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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治政】美德:医学伦理学的重要基础

  

     最近,有机会泛读了由王明旭和曹永福两位教授主编的全国高等教育医学数字化规划教材之一的《医学伦理学》,其中第六章的标题“美德论”,给笔者一种惊喜而又久违的感觉。曾经维系了中外两千多年医学的神圣、广为世人称颂的医师美德,在当今伦理学种种教科书中消失多年之后,现又重新纳入了医学伦理学的视野。这是令人高兴同时又是值得深思的。 

     1 美德是医学伦理的原德 

     美德是个人通过学习和实践养成的良好的、稳定的道德品质。“美德伦理指作为道德行为主体的个人在与与其独特的社会身份和‘人伦位格’直接相关的道德行为领域或方面所达成的道德卓越或者优异的道德成就。”[l]美德从属于德性范畴,和德性一样,一般由情感、认知、意志和行为组成,它在古代社会和封建社会道德意识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至今也没有失去其调节社会人群各种关系和净化社会的作用,因而为历代哲学家所关注。苏格拉底是希腊较早研究美德的哲学家,他提出的“美德就是知识”命题认为:美德是一种善,知识是一切的善,所以美德是知识[2]107。苏格拉底把道德与知识合一,认为美德必须奠基于知识,将知识置于道德的首位,以理性作为判断道德行为的标准,奠定了理性主义伦理学的基础;此后,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柏拉图等都对美德有过论述,但以亚里士多德对美德(他有时也称德性)的研究最为深刻。“美德是一种适中”,就是他关于“美德是什么”最重要的命题。他将人的行为分为三种情况:过度、不足和适中,前两种是恶的表现,后一种才是美德。他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中说:“美德是牵涉到选择时的一种性格状况,一种适中,就是说,一种相对于我们而言的适中,它为一种合理原则所规定,这就是那具有实践智慧的人用来规定美德的原则”[3];“按照亚里士多德的严格规定,美德必须具备以下五个基本条件:(1)由正当的理性指导;(2)是由自己自愿选择;(3)表现于德性行为中;(4)适度的遵守中道的样式;(5)习惯或品性。换言之,美德是由正当理性指导的、出于自愿的选择的、表现于行为中的、合乎中道习惯”[2]204。亚里士多德吸取了苏格拉底“美德就是知识”的观点,同时又克服了它的不足,把知识与实践、理智与欲望、目的与习惯合起来考察美德,丰富和发展了古希腊哲学家们关于美德的理论;古希腊哲学家们将美德纳入理性的沉思,用“德性”表达人类对美德的追求,“德性可以定义为旨在提高个人和集体的意志习惯和行动方式”,“德性是正常的意志力量,它有助于保护和发展人的精神生活”[4]408。所有这些关于美德的理念,丰富了人们对美德的认识,有助于认识当今医生的美德的重要意义。 

     医生的美德在古今中外医学中有着特殊的意义,是医学的精神支柱。医生美德的代表,在西方是《希波克拉底誓词》、《迈蒙尼提斯祷文》、《胡弗兰德十二箴》,以及后来的《日内瓦宣言》等,在中国就是《黄帝内经》蕴含的医生美德以及隋唐时期孙思邈《大医精诚》和《大医习业》等所阐述的思想,这些古往今来的医学大家,以“无至何处,遇男或女,贵人及奴婢,我之唯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的高尚德行,克服各种困难,挽救了无数的生命,为医学增添了无限的光辉,医生被广大公众誉为“白衣天使”、“救命恩人”,医生因此而成为古今中外社会中的一簇精神高贵的人群,并净化和影响着整个社会。具有美德的医生,他们不为名,不为利,他们的唯一目的,就是拯救大众的病苦,并将之视为他们毕生的追求和最大的精神享受。尽管终日的诊疗实践使他们疲劳和困乏,有时甚至还有点贫穷,但他们在备受尊敬的美德实践中感悟到医生职业的光荣和医生生活的快乐。正如一位医生所说:“什么是一个医生的快乐?每天下班的时候,虽然有些疲倦,但心情特别好。疑难病患者诊断有了眉目,重危患者治疗有了起色。今天得到了老师或上级的表扬,患者的赞扬,护士的称赞。这就是快乐的一天。”[5]苏格拉底说:“未经省察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医生的美德,就是医生们对他们从医生活的省察,反映了他们对医生生活的崇尚与向往。 

     医生的美德,是医学伦理的起点,是医学伦理的原德。医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决定医生做什么样的事,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德具有医学伦理母德的性质。医学在开始发展的很长一段时间,由于对人体生命了解的局限,医学技术还很原始,对疾病的治疗,很大程度上是依赖医生的美德。为了救人生命,他们甚至不惜冒生命危险,神农氏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就是这种自我牺牲的写照。只是当医学发展到14世纪~16世纪后,才出现物理、化学等各种诊治手段,听诊器、血压计、X光、化学药剂才逐一问世;19世纪,特别是20世纪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医学技术更是日新月异,医生们可用于应对疾病的办法越来越多,这就引发了如何运用这些现代化设备的伦理决策问题,医学伦理从医生自身的德性伦理延伸到药物、器械、手术等医学技术的伦理认可,技术应用自身的伦理问题,日益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这是医学伦理学发展的第二个阶段;及至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一系列直接干预生与死的技术诞生了,试管婴儿、代孕母亲、安乐死、克隆人、干细胞技术、基因增强与修补、生命合成等各种直接致生或致死的技术出现于医学实践中,将医学伦理推向又一个新阶段,生命伦理学诞生了。然而,尽管新的医学技术运用及生命技术兴起引发的伦理问题日益吸引了大众的眼球,但医生维护生命尊严的美德,对生命敬爱与细微照护的美德,忠诚于生命与健康的美德,对生命与健康敢于担当的美德,始终伴随着医学发展的全过程,丝毫不减当年的意义,并且一直是医学伦理的基础,维系着医学伦理母体的性能。所有这些新技术的理性开发与正确应用,都离不开医生和研究者的美德。 

     2 美德伦理与规范伦理 

     历史上曾经闪耀着无限光辉的医生美德,即由仁爱、责任、诚信、严谨、普同一等、团结、廉洁等构成的美德内容体系,在当今医学伦理学的教科书中的确少见了。历史上积累和形成的这些医生美德,在今天是否失去了它的作用和价值呢?美国学者A·R·JonsenA·E·Hellegers在他们早期的一篇论文中对此做了概述。他们说:“在较近代的准则中,这些美德规劝趋于减少,甚至消失。这些规劝对某些人来说明显是多余,因为他们对显而易见的道德说得过多。对另外一些人来说,它们又显得没有用处,因为它们没有强行约束力。再者,这些规劝还显得空洞无物,因为它们不能为行为提供实用须知。最后,这些规劝还可能令人感到别扭,因为它们有装腔作势、专摆样子给社会看的味道。”[6]456-457然而,难道这些美德都是空洞说教、装腔作势、摆样子给人看的吗?只要我们看看当今医疗实践中那些屡见不鲜、令人敬佩的优秀医务人员,不顾疲劳、为抢救濒危生命所做的一切,难道不正是这些医学美德的生动表现吗?有的医生,甘冒风险,对决定放弃治疗但仍存一线救治希望的患者,仍劝告其与之合作,继续拼搏,最终挽救了生命;一位护士对来医院验血的老人说:“您老这么大的年纪,以后来抽血时不用排队,就坐在后面的椅子上。轮到您时,我们会叫您的。”类似如此这般的医师美德,时刻发生在我们各级医院和其他医疗卫生保健场所,岂能说这样的美德是空洞说教? 

     德国哲学家、伦理学家包尔生说:“冲动构成德性的自然基础。德性不是道德家的创造物;它们是自然素质。”具有高尚美德的人,总是存在一种想将事情尽可能做好的冲动,“冲动构成了德性的恒久的基础,它们不能像许多道德家们所设想的那样由理性思考来代替。不是由冲动而仅仅是由理性规定着一切行动在存在物是不存在也不可能性存在的”。“没有冲动和倾向的尽本分的也是存在的。这样一个存在物不会是人,而只能是一个幽灵。”[4]405包尔生此处所说的美德冲动,并非那种心血来潮的一时冲动,而是指关爱生命的激情,指作为美德构成要素的意志和情感,这种稳定的孜孜不倦的美德追求,是医务人员力量的源头,它能唤起医务人员的巨大热衷,做出在一般情况下难以做到的奇迹,是那种仅有理性而无激情、无冲动的行为无法比拟的;美德,它催生了医务人员忠诚、责任、敢于担当的品格,使他们能够战胜诊疗中的种种艰难险阻,直到获得成功或将损失降至最小;美德,是医患双方的凝结剂,它能将医务人员与来自各方的患者凝聚为一体,共同战胜病魔,增进健康;美德,是医学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历史上无数的医学发明与创造,无不是在医务人员美德激励下,孜孜不倦、辛苦追求的结果。 

     当今的医学伦理学,十分重视医学行为的规范,许多医学专业学会,为他们的成员制定了洋洋大观的守则、条例,规范伦理学也因此成为当今医学伦理学的主要潮流。但是,这些规范、条例、守则却没有说明如此做的动机和要达到的根本目标。然而,“正是这些被视为空洞无物的规劝,组成了准则伦理学的核心部分;正是由于这些规劝,这些准则才有理由被称作伦理学;这些规劝给予了实用须知以实质性的道德内容,要不是这些内容,这些准则也真的不过是一些成规罢了”。如今“这些规劝在准则中的消失,不仅仅意味着引人入胜的,古雅的真、善、美的信念令人感到有点悲伤和衰亡,它还反映了对一个要当医生的人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品德根本没有明确的认识”[6]457。即医生的美德,是当今种种伦理规范的灵魂。当今出现的一些医生履行了某种伦理规则,但并未得到患者的理解和感激,甚至矛盾丛生;医学研究中的伦理审查,尽管条例规定得十分周全,但不少审查仍是走形式,丝毫未能达到伦理审查的效果,这正是抛弃了规范的灵魂的必然结果。“当前形式的准则是由标志着医生—病人契约关系外壳的实用须知所组成的汇编本。诚实可靠这个美德是这种关系的鼓舞力量和坚实的内容。”“一个医生如果不能理解也不具备医生的美德,各种各样的准则、规则、法则和标准,特别是在指望它们也能像大多数职业准则那样具有强行的约束力的时候,对它就不会起任何作用。”[6]458 

     与规范伦理相比,美德(德性)伦理是一种积极伦理、主动伦理,是一种尽可能追求美好医疗结局的伦理;“德性的行为既包括义务行为,又包括可能被普遍认为是超出了义务范围的任何好行为[7]240;规范伦理是以医生最基本的品格要求和医疗技术为坐标,为医务人员制定的医疗行为的规范,因而可以认为它是一种防御性的具有强制性的伦理,这种伦理在当今是不可缺少的,它为迅速发展的医学技术广泛应用提供了正确的伦理指导,以避免伤害患者的情况出现。德性伦理与规范伦理,是一种相互补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关系。德性有崇高、平庸、低劣之别,美德是医生优良品格的精华,并非任何医生都能做到,规范伦理将那些最基本的德性义务纳入规范,为德性伦理的落实提供了保障;但医学伦理不能满足最基本的伦理要求,同时也应当追求更高的伦理境界,应当倡导美德伦理。美德伦理一般超越规范伦理的要求,常常能够为患者做得更充实、更完美、更精细。我们应当大力提倡医生的美德,发扬美德伦理的主动创造精神,实现人性化医疗的理想。尽管美德伦理近些年受到医学伦理学界的冷落,但处在医疗第一线的医生们和医学教育家们并没有忘记它。例如,美国急诊医师协会常务理事会2011年修订并批准的《美国急诊医师的道德规范》第三项关于“急诊医学的美德”就这样写道:“与知识和技能一样,可贵的道德态度、性格特征和性情都对实践道德行为同样重要,这些在伦理学上都视为美德。”“在当今的急诊医疗中,西方古典思想中的两个经久不衰的美德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勇敢和正义。”[8]《全球医学教育基本要求》中第一项“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的第二条,就明确将“为他人利益着想、责任心、同情心、移情、诚实、团结和遵守科学方法”等医师美德列入医学生的培养目标[9] 

     当今医学伦理学面临的任务,不仅仅是破解医学技术飞速发展带来的种种伦理难题,同时更需要履行常规医疗实践的道德操守。用100元钱能治好的病,要不要给患者开500元或1000元钱的药;放置1个~2个支架就可缓解病情的患者,要不要给他放置5个~6个支架?而这些未有严格的伦理规范约束,全凭医师的良心和美德。当前医疗实践中与患者息息相关的伦理问题,不仅是那些要不要撤除心肺循环装置的患者,如何处理具有严重缺陷的新生儿,可否接受亲属的活体器官以挽救某家族成员的生命,而更多的是那些受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折磨的患者,他们同样也需要医学伦理的支持。他们需要呵护,需要安慰,需要支持和帮助,需要医生以美德的要求精选适合他们病情的诊疗。医师的美德,是大众的医学伦理和常见疾病的医学伦理屏障,而且这种伦理屏障,不是来自外界的强力约束,不是一时的过眼烟云,而是发自医生内心自愿生成的持久的、稳定的美德。正是这种美德构成了患者在诊疗中的永恒伦理保护伞。“德性似乎主要是灵魂或心灵的一种性质;与它赖以表现它自身的易逝的行为和感觉相比,我们认为德性是持久的。”[7]222千千万万的大众患者,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呼唤医生的美德。 

     201542日出版的《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发表一篇评价中国医改的文章,认为“医生的专业主义精神是现代医疗体系运行的基石”,中国的经验“提醒我们,医学专业主义精神有多么重要”[10]。正是因为缺乏这种医师专业主义精神,三级医院成功地抵制了2009年开始的以医院回归公益性改革的努力。该文作者这样描绘当前中国的医疗现状:一方是严重缺乏医疗保障覆盖的患者,另一方是全神贯注“创收入、图生存”的医院。文章在结尾处说:“在一个广泛缺乏专业主义精神传统社会中,要形成一个让其领导和公众都信赖的医护群体,真的是困难重重。”[10]文章所说的医师专业主义精神,实际上就是包括医师美德在内的医师职业责任、态度和价值取向的思想体系。医师的美德,医师的专业精神,与医疗改革能否成功息息相关。由医师美德演变和发展、完善而来的医师专业主义精神,与医学技术、医疗保障制度一起,构成了当代医疗保健体系健康运行的基本支柱。其中任何一项的缺失,都可能造成保健服务体系运转的瘫痪。 

     美德(德性)伦理与规范伦理是医学伦理的两个方面,两者是相互关联但不能相互取代的,美德伦理并未过时,而且在今日有其更加突出的价值。这是因为,由于医学技术的飞速进步,同样一种疾病,出现了多种选择的可能。何种因素决定此种选择?医生的德行、美德。医生的美德,将种种利他或利己的选择表现得一清二楚。当今困扰着医学界的回扣、红包、抄袭、剽窃,难道不正是医生美德丧失所致吗? 

     3 德性伦理与技术伦理 

     在医疗实践中,实际存在两种有联系但又确实发自不同源头的行为:医生美德意志、激情(冲动)行为和医疗干预行为。医疗干预行为从医学科学发展水平提供的依据出发,决定对疾病采取何种干预的行为较为合适,何种干预有利于疾病的治疗,是否影响生命质量,是否存在近期或远期的不良后果,其标准是善抑或是恶;此种医疗干预行为的善恶后果直接取决于医学技术发展水平及对它的价值判断,与医生的德性不直接相关。任何经过专业学习和培训的医生,只要掌握了该项疾病的治疗技术,尊重技术的伦理规范,就能达到技术预期的目的,为患者去除或减轻疾病所致的痛苦,帮助患者恢复健康;医生美德意志、激情(冲动)产生的行为和前者不同,它是医生在长期医疗实践中对其行为的感悟、认知和医疗习惯养成的。“我们把德性视为一种展示在义务行为中的性质。它实际上主要属于行为者心灵或品性的,但它只是通过在情感和行为中的表现而为我们认识。”[7]245一个具有美德品质的医生,由于仁爱之心,对罹患疾病的患者深表同情,发自内心地想为患者解除病痛,它的基础是医师的美德而不是医学技术。即使是在没有适当的技术为患者提供治疗时,他也会从心理、生活等方面为患者提供帮助。医师美德的标准是高尚与低劣,与医疗干预行为的善恶是不同的。正是这两种不同源头的行为,构成了医生从医行为的整体。 

     但是,医疗干预行为的伦理与医师德性伦理又是相互联系而不脱节的,在许多情况下是重叠的。因为医疗干预也是出自医生美德的选择并由医生执行的。一个具有美德的医生,他会更加注重精选对于治疗更有益的技术,他会在实行诊疗时更加聚精会神,以求更好的治疗效益和更少的经济消耗。张孝骞教授每每下班踏出医院大门时,常因想起对某患者不放心,又再次回到病房,穿上白大衣,再次检查患者,这是典型的出自美德动因促成的医疗行为。这两种出自不同源头的行为的具体区别有如下几点:(1)美德伦理是以医者个人品德为出发点,是医者个人德性修炼的外在表现,而医疗干预行为是以医疗技术定位的,它的出发点是医学技术干预的后果。(2)医学美德行为的标准是高尚与卑劣,医疗干预行为的标准是善与恶。(3)两者出现的时代背景不同。医学美德发生于医学的早期,几乎与医学同步发生。古代医学技术不发达,治疗效果主要依赖于医生的美德的精心照料;而医疗技术干预则出现于医学比较发达的时代,技术的不断进步为患者提供了更多的福音,对医学技术的选择与评价更加引起医生们的关注,对医疗干预的伦理应运而生。(4)两者作用的特点不同。美德对患者诊治作用有点像春雨润物,长时效,细无声,而当今以高科技武装的医学干预,其效果立竿见影,因而美德的作用往往被忽视和看轻。 

     美德,在今天,不只是医生个人的美德,同时也是医院和其他各种医疗保健建制的美德,甚至可以说,医院的美德,医疗体制的美德,在今天显得更为重要。在今日,行医方式已不同于从前,医生已经是医院或其建制内的医生,医生的行为是作为医院或其他医疗体制行为的反映,我们不仅要重视医生个人行为的美德,更要重视医院或各种医疗体制的美德,例如,正是医院的逐利倾向,使得某些医生的美德被泯灭,甚或被嘲讽为不识时务,被指责为医院赚钱少,而使得那些谋利的医生更有恃无恐地从患者身上捞钱。在今天,过度医疗,几乎已经是医院经营的新常态,是医院谋取利益的主渠道。在当前,要呼唤医生的美德,必须同时呼吁医院和其他医疗建制的美德。只有医生的美德与医院或其他医疗体制的美德相伴而行,医生的美德才能获得它应有的意义和价值。 

     4 德性伦理是医学伦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今的医学伦理,既包括医生个人品德的伦理,也包括医学科学技术应用中的伦理。也就是说,当今的医学伦理学,应当由医生应当是什么样的人和医生应当做什么、如何做(应当如何选择医疗干预)这两部分组成。二者不能互相取代,且缺一不可,否则就不能满足当今医学实践对伦理的需求。医生的德性伦理,是以行为者的品德,即美德为中心的,“它反映了对一个要当医生的人究竟需要有什么样的品德”,因为,“道德的判断不仅仅和一个理性行为是正确还是错误有关,还和完成这些行为的人的禀性是高尚还是卑劣有关”[6]457。而且在一定意义上说,德性的高尚或卑劣,比医疗干预行为更重要,“做具有德性的人比做一个符合道德规范的人更为根本、更重要和更具有决定性意义”[11]。一般而言,具有对患者仁爱、诚信、负责等高尚美德的人,总是会尽最大的努力寻求疗效最好、费用最低的医疗干预。同是一种医疗干预,具有美德情操的人,会比那些照本宣科、按章办事的人做得更好,对患者更能体贴入微;在当前履行知情同意原则的实践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医生美德作用的非凡意义。一个医生在诊疗中,按规定在治疗前向患者说明了治疗方案及预后的种种可能,患者在知情后履行了签署知情同意的法定程序,医生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实施医疗干预了,在医疗干预过程中出现了某种意外,从法理上讲,医生是不会也不应当承担责任的;但是,对于一个具有仁爱美德的医生来说,他绝不会满足于知情同意的契约合同,而是在医疗实践中寻求比合同规定更好的医疗实践,在发生了某种意外时,不仅会尽一切努力弥补给患者造成的损失,并且内心也会深感愧疚。 

     德性伦理只是医学伦理学的一部分。当今,医学技术的伦理越来越重要。由于医学科学的进步,医学实践中的许多技术的运用,如试管婴儿是否符合人类的利益,安乐死是否应当积极推行,可否将猪的器官移植于人体,医疗资源如何合理分配,如何应对全球卫生的分工与合作等,这些都是美德伦理,亦即医生个人德性伦理无法解决的,医学伦理学不能停留在美德伦理水平;此外,我们还应当看到美德伦理自身的缺陷。随着医学技术的迅速进步和医疗保健事业的发展,传统美德需要改造、补充和完善,“一些传统的美德的形式虽然依旧保留,但他们的内涵却发生了重大的甚至根本性的变化”[1]。美德伦理的缺陷与不足的主要表现是:(1)原先的美德伦理是以医生为主体构建的,而今参与医疗保健服务的不仅有医生,还有从事预防和公共卫生的医务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卫生政策制定者,有医药开发的研究、生产、销售的人员,以医生为轴心构建的美德不适应当前的情况了,美德不仅是医生的美德,同时还应当是其他各类人员的美德;(2)以仁爱、责任、诚信、严谨、普同一等、团结、廉洁等构成的传统美德内容体系,其中一些不适应当代医疗保健服务面临的新情况,需要修改、扩张和补充,如孙思邈的普同一等,就需要用公平与公正取代;(3)传统的医生美德面对的是患者个体,而今医生还需面对各种不同的群体,需要呼唤善待群体的美德;(4)传统美德是以生命神圣为出发点的,而今的医学同时需要维护生命质量、提供安宁死亡服务;等等。但是,尽管如此,许多传统美德仍将在今后的医学伦理学中发挥作用。医学的宗旨没有改变,医生的职责和使命没有改变,那些长期沉积下来的具有普适意义的医生美德也是不会丧失作用的。 

     A.R.JonsenA.E.Hellegers曾说:“一门完善的伦理学,应是一个能回答某些道德方面的问题的理论体系。著作家们认为,由于存在三种不同性质的问题,一门完善的伦理学应该包括三部分主要理论。为了尊重该学科的传统,我们把这三部分理论分别叫作美德论、职责论和公益论。”“医学伦理学是伦理学这个属的一个种。它也应该由伦理学的三部分重要理论组成”,而“历来医学伦理学只是详细论述了三部分理论中的两部分:美德论和职责论。这两部分需要重新修改和现代化,但对医学伦理学来说仍然是不可缺少的。而现在医学的性质又要求用第三种理论,即公益论补充这两种理论”[6]454-455。当代医学的许多实践涉及广大社会人群,涉及人类的长远利益,而解决这些问题的伦理视角,就是公益论,特别是当代公共卫生、预防医学,公益问题尤为突出。当前许多医学实践,如代孕可否允许,器官可否买卖,克隆性生殖能否合法,感染烈性传染病的患者应否严格隔离,这些难题的解决只能从权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决定取舍。后果论是中性的,只是告诉人们要重视观察行为的后果,没有提示后果的伦理取向,它不能代替公益论。适应现代医学发展情况在原有传统基础上补充的“公益论”,显然是十分需要的。美德论、职责(义务)论、公益论,有明确价值取向,将之视为当代医学伦理的基本理论是恰当的。 

     由于当今医学发展进程中提出的伦理问题十分繁杂多样,涉及方方面面,不仅是当今的哲学家,同时也是当今的宗教界、环保学家、经济学家和政治领袖们不能不思考的问题,以致人们忽略原有的医学伦理传统,而这个传统不仅没有失去其生命力,而且显得越来越重要。现在是重视美德伦理的时候了。“这些年,我们对医务人员个人行为道德准则关注不够了,坚持病人第一,医生的美德,医生的道德义务和责任,医务人员的职业操守,医学人道主义,讲得太少……该教材将美德论、道义论,医学人道主义列入其中,也是极具现实意义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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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医学与哲学》2015年第9A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