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史

哲学史  >  分支学科  >  逻辑学  >  正文

【吴新民】论语言逻辑视域中的心智要素与存在认知

  人脑是心智的所在,心灵是人实践性的生命或者灵魂,而心灵所经历着的历史就是人的实践的生命史。在生命实践的过程中,人们既有对当下内心状态的观照,即感受、理解与体悟,同时,也有对自己心灵史的观照。这是因为,“人的心理世界中存在‘事物’,也存在‘事态’,即心理事态,同样存在‘行动’——不同于现实中的行动的心理行动或心灵活动。”[1]也正因为如此,人们的这种心灵特征,或者说,人们的这种心智,才一直以来为哲学家们所关注。

一、脑与心灵以及人的个体精神领域

当今,心灵哲学(有人将语言哲学看成是心灵哲学的一个分支)研究的主要内容有:身心关系问题、心理现象学问题、超心理学问题、认识论问题(包括他人心灵问题和内省与自我意识问题)、方法论问题、语义学问题等。笛卡尔认为,心灵哲学的思想内容可以从三方面来概括,即自我意识、身心关系、人与机器。第一,自我意识的“我思”必然依附于一个主体,那就是我,因而我是存在的。既然我是存在的,那么就必然占有一定的空间,这也就具有了广延的属性。并且,此属性又依附于一定的实体,这就推出了“物质实体”。我是一个实体,这个实体的全部本质和本性就是思想,而“思”是以属性而存在的。如此,又推出了“心灵实体”;第二,身心关系的“物质实体”和“心灵实体”是从属性“广延”和“思”中推出来的,而“广延”和“思”无论从哪个层面上看,都不可能还原为对方,因而它们具有不可还原性。并且,“物质实体”和“心灵实体”具有绝对的区别,也正是在这个基础上,笛卡尔提出了身心二元论的思想;第三,人与机器问题。笛卡尔同意将动物和人的肉体看作机器,但一旦超出了肉体和物质的范围,进入了意识和精神的层面,那就不能将人和动物等同地看待。笛卡尔认为,人不是机器,动物才是机器。虽然都服从于物质的普遍规律,但人和动物的身体都是物质的不同形态。就像人脑是物质组成,但却是心智的所在。因而应该说,正是因为人有了心智,才说,人不是机器。

从进化的角度看,生成性计算、概念融合、运用精神符号与抽象思维这四种智力特性是人类在漫长的智力进化过程中逐渐形成,是人类所独有的。第一种生成性计算:凭借着这种能力,人们可以产生无限多种的表达方式,任意排列文字、音符和数学符号,随便组合各种肢体动作。这种生成性计算包含有两大运算法则,即回归与组合,回归运算允许我们反复使用一种规则来产生新的表达方式。比如,把一个短语反复插入另一个短语,以较长的句子与更丰富的语言来描述我们的思想;第二种概念融合:人们通常会结合不同知识范畴概念,将人们对艺术、性、空间、因果关系及友谊理解融为一体。让我们来看一个“融合例子”:我们不允许(伦理范畴)为了拯救(伦理范畴)另外5个人(数量范畴)的生命,故意(心理学范畴)将某个人推向(行为范畴)行驶过来的火车(物体范畴)。正是因为有了这种融合,才催生了新的法律、社会关系和科学技术;第三种运用精神符号:人们能够自发地将任何感觉体验转换成一种符号,然后通过语言、艺术、音乐或计算机代码,表述给他人或留存在自己的记忆中;第四种则是抽象思维:人的思维与动物思维根源于感觉和知觉体验不同,而是与感觉和知觉事件没有明显联系。只要是处于合适的环境,拥有现代智力的人类,就会去探索人迹未至的地方,创造语言来描述新事件。也只有人才会思考独角兽和外星人、名词和动词、无限和上帝以及相似性等。应该说,人脑是心智活动的所在,这四种智力应统统归功于人的大脑,脑神经系统是已知的人类体内最复杂的系统。人的大脑有近1000亿的神经元和10倍于此的神经胶质细胞,而这1000亿的神经元又可以分为近1万种不同的类型。也因此,对于人的个体生命而言,神经干细胞要想制造出一个完美的神经系统,就不得不在胚胎发育刚刚开始的时候就分工明确。

心智是大脑神经系统的产物,是我们的心灵生活,它涉及到身心关系、实践、认知与语言表达。虽然精神科学的对象是心灵生活,但它是通过文学、艺术等形式,把生生不息的生活体验及其意义表述出来。也正因为人们能够直接地体验到自己的心灵生活,而不能够体验到别人的心灵生活,这样,就产生了表述和理解的问题。塞尔在《意向性:论心灵哲学》一著的导言中说,语言哲学乃是心灵哲学的一个分支。塞尔的看法是,心智现象是大脑实在的生物特征,只要认识到我们所住居的世界只有一个,即一个包含心智事物的物理世界,就能够解决传统的“身心问题”。现象学大师胡塞尔认为,“所有理论研究最终都要落实在陈述上。……没有语言的表述几乎就无法作出那些属于极高智慧领域,尤其是属于科学领域的判断。”[2]与语言相比,艺术表述的体验细微与独到是不言而喻的,但艺术是难写的:写形式,则语言是心智的,拙于描写感观所知;谈语境,人类不同的经验是“秘响旁通”的,多无可见的关联之痕迹;言欣赏,则感受是飘忽的,不易现形于语言。幸亏对于极为复杂的表述,人们可以采用各种各样的有效模型。如,心理学就是对于人体的有效模型,自由意志可以被人们镶嵌其中,因而也就有了诗意栖居世间,情感抚慰人心,心智之花绽放的描摹。

二、心智与语言以及人的认知能力

语言符号是文化的重要内容。研究表明,只有人类才拥有以操控精神符号为基础的语言交流系统,而每一种符号又都可以分为特定的抽象范畴,如名词、动词和形容词。虽然有些动物也能用声音交流情绪以外的物体和事件信息,但相对于人而言,这些声音不属于任何抽象范畴,更不能作为语言表达的结构单元。在动物中,不同种群间的生活方式根本不会像人类这样变化多端。动物虽然也有使用符号的,但它们的符号使用与人类有着五大本质区别:一是只有真实的事物才能促使它们使用符号,想象中的东西则不行;二是动物使用符号时,只能针对当前的事物;三是这些符号不属于任何抽象范畴,不能像人类使用的符号那样,可以组织成名词、动词和形容词;四是动物不会把符号组合在一起,即便组合在一起,也仅仅限于两个符号,而且毫无规律;五是这些符号只能在固定的环境中使用。因而从根本上说,人与动物的这些本质区别,就是人的心智所创造出来的文化使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文化不仅确立了人的个体身份,而且还规定了人的类本质。进一步讲,尽管人类智力四大特征在不同的族群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但在人类创造文化的过程中,人们能够肯定的是,从非洲大草原的猎人到华尔街的商人,所有的人,一生下来就具有这四大特征。达尔文的物种进化论认为,类人猿与人的智力只相差百分之二。考古学记录也显示,从直立人开始,人类智力一直发生着重要的变化,这个过程一直持续到几万年前。智人(现代人的学名)对于不同地域环境以及其它进化动力的适应,形成了我们所说的不同“种族”,而不是不同的物种。化石资料以及基因研究也表明,智人生活在今天的东非一带。7万年前,他们中的一小部分,从那里开始向世界各地扩散,并在距今1.5万年左右,到达地球的大部分地方。在进化史上,几万年虽然只能算得上弹指一挥间,但正是在这段时间里,除古人类开始自如地运用火外,还首次出现了多构件工具、带孔的骨制乐器、含有多种符号的洞穴壁画等。而且这时候的人类能够用非语言交流系统来表达情绪和动机,婴儿的哭和笑就是这个系统的一部分。这时人类陪葬物的出现,也说明当时的人类已发展出审美能力,并对灵魂产生了信仰。早期人群也是在向不同的地域扩散、滞留、融合的过程中,产生了各自不同的文化。今天在语言、音乐风格、道德规范、日常用具等方面,有着不同文化的族群都可能有着明显的区别。

语言描述存在并揭示存在。人类的知识范围相当广泛,包括人类在实践中积累下来的全部经验与理论总和。人的语言也有别于动物,“动物的语言可以用于表达,人类语言却可以用于表现,即用于建构社会现实。”[3]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类最初的感知能力以及对经验材料的组织,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主体所掌握的特定语言。如果让学习同一种语言的儿童,其中的一部分多学习一点关于颜色的词汇,那么这些儿童辨明颜色的能力显然高于其他的儿童。进一步讲,人类语言之所以是非凡的,主要因为人的语言系统同时拥有听觉和视觉两种模式,而且这两种模式都能良好地运行。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通过对南太平洋岛屿上的土著居民的语言进行观察和研究,最终得出结论。如果没有语境,词就没有意义,什么也不能代表。因为话语只有在情境语境中才有意义。人类智力是如何起源的,是哪些选择压力催生了人类的智力特性?虽然有些考古学的证据,但它们是“沉默”的,单靠这些证据是不能够找到原因和解决问题的。以色列心理学家发现,当一个人失聪时,手语也能让他完成交流,而在结构复杂程度上,手语和口语也相差无几。因而有人断定,文化和人的心智要素在认知上的作用是同样的。而且,人的语言知识以及语言交流所需要的计算,还能与其他领域的知识,以巧妙的方式发生相互作用,这反映了人类在不同知识系统间建立复杂链接的独特能力。但人类智力是不是最高级的智力?是不是还有人天鸿沟呢?从人类表达方式看:单靠语言、乐曲、道德规范、技术规则等等这些,并不能排除所有的可能而给出肯定的答案,因为我们的智力也有局限性,目前还无法想到其它的答案。因而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人类心智探秘的哲学之路仍然漫长。

从认知层面看,无论是人类的智力,还是单个人的心智,他们的认知活动都要涉及语言,他们的认知成果也都要凝结于语言。人的认知活动非常广泛,人脑中那些观念的东西一旦沉淀下来,就会转化成知识,被人们所接受,凝结成语言。语言既是主体建构外部世界图景的立足点,又是认知活动中主体整理感性材料,以及进行抽象和概括的工具。就知识而言,某种意义上跟知道、了解、熟识是同义语,但方式、方法则不同:一方面方法为理论提供说明的理由,理论对方法提出了限制;另一方面理论与目的相互协调,理论表明目的的可实现性,目的又为方法提供了说明的理由。但是,无论是“知识”还是“方法”,它们都是主体通过语言而内化的认知结果。也就是说,在人的认知活动中,人们总是根据已有的认知图式,根据现在的语言系统来描述自然界的复杂现象。因而,作为人类认知客体的中介——语言,也将内化到主体的思维过程之中,并成为主体更加深入地认知客体的主体性条件。同时,主体通过语言内化的知识结构,也要影响到主体对客体的选择。并进而影响主体关于整个世界的现实图景,甚至影响主体的思维方式。进一步讲,语言形式只是历史演化的产物,并不是由某一种认知心理精心设计的产物。相对于可能采用的语言形式,人们实际采用的语言形式永远只是冰山一角。“如果把某种语言形式与某种认知心理直接挂钩,那就难以解释语言形式潜在的、本质上的多种多样的可能性。”[4]但值得指出的是,各民族在语言心理和认知方式上有着明显的差异。如在“在汉语中,音的抑扬顿挫是改变语词意义的最重要手段之一。”[5]显然,这与西方语言不同,西方语言语音系统的严格性决定了辨义系统的严格性,它的概念也有周密的界定,内涵和外延也都非常的明确,每增加一个新的概念,通常都需要严格的定义引入,这就使得使用西方语言的认知主体,倾向于使用精确周密的认知方式来认知客体。而且,以“字”为中心的汉语书写系统也不同于西方语言中以“句”为中心的书写系统,汉语中同一个“字”的功能,有时候相当于西方语言的名词,有时候又相当于动词。虽然汉语“字”的结构清楚、界限明确,但封闭且“字”的句法功能很模糊,所以,汉语认知主体倾向于使用模糊简约的认知方式去认识描述客体。汉语的“字”作为多重解释的复合体,又可以用极其灵活的联想方式来指称不同的对象和指示不同的意义。对此,有人认为,现代思维的模糊性是建立在对外部世界精确的把握之上,同时又客观地反映了外部世界的模糊性,这样就使得深受汉语影响的中国传统模糊性思维方式,在当代社会中呈现出一定的价值来。

三、语言意识与符号以及人的思想表达

海德格尔认为,一旦人有所远思地寻视于存在之物,便会立即遇到语言,从而着眼于对语言所显示出来的东西的决定性方面来规定语言。通常,语言是“集合在场与不在场,显现与隐蔽的、无穷尽的东西于一点之后产生的意义,所以,语言虽然一方面不要求在场的东西,但是,另一方面,又不是脱离世界的。”[6]语言安家在自然态度里,这一点表现在一切语言的基本共性之中。有学者在讨论拉康的语言异化论时,特别强调拉康通过弗洛伊德解读索绪尔的路径。认为弗洛伊德曾预言了索绪尔关于语言的结构,语言就是象征,能指具有优先性,语言的异化结构导致了主体的颠覆。然而,也有学者认为,语言的含义、思想是可以分离的。语言的模糊性和含混性可以阻碍我们对观念性含义的把握,我们必须通过观念直观而重新把握观念之物的明见性,芬克就有类似的观点。芬克认为,语言源于自然态度,依赖于言说者通过参与具体语言共同体而具有的经验具体性,它或者是原始的,或者是成熟的,或者是由理性主导的,或者是由情绪主导的。也因此,有时候人们会把一些体己的实物陈述和有关感觉的陈述都说得很确定,而把另外的有关实物的陈述,仅说成是可能的。这就导致了对即使是最好的实物陈述的飘忽游离的不确定性之虚假哀叹,也会导致对有关人们感觉的陈述的令人惊讶的确定性之虚假礼赞。进一步讲,“认识既是观念,但认识更是思维的结果,每个人的心理活动都涉及到表象的思维——或对象的表象。”[7]因为一切概念都是存在概念,语言的承载者原则上只着眼于存在者而言说,即在解释他的对存在者的经验,对存在者的疑问、请求、希望、命令和态度中言说。

休谟认为,我们的经验不能半步地跨越我们的经验本身。尽管我们总是假定在我们的感觉之外,有一种非感觉的东西支撑着我们的感觉。但从认知的角度看,何种颜色可以不通过我们的视觉而显现,何种声音可以不通过我们的听觉而呈现,何种规律又可以不通过我们的数学公式而表现呢?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贝克莱认为,存在就是被感知。因为人们的语言与思想是结合在一起的,而语言又是与我们的生活联系在一起的。或者说,存在就是通过语言意识而显现,语言意识因为存在的支撑而变得更加地厚重坚实。进一步讲,人们的表达、交流与理解都要涉及语言,语言既是外在的,也是内在的,它起到了沟通内在与外在、主观与客观、心灵与自然的作用。然而,语言意识显现存在,也可能蒙蔽和歪曲存在。正因为如此,语言意识本身的结构和功能成了语言哲学和语言逻辑关注的重点。在语言意识与存在关系问题上,人们有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称为客观主义和朴素实在论的观点,这种观点把语言意识看成是一块透明的玻璃,尽管人们需要透过语言意识而达到存在,但存在却是直接穿透语言意识而显现给我们的。于是,我们并不是在看语言意识,而是透过语言直接地看存在本身,语言意识可以被完全悬置掉,它只是罩在存在上面的一块透明的玻璃而已;第二种观点认为,语言意识是一种决然阻隔语言与存在关系的障碍物。更准确地说,人们根本无法透过语言意识而达到语言背后的存在,抑或就像某些语言哲学观点所认为的那样,语言就是语言,语言背后根本就不存在非语言的支撑;第三种观点认为,语言意识是一种半透明的东西,因为语言意识不是自足的,它的非自足性必然会被设定为有一个终极支撑者,尽管这个终极支撑者本身并不显现我们的意识,但我们的意识却可以意指它。

四、观念思维与经验以及人的语言实践

人的语言意识源于存在与经验,因而无论是事实世界还是想象世界,一旦进入到生活世界和语言实践,就必然会涉及到人的认知活动与心智要素。古希腊从毕达哥拉斯的数,巴门尼德的Being,苏格拉底的定义和柏拉图的idea开始,就已经确立了语言概念普遍必然性优先于感性经验偶然性的先验路向。可以说,正是由于西方语言的这种优先地位,决定了西方文化的法律制度、社会规则的超验神圣性。在传统逻辑时期,逻辑主要地是从自然语言的例子中提取逻辑形式,对语言本身并没有作深入地研究,而到了现代逻辑时期,这一情况起了变化,它有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批评自然语言的一些性质,如不严格、多义等,并且建立起形式语言,这主要是经典逻辑;第二个阶段则是从形式语言又回归到自然语言。正如约翰·范本特姆教授所说,突然间,自然语言对正确的逻辑形式不再是误导,而成了有许多令人感兴趣的洞见的、带有引人注目的稳固力量的金矿。像语言结构的基础就是事物的“关系”,句子是以关系为核心生成的,如主谓句“SP”这样的句子,其中又有“S事实上是P”,“S一般地是P”和“S隐喻地是P”等。但在认知方面,胡塞尔认为,意义相同的表达式可能具有不同的外延。存在着大量的含义“自在”,它们只是可能的含义,它们是否能够被思考或者被表述出来完全是偶然,甚至可能因为人类认识能力的局限性而永远得不到表述。维特根斯坦说,“指着两个核桃说,那叫做‘2——这种对2这个数的定义是完全确切的。——但是,‘2怎么能用这种方式来定义呢?被告知这种定义的人并不知道人们要称之为‘2的是什么;他会认为‘2就是给予这一组核桃的名称!——他可能这样想,但也许不这样想。反过来,当我打算给这一组核桃起一个名称的时候,他也可能将它错误地理解为一个数目字。同样,当我对一个人的名字给出一个实指定义时,他也可能把这个名字当作一种颜色的名称,一种族的名称,甚至把它当作一方位的名称。”[8]语用经济原则告诉我们,如果相关的语境直接或间接地给出了的话,那么人们为了实用简便而使用词语是允许的,此时人们过细地界定语义没有必要,尽管在习惯所暗含的内容和会话所暗含的成分之间存在着差异。但是,人们要在充分发挥了的直观中获得明见性,即:这个在现时抽象中被给予之物与语词含义在规律表述中所指之物是真实而现实的同一体。进一步讲,语言的可言传性、可分析性,可持存性内在地属于这个世界,而感性经验世界的模糊性、私人性和当下性,因为进入到了语言世界而获得了明晰性、公共性和永恒性。或者说,事实世界没有否定式和疑问式,也没有应然和虚拟,只有语言世界才有陈述式、否定式和疑问式,也才有应然和单复数,才有主动和被动式,才有虚拟语气等。

有人认为,“一个人的思维形式是受他所没有意识到的语言形式的那些不可抗拒的规律支配的。”[9]这是因为,语言是流动的,语言根植于人类生活之中,我们平常所观察到的语言实践,滋养着语言的生命力。正如一座古城的房舍会有兴衰蜕变,语言也会随着生活的变化而变化。也就是说,人们不能把语言游戏视为某种免于平凡语言实践中常见的“摩擦与空气阻力”的纯粹概念工具。与此相反,“它们包含着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见证的实际上所使用语言的不合规则性与流动性,它们站在人们丰富多彩的生活与语言实践之中,而不属于独立于日常语言的高一级概念层次。”[10]关于观念或概念,赖尔认为,并非所有的观念或概念都使人困惑,只有抽象的观念如此。那些具体的观念或概念,其原始的用法只是作为有关实在世界中的存在,或者是那些出现的东西的命题要素,诸如,猫、狗、痛、雷等。这样一来,对于那些原始的用法而言,它们都是一些具体概念的例子,而且这些概念也都是由于注意到实在世界中的相似性才形成的。要形成抽象概念,必须注意到的是,并非自然事物之间的相似性,而是关于自然事物的命题之间的相似性。贝克与哈克把语言的习得视为在“具有不变内核”基本形式上,逐渐地把更为复杂的形式增加进来的方式。贝克与哈克认为,儿童学到的语言“并不为后来的学习所改变”,而维特根斯坦不同意语言有一个不变内核的说法。因为在语言活动中,重要的是人们如何行动与反应,我们对语言的使用所需要明白的东西,也就自然而然地呈现在相关的语言游戏之中。于是有人认为,贝克与哈克所表述的语言观,理所当然地有悖于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思想。因而在针对贝克与哈克的概念主义倾向时,有学者更多地强调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以及语言游戏说的自然性。这些学者的看法是,如果我们忽略了语言游戏的创建性的一面,那么我们会易于忽视语言游戏的开放性与流动性,结果便可能导致对维特根斯坦思想的实证主义和相对主义的阐释。

五、结论

人的思维实践是在一定的生活形式和语言游戏之中展开,并与训练和教育结合在一起。或者说,语言源于人们的思维实践与语言观念以及生活形式等,而这些恰恰都是人们的心智表现。因为语言游戏中的自然性与真实性同语言游戏中的创建性与想象性彼此关联、不可或缺,所以,这就意味着人们不可以脱离语言游戏的自然性,或者是创建性来考察语言的特征。然而,在不同的情形中,语言游戏的某一因素会显得尤为引人注目。比如,当自然性也就是语言游戏中的实际性因素占据主要地位时,语言游戏犹如一幅真实的生活图景;而当创建性也就是语言游戏中的想象性因素占据主要地位时,语言游戏中的主角就显得像一个未可知的火星人。这是因为:一方面语言游戏的自然性是设计,是运用语言游戏的依据与前提条件,人们生活的自然事实为多种多样的语言游戏提供了必要的素材和灵感,而许多语言游戏十分明显地体现为对日常生活事实的选择。如某个谈论梦境的语言游戏,某个谈论疼痛的语言游戏等;另一方面语言游戏的创建性则提示人们,所运用的语言游戏包括着想象加工的因素,它们永远不可能完全地等同于所涉及的生活事实,它们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以变化,可以修订的。所以,人们不可能用实证主义的方式把它们固定为语言的必然事实。

总而言之,人的心灵所经历着的历史就是人的实践的生命史。心灵哲学与语言哲学的研究密不可分。因为心灵哲学不是一般地关注语言,而是关注与脑和心智相关联的语言能力,关注主体的心智以及心智的认知能力。语言逻辑是逻辑回归于自然语言的结果,而主体的心智、存在认知又与语言逻辑密切相关。换句话说,语言根植于人类生活,平常人们所观察到的语言实践滋养着语言的生命力。尽管人们的认知不是直接的,而是由人脑的解释结构塑造的,但是,人们没有办法将观察者——我们——从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中排除。这是因为,人的认知是通过感觉过程以及通过思维和推理的方式而产生。进一步讲,语言是认知活动中主体整理感性材料以及进行抽象和概括的工具。语言作为人类认知客体的中介,在认知活动中必将内化到主体的思维过程之中,成为主体更加深入地认知客体的主体性条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在语言逻辑视域中探究心智要素与存在认知,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潘天群.意向性、心智模态与心智逻辑[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6)130.

[2]埃德蒙德·胡塞尔.逻辑研究[M].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3.

[3]蔡曙山.人类心智探秘的哲学之路——试论从语言哲学到心智哲学的发展[J].晋阳学刊,2010(3)6.

[4]姚振武.“认知语言学”思考[J].语文研究,2007(2)24.

[5]恩斯特·卡西尔.语言与神话[M].于晓,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106.

[6]吴新民.从语言逻辑的发展看对意义理论的诉求[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94.

[7]吴新民.意向性与概念图式融合的意义研究[J].前沿,2010(9)192.

[8]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M].李步楼,译,陈维杭,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25.

[9]爱德华·萨丕尔.语言论[M].陆卓元,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107.

[10]马琳.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概念新探”[J].学术月刊,2009(3)49.^

(原载《毕节学院学报》20146期)