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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晓芒】马克思从黑格尔那里继承了什么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曾说:“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选自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选自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做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做失去对象,看做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因而,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长期以来人们对这段话充满疑惑。首先,辩证法所讲的“三大规律”与“人的自我产生”和“劳动”似乎都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其次,“否定性的辩证法”是什么意思?它与“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又是什么关系?马克思从黑格尔辩证法中所吸收的“合理内核”是否可以简单地归结为“否定性的辩证法”?

所有这些疑问都要涉及到我们对“辩证法”的理解是否根植于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原理解之中。按照黑格尔的用语,“否定性的辩证法”属于逻辑学辩证发展的第二个大的阶段,即“消极的理性”阶段。马克思独独把这个环节从黑格尔的程序中挑出来,认为《精神现象学》的“最后成果”不在他的积极理性或积极的辩证法,而在于他的消极理性和消极辩证法,并从中引出“人的自我产生”和“劳动的本质”,这到底是为什么?

黑格尔辩证法的意义只是在有关“人的思维和行动”方面表现出来,即表现了人的思维和行动的自发性、能动性和历史性,它没有终点,而是不断地超出自身、否定自身。作为人的思维和行动的统一的“劳动”恰恰就具有这种性质,它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最根本的特征。但这种力量和倾向,在孤立起来看待的自然界那里是看不出来的,它们只是人类及其社会和精神生活的专利品。所以人与一般自然物、与动物是有区别的。那么,我们是否可以从这里得出一个结论,即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辩证法的意义和价值仅仅在于有关人的哲学,并不涉及孤立看待的自然界,而只涉及人和由人所组成的社会呢?一般来说,我们的确可以这样说。所谓的“自然辩证法”,或者“辩证唯物主义”,如果仅仅理解为离开人而存在的自然界(客观世界)本身的某种客观规律,那是极其空洞而无意义的。与此相反,马克思和黑格尔所理解的辩证法,就是历史辩证法、实践辩证法、人学辩证法。离开人的活动、人的历史、人的自由历程来谈“辩证法”,在黑格尔和马克思看来都只能是天方夜谭。

黑格尔对自然界有双重的眼光,一方面,他认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比起来,单独来看是僵死的、机械的、无生气的,本身没有历史、没有发展,“太阳底下没有新东西”;但另一方面,从更深的层次上看,在这种外表僵死的现象底下,其实隐含着看不见的冲动,那是上帝本身在暗中支配和发动自然界向精神的目的进展。黑格尔用上帝的合目的性的眼光来看待自然界,的确有先入为主和独断之嫌,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一个好处,就是避免了脱离精神来看物质世界,而能够从一个自然和人的统一整体的视角来把握人与自然、物质和精神的相互依赖关系。在这方面,马克思和黑格尔有一脉相承之处。

马克思认为把精神的属性考虑在物质固有的各种丰富特性中,而不是把它还原为物质的某种单一属性,这不是唯心主义,而正是唯物主义。在马克思看来,物质能够思维,思维就包含在物质的本性中,而这种本性固然不能诉之于上帝的万能,但也不能归结为低层次的机械运动和数学运动,而是物质本身的最高本性:这就是唯物主义。这样一来,就带出来一个崭新形态的宇宙观,马克思把它称之为“共产主义”。以往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这种宏大的宇宙观中达到了统一:“我们在这里看到,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本主义既有别于唯心主义,也有别于唯物主义,同时是把它们二者统一起来的真理。我们同时也看到,只有自然主义能够理解世界历史的活动。”显然,马克思所说的“彻底的”自然主义,不同于以往的机械论的自然主义,那些自然主义是“不彻底的”。因为它们把人这种自然存在者排除在考虑之外,因而把人的感性和精神生活排除在自然之外。而只有马克思的这种包含人本主义在内的自然主义才是彻底的,也才能“理解世界历史的活动”。而这样理解的世界历史也就当然包括自然史,它把整个自然界看做一个“自然向人生成”的历程。这就与黑格尔的历史目的论或自然目的论接上头了。当然,在马克思看来,自然界以人为目的,并不是上帝的安排,而是自然物本身潜在的一种可能性,即它只有在从自身发展出具有智慧的人来时,它才算发挥了自身的全部本质和最高本质,才算是“完成了的”自然界。

由此也就引出马克思对黑格尔第三个方面的继承,即对历史目的论和历史规律的论证。

历史目的论在黑格尔那里是以“历史理性”及其“理性的狡计”的形态表述的。但实际上,正是由于历史被看做客观上有终极目的的,历史中的理性才有了一种自上而下的标准,历史也才有可能被视为有“规律”的,按照从低级到高级的程序而“发展”和“进步”着的。黑格尔运用他的辩证逻辑于历史领域,可以说得心应手。但这种逻辑也正因为不是抽象的形式逻辑,所以它需要凭借对于人性的自由发展的“巨大的历史感”,才能得到正确的理解。“巨大的历史感”应当就是对历史中那种“内在联系”的直接体验,它就是我们用来评判历史的标准。但如果人内心没有对自由的追求,没有建立在自由感之上的正义感和希望,他也就不可能获得用来衡量历史进步的标准。

黑格尔对历史的这种深刻洞见对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具有奠基性的意义。正如恩格斯说的:“这个划时代的历史观是新唯物主义观点的直接的理论前提,单单由于这种历史观,也就为逻辑方法提供了一个出发点”,而在历史中运用辩证逻辑的方法,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个其意义不亚于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的成果” 。这一观点成了马克思和恩格斯接受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并建立新唯物主义的“直接的理论前提”。马克思并不是毫无前提地接受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他是先在黑格尔那里早已接受过某些历史唯物主义萌芽的影响,才在遭遇到费尔巴哈的思想时豁然开朗、一泻千里。历史和逻辑相一致的这种看待历史的方法使马克思远远超出费尔巴哈,构建了一个以历史唯物主义为立足点,把自然界、人类社会、逻辑方法、认识论和世界观全都统一为一个整体的哲学体系。平心而论,从思想来源上说,这一哲学体系最多地得益于黑格尔。

综上所述,马克思的哲学从黑格尔那里所获得的教益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二是“自然向人生成”的目的论的世界观,三是“历史和逻辑相一致”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观。而这三者之间具有层层递进、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

(选自《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8年第2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