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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必新】求解“美的规律”

“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这是马克思美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命题。但是,什么是“美的规律”呢?这几乎成了一个吸引人却又不易解的谜。马克思本人对此没有作出过明确的阐述。我国美学界就此多次展开过讨论,却始终是众说纷纭,令人莫衷一是。近日读到曾簇林教授所写的《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的客观性》一文,作者声称该文驳正了我国美学界对两个尺度的误读和对“美的规律”的误解和误论,终于作出了“符合马克思原意的回答”。我在拜读之下,却是疑窦丛生,仍陷于误读、误解而不能自拔,现不揣浅陋,一吐心中疑惑,求教于曾簇林教授和学者专家。

一、只有一个尺度吗?

为方便讨论起见,请容许我先把马克思讲到的关于两个尺度和“美的规律”的那段话引在下面:

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2]P97

引文中明白地讲到两个尺度即“种的尺度”和“内在的尺度”。曾簇林教授却认为,从字面上看是两个尺度,从实质来说只是一个尺度,她写道:“‘物种的尺度’,是指对象客体的尺度。‘内在的尺度’,也就是对象客体本身所固有的尺度。所以,无所谓两个尺度,实际上就是一个尺度。”她还说,只是拘泥于字面意义,作出所谓“两个尺度”的表述,那是“把‘两个尺度’强加给马克思”。这个论断着实令人大惑不解,马克思为什么要毫无必要地用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来表述相同的一个意思,而且还把这同一个意思重复地说两遍呢?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有必要对两个尺度的内涵作细致、深入的分析和探究。

尺度是一个从度量衡关系中借用过来的哲学概念。黑格尔对这个概念作了如下的解释:“尺度即是质与量的统一,因而也同时是完成了的定在。”这就是说,尺度是一个事物的质的规定性,是一事物之所以成为该事物的标准和规律,所以,“举凡一切人世间的事物皆有其一定的尺度,超过这个尺度就会招致沉沦和毁灭。”[3]P402403)比如在正常的气压和气温的条件下,水呈液体状态,当气温超过摄氏一百度时水就蒸发成了汽,当气温降至摄氏零度以下时水就凝结成了冰。我看马克思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尺度这个概念的。马克思在把人的生产同动物的生产作比较时提出了两个尺度,借以把这两种生产区别开来。“种的尺度”指的是某一事物之所以成为该事物的性质和标准。这个尺度为动物的生产和人类的生产所共有。但是即使在这个尺度上人和动物仍有差别,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生产,所以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比如海狸只会筑堤,蜜蜂只能建巢,蜘蛛只知织网,而人却是万能的。

对于“内在的尺度”争议颇多,歧见迭出。陆梅林先生从语义学分析入手得出一个认识,认为“这‘内在的尺度’不是指人的尺度,而是‘对象’自身固有的尺度”[4] 他作如此理解的依据是俄语和英语的译文以及国外一些学者的见解。曾簇林教授的论断同陆梅林先生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陆梅林先生是我所敬重的一位长者、学者,我钦佩他的博学深思。不过,我以为他在这里所作的语义学分析犹有不足之处。第一,语义学分析的重点应是马克思的原文,这个重点却被轻轻地放过了;第二,至于英、俄译文和国外学者的见解,它们本身也无非是对马克思的思想的一种理解而已,这种理解是否符合原意,也还需要加以验证。因此,它们对于我们求解“内在的尺度”的真谛仅仅有参考的价值,而不足以当成一种证据看。我想有一点大概是可以确定无疑的,那就是:运用“内在的尺度”是人类生产的一个特点。那末我以为,从马克思关于劳动的论述中应该有望找到求解“内在的尺度”的提示、根据和佐证。

那就让我们把注意力暂且转到马克思关于劳动的观点上来吧。马克思指出:“劳动的简单要素和基本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和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即人和物。”[4]P202 )劳动的目的就在于“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占有自然物”[5]P209)。 这个劳动的目的作为“内在的图象”在动手生产以前就已确定,它就成了“生产的观念上的内在动机”和“内在对象”[6]P2930)。(着重号为引者所加)显然,劳动的目的乃是劳动的一个基本要素,没有目的的劳动是不可想象的。因而,劳动的目的性是劳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尺度,而这个尺度为人类的生产所特有,动物的生产就没有这个尺度。说到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人的生产确实有两个尺度,马克思如实地指出了这两个尺度。由于生产的目的是根据人的需要提出来的,“种的尺度”则是由事物的性质决定的,因此站在生产者的立场,把这两个尺度中的一个看作是“内在的”,属人的,另一个看作是外在的,属物的,这个说法合乎情理,不难理解。因此我以为把“das inharente MaB ”译为“内在的尺度”是准确的,译为“固有的尺度”反而不合适了。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的《经济学手稿》中也相当明白地讲到过劳动的两个尺度,他写道:“诚然,劳动尺度在这里是由外面提供的,是由必须达到的目的和为达到这个目的而必须由劳动来克服的那些障碍所提供的。”[7]P112 )“必须达到的目的”是根据人的需要提出来的,就是“内在的尺度”;“为达到这个目的而必须由劳动来克服的那些障碍”是由劳动对象的性质决定的,就是“种的尺度”。为什么说必须达到的目的即“内在的尺度”也是由“外面提供”的呢?这是因为马克思在这里讲的劳动是奴隶劳动、徭役劳动和雇佣劳动,一句话,是“外在的强制劳动”,在这种劳动中,劳动的目的当然不是由劳动者本人而是由他们的主人、雇主提出来的,所以说是“由外面提供的”。如果撇开提出劳动目的的人的身份,劳动目的终归是由人类根据自己的需要提出的,因而终归是一个“人的尺度”,“内在的尺度”。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说过一句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3]P54)把这句名言用到人的生产劳动上真是再合适不过了,人就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即“内在的尺度”去改变自然物、占有自然物的。

综上所述,人的劳动有两个基本要素,即人的有目的的活动和劳动资料,简而言之,即人和物。劳动的两个基本要素就决定了劳动所必须依据的两个尺度,即必须达到的目的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需要改变自然物的形式因而必须克服一些障碍,简而言之,这就是人的尺度和物的尺度。由此可见,两个尺度的提法,既出之于马克思,也完全符合马克思的思想体系。说它是别人强加于马克思的,这毫无根据。

二、“美的规律”是什么?

曾簇林教授认为:“马克思所说的‘美的规律’是指具有审美属性的对象客体内在本质与表现形式完满统一的规律”。她的这个见解是建立在如下两个判断的基础之上的:第一,劳动只有一个尺度,即“种的尺度”,这个尺度的内涵是指“对象客体内在本质和表现形式的统一”;第二,“这尺度,也就是指规律。”所以,她就从尺度的内涵直接推导出了前面所引的“美的规律”。我以为,这两个判断都是不真的,因而她关于“美的规律”的解说就像建立在沙滩上的大楼一样是缺乏可靠的基础的。关于第一个判断我们在前面已经加以辨析,在此毋庸赘述。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第二个判断究竟真也不真。马克思是在讲了人的劳动的特点、在讲了劳动的两个尺度之后,用表示因果关系的连接词“因此”来引出“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这个命题的。由此可见,“美的规律”跟人的劳动、跟劳动的两个尺度密切相关,不妨说人的劳动、劳动的两个尺度是“美的规律”的基础,但是由此却得不出两个尺度就是“美的规律”的结论,把“美的规律”仅仅归结为一个尺度即“种的尺度”,那就更加远离事实了。

既然“美的规律”以人的劳动、以劳动的两个尺度为基础,那么从对劳动的性质与特点的认识入手来探求“美的规律”的内涵,也许是一条合理的思路。马克思从三个不同的视角来考察劳动,指出劳动有三个方面的意义:第一,经济学的意义,“劳动是人类生存的永恒自然条件”[7]P57);第二,社会学的意义,劳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8]P32),是历史的“现实基础”[8]P44);第三,哲学和人学的意义,劳动是“人的生命的表现的证实”[9]P21),是人的“天然禀赋和精神目的的实现”[2]P28)。经济学意义上的劳动以制造和获得必需的生活资料为目的,人学意义上的劳动则以表现和发挥人的本质力量为指归。马克思把前一种劳动称为“谋生的劳动”[2]P28)与此相应,后一种劳动可以称为乐生的劳动。人进行谋生的劳动,完全出于生存的需要,出于功利的目的,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人……进行生产只是为了占有。生产的目的就是占有。生产不仅有这样一种功利的目的,而且有一种自私自利的目的;人进行生产只是为了自己占有;他生产的物品是他直接的、自私自利的需要的物化。”[10]P33 )人进行乐生的劳动却是为了自我表现、自我实现,从而得到享受和乐趣。马克思写道:“我在我的生产中物化了我的个性和我的个性的特点,因此,我既在活动时享受了个人的生命表现,又在对产品的直观中由于认识到我的个性是物质的、可以直观地感知的因而是毫无疑问的权力而感受到个人的乐趣。”[2]P37)在乐生的劳动中,人与物的关系是超越了功利的,如马克思所描述的那样:“需要和享受失去了自己的利己主义性质,而自然界失去了自己的纯粹的有用性。”[2]P124125)在马克思看来,跟美发生瓜葛的只是人学意义上的劳动。让我们用实例来加以说明吧。如果我们需要一个盛水盛物的器皿,对于谋生劳动来说,制作出一个朴实无华的圆柱形陶罐就算圆满地完成任务了。但是乐生的劳动却决不以此为满足,它要把陶罐塑造成各种引人入胜的形象,比如猪呀,鸟呀之类。谋生的劳动只求产品的实用,乐生的劳动却要让人从产品中直观到人的本质力量——心灵手巧——而感到自豪和乐趣。尽管谋生的劳动的产品也体现了人的本质力量,但是,由于谋生的劳动以实用为标准,所以在谋生劳动的产品中,人的本质力量之光就被厚厚的实用性的云翳重重地遮蔽住了。而乐生的劳动却以人的自我实现为原则,因此乐生劳动的产品是专门为了从它放射出人的本质力量之光而被精心制造出来的。

马克思所说的作为“美的规律”的基础的劳动当是乐生劳动,因为马克思在讲到两个尺度和“美的规律”之前有一段话把动物的生产和人的生产相比较,马克思在这里所强调、所突出的是人的劳动的非功利的、非谋生的性质,他写道:“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进行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的产品直接同它的肉体相联系,而人则自由地对待自己的产品。”[2]P97)正是这样一种劳动,才有资格成为“美的规律”的基础。

马克思在1857年所作的关于美学问题的笔记中谈到美学的意义,他写道:“美学的内涵就是(在于)去研究某些规定,以便使对象得到美的再现。”[11]P37)这话对理解什么是“美的规律”很有助益。 依据某些规定便能使对象得到美的再现,这些规定岂不就是“美的规律”的具体内容吗?

我们在对两个尺度的内涵进行了辨析、对作为“美的规律”的基础的劳动的性质进行了确定之后,对“美的规律”所包含的规定应当可以作出合理的推求了。我以为,“美的规律”似应包含以下规定:第一,美的创造必然表现出人的本质力量。美的创造基于对两个尺度的成功运用,对“种的尺度”的成功运用,表现了人认识客观事物的规律的能力;而“内在的尺度”的成功实现,则表现了人改变自然使之适合自己需要的创造第二自然的能力。所以美的创造实质是人的自我实现。第二,美的创造和欣赏是一种超功利的活动。一般地说美的创造不是为了制造某种生活必需品,而是为了使人的本质力量得到表现,得到物化,然后从对凝聚着人的本质力量的客观对象的直观中得到乐趣,得到享受。所以,美的创造和欣赏从根本上说来是人的自我欣赏。如果要用非常简练的话把“美的规律”的要旨表述出来的话,是否可以说,“美的规律”就是人的自我实现——自我欣赏的规律。

潘必新(1939—),男,浙江新昌县人,中央音乐学院美学教研室教授。

【参考文献】
[1]曾簇林.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的客观性[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版,199845.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3]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C].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4]陆梅林·《巴黎手稿》美学思想探微[J].文艺研究.19971.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11]马列著作编译资料:第7[C].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原载《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002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