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平】论词语类型语境与引语同一替换
一个语句自身含带引导从句的语词,由此可决定整句与引导从句具有不同的语言层次和不同的涵义及指称。我们可以把这种带引导从句的语词提供的语境叫“词语类型语境”。分析这种语境与解决现代哲学中的“同一替换”难题密切相关。弗雷格讲的带有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的语词以及罗素讲的标志指称词组初现与再现的语词都是属于这种能够提供词语类型语境的语词。
一
弗雷格在分析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的指称问题时指出,通常情况下语句的指称是真值,而“如果整个句子或句子部分是直接引语或间接引语,那么应该考虑例外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言语的指称不是通常的指称。一个句子在直接引语中还是指称一个句子,但在间接引语中却指称一个思想”。[1]
拿“哥白尼认为,行星的轨道是圆圈”这句话来说,弗雷格认为,对于整句的真来说,从句“行星的轨道是圆圈”没有通常的真假,而只有间接指称,这种间接指称就是人们通常讲的涵义。弗雷格说,这种情况下,人们可以把引语从句理解为名词,“理解为那个思想的专名”。[2]
弗雷格认为,就同一替换来说,引语从句替换不能沿用通常的真值替换法,否则就会使替换前后两个整句的真值发生变化。比如,把上面的语句替换成“哥白尼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被替换的引语虽然也是假的,但是,替换后整句的真值却与原句不一样。
针对引语从句替换问题,弗雷格指出:正确的替换只能在具有相同涵义的从句之间进行。他举例说:“比较下面两个句子:‘哥白尼认为,行星的轨道是圆圈’和‘哥白尼认为,太阳运动假象是由地球的真实运动造成的’。这里用一个从句替代另一个从句,不会影响真。主句和从句一起只以唯一的一个思想作涵义,整体的真既不包括从句的真,也不包括从句的不真。在这些情况下,不允许把从句中的一个表达式代之以另一个含有相同的通常指称的表达式,而只能代之以含有相同的间接指称、即相同的通常涵义的表达式”。[3]
弗雷格虽然看出了引语替换存在的问题,但是他提出的解决办法却存在很大的逻辑漏洞。他一方面说替换是“主句和从句一起只以唯一的一个思想作涵义”,这也就是说替换前后主句的涵义都是相同的;但是一方面却又说用来替换的从句要和原从句涵义相同。而实际上在他举的例子中,从句“行星的轨道是圆圈”与“太阳运动假象是由地球的真实运动造成的”涵义并不相同。
由于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都是由某些词语类型引导的,所以对上面两例涉及的替换,我认为可以直接从词语类型语境角度去分析,并且后一种分析完全可以填补弗雷格方法出现的逻辑漏洞。
从词语类型语境分析,上述第一例替换出问题的地方主要在于替换语句“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并不在哥白尼“认为……”的语境里。尽管我们知道两个引语都假,但我们并不能把我们信念中的假语句与哥白尼信念里的真语句替换。如果允许这种替换,那我们就可以用任意一个我们信念里的假语句替换这个语句中的间接引语了。推而广之,只要某人曾有过一个错误认识,我们就会把世界上所有的错误认识统统替换给他。
以上第二例替换之所以未改变整句的真值,原因在于前后两个引语都是哥白尼相信为真的语句,都在哥白尼“认为……”的语境中。
从弗雷格所举的例子及其分析来看,他所讲的间接指称(通常涵义)相同的引语替换其实并非真正有相同涵义的引语替换,而实际上仍然还是处于同一语境里的引语真值替换。尽管“行星的轨道是圆圈”与“太阳运动假象是由地球的真实运动造成的”在哥白尼“认为……”的语境中都是真的,但这两个引语的通常涵义并不相同。
因此,就替换与被替换的引语来说,弗雷格的处理方法同样存在着自相矛盾的地方:一方面他强调引语替换是具有相同的通常涵义的语句替换,另一方面他用来相互替换的两个语句却只具有同一语境里的相同真值。在这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中,实际上只有后者才真正符合弗雷格的真值指称观。尽管词语类型语境在弗雷格的引语同一替换中起了关键性的作用,但弗雷格自己却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因此他也没有把这种语境作为分析引语同一替换的重点。
维特根斯坦曾经直截了当地批评过弗雷格的真值指称论。他认为,语句是我们为世界事实构造的逻辑图像,“图像描述逻辑空间中的情况,即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4]按照他的主张,语句的指称就是事态或事实。
假如我们接受维特根斯坦的指称观,那么从词语类型语境角度提出的同一替换规则就应该是:只有在相同词语类型语境下,具有同一对象指称的语词或具有同一事态指称的语句才能相互替换;并且也只有用来替换的语词或语句与被替换的语词或语句指称相同而涵义不同时才有替换的必要。这一规则要求:第一,替换者与被替换者必须处于同一词语类型语境之下;第二,替换的语词或语句与被替换的语词或语句涵义不同而指称相同。例如:“茅盾”与“沈德鸿”指称同一对象,“茅盾是著名作家”与“沈德鸿是著名作家”指称同一事态,假如“沈德鸿就是茅盾”处于张三“知道”的语境下,那么,我们就可以从“张三知道茅盾是著名作家”经过替换得到“张三知道沈德鸿是著名作家”。而假如“沈德鸿就是茅盾”不在张三“知道”的语境下,就不能从“张三知道茅盾是著名作家”替换得到“张三知道沈德鸿是著名作家”。这里“知道……”这一词语构成了同一替换是否有效的词语类型语境。
显然,上例涉及的引语替换是那种以引语中包含的名称替换为基础的语句替换。引语中的名称替换会自动导致引语替换。这种替换引语显然具备涵义不同而事态指称相同的特点。
而在弗雷格的引语替换思想中,只要张三同时知道“茅盾是著名作家”与“巴尔扎克是著名作家”都是真的,它们作为“知道”的引语就可以相互替换。而实际上,即使在弗雷格的引语替换中其替换语句与被替换语句都处于同一词语类型语境中,我们也并不能说替换前后两个语句的事态指称是相同的,更不能说这种替换就是具有相同涵义的语句替换。因此,弗雷格的引语真值替换即使“不会影响真”,也会影响到从句以至于整句的涵义以及事态指称。引语同一替换并不能像弗雷格那样使用同一语境下真值相同而事态指称不同的语句替换。无论是语词替换,还是语句替换,同一替换指的都应该是涵义不同而指称相同的语言表达式的替换,而并不是具有相同涵义的语言表达式的替换,更不是仅仅具有相同真值的语言表达式的替换。
二
根据弗雷格的引语替换思想以及罗素的摹状词理论,奥尔伍德等所著《语言学中的逻辑》(以下简称《语》)一书曾经提到了两对与词语类型相关的语境,一对叫“内涵语境”、“外延语境”,另一对叫“晦暗(opaque)语境”①、“显透(transparent)语境”。
对于“内涵语境”和“外延语境”,《语》举例如下:
(1)比尔正在想象他未来的妻子。
(2)比尔正在吻他未来的妻子。
《语》认为,上面的句(1)有两种解释。
第一种解释,只有比尔和他未来的妻子在个体的对偶中可以找到,句(1)才可能是真的,这些个体的对偶组成“想象”的外延。第二种解释,即使在我们这个世界没有比尔未来的妻子,这个语句还可以是真的。这种情况下,比尔可能想到他希望作为他未来妻子的女人。
如果用我们上面讲的语境同一替换理论来替换“想象”之后的语词,那么只要某一个存在于比尔想象中的对象是他所想象的未来妻子,并且比尔对这个对象有一个称呼,比如叫“玛丽”,那么我们就可以用“玛丽”这个称呼与“他未来的妻子”相互替换。
句(1)的第二种解释却不能用于句(2)。句(2)如果是真的,比尔未来的妻子必须存在于现实世界。
《语》指出,有些语言表达式在某些语境中没有在通常情况下是它们外延的东西作外延,代替它的是在通常情况下为其内涵的东西作外延。句(1)的第二种解释提供的是内涵语境。而句(2)提供的却是纯粹的外延语境。这意味着“想象”这个词既可提供外延语境,又可提供内涵语境;而“吻”则只能提供外延语境。这里,唯一值得我们注意的就是它的这种列举与解释给我们提出了一种对“内涵”的另外的解释。
我们还可以同时结合《语》对内涵语境中语句的解释来看它所说的“内涵语境”意义上的“内涵”是什么。
《语》说:“一个语句所表达的命题有时可以变成它的外延”。例如“必然地正在下雨”。这里“必然地”就不是作用于该语句的外延(它在我们这个世界的真值)之上,而是作用于它的内涵(它所表达的命题)之上。“这样模态语句副词按照与‘想象’同一类型的动词相类似的方式创造了内涵语境,在这种语境中,通常情况下作为内涵起作用的东西就变成了外延”。[5]由此我们至少可以肯定,《语》所讲的内涵语境中语词或语句的指称虽然也是通常的涵义,但它已经不是如弗雷格进行引语替换时那样把词语类型语境里的引语真值当做涵义了。
《语》提到的“晦暗语境”、“显透语境”与“内涵语境”、“外延语境”虽有某些相似,但又不完全相同。
《语》举例说,像“丹麦国王可能已经是卡努特以外的某一个人”这句话提供的就是一个晦暗的语境。其中有共同指称的词项不能相互替换。例如我们不能做以下推理:
(a)丹麦国王可能已是卡努特以外的某一个人;
(b)丹麦国王是卡努特;
(c)所以,卡努特可能已是卡努特以外的某一个人。
《语》认为,在句(b)中,“丹麦国王”和“卡努特”有共同的指称。由于句(a)提供的是晦暗语境,所以不能用“卡努特”代替句其中的“丹麦国王”。
在《语》看来,(a)和上述句(1)并不属于同一语境类型。但到底何为“晦暗语境”,何为“显透语境”,它们与“内涵语境”和“外延语境”有什么不同,《语》并没有把它们说清楚。相反,当它提到弗雷格和罗素对这类问题的解决时由于没有搞清两人理论之区别,因此反而混淆了这两对语境的涵义。
《语》提到的“晦暗语境”所涉及的问题,罗素曾在其摹状词理论中做过多次分析。
罗素对人们一般所理解的“同一替换”做了如下简洁表述:“如果a等于b,那么,凡对于一个真的,对另一个亦真,且这二者可以在任何命题中互相代入而不改变命题的真假”。[6]这里的“a等于b”类似于弗雷格讲的涵义不同的语言表达式在所指方面的等同。显然,这里所讲的同一替换主要还是语句中包含的指称相同的语词替换。罗素认为这种替换并不适用于摹状词;摹状词与专名在句中地位不同,后者直接代表对象,可直接作命题主词,前者不行。
为了说明摹状词与专名的这种区别,他举例说:“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脱是否为《威弗利》的作者:而事实上司各脱是《威弗利》的作者。因而,我们可以以司各脱代入《威弗利》的作者,从而证明乔治四世想要知道的是,司各脱是否是司各脱。但是,人们并不认为欧洲的这位头等显贵对同一律感兴趣。”[7]因此这种替换是错误的。
用罗素的理论来分析《语》提到的“丹麦国王”,显然它与“《威弗利》的作者”一样也是摹状词。它的意思是:
至少存在x,x是丹麦国王,并且对于所有的y来说,假如y是丹麦国王,则y与x相等。
“丹麦国王是卡努特”的涵义是:
至少存在x,x是丹麦国王,并且对于所有的y来说,假如y是丹麦国王,则y与x相等,并且x是卡努特。
而“卡努特”却是一个专名,它直接指卡努特这个对象。因此,正如罗素说“《威弗利》的作者”与“司各脱”不能相互代替一样,“丹麦国王”和“卡努特”同样不能相互代替。
按照罗素理论进行的这种分析是否到位,我们将在文章的第三部分进一步讨论。这里首先需要澄清的是“内涵语境”与“晦暗语境”的涵义。
根据《语》的举例与分析,实际上其“内涵语境”源于弗雷格的“引语语境”,而“晦暗语境”则源于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晦暗语境由摹状词提供,而显透语境则由专名提供。因此,“内涵语境”和“晦暗语境”的理论来源、表现形式以及内容等并不一样。而《语》实际上并没有把这些不同说清楚,它只是笼统地说“丹麦国王可能已是卡努特以外的某一个人”这句话提供了一个晦暗的语境。问题是,这句话不仅提供了晦暗的语境,而且它同时也有内涵语境。不把这句话中的“晦暗语境”与“内涵语境”区别开,就很难准确说明“卡努特”和“丹麦国王”在这句话中不能替换的原因。
《语》在追溯“晦暗语境”的历史渊源时说:“‘晦暗性’这个词是由罗素和怀特海在他们的《数学原理》一书中采用的,但是这个观念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德国数学家弗雷格的著名论文《论涵义和指称》。弗雷格注意到有共同指称的词项互相代替在间接引语语境中并不是一般地可能的。在‘间接引语’的最广意义下包括像认识动词(‘知道’、‘相信’)的补语。他断定在这种语境中,一个表达式不具有它通常的外延,而具有他称之为‘间接的’外延。弗雷格把这种间接的外延等同于这个表达式的内涵”。[8]
如果从罗素讲的摹状词的直接所指是涵义来讲,《语》对“晦暗语境”历史的这种追溯有一定道理。但若从语境特征看,摹状词与引语就完全不同了。而且,对于摹状词这样的词组,罗素与弗雷格的分析并不一样。罗素理论正好是建立在对弗雷格理论批评基础上的。罗素认为,摹状词只是一个词组,并不能直接指对象,而弗雷格则认为这类词组也可直接指对象;弗雷格并没有区分摹状词与专名,罗素讲的那些摹状词在弗雷格那里有的被看做专名,有的则被看做主从句中的从句。比如,“发现行星轨道是椭圆状的那个人,死于贫困之中”的“发现行星轨道是椭圆状的那个人”,在罗素看来是摹状词,而弗雷格则把此看做是一个指称对象开普勒的从句;弗雷格认为这句话里隐含的“存在一个发现行星轨道是椭圆状的人”是整句的预设,而并不能是整句的一部分涵义,[9]而罗素的看法却正相反,他恰恰把弗雷格认为的预设分析成了整句的部分涵义,而且这种分析正是罗素摹状词理论的主要特点。
因此《语》的上述追溯以及它在“丹麦国王”例中涉及的词语类型“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很容易模糊“晦暗的语境”和“内涵语境”,从而导致人们对这两种不同的语境做出错误的理解和解释。
三
由摹状词提供的晦暗语境与引语所在的内涵语境既然不同,它们就可能同时为一个语句的不同部分提供不同的语境。比如,“丹麦国王可能已经是卡努特以外的某一个人”这句话就既有摹状词提供的晦暗语境,也有由词语类型所引导的内涵语境,其中,晦暗语境由“丹麦国王”这个摹状词提供,而内涵语境则由引导语词“可能”决定。
提供内涵语境的某一种特定词语类型类似于一种特定的命题常项,它所决定的那些在整句中指称为涵义的语言表达式是可变的,而某种特定的词语类型则是不变的。比如,“相信”这种特定的词语类型在以“相信”为引导词的各种语句中就是不变的,而“相信”之后的引语则是可变的。比如,张三可以相信唯物主义主张,也可以相信唯心主义主张,等等。提供晦暗语境的摹状词本身却是一个变项,决定它直接指称涵义的只是它的语言形式,而并不是另外一个词语类型。比如,“丹麦国王”、“《威弗利》的作者”、“当今的法国国王”等,它们的语言形式就决定了它们的摹状词特性,而且不同的摹状词具有不同的涵义。同理,由专名提供的显透语境与外延语境也不同。上句中的“卡努特”就是由专名提供的显透语境,但是它却在“可能”这一词语类型提供的内涵语境之内,它的显透性,或者说它对对象的直接所指也只有在“可能”这一词语类型语境决定的语言层次内才是有效的。
按照罗素的理论,包含摹状词的语句,如果摹状词涵义中的个体变项“x”在现实世界没有所指对象,那么该语句就是假的;而按照弗雷格的说法,包含了在现实世界无指称对象名称的语句是无指称语句(罗素实际上无法解释有一些专名也在现实世界无指称对象,如“哈姆莱特”虽然也是人名,但是它在现实世界并无指称对象。于是他就把这样一些名称也归入了摹状词)。但是这些说的都是语词或语句的涵义与所指问题,它们与同一替换并没有关系。同一替换是否有效,实际上只与替换的语境有关。例如,“丹麦国王是聪明的”中的“丹麦国王”与专名“卡努特”指的只要是同一语境中的同一个对象,我们就可以经过同一替换得到“卡努特是聪明的”;只要“当今的法国国王”在同一语境中有一个与它对应的可用某个专名代入的“x”,那么我们同样可以把“当今的法国国王是秃头”替换为被带入的“x是秃头”。比如在某个虚构的故事中就可以这样替换。另外,对于一个虚构的故事来说,我们也可以将其理解为更广意义上的一种引语,因为这个故事是由某人讲的,其中涉及的专名也好、摹状词也好、语句也好,它们都并不具有通常的指称,而只具有间接的指称,这个间接指称就是这些语言表达式在它们所处语境下的通常指称。就这一点来说,它与弗雷格讲的直接引语具有相同的性质。假如“当今的法国国王”在任何语境都没有所指对象,进而假如“当今的法国国王是秃头”在弗雷格意义上无指称或在罗素意义上假,那么人们就根本不可能找到一个与它对应的专名代入“x”,因此也就无需担心所谓的替换失效。
摹状词并不像引语引导词语一样会提供一个导致不同语境下同一替换失效的内涵语境。以上关于“丹麦国王可能已是卡努特以外的某一个人”替换失效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这句话中的摹状词“丹麦国王”提供了晦暗语境,而是因为这里的“可能”提供了内涵语境并且用来说明替换者与被替换者所指同一的“丹麦国王是卡努特”并不在此语境之内。
从表面上看,“丹麦国王”在“丹麦国王可能已是卡努特以外的某一个人”这句话中位于“可能”之前,因而它似乎并不在“可能”提供的语境之内。但是就这句话的涵义来说,它必定在“可能”的约束范围内。比如,我们完全可以把这句话理解成是:
可能丹麦国王已是卡努特以外的某一个人。
在这种解释下,“可能”引导的从句以及其中包含的摹状词“丹麦国王”和专名“卡努特”与“可能”的语境关系就非常清楚了。
“可能丹麦国王已是卡努特以外的某一个人”指的仅仅是处于某种可能状态下的“丹麦国王”与“卡努特”的关系,而“丹麦国王是卡努特”指的却是处于某种确定状态下的“丹麦国王”与“卡努特”的关系。
罗素在提到他以摹状词分析为主的指称理论时曾津津乐道地说:“一个逻辑理论可以通过其处理疑难的能力而得到检验。在思考逻辑时,头脑中尽量多装难题,这是一种有益的方法,因为解这些难题所要达到的目的与自然科学通过实验达到的目的是一样的。”[10]他确信他的指称理论解决了逻辑上的三个难题,②并且还把“同一替换”列为其中的第一难题。而实际上他的摹状词理论并没有真正解决同一替换问题。他认为同一替换失效的原因是句中包含的摹状词与用来替换的专名所指不同的论点虽然独特但并不成立。“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脱是否为《威弗利》的作者”之所以不能替换为“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脱是否为司各脱”,只是因为这里的“知道”提供了一个内涵语境,而“司各脱是《威弗利》的作者”却并不在这一语境中。假如乔治四世知道司各脱是《威弗利》的作者,那么这样的问题根本就不可能被提出来。
罗素也曾利用他的“初现”与“再现”概念说明,如果摹状词在语句中的出现是初现,那么摹状词与专名在句中的替换可以产生语词中推断的真实性。他说:当命题“司各脱是《威弗利》的作者”以非缩略的形式写出的情况下,就可以明显看出,“它不包含我们能用‘司各脱’来代入的任何像‘《威弗利》的作者’这样的成分。这不妨碍在语词中用‘司各脱’代入‘《威弗利》的作者’而产生的推断的真实性,只要‘《威弗利》的作者’在相关的命题中具有我所谓的初现(primary occurrence)”。[11]但为什么摹状词在语句中是初现就可以产生摹状词与专名在句中替换的语词推断的真实性?这种“语词中推断的真实性”的涵义是什么,罗素并没有讲清楚;他这里只从语词推断的角度承认了初现中的摹状词与专名替换的合理性,而并没有认识到,即使是在再现中,同一语境决定的相同语言层次内摹状词与专名的替换同样也是合理的,而且这并不仅仅是推断。比如就他举的那个颇让人费解的船主与客人对话的例子来说,客人说:“我本以为,你的游艇比这个游艇要大一些”,船主回答:“不,我的游艇不比这个大”。[12]如果船主回答的意思是“你以为的我的游艇不比这个大”,这种替换显然是允许的。尽管“你的游艇”在客人的话里是再现,但只要船主回答的“我的游艇”也是再现,这种替换就是同一语境决定的同一语言层次内的替换。而如果船主回答的“我的游艇”是初现,则替换是错误的。这里同一替换是否有效主要是看怎么理解“我的游艇”所处的语言层次。
实际上罗素提出的“初现”与“再现”涉及的语境就是外延语境与内涵语境,与同一替换规则相关的恰恰是这两个概念,而并非是摹状词的语言形式与涵义。然而遗憾的是,罗素不仅对“初现”与“再现”中同一替换的分析是片面的,而且他也并没有将“初现”与“再现”作为他解决同一替换难题的重点。
在词语类型语境制约之下,不仅不在同一语境下的专名与摹状词不能相互替换,而且不在同一语境下的不同的专名之间也不能相互替换。这种情况,我们上面已经举例说过:在某人并不知道“沈德鸿就是茅盾”的情况下,我们并不能把在他知道之下的“茅盾是著名作家”替换为“沈德鸿是著名作家”。按照罗素的分析,这里之所以不能替换,是因为“茅盾”与“沈德鸿”一个是专名,另一个是摹状词,但是我们凭什么认为其中一个是专名而另一个是摹状词呢?由此来看现代哲学所谓专名之“专”也是有问题的。这种专名理论认为一个对象只有一个名称,但是事实上因具体情况的区别,一个对象经常会使用若干个不同的名称。这里很难说,哪个名称一定是专名,而另外的名称一定就是摹状词。
如果语境同一,那么不仅具有同一指称的不同专名可以相互替换,而且在最终意义上具有同一指称的专名与摹状词或摹状词与摹状词也能相互替换。关于这一点,我们不仅可以从罗素举的那个船主与客人对话的例子看出这种替换的合理性,而且弗雷格关于同一替换的一些论述也可以进一步说明这种替换在语言使用中是大量存在的。比如,弗雷格在谈到“晨星”与“暮星”的相互替换时就指出,把“晨星是一个被太阳照亮的物体”替换为“暮星是一个被太阳照亮的物体”,改变的仅仅是句子的涵义,而并不是句子的指称。[13]如果用罗素理论来看,“晨星”与“暮星”显然都属于摹状词。
有人也许会从另一角度证明专名与摹状词不能替换。比如像克里普克说的那样,“哥德尔”是专名,而“证明了算术不完全性的那个人”是摹状词,这里后者作为前者的涵义并不是必然的。可能人们有一天会发现证明了算术不完全性的那个人不是哥德尔而是施密特,是哥德尔剽窃了施密特的成果。因此,“哥德尔”与“证明了算术不完全性的那个人”在同一陈述中不能相互替换。[14]
假如出现了这种情况,那只能说明人们原来对哥德尔的某些认识是错误的,因此“证明了算术不完全性的那个人”也就不再是哥德尔这个对象的摹状词,而是施密特这个对象的摹状词了。而这种认识错误并不能证明关于哥德尔的摹状词与专名“哥德尔”不能相互替换。因为我们所说的同一替换是处于同一语境之下具有同一指称的专名与摹状词或摹状词与摹状词之间的相互替换。这也就是说,在进行替换之前,我们已假定了某摹状词与某专名最终指的是同一个对象。
有时,即使某个摹状词并不是某个对象的,但是如果在言语交际中大家共同认可该摹状词是关于该对象的并且仅仅将此作为一种确定对象的手段,那么在当下的言语交际中在同一语境下摹状词与专名的替换同样也是允许的。我们可以把摹状词的这种用法叫做“摹状词的认可性用法”。
唐奈兰曾经用指称性用法与归属性用法来区别摹状词的两种不同用法。他说:“假定一个人正在出席一个宴会;看到一个神色显得很有趣的人手持一个他认为装有马丁尼酒的酒杯,他便问‘饮马丁尼酒的那个人是谁?’假如万一结果表明那个酒杯里只有水,那么他仍然询问了一个关于某一特定的人的问题,即某人有可能回答的一个问题”。由此,唐奈兰认为:“在一个限定摹状词的指称性用法中,即使一个疑问句所问到的一个人或事物并不真正适合这个摹状词,我们也能辨认出这个人或事物;但在归属性用法中,如果没有东西适合这个摹状词,就不可能对这个疑问句作出任何直接的回答”。[15]
唐奈兰关于摹状词不同用法的区别虽然是合理的,但他用“指称性用法”概括前一种情况并不恰当,而且他所讲的后一种用法也包含了指称性的意义。实际上他所说的“指称性用法”也就是我们这里讲的认可性用法。指称性用法应该是从摹状词对对象的特有的指称关系讲的,而归属性用法和认可性用法则应该是从判断者对指称关系的认识角度讲的。
一个语句一旦包含有词语类型引导的从句,那么即使在认可性用法上的摹状词,同样也要看它与那个用来替换的专名是否在同一词语类型语境中。对于词语类型语境中的语词或语句来说,决定同一替换的主要是替换语词或语句与词语类型语境的相容性,而并不是某种单纯的语言形式或它们的涵义。
【注释】
①蒯因《从逻辑的观点看》(江天骥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也使用过“opaque”这个术语,该书中文译者将“referentially opaque”译为“指称暧昧”。
②罗素认为他的指称理论所能解决的三个难题分别是:同一替换难题、排中律难题、非实体不存在难题(《逻辑与知识》,第57-58页)。
【参考文献】
[1][2][3][9][13]《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王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105、108、106、108-109、401页。
[4]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贺绍甲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29页。
[5][8]詹斯·奥尔伍德等:《语言学中的逻辑》,王维贤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59-160、135页。
[6][7][10][11][12]罗素:《逻辑与知识》,苑莉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57、57-58、37、62-63、63页。
[14]克里普克:《说话者指称与语义性指称》,马蒂尼奇:《语言哲学》,牟博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485-486页。
[15]唐奈兰:《指称与限定摹状词》,马蒂尼奇:《语言哲学》,第453-454页。
(原载《学术研究》2013年12期。录入编辑: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