味可以进入画廊,小便池可以陈列在美术馆……理论上也伴随着相应的拓展,面向未来的艺术、审美经验和感知。托福于这种运动和趋势,我们怀着对新的审美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也许早已实现,如今只是把理论的目光转向它)的兴奋试着回答上面的问题。抱着谨慎的乐观,我们将考察:第一,味觉与审美有着怎样的先天共性;第二,味觉被什么样的逻辑尺度排除在美学视野之外;最后,在什么意义上,味觉有进入审美的可能。也许我们并不能做出任何史学上的论证,证明口味在何时、是如何转变为趣味的,所以我们的责任是从逻辑上辨析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

一、“口味”与“趣味”的交集

“Taste”一词最基本的意义就是口味品尝,引申为一种分辨的能力。这个词入选美学核心词汇并非偶然,因为味觉意义上的“taste”,先天地满足审美的某些必要条件。

作为五官之一,口味是感性的。感性作为美学标志性的关键词,不是鲍姆加登的独创,在他明确把美学界定为研究感性认识的学科之前,人们已经在感性领域开辟出一块理论田地,整个18世纪看上去更像是一个趣味学的世纪。可以说,在找到埃斯特提卡”(Aesthetica)一词之前,趣味感性学的代用词、雏形。

对审美感觉的强调,在哈齐生那里就已经很明确。他把美感归结为内在感官的功能。尽管这种内在感官外在感官”——那种转瞬即逝的印象区分开来;但这毕竟宣告:在审美经验中,发挥作用的是一种感官”——区别于朝向概念、逻辑的思维官能

这一点在休谟那里被接受下来,作为探讨趣味问题的出发点:趣味的精致与情感的精致效果相同。它扩展了我们欢乐与悲伤的范围,使我们敏锐地感受到其他人所感受不到的各种痛苦以及快乐。”②当然,休谟所谓的感受,更多地是指情感

在休谟那里,趣味某种程度上就是感受快乐和悲哀的能力。这一点又被康德沿用,把趣味与系于客体的求知活动相区别:

为了判定某物美或不美,我们不是通过理解,把该物的表象联系于客体以得到认识,而是通过想象力(也许与理解相结合)与主体及其快或不快的情感相联系。从而,趣味判断不是认识判断,因此也不是逻辑判断,而是感性判断。

在康德看来,趣味是和快感、不快感相联系的感性判断。

可以看出,美学研究的重点是人的感性判断,而口味一词又代表了人的感性判断,所以它被美学研究所接受并反复运用,成为趣味,用以暗示审美经验的感性本质。

口味一词揭示了审美判断的主观性。这在口味无争辩中已经得到暗示,其潜台词是:口味是主观的,因人而异,没有外在的、客观的标准。这一点在对食物的喜好和品尝中最为突出,在对音乐、文学的选择上,也不无体现。即使是为趣味寻求标准的休谟也承认:

美并非事物本身固有的品质:它仅仅存在于吟味它的头脑中;每个头脑感受一种不同的美。……由于不同的官能气质,同一个对象可以既是甜美的又是苦涩的;俗话说得已经很明白:为趣味进行争辩是徒劳的。

趣味判断的主观性在康德那里进一步得到确认:趣味判断是一种感性判断,也就是说,是这样一种判断,它建基于主观依据,它的规定依据不可能是概念,因此也不可能是某种确定目的的概念。”⑤

口味趣味的交集中,还有一样:这种经验总是个别的,与个体紧密相联;这跟概念、逻辑判断不一样,后者总是指向普遍、一般。康德认为正是因为这一点,使得审美(感性)判断被称作趣味判断

似乎,这正是为什么人们将审美判断力冠以趣味之名的主要原因。因为,某人也许可以把一道菜中的所有成分都数给我看,并且他还可以向我指出,其中每个成分对我都是特别可口的,甚至这些食物对健康也有益。然而我对这一切理由无动于衷,用我自己的舌头和上腭去尝试这道菜,并根据这个尝试(不是根据某种普遍原则)做出我自己的判断。事实上,趣味判断始终是彻底作为对客体的个别判断而发生的。

由于强调感性层面的直接经验,突出这种经验的主观性、相对性,并且总是指向个体而非一般,口味一词被引入美学领域来说明审美经验的特点。当然,这些过于宽泛的公约条件还不足以使口味等同于趣味乃至审美。另有一条,使得味觉上的体验,一度在光明正大的意义上被等同为趣味,甚至用来诠释趣味的标准所在。这就是:味觉体验的敏锐、精微和准确性。这不得不让我们想到休谟那个用以说明趣味标准的著名引证,即《唐吉诃德》中桑科的亲戚品酒的故事:

桑科对大鼻子的侍从说的话是有道理的,他说:我自认为有对酒的一种判断力——这是我们家族遗传的本领。我的两个亲戚曾被叫为一大桶酒发表意见,人们认为那酒非常不错,年份久,又出自好葡萄。他们中的一个品尝了,吟味了一番;深思熟虑之后,他宣称:要不是他从这酒里尝出了一点皮革的味道,这酒可以说很好。另一个人,在同样审慎地斟酌之后,也发表了对这酒的肯定性意见;但对酒中含有的铁的味道持保留意见,这味道他轻易就能尝出来。你难以想象:他们因这种判断受到了多大的嘲笑。但是,谁笑到了最后呢?在倒空这个酒桶之后,人们发现桶底有一片系着皮带的旧钥匙。舆

这完全是一个味觉上的典型经验。休谟用这个例子主要说明趣味(鉴赏力)的两个方面:一是感知对象的好坏的能力,或者说从对象上获取快感的能力;二是从对象中辨别各种成分的能力,即分辨力。在这一点上,味觉上的趣味和其他艺术方面的趣味并无不同,如果感官如此优良,以至无物逃离它的法眼,同时它又如此精确,以至于能感受混合物中的每个成分,那么我们就把它叫做趣味的精致——无论我们是在本义还是引申义上使用这个术语”⑧。这里很明显,休谟认为:就精微性这一点来说,不论是在味觉上还是其他方面来说,都可以当之无愧地使用趣味一词,将其称为趣味的精致

至此,我们似乎看到,口味趣味,经过感性、主观性、个体性的漫长铺垫,终于在精致这一点上重合在了一起。味觉上的精致的判断力和鉴赏力,在休谟看来,和艺术上的鉴赏力并无区别。

休谟在美学的大厅里为口味留了一个席位,但这个席位岌岌可危,即使在休谟那里,也流露出某种程度上的自相矛盾。美学的发展,似乎更倾向于把趣味进一步带离口味,为此,美学家们给予趣味更多的规定,这些规定,按照他们的理解,是口味所不具备的。它们构成从口味趣味难以逾越的逻辑鸿沟。

二、口味趣味之间的鸿沟

从古希腊起,哲学家们似乎就把趣味审美的专属权赋予了视觉和听觉,把它排斥于味觉等其他感官所及的范围之外。在柏拉图《大西庇阿斯》对话篇中,苏格拉底和希庇阿斯讨论过美就是由视觉和听觉产生的快感的说法,从语气上来说,苏格拉底对此说法表示了同情,但他终究没有下定论。后世的哲学家则把这个命题确定了下来。阿奎那在《神学大全》中指出:我们只说景象美或声音美,却不把美这个形容词加在其他感官(例如味觉和嗅觉)的对象上去。”⑨黑格尔也明确说:艺术的感性事物只涉及视听两个认识性的感觉,至于嗅觉,味觉和触觉则完全与艺术欣赏无关。”⑩

至于为什么审美鉴赏专属于视听两个感官,苏格拉底给出的理由是:视听所带来的是最纯洁无瑕的、最好的快感。阿奎那的理由是:与美关系最密切的感官是视觉和听觉,都是与认识关系最密切的,为理智服务的感官。”(11)黑格尔则指出:嗅觉、味觉和触觉只涉及单纯的物质和它的可直接用感官接触的性质……在艺术里,感性的东西是经过心灵化了,而心灵的东西也借感性化而显现出来了。”(12)

总体来说,视听两个感官是主要的认识器官(更准确地说,它们可以用来阅读和聆听语言),与心灵相关,因此在五官中被赋予了更高的地位;其次,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人们认为视听两种感官跟对象之间没有物质性接触(这种认识在康德那里,就已经有所动摇),是比触、味、嗅更纯洁的感官。

与此相关,把味觉排斥在趣味之外,常见的一种理由,是口味总是涉及欲望(准确地说,是饥饿或食欲),而趣味是无关乎欲望的。哈齐生之所以用内在感官来解释审美经验,就是为了把它区别于外在感官,以及与之相关的基本生理需求。休谟也认为趣味的快感跟食欲所引起的快感无关:

哲学家们努力追求的快乐幸福,是完全不依赖于外界的一切事物的。……如果一个人具有这种能力,他就会由趣味的快感获得幸福,并感到这种幸福远胜于那些激起他食欲的东西所能给他的感官快乐;他会从一首诗,一段说理的议论里得到享受,这种享受在他看来也远胜于可能得到的最奢侈豪华的生活享乐。(13)

众所周知,康德在趣味判断的第二个契机的规定中已经宣称:趣味是凭借完全无利害观念的快感和不快感对某一对象或其表现方法的一种判断力。”(14)他也认为审美趣味无关乎利害。

口味趣味之间的鸿沟,还在于口味无争辩口味似乎完全是个人的、主观的,因人而异,没有统一的标准,没有人有权力指责别人的口味,甚至难以交流。但趣味则不同,它似乎无关乎个人的利害,是一种超乎个体之上的高级体验,它诉求与所有人相通,共享。这一点,康德的论述最为充分:

当他说:康拉列酒是快适的,这时若有别人改正他的说法,说他应该说:这酒对于我是快适的,他一定是会满意的;这不仅是对于舌,颚,咽喉是这样,对于眼和耳等所感到的快适也是这样。(15)

如果只是涉及感官上的快适,那就只是个人的,没有普遍性,相反,对于趣味判断:

如果他把某一事物称作美,这时他就假定别人也同样感到这种愉快:他不仅仅是为自己这样判断着,他也是为每个人这样判断着,并且他谈及美时,好像它(这美)是事物的一个属性。他因此说:这事物是美,并且不是因为他见到别人多次和他的意见相同,而把别人的同意也计算进他的关于愉快的判断之内,反过来他是要求着别人与他同意。如果他们的判断不相同,他会斥责他们而认为他们没有趣味,而他是要求着他们应该具有趣味的。(16)

不仅如此,在美学家们看来,趣味虽然建基于感性之上,但要求的是人的一种高级、综合能力,而口味只是一种简单的感觉而已。对趣味问题探讨得最充分的休谟,就持这样一种观点,他认为真正的鉴赏家要具备一种综合素质,他们强健的洞察力,结合精致的情感,经受实践的锻炼,通过对比而完善,清除所有偏见,具备任何一条都可以赋予批评以这种可贵品质(按:优良的判断);综合所有这些品质做出的判定,就是趣味和美的标准——无论我们是在哪里发现的。”(17)在伯克更明确地指出:总体看来,所谓趣味,在最普遍可接受的意义上,并非一个简单的观念,而是部分由感官快乐的初级感受构成,部分由想象力所带来的更高一级快乐构成,以及由思考能力所带来的结论所构成,涉及到它们之间的不同关系,涉及人类的情感、风俗和行动。”(18)这一来,口味因其简单,就被淘汰在趣味的范围之外了。

因为与人的欲望息息相关,主观色彩浓厚,缺乏精神内涵,缺乏普遍有效性,并且也不是一种高级、综合性素质,口味被隔离于趣味,没有资格承担审美经验。这在美学史上似乎已经是定论,但仔细分析一下,这种评判果真站得住脚吗?味觉难道真的摆脱不了食欲的左右,果真不存在主体间的互通,完全不能具备精神性、普遍性吗?上面说的这些审美素质,味觉真的不可能具备吗?

三、鸿沟的弥合:味觉审美之可能

在柏拉图、休谟、康德的作品中,我们发现,味觉并没有像后来的美学所想象的那样,被完全排斥在审美经验之外。我们可以逐一检查上面所列举的那些味觉不能入选审美经验的理由,看看鸿沟是否可以弥补。我们也可以从中国古典思想家那里得到一些启迪——他们恰好把当作审美评价的一个核心尺度。

审美无关功利,而口味总是和食欲相关。我们先不探讨审美是否真的无关功利,且把它当作一种公理接受下来。即使如此,我们试问,味觉真的必然和食欲相关吗?如果是,那么,在食欲满足之后,人是否就失去味觉了呢?显然没有。那么,饥渴满足之后,人的味觉,又怎能用欲望来解释呢?这时候的味觉,是否就已经是一种纯粹的、无功利的官能呢?康德是审美无功利说的集大成者,即使他也给味觉的审美可能性留了一个缝隙:

关于快适方面的偏爱心,每个人会说:饥饿是最好的美食,对具有健康食欲的人们一切都有味,只要是能吃的东西;因此一个这样的愉快是不能证明它的选择是照着趣味的。只有在需要满足后,人才能在许多人里面分辨出谁人有趣味,谁没有趣味来。(19)

很明显,这里,食欲满足之后,人能够具备一种趣味。至于休谟,更不用说了。他选取桑科的亲戚品酒的例子,就已经默认味觉承担趣味判断的合法性。品酒是个很好的例子,品酒的人并不口渴,他可以在中立、客观的立场上,品评酒水的好坏,甚至分辨出里面的各种成分。这实在不能说不是一种趣味,即使在审美的标准上。

在最富影响力的中国经典之一《中庸》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表述:人莫不饮食,鲜能知味。”(20)它清晰地将味觉意义上的和对事物的渴望区别开来,认为是每日饮食的人类比较稀有的一种能力。司空图认为真正的好味道在酸咸之外”(21)。《老子》甚至主张味无味”(22)不仅可以与饥渴无关,甚至都可以与食物或味道脱离。这造成了中国古典艺术品鉴中崇尚的风气——这又是一个与味觉紧密相关的概念,并且进一步说明的经验不依赖食欲甚至与食欲背道而驰。

美学史贬低、排斥味觉,往往还因其物质性。康德、黑格尔都强调审美更关乎精神,无关乎物质,康德更高扬一种主观纯形式,大概因为这个考虑,柏拉图把视听两种感官称为最纯洁的。但这只不过是一厢情愿而已,在物质接触这一点上,即使视听也不能完全免俗。这在康德那里就有所察觉了,光波和声波都是物质性的,只不过物质的形态更隐蔽,不易察觉而已。所以,为了诉求审美的纯洁性,康德干脆把所有外在感官都放到一边,到知觉与想象力的自由游戏中寻找审美经验的来源。这跟哈齐生放弃外在感官,到内在感官中寻求趣味的根源如出一辙。固然是所有感官同归于尽,但至少视听两种感官的特权被剥夺了。我们就有权利问:味觉就不能带来主观的纯形式?就不能成全知觉与想象力的自由游戏”?科斯迈耶说得对,要么,口味本身和审美趣味一样诉求一种重要性,要么,审美趣味只是像普通口味一样的一种癖好”(23)

前一节交代过,另一种非常显著的指责,是味觉缺乏精神性,所以不足以成其为审美的趣味,这以黑格尔为典型代表。我们首先要问:审美不是诉诸感官的行为吗?怎么以精神性论高下?其次我们要反问:味觉真的一点都不涉及精神吗?

对前一问如果回答,那么,味觉作为一种感官,有完全的权利诉求加入审美经验的行列。如果回答,那么,审美经验要求一种精神性,或者至少如黑格尔所言,一种寓于感性直观中的精神。那么,没有理由可以否认,味觉就不能承载、反映、体验到人的精神。人的味觉如果只是一种简单的生理官能,用来满足人的基本需求,那么在食物的选择上,各个民族不应该有太大的区别,但事实上,人类在食物上的多样程度,丝毫不亚于他们在绘画、雕塑和音乐上的多样程度。科斯迈耶说:尽管,每个人都需要盐,这很容易达成共识,但在饮食中放盐的方式却如此众多……造就饮食喜好的文化因素迄今为止似乎是影响饮食习惯的更重要因素。”“在绘画、雕塑和音乐上的文化差异跟在食物上的一样多。”(24)人们在味觉上的体验,远远溢出了简单的生理需求,它和其他感官体验一样,荷载着人的文化属性,并且,味觉上的文化体验,是其他体验所不能替代的。如果有人期待味觉方面也诞生一种艺术,这种期待是合理的。

与那些把味觉感官看作外在感官的西方理论家不同,一些中国古典思想家把味觉与其他感官区别开来,正是认为味觉是一种内在感官,正如沈蔡所言:咸、苦、酸、辛、甘者,五行之味也,五行有声、色、臭、味而独言味者,以其切于民用也。又说声、色、臭外见,而味在中,故以味为主。”(25)味觉的位置在口中,因此它存在于体内。当我们品尝某物,我们不能看到或者听到它,因此我们可以专注于感受本身,而不会因其他感受分心。按这种观点,中国文学批评惯用来衡量文学的审美价值。他们说:如果一件作品能够足够久地唤起读者的感,那么,它就是一件成功的作品。这个观点在刘勰的《文心雕龙》中多次重申,创造出一个审美标准余味”(《宗经》、《隐秀》、《物色》)(26)。苏轼继之提出了至味”(27)。欧阳修也强调文学作品的深远闲淡之味和真味”(28)。在这种术语中,这个词被用来展示想象力在审美经验中发挥的作用以及它的精神性。是超出纯粹感觉的感受。

人们常说的口味无争辩,即使在经验的层面上,也未必是正确的。事实上,人们在味觉上的共通性,也远远超过了我们的想当然。科斯迈耶建议放弃这种无谓的探讨:哲学家们应该做出相反的努力,来论证:在对食物和饮料的共同喜好中也有跟美的对象一样可信的共通性。”(29)最早的趣味理论家们其实意识到了这一点,这正是这种器官上的一致性,成就了趣味可沟通、有标准的可能性。休谟就看到了:如果,在器官健全的情况下,在人们之间存在情感的完全或者相对统一性,我们就可以得出一种有关完满的美的观念;这有点像日光下的事物的外表,对于健康人的眼睛,可以说出它们真实的色彩,即使色彩也许只是感官的幻象。”(30)这在伯克那里更为明确地肯定了下来:我们实际上并且必须假定,由于人类的器官构造如此接近,或者说是总体相同的,因此所有人感受外部对象的方式都是相同的,或者差别不大。”(31)他还指出:所有人都同意称醋是酸的,蜜是甜的,芦荟是苦的;当他们一致同意在这些事物中发现了这些特质,他们对其所产生的效果也毫无分歧(32)。康德进一步用共通感确认了这样一种感官上的审美互通性,趣味判断必需具有一个主观性的原理,这原理只通过情感而不是通过概念,但仍然普遍有效地规定着何物令人愉快,何物令人不愉快。一个这样的原理却只能被视为一共通感。”(33)由于器官的一致性和由此而来的共通感,口味并非如谚语所说的那么不可争辩,而是有可能存在某种与个体利害无关的、相对客观的基础、原则。

在中国古典哲学中,人与人之间可以共享味觉经验——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正如他们可以共享相同的思想。《孟子》就说: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理义之悦我心,如刍豢之悦我口。”(34)他非但不认为味觉经验是不可沟通的私人经验,甚至反过来用味觉经验的共通性来说明理义的共通性。

即使在最苛刻的一点上,即审美体验是一种综合能力,它要求人的感官、想象力甚至理解力都参与进来。我们也很难说,在味觉体验方面,人就真的不需要想象力和理解力。只需反思一下我们自己的味觉体验,就明白:任何时候,感觉都不是单独行事,想象力和理解力都参与并构成我们的感觉。这是理想主义的美学观念所忽视的。

在古代中国,学者们并不认为味觉是单一的感官感受,甚至把味觉经验看作是各种元素获得一种平衡之后所造成的一种典型经验。在《左传·昭公二十年》中,人们举出味觉的例子来说明音乐的和谐,宣称声亦如味”(35)。其逻辑是:如果你想要做成一个美味的汤,必须把各种元素调和在一起,充分关注他们的数量和比例关系,以获得平衡,实现良好的;对于音乐,道理也一样,需要调和各种音调、旋律、节奏、速度之间的正确比例关系,这样音乐才能取得和谐,让听众的内心获得和谐。味觉经验是和音乐经验一样丰富、和谐的多样统一体。

可以看出,口味和趣味之间的鸿沟是可以弥补的,味觉能够脱离利害关系发挥作用,可以荷载文化、精神内容,可以被人们交流共享,也可以拥有调动人类不同机能的复杂性,因此它有机会进入审美,成为一种审美经验。当然,这不等于说,味觉已经是一种审美感官,食物已经成为一种艺术形式。经过论证,我们确信:这种可能性的确存在,因为味觉能够拥有其他审美感官所拥有的资质。就审美可能性而言,味觉和视觉、听觉没有本质上的不同。但我们又不得不承认,味觉并没有发达到和视觉、听觉一样丰富、精致、深刻,人类针对味觉的创造,尚没有针对听觉、视觉的创造(音乐、绘画、文学)那么成就斐然。这是程度上的差异,不是不可逾越的本质差异。可以肯定,通过舌头,我们也能欣赏世界之美。

【注释】

①Francis Hutcheson, An Inquiry into the Origin of Our Ideas of Beauty and Virtue, Indianapolis: Liberty Fund 2004, pp. 23-27.

②④⑦⑧(13)(17)(30)David Hume, “Of the Delicacy of Taste and Passion”, The Philosophical Works of David Hume, Vol. 3, Edinburgh: A. Black and W. Tait, 1826, p. 4, p. 260, p. 265, p. 266, pp. 4-5, p. 273, p. 264.

③⑤⑥(14)(15)(16)(19)(33)Immuanel Kant, Kritik der Urteilskraft, Berlin: Akademie Textausgabe, 1968, S. 203, S. 228, S. 285, S. 211, S. 212, S. 212, S. 210, S. 238.

⑨(11)Thomas Aquinas, Summa Theologica, Vol. II-Part II, trans. Fathers of the English Dominican Province, New York: Benziger Bros. , 1947, p. 706, p. 706.

⑩(12)G. W. F. Hegel, Aesthetics: Lectures on Fine Art, trans. T. M. Knox,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76, pp. 38-39, p. 39.

(18)(31)(32)Edmund Burke, A Philosophical Enquiry into the Origin of Our Ideas of the Sublime and Beautiful, London: R. and J. Dodsley, 1764, pp. 30-31, p. 7, p. 8.

(20)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8页。

(21)司空图等:《诗品集解续诗品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47页。

(22)朱谦之:《老子校释》,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56页。

(23)(24)(29)Carolyn Korsmeyer, Making Sense of Taste: Food and Philosophy, Ithaca: Cornel University Press 1999, p. 66, p. 90, p. 61.

(25)王樵:《尚书日记》卷九,《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卷六四,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682页。

(26)刘勰等:《文心雕龙汇评》,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19132134151页。

(27)苏轼:《书黄子思诗集后》,《苏轼文集》卷六七,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124页。

(28)欧阳修:《六一诗话》,郭绍虞编《六一诗话·白石诗说·滹南诗话》,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10页。

(34)《孟子·告子上》,见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30页。

(35)《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400—1406页。

(原载《文艺研究201311期。录入编辑: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